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与达标评级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0787368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183
- 大小:60.57KB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与达标评级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与达标评级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与达标评级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8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2005〕24号
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和《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6〕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电监安全〔2006〕34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监安全〔2006〕38号
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的通知
电监市场〔2006〕42号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电监安全〔2007〕11号
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9〕4号
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9〕61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办安全〔2011〕74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1999〕8号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能源电〔1993〕45号
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
能源部安保安〔1992〕40号
防止全厂停电措施
水电部〔86〕电生火字第193号文
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
国电公司2001
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GB4053-19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962-2008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6095-1985
安全带
GB6096-1985
安全带检验方法
GB9448-198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12011-2000
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GB17622-1998
带电作业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50011-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T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6178-1996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
DL647-1998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740-2000
电容型验电器
DL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19-1997
水电厂机组自动元件及其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规程
DL/T676-1999
带电作业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
DL/T687-1999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DL/T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DL/T1049-2007
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
DL/T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SG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YD/T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GB17621-1998
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
GB50201-1994
防洪标准
GBJ138-1990
水位观测标准
GB/T962-2001
水轮机调速器与压油装置运行规程
GB/T7894-2009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8564-2003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GB/T9652-1997
水轮机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GB/T15468-2006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17189-1997
水力机械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
DL5180-2003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DL/T556-1994
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装置设置导则
DL/T563-1995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
水电厂机组自动化元件及其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规程
DL/T710-1999
水轮机运行规程
DL/T751-2001
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DL/T792-2001
水轮机调速器及压油装置运行规程
DL/T817-2002
立式水轮发电机检修技术规程
DL/T5178-2003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0-19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1-1994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
SL75-1994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224-1998
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
SL230-1998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240-1999
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
SL258-2000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SD335-1989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SDJ278-1990
水利水电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JTJ305-2001
船闸总体设计规范
GB/T19271雷电电磁脉冲防护第一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3.5
缺陷:
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局部损耗、偏差设计性能等需要进行维修或调整才能恢复的失效。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
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1)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4)电力监管机构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总分:
1800分。
应得分=总分-无考核项目分=1800-290=1510分。
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
100%=(实得分/1510)×
100%。
评审得分≧80%即评审得分≧1208分,达到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
5.1
目标(4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分数
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承办人
措施计划完成时间
5.1.1
目标的制定
1电力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安全状况在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安全指标。
3安全指标应科学、合理,包括: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各类电力安全事故。
4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10
①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不得分。
②指标不全面、内容有缺失,扣2分。
③指标不明确,不易于员工获取并贯彻落实,扣2分。
④未以正式方式下达,扣2分。
5.1.2
目标的控制与落实
1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厂级、部门、班组)目标。
2基层单位或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分级控制措施。
15
①未制定相应目标和控制措施,不得分。
②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未结合岗位特点,扣2分。
各部门在安监科指导下,完成本部门及班组目标和控制措施,由安监科督查审核
5.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1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
3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①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扣2分。
③未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未按办法对目标执行情况考核,扣2分。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60分)
5.2.1
安全生产委员会
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①未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②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
③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扣3分。
5.2.2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建立由生产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企业、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3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职责,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
①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得分。
②未每月召开安全分析例会,扣2分/次;
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没有公布,扣1分/次;
未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扣1分/次;
未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扣1分;
未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明确完成时间、负责人,扣1分;
上次布置的工作未闭环扣1分。
③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不符合要求,职责未有效落实,每项扣1分。
5.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1根据国家和上级单位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所需的设施器材。
2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3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4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布置、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完整。
20
①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分。
②安全监督网络不健全,安全监督人员数量、素质及配备的设施器材不满足本单位安全监督需要的,扣5分。
安监人员中没有安全注册工程师的,扣3分。
③未按时召开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
④安全监督人员对关键工作、危险工作、重点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的,扣3分。
⑤现场监督无记录,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跟踪整改的,扣2分/次。
5.2.4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定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各级、各类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造成事故,不得分。
②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未体现岗位工作相关性,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
③未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无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扣5分。
5.3
安全生产投入(40分)
5.3.1
费用管理
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严格审批程序,按上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落实到位,企业主要领导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①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分。
②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扣3分。
③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2分。
5.3.2
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等。
2事故措施:
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3应急管理:
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
4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以及安全保卫等。
5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25
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中存在应投入而未投入的,扣2分/项。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
5.4.1
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企业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3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4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企业)规章制度,贯彻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①未明确识别主管部门的,扣5分。
②未建立相关制度,扣5分。
③未根据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的,扣1分/项。
④未将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
扣1分/项。
5.4.2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附录A),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①规章制度不全,扣2分/项。
②相关岗位的规章制度配置不全,扣1分/处。
5.4.3
安全生产规程
1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2企业应编制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3企业应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①未明确各部门、岗位应配备的规章制度,扣2分/项;
部门、班组、岗位没有获取到最新的安全生产规程,扣1分/项。
②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程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扣2分/项。
5.4.4
评估和修订
1每年至少一次对企业执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修、运行、试验等规程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
及时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每年发布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等清单;
2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重新印刷发布。
3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修订、审查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①未公布现行有效的制度清单,不得分。
②未按要求及时修订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扣2分/项。
③未按规定履行规程、规章制度审批手续,扣2分/项。
5.4.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规章制度、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
2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安全记录至少包括:
班长日志、巡检记录、检修记录、不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通报、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①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按制度执行不得分。
②未按规定做好安全台账、记录,每缺少一项或一次扣2分。
③安全台账、记录内容不全面或不具体,每项扣1分。
5.5
教育培训(80分)
5.5.1
教育培训管理
1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专责人,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2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①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专责人不明确,扣3分。
②没有教育培训计划,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扣3分。
③没有培训培训效果评估报告,扣2分。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取证,扣3分。
②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1每年对生产岗位人员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心肺复苏法,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其中,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
2新入厂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人员应熟悉与工作有关的氧气、氢气、氯气、乙炔、六氟化硫、酸、碱、油等危险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3生产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①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的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证上岗的,不得分。
②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规程考试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1分/人。
③新入厂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扣1分/人。
④现场作业人员不会紧急救护法的,扣1分/人。
⑤相关人员不会使用防毒、防窒息等用品的,扣1分/人。
5.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电 企业 安全生产 标准化 规范 达标 评级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