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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条项目评估的启动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产品及布局政策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可行性研究经权威部门论证;
二、借款人的主要财务指标、项目资本金来源及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以及本行对于借款人评级及准入规定;
三、项目总投资及投资构成明确、拟采用工艺技术基本定型、拟购进设备已完成询价;
四、借款人前3年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资料、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齐全。
第一十一条进行项目评估的项目须符合本行信贷政策规定的评级以及本行准入政策要求。
第五章项目评估的操作流程
第一十二条项目评估由经办分支行在营销本指引所列需要进行项目评估的信贷业务时,经筛选符合本行信贷政策规定的评级以及本行准入政策,并在项目已经具备第十条前提条件的基础上,向总行信贷监控部提起项目评估申请。
第一十三条总行信贷监控部依据本行信贷业务政策独立评估和筛选相应项目,对于符合本行相关信贷政策的,组织项目评估小组。
第一十四条评估小组的成员由总行信贷监控部主管及信贷评估员、分行行长及分行营销部综合员组成。
其中由信贷监控部主管担任主评估人。
第一十五条项目评估小组成立后,主评估人应遵循如下步骤,完成评估报告及附表的撰写和填列:
一、根据项目的评估时间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对评估中的调研工作、落实相关条件、分析和撰写评估报告的时间和任务等项做出合理安排;
二、安排人员通过实地调查、专家咨询、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调查收集评估报告附件所列有关文件、资料和技术经济数据,并进行资料的整理;
三、安排人员根据调查核实后的数据资料,对资料进行分析、审查;
四、组织小组成员按照评估办法规定,共同对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论证,填制评估报告附表;
五、依据技术经济分析结果,安排评估小组成员分头撰写评估报告各个章节;
六、主评估人审核、修改,总纂形成评估报告。
第六章固定资产及项目融资贷款评估报告的要点
第一十六条评估报告须采用本指引所附固定资产/项目融资贷款评估报告及附表模板。
第一十七条评估报告各章节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十八条一、借款人评价
(一)概括性评价:
对借款人/主要项目发起人的经济地位、经营管理范围、与本次建设项目的关系、主要领导者整体素质及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及偿债能力、信用、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论证。
(二)分项评价:
1.新设项目法人:
因该主体专门为被评估项目实施而注册成立,仅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各种债务责任完全依靠该建设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承担。
重点分析论证:
主要领导者的学识、信用、能力及历史业绩。
2.既有法人:
因该主体在被评估项目建设前已经存在,本次建设项目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产品更新。
法人本身的经济地位、经营范围、历史业绩、发展前景、项目建成对其行业地位和经营的影响等。
3.承诺履行评价:
在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中,主要发起人对项目和企业管理、技术或销售等方面做出承诺的:
另需根据承诺内容进行针对性评价,分析评价相应主体对于所作承诺的履约能力。
第一十九条二、项目建设条件评价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进展过程、工艺技术、建设和生产条件、环境保护等进行综合论证分析。
(二)分项评价(包括并不限于):
1.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价:
(1)从国民经济长远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等项目建设背景出发,说明国家在该行业的产业政策;
(2)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投资该项目的原因、建成后的意义作用;
(3)该项目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分析项目计划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的长远发展规划有何关系;
(4)借款人/项目发起人进行项目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有何相对竞争优势,通过以上分析判断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2.项目进展过程评价: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新开工、概算调整等文件的批复单位、批复时间及批复内容;
(2)项目已开工的:
增加形象进度、投资完成及各项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3.项目工艺技术设备评价:
(1)审查项目设计单位的资格和水平;
(2)论述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流程和主要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3)该技术是否涉及到专利、技术诀窍转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如有);
(4)主要设备供应商(制造商)按时交货的可靠性;
(5)国内外同类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生产或运转情况;
(6)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是否具有使用、维护该类技术及设备的经验和技术力量。
4.项目建设和生产条件评价:
(1)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及生产所需用地、原材料、燃料、动力来源的可靠性;
(2)分析交通、运输、通讯和生活保障设施及投资区域环境等条件与项目需要的适应性;
(3)已经选定主要单项工程施工企业的:
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施工水平、技术力量、以往施工的工程质量等情况。
5.环境保护评价:
(1)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及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生态平衡,拆迁,等等);
(2)项目主体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3)环保方案是否已得到有权环境监管部门的审批、审批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文件的结论。
第二十条三、市场评估
通过对产品市场供求现状的调查和对产品供求发展趋势的预测以及项目产品竞争力的分析,判断项目产品销售的前景和潜力。
1.产品的用途、消费对象、市场需求总量及其区域性、时间性等特点;
2.产品的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是否具有垄断性,垄断的程度;
3.国内现有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产品产量及生产能力利用情况;
4.国内在建和拟建生产同类产品项目的生产能力及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5.产品近两年进出口数量及进出口主要来源;
6.预测未来若干年内(一般为五年左右)产品需求总量分析;
7.价格变化情况和预测及依据;
8.项目产品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相比在性能、质量、价格方面的竞争能力;
9.产品市场定位和市场开发计划、销售措施分析
10.产品营销策略(主要包括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
11.出口项目项下出口可能性预测及国际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预测。
第二十一条四、项目建设成本估算和筹资评价
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各项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
(二)定量分析:
评价投资估算合理性和来源的可靠性,填制附表: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固定资产投资资产分类表”、“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各分项内容及公式如下:
1.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金投资之和。
其中:
项目建设期投入物价格按时价确定,即按照项目建设期各年可能发生的实际支付价格确定。
2.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
动态投资包括建设期利息、汇率变动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缓征收)及国家新批准的税费、涨价预备金。
3.项目建设期利息:
项目建设期利息是项目建设期内每年应计利息之和。
建设期每年应计利息(公式)=(年初贷款累计+本年发放贷款总额/2)×
年利率
nt-1
4.涨价预备金(公式)=∑It[(1+f)-1]
t=1
式中:
n--计算期年数
It--计算期第t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f--投资价格指数
t--计算期第t年
5.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按项目建成投产后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占用的周转资金的30%进行测算。
(三)需核实事项提示:
1.项目评估时需要对客户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进行核实;
2.固定资产投资估算主要核实因素:
(1)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
是否任意扩大取费范围和提高标准,扩大规模?
(2)投资估算中有无漏项、少算或人为压低造价等情况;
(3)分析投资构成比例是否合理及不合理的原因;
(4)分析审查投资估算是否包括了不可预见费和价差费;
(5)根据价格升降相应调整项目建设期间建筑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投资增减数额。
第二十二条五、资金来源评估
对项目权益性资金和债务性资金的可靠性和资金成本进行分析。
权益性资金包括借款人、其他相关人对项目投入的资本金、借款人等对项目投入的无需返还的资金、折旧、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债务性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及其他需付息还本的资金。
1.可靠性评价
(1)对于货币方式的资本金根据各投资者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分年度资金安排承诺函,在对各投资者近三年财务报表的现金流量以及所有者权益指标(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分析评价各投资者投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
(2)拟以发行股票筹资的,需核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发行的正式文件;
查看发行规模、价格、时间、方法和说明书;
了解证券市场的情况,以确认能否按时按计划筹集资金;
分析确定各投资者用于本项目的资本金数额及分年度计划实施的可靠性;
(3)拟以于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投入的资本金,需核查是否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价;
估价方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4)拟以债务性资金筹资的,需核查债务性资金的筹措数额、筹措方式、筹资成本、计划安排及审批情况;
(5)拟以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筹资的,需核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发行的正式文件;
了解证券市场的情况,分析确定按计划筹集资金的可靠性。
2.资金成本评价
(1)分析来源资金(包括自有资金)的使用都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包括:
为筹集资金而花费的全部代价。
含筹措成本和使用成本(一般用成本额占所筹资资金的百分比表示,称为:
资金成本率)。
(1)资金来源较多时,用加权平均资金成本计算其总成本率。
注:
资金成本率是项目必须获得的最低收益率,以补偿企业经营这个项目所付出的代价,本行原则上不得叙做项目收益率低于资金成本率的项目。
第二十三条六、偿债能力评价
在基础财务数据测算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及有关规定,测算财务效益评估指标,定量分析考核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据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填制附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损益表”、“贷款偿还期计算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
分析内容及公式列示如下:
1.项目生产经营期投入物和产出物价格预测:
(1)项目生产经营期投入物和产出物价格预测采用项目计算期内各年以建设期末物价总水平为基础,并考虑生产经营期相对价格变化后的同一预测价格;
(2)对项目生产经营期投入物和产出物价格进行预测时,需进一步考虑其现实价格的合理性、市场供求状况及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对价格变化趋势的影响;
2.项目生产经营期基础财务数据:
包括:
总投资、资金来源、计算期与生产负荷、成本与费用、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与利润分配等。
计算方法及公式如下:
(1)项目计算期:
包括建设期和生产经营期。
确定项目计算期,需充分考虑产品市场供求情况及技术进步因素;
(2)生产负荷(亦称生产能力利用率):
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实际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的比值。
需在具备相应依据的前提下确定项目生产经营期各年的生产负荷;
并考虑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品市场需求及工艺技术等因素变化对生产负荷的制约和影响作用。
(3)总成本费用:
项目各年为生产和销售产品而花费的全部成本和费用。
计算公式:
总成本费用=产品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4)产品制造成本:
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资包括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的折旧、油田维护费、矿山维简费、租赁费、修理费等及其他制造费用。
(5)管理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土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坏帐损失及其他管理费用。
(6)财务费用:
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评估时一般只考虑长期负债利息支出和短期负债利息支出,其中生产经营期间的长期负债利息净支出一般采用“滞后计息法”——即假定各年的还本付息在年末发生,计算出各年的财务费用后再计算当年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
(7)销售费用:
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下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8)经营成本:
总成本费用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费、维简费、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费和利息支出以后的全部费用。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维简费-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费-利息支出
(9)产品销售收入: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而取得的收入,按含税价格计算。
(10)销售税金及附加: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一定时期内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计算公式:
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收入(即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进项税额=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中以农产品为原料者为进货价*10%)
1.无论销项税额还是进项税额,都应按货物品种和适用税率的不同分别估算;
产品增值税属于销售环节的税,评估中作为销售税金。
2.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时,采用估算时的实际价格或一段时期内的平均价格,并加以预测及分析。
3.项目产出物有外销时,应计算外汇销售收入,并按评估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再计入销售收入总额。
(11)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及附加的估算与审查:
随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分别按生产经营各年的生能力利用率(生产负荷)进行计算,产品销售价格按现实情况和市场变化趋势分析确定;
各种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按国家规定分析确定。
(12)利润及利润分配估算:
需按按照现行财务制度测算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数据。
指标及计算公式:
产品销售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3)盈利能力估算:
项目盈利能力分析包括计算销售利润率、投资利润率和财务内部收益率等指标。
项目销售利润率=生产经营期年平均利润总额/生产经营期年平均销售收入×
100%
投资利润率:
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期各年利润总额的年平均数与项目总投资之比率。
计算公式:
投资利润率=生产经营期年平均利润总额/项目总投资×
财务内部收益率:
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差额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水平。
n-t
表达式为:
=∑(CI-CO)t(1+IRR)=0
IRR--内部收益率
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t--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n--计算期
(14)清偿能力估算:
本指标为计算贷款偿还期指标。
贷款偿还期是指借款人/项目发起人从支用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到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亦即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用于还款的利润、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等摊销费及其他还款资金偿还固定资产贷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
贷款偿还期=贷款偿还后开始出现盈余的年份-贷款开始支用的年份+当年偿还贷款数/当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数
1.本公式为综合贷款偿还期估算。
如项目存在多种贷款来源渠道的,另应按各种贷款的还款条件估算各类贷款偿还期。
2.涉及外资的项目,境外借款部分的还本付息应按已经明确的或预计可能的贷款偿还条件(包括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计算。
3.如各种贷款的偿还条件未确定,应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计算贷款偿还期:
一种按先贷先还、后贷后还的方式计算;
另一种按各种来源渠道的贷款资金占贷款资金总额的比例,分摊偿还贷款的方式计算。
第二十四条七、不确定性分析:
包括盈亏平衡点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一)盈亏平衡点分析:
在一定的市场、生产能力的条件下贷款项目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关系的分析。
需根据正常生产年份的产品产量或销售量、可变成本、固定成本、产品价格和销售税金等的年平均数据,计算盈亏平衡点。
一般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计算公式:
BEP=CF/(S-Cv-T)×
CF--年平均固定总成本
S--年平均销售收入
Cv--年平均可变总成本
T--年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
(二)敏感性分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的若干主要的不确定性因素发生变化时,对项目经济效益所带来的影响程度而进行的定量分析。
需分析建设工期、投资、生产负荷、生产投入物价格、销售价格、汇率等因素变化以及项目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等指标,判别项目的潜在风险和抗风险能力;
应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单因素/多因素的敏感性分析。
第二十五条八、贷款风险与效应评价
对借款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需对本行支持项目获得的间接收益情况进行银行相关效益评估分析。
1.风险防范评估:
分析项目本身以及本行投资有哪些主要风险,以及降低,规避,和分摊风险的措施。
担保措施评估:
保证措施评估、抵押措施评估和质押措施评估。
(1)法律风险:
评价贷款合同、抵押、保证、承诺、土地使用权、外汇许可、项目法律文件的审批、政府政策、法规、税收、环保、劳动用工等方面是否存在有待澄清、解决的法律问题;
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是否与任何第三方有未解决、清算的重大法律纠纷以及简要介绍项目所在地地方法律环境。
(2)项目技术、市场、资金、财务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银行效益评价:
1.流动性指标评估:
借款人/项目发起人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资金分流情况计算存贷比率指标。
存贷比率=企业存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1)企业存款是指借款人/项目发起人正常生产年份在本行的各类存款,包括结算户存款和其他存款的平均余额;
(2)结算户存款平均余额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测算;
(3)其他存款按企业正常生产年份的折旧和未分配利润两项的滞留额(企业计划以后年份使用部分)估算;
(4)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系指本行对借款人/项目发起人将要承诺的两类贷款的总额;
2.银行相关效益分析:
包括分析项目建设后银行的结算业务增长情况;
行业动态经济信息情况;
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关系情况;
业务发展和机构网点建设情况;
社会知名度和业务竞争能力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九、总评价
通过对借款人评价、项目建设条件评价、市场评估、项目建设成本估算和筹资评价、偿债能力评估、贷款风险与效应评价等方面的评估论证,进行全面归纳总结,指出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和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形成评估总体意见,供决策参考。
(二)分项情况汇总:
将各分项评估得出的结论进行整理归类和对比分析,形成对项目各方面的全面、客观的概括总结。
(三)问题与建议
指出项目存在的、可能会给本行贷款带来风险的问题,以及尚未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
以及本行以往类似项目操作的异同,及经验教训。
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对问题落实解决做出方案说明。
(四)总体评估意见
对本行能否贷款支持项目建设提出决策建议。
1.基本条件:
借款人/项目发起人已在或承诺在本行开户情况;
与本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或承诺在本行保持稳定的结算量和存款余额等。
2.借款人/项目发起人资信:
借款人/项目发起人近三年保持比较高的盈利水平;
截止上年底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流动比率应高于150%,速动比率应高于80%;
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现有长期负债有稳定可靠的还款来源。
3.投资估算: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中,工程不可预见费率应高于10%,投资价格指数根据届时国家经济形势及国家计委颁布的投资价格指数而定。
4.资金来源:
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要有不少于25%的资本金;
流动资金中要有不少于30%的资本金;
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不得作为企业的资本金。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
借款人/项目发起人及项目投资者对其他法人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0%。
5.财务评价: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原则上应高于平均筹资成本4个百分点;
贷款偿还期,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一般不超过8年,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不超过3年;
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6年,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外汇贷款(转贷)项目的贷款偿还期,应符合贷款或转贷协议要求。
6.风险防范:
项目贷款的保证人应当具备担保能力;
采用抵押方式的,不动产或动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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