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史名词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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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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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名词解释
1.史无定法
我把一切理论都看成是方法。
在方法论上不应抱有倾向性,而是根据所论问题的需要和资料等条件的可能,作出选择。
——吴承明
“史无定法”这一治学箴言的提出,是中国现代史学走向成熟的直接证明。
在研究具体历史问题时,一切理论都可视为方法论:
思维的方法或者论证的方法,没有例外。
把所有理论都还原为从事历史分析的具体工具,从而为大规模引进和使用西方社会科学通则洞开方便之门,这可能就是“史无定法”论所将起到的革命和解放作用。
——王学典:
《近五十年的中国历史学》,《历史研究》2004年1期。
2.关陇集团
指的是在中国历史上士族世家豪强占统治地位的历史时期关中和陇西地区的几大贵族集团的统称。
关陇贵族最早起源于北魏孝文帝时期,当时孝文帝制定了严格的士族制度,而北魏的士族大部分起源于关中和陇西一带,故史称关陇贵族。
关陇和河东等地豪强地主的力量,在东、西魏的争夺战中,这些豪强地主都归附了宇文泰。
为了把北方六镇武将和关陇豪族的力量统一起来,宇文泰组成了以八柱国为核心,以大将军、开府为主要成员,以府兵系统为基础的关陇军事贵族集团,这是一个依靠武装力量建立起来、胡汉结合的集团。
在西魏、北周、隋和唐初他们都占据着统治地位.其鼎盛时期在北周、隋,到武则天时期基本结束。
乃是北周统一北方,以至隋唐统一全国的基础。
3.府兵制度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
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
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这一措施不但使农业户口大增,促进了农业的发展,而且更适应了民族融合和时代趋势,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4.八柱国
西魏时期受封的八位柱国大将军,史称“八柱国”,分别为:
宇文泰,元欣,李虎(李渊祖父),李弼(李密曾祖父),赵贵,于谨,独孤信(杨坚岳父,李渊外祖父),侯莫陈崇。
宇文泰首创府兵制,虽说是柱国之首,但地位早已超然。
元氏则是因地位尊崇而挂名,实际上是为六柱国,正合周礼治六军之意。
六柱国,各督二个大将军,所以有十二大将军了。
每个大将军督两个开府,每个开府各领一军,共24军,这就是府兵的系统了。
5.三省六部制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6.大运河
隋炀帝时开凿了沟通了洛阳和杭州的大运河。
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征发河南、淮北一带人开通济渠,由洛阳西引谷水、洛水到黄河,再由板渚引黄河入汴水,又从开封以东引汴水入泗水,最后通于淮水。
同年,又征发淮南人开山阳渎,自淮安引淮水。
绕扬州、仪征入长江,即原来吴王夫差开的邗沟。
大业四年(608年),征河北人开永济渠,引沁水南达黄河,北通涿郡(今北京)。
大业六年开江南河,从京口到余杭。
这条运河长达四五千里,是沟通南北的大动脉,适应南北经济交流的需要,加强了南北联系。
7.大索貌阅
是隋唐检括户口的措施。
隋初,农民隐漏户口、诈老诈小的现象极为严重,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劳动力的控制。
隋开皇五年(585),实行大索貌阅,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政府下令州县官吏“大索貌阅”。
即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并规定,如户口不实,里正、党正流配远方,奖励百姓互相检举。
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
8.输籍定样
隋朝采取的确定户口等级和赋役数额的措施。
开皇五年(585),文帝采用宰相高颎的建议,行此方法。
规定:
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出察,令百姓五党(100户为1党)或者三党为一团,根据财产多寡定出户等之上下,以此制定税额,并将各户应纳税额写成定薄并颁行天下。
这样人民不能逃避赋税,地方官也不能改任情舞弊,还吸引了部分逃亡农民,使他们重新列为国家编户,其中多数原是豪强荫庇的私属。
大量佃客脱离世宗大族,有利于国家的赋税收入,有效的打击了豪强世族的势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9.手实
手实是唐宋时在基层官吏监督下居民自报户内人口﹑田亩以及本户赋役承担情况的登记表册。
在唐代﹐它是制定计帐与户籍的主要依据﹐每年填报一次。
因其是依照一定格式由户主亲自据实填报﹐所以称为"手实"。
安史之乱后。
这种制度受到破坏,没有经户主自行填报的手续﹐与原来的意义有别。
10.玄武门之变
玄武门之变是唐高祖武德九年由当时的天策上将、唐高祖李渊的次子秦王李世民在唐王朝的首都长安城大内皇宫的北宫门——玄武门附近发动的一次流血政变。
高祖即位后,李建成为太子,常驻宫内处理事务,为文官集团代表。
李世民为秦王,继续率领武将集团带兵出征。
双方长期斗争,李世民以建成、元吉“淫乱后宫”为由状告高祖,在二人应招入宫之时率兵在玄武门杀死了二人,被立为新任皇太子,并继承皇帝位,是为唐太宗,年号贞观。
11.贞观之治
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627年到649),政治比较清明,社会较为安定,经济较快发展,史称“贞观之治”。
李世民标榜儒家传统的德政,君臣论治,继续完善唐朝前期的各种制度,重视选官用人、注意纳谏,并且注意发展经济,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轻徭薄赋,减轻人民负担。
华戎同轨,爱之如一,对少数民族采取以怀柔为主的羁縻政策,调整民族关系。
精减机构,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唐王朝出现了一片歌舞升平的繁荣景象,是我国古代社会着名的治世之一。
12.开元盛世
开元年间,唐玄宗先后任命正直干练的官员姚崇、宋璟、张嘉贞、张九龄、韩休等人为宰相,在他们的辅佐下,针对时弊,进行了一些改革:
(1)裁汰冗官,整顿吏治
(2)抑制食封贵族(3)压制佛教势力(4)兴修水利,重视农业生产(5)搜检括户,限制土兼兼(6)重视教育文化的发展。
因为上述各项措施的有力实施,开元年间政治清明,政局稳定,加速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教育文化的繁荣,成为唐王朝的鼎盛时期,史称“开元之治”。
13.节度使
唐睿宗时期开始在边境地区设置的军事长官,授职时赐给双旌双节,总揽一区的军、民、财政。
所辖区内的各州刺史均为其下属,本身并兼任所驻在州刺史。
天宝年间在边境形成10个节度使,一度有利于对边疆地区的军事指挥和控制。
但同时也形成了如安禄山一类的势力过分强大的军阀,为叛乱埋下了隐患。
安史乱后,内地亦多设立节度使,缘边节度使演变为天下节度林立。
其中一批节度使权力扩大,发动叛乱,形成唐代后期军阀割据。
14.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是玄宗末年边镇守将安禄山和史思明掀起的反唐叛乱。
玄宗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十一月,身兼平卢(今辽宁朝阳)、范阳(今北京)、河东(今山西太原西南)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以诛杀奸臣杨国忠为名起兵反唐。
经过长达八年的拉锯战,在大将郭子仪、李光弼等人的艰苦努力下,终于于公元763年成功平叛。
安、史叛乱虽然被扑灭,但是长期的战争缺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开元盛世所积累的社会财富一时消耗殆尽。
安史之乱后,大唐王朝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繁荣富强,成为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15.折冲府
唐代府兵基本单位名,由统军府改革而来,遍布全国各主要州,皆有名号,有折冲都尉、左右果毅都尉,领所属备宿卫,出师则总领军器、粮草、物资、传点等事。
以善骑射者为越骑,余为步兵。
属员废置略有变化。
天宝中随着府兵制的瓦解停止上下鱼符及上番、发兵活动,天宝末虽保其官员和兵额,已有名无实。
16.藩镇割据
是唐朝安史之乱以后,外地将领拥兵自重,在军事、财政、人事方面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局面,一直持续百多年直至唐朝灭亡。
其发生是由于唐朝在安史之乱后内地大量设立节度使,而节度使管辖的地区称为“藩镇”。
这些节度使父死子继,自己任命官吏,不向中央上报土地户籍,不输贡赋。
其军队主要来自破产农民或无业流民,一旦挂名军籍即全家随军,依赖粮饷赏赐维持生计,父终子继,世袭从军,形成新型的职业雇佣兵集团。
唐朝中央政府通过藩镇来平定一些叛乱,但导致唐朝混乱乃至灭亡。
藩镇割据基本上是安史之乱的延续;藩镇割据的问题对唐代、五代乃至北宋都产生重大影响。
17.元和中兴
唐中叶以后,唐王朝复杂的政治斗争和众多的弊政暴露无遗,政治革新的声浪涌起。
随着一般地主阶级的发展,中小地主和下级官吏要求参与政治,革新政治。
通过各种革除弊政的努力,如顺宗时期的“永贞革新”,宪宗时恢复宰相制度和削平内地强藩,均取得一定成效。
对于藩镇割据,宪宗元和年间,一举平定了淮西镇的叛乱,随后沧景、卢龙、承德等镇相继归顺中央,淄青镇也被宪宗发兵击败。
到此时,唐朝算是恢复了表面上的统一,故史称“元和中兴”。
但中兴只是暂时的,藩镇割据并未消除,不可能持久统一。
元和十五年(820),宪宗被宦官杀死后,藩镇又相继叛乱。
18.募兵制
与府兵制的“兵农合一”相比,募兵制是一种职业兵制。
唐朝初期实行府兵制来征集管理军队。
但到了唐玄宗后期,府兵制遭到了严重破坏。
天宝八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冲府已经无兵可交。
唐政府不得不停止征发府兵,改行募兵制。
唐初曾在局部边地少量募兵,自玄宗时开始盛行,开元年间,京师宿卫、边镇戍兵和地方武力基本上俱为募兵充任。
募兵制下的士兵由地方军事长官自行招募,兵、将关系紧密。
以往兵、将分离、“内重外轻”的军事布局不复存在。
中央为加强实力,另建职业化常备军队,即中央禁军。
军费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大为增加。
19.榷盐(茶、酒)
政府严格限制民间私酿自卖盐茶酒,由政府独专其利。
将其作为增加国库收人的一项较为稳定的经济政策,肇端于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
古今中外,都把酒类的财政收入做为国家重要的稳定性财源。
安史之乱后,唐廷面临严重财政困难,迫于形势,统治者采纳刘晏提议,实行榷盐之法。
通过国家的垄断生产和销售,盐价或者利润可以定得较高,一方面可获取高额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此来调节盐的生产和销售。
20.均田制
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身死后还给官府。
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
均田制之所以能够实施,是由于唐建之初,政府掌握了一定数量的无主荒地,所以能够在局部范围内实施均田。
但是,政府掌握的土地毕竟有限,而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的加剧,政府显然没有足够的土地授给农民,只是徒有其名罢了。
21.两税法
唐两税法是一项与庄园经济相适应的赋税制度。
唐中叶后,土地兼并势力发展,均田制被破坏,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无法实施。
安史之乱后,为解决财政危机,德宗采纳杨炎建议于780年行此法。
即按田亩征收地税,按每户资产多少征户税,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并以征钱为主。
它改变了按人丁户口征计的办法。
以土地财产多少征税,使赋税负担相对合理,而且适应唐代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和佃农大量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势;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这种税制直到明代行一条鞭法后才被废除。
22.租庸调制
唐时实行的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
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隋和唐前期推行的租庸调制,有明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农民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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