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电力物资供应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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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电力物资供应管理程序
文山电力物资供应管理程序
1范围和目标
本程序适用于云南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性物资(设备、材料、工具、仪器仪表等)的采购活动。
对购进的电力设备进行认真的检验,对入库物资提供搬运、贮存和保护过程。
通过对电力物资采购质量的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电力设备、器材的非预期使用,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可靠运行。
2术语
2.1工程:
指业务扩充、大修、技改、基建等项目。
2.2重要物资,电力建设工程、小型基建、大修、生产维修、技改、业扩中所用的35KV及以上主设备或单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
2.3不合格物资:
是指电气或机械性能、精度等级、理化指标等不符合标准、规程、名称规格、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安全方面、环境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物资。
3工作程序
3.1物资需用计划
3.1.1全公司生产性物资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和物资公司统一归口管理。
3.1.2物资需用部门按批准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物资需用计划。
3.1.3物资需用计划由需用单位按公司提供的招标价或市场指导价填报。
3.1.4生产性物资需用计划,由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财务、审计签字后,提交物资公司。
3.1.5基建性物资需用计划,由规划建设部审核批准,财务、审计签字后,提交物资公司。
3.1.6业扩性物资需用计划,由市场营销部审核批准,财务、审计签字后,提交物资公司。
3.1.7对重要环境因素、安全因素要求的需用物资的识别、评价,由需用部门提出。
3.2物资计划管理
3.2.1物资计划管理原则
3.2.1.1采购的物资应该有项目、有资金、有计划。
3.2.1.2合理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前先了解库存和流通情况,保持库存物资适度,做到综合平衡。
3.2.1.3对重要环境因素、安全因素要求的物资的识别、评价,应在采购计划中表现。
3.2.2物资计划编制的依据和方法
3.2.2.1物资计划的编制要以公司已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各项工程计划为依据。
3.2.2.2物资采购计划应写明时间、物资名称,详细规格、单位、计划数量、实际数量,使用单位等。
3.2.2.3物资公司和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需用计划进行审核,平衡库存后编制采购计划,经经理批准后按《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试行)》购买。
3.2.2.5需用单位如在非正常情况需采购材料、设备,要向安全生产技术部填报追加需用计划,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生产技术部和物资公司在落实项目资金的前提下才能安排采购计划.
3.2.2.6重要物资采购文件需经股份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3.3对物资供方评价
3.3.1按照采购产品对本公司电能供应质量和环境的影响程度来评价和选择供方.
3.3.2对供方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可包括;
a)产品“三证”:
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鉴定证.
b)其提供的产品检验和试验报告。
c)以往产品质量状况。
d)同类产品质量和信誉状况。
e)验证其第三方认证的证明。
f)现场审核,验证其质量保证能力。
3.3.3对供方评价的方式
a)对技术能力是否满足本企业生产、工程所要求的技术标准的评审。
b)质量体系是否完善、有效的调查。
c)供货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采购合同的要求和对比。
d)对物资的价格、费用情况的调查和对比。
e)服务和支持能力的评价。
f)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影响
3.3.4评价实施及选择合格供方
3.3.4.1对一般通用物资的供方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物资公司负责评价。
3.3.4.2对重要物资的供方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价。
3.3.4.3对重要物资的供方在订货前由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推荐才能确定列入供方名单。
3.3.4.4保留对供方的评价记录,参加评价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以示负责.
3.3.4.5提供重要物资的合格供方名单由主管领导批准。
批准的合格供方名单发至物资公司、生产技术部等相关单位或部门。
3.3.4.6对紧急采购的物资,如果不能及时在合格供方中买到,物资公司可通过比质比价,择优采购,但对购进物资需加强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作为今后评定合格供方的依据。
3.3.5合格供方的管理
3.3.5.1安全生产技术部、物资公司负责合格供方的管理工作,建立和保存供方质量记录或档案,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的评价依据。
3.3.5.2本年度提供全部合格产品或无较大质量、环境问题的供方,可以继续确定为下一年度合格供方。
3.3.5.3对已获得ISO9001、ISO9001、IS014000、OHMSO18000或IS09001体系认证的供方,如无质量问题可以列为下年度合格供方名单。
3.3.5.4对连续发生质量问题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供方,在未得到已采取切实有效纠正措施的信息前,不能再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3.3.5.5凡在年内提供了不合格产品或有较大质量或环境问题的产品供方,物资公司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3.3.5.6对于二年以上无业务往来的供方,在订购物资前应重新进行评价。
3.3.5.7由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全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所需主要设备产品及生产企业推荐目录》的供方可直接列为合格供方。
3.4物资的采购
3.4.1属股份公司规定范围的物资需股份公司统一招标;属股份公司授权在公司各单位招标的物资由各公司按照《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实施。
3.4.2重要物资采购按《合格供方名单》优先选择。
3.4.3采购员采购物资应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凭采购计划采购,不得无计划采购。
3.4.4事故备品的采购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3.4.5在物资品质、价格相当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物资,通过IS014000认证的物资优先。
3.4.6对于重要物资,由采购部门决定是否要在合同或协议上提出以下要求,包括:
3.4.6.1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批准要求。
3.4.6.2人员资格要求。
3.4.6.3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
3.4.7物资采购合同按《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合同管理标准》由物资招标部门负责签订。
3.4.8招标部门在鉴定供货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对物资供应方可望施加环境影响的具体内容。
如:
包装物尽量使用无污染、可回收、环保型材料,对大件设备尽量采用集装箱。
供应方使用汽车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
3.4.9签订的机电产品合同,要符合设计要求。
如因设计变更引起合同更改时,应立即与供货方妥善协商,避免造成双方的损失。
3.4.10如对产品有重要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3.4.11采购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送相关部门保存,并按合同规定执行。
3.4.12采购物资,一般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变更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连同原合同一并存档。
3.4.13采购危险品时要按规定办理准购、准运手续,持证运输、保管,按品种分别存放。
3.5物资验证
3.5.1采购物资的验收
3.5.1.1物资公司按《仓库验收发放制度》组织采购物资的验收。
3.5.1.2供方对直送工地的设备确保完好无损,接收人员对发现的异常问题做好记录,作为质量问题可追溯性的依据。
3.5.2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3.5.2.1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现行标准。
3.5.2.2上级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和文件。
3.5.2.3订货技术协议。
3.5.3进货检验和试验要求
3.5.3.1验收进货物资的质量符合要求。
3.5.3.2验证时,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产品,供方应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
3.5.3.3危险品的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验收要求和方法进行。
危险品如含有危害物质应要求供方提供物质完全资料表。
3.5.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检验
3.5.4.1到货清单与实物不符。
3.5.4.2与采购合同规定不符,或与供方名称不符。
3.5.4.3无标识及随行文件的;电气成套设备中的主要设备、重要配套或大部分配套设备尚未到货的:
因包装损坏而造成产品损坏、残次、少件等现象的。
3.5.4.4出现上述情况后,保管员应向采购员汇报,同时进行状态标识,隔离和记录,以待处理。
3.5.5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方法
3.5.5.1一般验证内容包括
3.5.5.1.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3.5.5.1.2产品的外观检查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3.5.5.2设备开箱检查(重要设备)验证内容
3.5.5.2.1开箱前密封情况.
3.5.5.2.2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根据装箱单清点数量(含专用工具、附件及备品备件等)。
3.5.5.2.3产品技术文件齐备完整。
3.5.5.2.4进行外观检查,并由工程主管部门登记《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3.5.6直接用于大修、技改、基建的物资,如需作试验的,由需用单位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即可办理入库手续。
3.5.7进口物资按国家有关进出口物资检验标准支持文件执行。
3.5.8对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电力设备,应做出标识,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及时处理。
3.6搬运
3.6.1根据《环境与危害因素识别及控制管理程序》,针对不同采购物资的特点,在搬运过程中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和安全因素。
3.6.2采用适当的方法,确保在搬运过程中物资的质量不发生损坏。
3.6.3使用合格的搬运工器具,防止在搬运中设备发生碰撞、变形和损坏;对重要电力设备的吊运,使用专用起重工具,按照搬运程序,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6.4搬运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吊运、起重人员须经培训上岗,尤其是对定期雇用的民工进行培训,保证按要求搬运。
3.6.5搬运危险品时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拖拉、倾倒,以免造成危险或外溢对环境造成影响。
3.7贮存和保护
3.7.1物资公司设专人负责电力设备贮存管理,仓库保管员须经培训上岗。
3.7.2提供适宜的库房、场地、货架存放物资,并做标识。
3.7.3根据《环境与危害因素识别及控制管理程序》文件,针对贮存的不同物资的特点,在贮存过程中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和安全因素.
3.7.1保管员应按《仓库物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查贮存物资状况防止库存物资损坏变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3.7.5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贮存。
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并做好标识。
3.7.6对贮存的危险品须注意存放期限,以免发生意外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7.7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7.8对存放凶险品的库房保管员应防止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泄漏和可燃粉尘与空气构成爆炸混合物,加强通风换气工作,加强物资包装管理,防止物资渗漏。
3.7.9库区应消除火源和防止日光直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及携带易燃物。
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7.10保管员对所有库存物资按《物资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盘点,对库存物资做好产品标识,防止库存物资丢失和混淆。
3.7.11物资出入库,按《仓库验收发放制度》办理交付手续。
3.7.12仓库保管员应向二次搬运人员交待搬运、存放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3.7.13危险品领用时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拖拉,倾倒,以免造成危险或外溢对环境造成影响。
3.7.14用于事故抢修的物资,经主管领导或生产技术部批准,可先行发料后补办手续。
3.7.15仓库保管员根据料单按登记台帐。
3.8不合格品的处理
3.8.1发现不合格物资的初步处理
3.8.1.1采购物资入库检验和试验时发现的不合格,由物资公司负责进行标识和隔离存放,及时通知供方。
3.8.1.2非重要物资在出库后使用单位发现不合格,由使用单位进行标识和隔离,由领用单位用红笔填写的《领料单》,并提供确认不合格品书面材料,物资公司组织评审,提出处置意见并实施。
3.8.1.3重要物资进入安装现场发现不合格,由使用单位进行标识和隔离,由领用单位填写《不合格品评审申请单》,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物资公司,由物资公司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评审,提出处理意见。
3.8.2对不合格物资的评审
3.8.2.1物资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审,根据设备或器材的特性、不合格程度,方法,并规定完成期限。
3.8.2.2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理方法有:
a)返工达到技术要求;
b)返修而让步接收;
c)降级使用(限制使用范围):
d)退货。
3.8.3让步接收的不合格物资由主管领导批准,生产技术部明确使用范围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使用单位做好标识,加强监督检查。
3.8.4对更换或修复的物资,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
3.8.5物资公司在每季初对上季度的不合格物资进行汇总后提交公司电力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由公司电力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根据必要性对厂方进行进一步了解,决定是否继续选用其产品。
3.8.6保持不合格物资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3.9生产性废旧物资处理
3.9.1物资报废的管理应按《设备管理程序》和《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管理制度》执行。
3.9.2根据《环境与危害因素识别及控制管理程序》,针对贮存的不同生产性废旧物资的特点,在处理过程中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安全健康因素。
3.9.2相关部门各类废旧物资应分类收集。
属于固定资产的废旧物资依其外观及组成形态分类收集,交回物资公司仓库。
生产技术部应保存《报废物资鉴定表》、《报废物资明细表》。
3.9.4各项工程应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将废旧物资依其外观及组成形态分类收集,交回物资公司仓库。
3.9.5物资公司仓库应有专门存放废弃物资的场地,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3.9.6物资公司仓库保管员负责接收、清点、保管废旧物资,填写《废旧物资登记台帐》,并对废旧物资进行标识。
3.9.7物资公司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清扫库房,防止废旧物资乱丢、乱放和污染物渗出污染环境情况的发生。
3.9.8废旧物资存放一定数量后,按《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管理制度》,由物资公司会同生产技术部待有关部门统一处理,并保存《废旧物资处理台帐》。
3.9.9在废旧物资处理时,物资公司应充分考虑废旧物资处理过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废旧物资因处理不当而污染环境。
4应急准备和响应
4.1仓库应根据《应急预案与响应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和消防制度。
4.1.2保管员应定期检查仓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4.1.3仓库或危险品发生爆炸、火灾时,应沉着、冷静,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正确扑救。
在保证灭火人员安全的同时,争取在最短时间扑灭火灾,减少火灾事故对环境的污染,防止污染的扩大。
情况失控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并将危险品隔离,减少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事故影响较大,已造成环境事故,应立即与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会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4.1.4事故处理完毕,物资公司应与有关部门配合立即清理现场,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1.5当本地区发生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执行《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规定。
4.1.6紧急事件发生后,物资公司应及时记录事故原因、事故过程、处理过程等内容,并上报生产技术部。
以便生产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在管理者代表的组织下评审本作业指导书的适宜性、充分性,决定是否修订本程序。
5数据分析
5.1统计报表的编制
5.1.1建立统计台帐,按统计报表和本单位的需要搜集、整理有关数据。
5.1.2按《电力物资统计工作手册》规定,定期上报统计报表和分析说明。
5.1.3统计报表要求数据准确、不重不漏、反映全面、分析有理、签章齐全、上报及时。
应做到数据与文字分析相结合。
5.1.4根据《物资管理工作标准化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分析主要物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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