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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峄城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一月
前言
《枣庄市峄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审批后即作为地区土地利用纲领进入实施阶段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规划的权威性初步确立。
作为地区重要的发展指导性规划之一,本轮规划强调了耕地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统筹协调用地意识与求真务实的规划管理措施意识,在土地利用引导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编制阶段确定的规划用地布局等与新形势的不适应性逐渐显现,影响了规划实施效果,如果继续以现行的规划用地布局执行《规划》,会对全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束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规划目标发生偏离,所以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进行,旨在于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调整完善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成“三线”划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安排和布局调整、生态退耕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以及保护任务核减等方面,重点突出、统筹兼顾,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现。
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保障峄城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特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本次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20年,调整范围为峄城区行政区划实际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目录
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1
一、自然地理概况1
二、经济社会情况2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3
四、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5
五、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7
六、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9
七、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0
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总则11
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11
二、指导思想11
三、规划调整完善原则11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12
五、规划调整完善依据12
六、规划调整完善任务13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15
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15
二、规划调整完善指标调整情况16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8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8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0
三、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21
第五章空间管制布局调整22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2
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23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4
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26
第六章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29
一、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29
二、水利、能源重点建设项目29
三、民生类重点建设项目30
四、港航重点建设项目30
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31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31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3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35
一、发展目标与方向35
二、中心城区现状分析35
三、经济社会发展趋势36
四、规划调整方案37
第九章省批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39
一、省批镇(街道)的土地利用方向39
二、坛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39
三、吴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42
四、榴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44
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8
一、继续强化法律手段,健全规划实施的法规体系48
二、切实落实经济保障,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49
三、积极运用社会手段,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50
四、勇于探索新型模式,创新规划实施的方法理念50
第一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一、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区位
峄城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中南部,京杭运河北岸,为山东省南大门。
地处东经117°23′-117°49′,北纬34°34′-34°51′之间,东与苍山县毗邻、西南与微山县接壤,北、西、南三面分别与本市的市中区、薛城区和台儿庄区相连。
境内东西最长处41公里,南北最宽处31公里,全区土地总面积63680.23公顷。
峄城区为东部沿海和西部内陆的过渡地带,东邻日照沿海港口和京沪高速公路,西靠京沪铁路,有“黄金水道”之称的京杭大运河在南部穿过,京沪高速铁路、京福高速公路、206国道纵贯南北,枣临高速公路横穿东西,区域内水陆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
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的带动下,峄城区作为山东省南大门的重要节点城市,其区位特色和优势将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2、自然资源
峄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在地貌分类上既有丘陵,又有平原。
在不同营造力的作用下,本区地貌在成因上形成三种类型:
流水地貌、岩溶地貌、构造地貌。
土壤类型分为3个土类,7个亚类,17个土属,46个土种。
峄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地貌类型多样,有丘陵,也有平原,不典型也不集中。
全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
土壤类型以褐土为主,广泛分布辖区内,占土地面积的68.3%;其次为砂姜土,占土地面积的26.5%,主要分布在辖区南部;棕壤土面积最少,占土地面积的5.2%,主要分布在榴园镇北部、峨山镇东部和西南部。
峄城区的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区。
四季分明,季风明显,雨热同季。
因受黄海气候的影响,东风较多,但大陆海洋性气候不够典型。
降水较为充沛,年平均降水量872.9毫米。
全区河流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
运河北岸支流以峄城大沙河为界,河西属南四湖湖东地区,河东属邳苍地区。
地面径流方向总的是自北向南,境内主要河流有韩庄运河、峄城沙河、一支沟、三支沟、四支沟、周营沙河、阴平沙河、新沟河、陶沟河九条。
二、经济社会情况
峄城区下辖5个镇2个街道(坛山街道、吴林街道、古邵镇、阴平镇、底阁镇、榴园镇、峨山镇),共343个行政村。
根据峄城区统计局统计年鉴,2014年全区总人口为39.5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92万人,城镇人口12.67万人,全区人口密度为622人/平方公里。
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58.93亿元,同比增长8.7%;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9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94亿元,增长19.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02元,增长8.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810元,增长11.9%。
农业以石榴、蔬菜、桑蚕、畜牧为重点的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是全国重要的石榴和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工业上形成了以煤电、建材、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陶瓷等支柱产业为主导,同时拥有玻璃、食品、医疗器械、造纸等门类齐全的新型工业化体系;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冠世榴园、古运荷乡”为核心的峄城区旅游产业底蕴深厚,兼有山水灵气、民俗风情、人文宗教、传统工艺。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规划》和峄城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统计出峄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峄城区土地总面积为63680.2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847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1%;建设用地面积9203.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5%;其他土地面积600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3%。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37001.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10%,均匀分布在城区之外的镇;园地面积为152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榴园镇北部,为万亩榴园;林地面积为388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0%,多为村庄附近的疏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973.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全区各处均有分布。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1525.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及各镇镇政府驻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69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4%;采矿用地面积340.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89.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520.58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4486.6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39%、7.05%。
水域主要是河流水面,包括大沙河、新沟河等;自然保留地主要分布在峄城区北部及西部地区。
2、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土地利用结构中,耕地为主体
峄城区是枣庄市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峄城区耕地在土地利用结构中占据主体地位,具有总规模大、布局集中连片的特点,峄城区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8.10%。
(2)土地利用类型丰富,但土地利用率区域差异明显
峄城区地貌类型多样,丘陵、平原以及滩涂交错分布,农、林、渔各业用地丰富。
但土地利用率区域差异明显,平原与丘陵地区呈鲜明对比。
(3)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大
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偏大,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9203.0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4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691.3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1.84%,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重较大。
(4)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规划至2014年,峄城区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保持较高水平;另一方面,峄城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此需要相当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
由于受新增建设用地约束性指标限制,峄城区可供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巨大压力。
四、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1、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规划》,至2020年上级下达峄城区各项调控指标如下:
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942.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413.30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098.9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12.3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837.3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586.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1.16公顷之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639.2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1.64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74.5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810.00公顷。
2、耕地保有量与补充耕地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峄城区的现状耕地保有量为38581.80公顷,比2020年规划指标多639.67公顷,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428.53公顷,比2020年规划指标低153.11公顷,执行情况良好,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指标。
峄城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为292.86公顷,比2020年指标少817.96公顷,在今后继续推行土地整治相关政策、合理引导资金投入的前提下,以保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的完成。
3、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516.02公顷比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多102.72公顷,达到了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
但仍需继续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确保2020年规划指标的完成。
规划期内要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严禁随意占用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落实。
4、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
(1)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峄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203.03公顷,比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指标高104.10公顷。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557.46公顷,比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指标高45.13公顷。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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