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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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建设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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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信息机房建设验收要求
一.机房建设标准概览
1.机房内环境要求
项目
级别
A级
夏季
冬季
温度
23±2℃
20±2℃
相对湿度
45—65%
温度改变率
<5℃/h,不得结露
2.尘埃数量
机房内尘埃的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个数是否小于或等于18000粒/cm3(相当地50000粒/英尺3)
3.照明
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8m处,照度是否不低于300lux,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协助房间不低于200lux。
事故照明:
计算机机房、终端室的照度在距地面0.8m处不是否低于5lux。
4.供配电系统
频率:
50Hz
电压:
380V/220V
相数:
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单相三线制
电源参数依据计算机性能允许的变动范围:
级别
指标
A级
动态电压偏移范围,%
﹣5~+5
静态电压偏移范围,%
﹣0.2~+0.2
压波形畸变率,%
5
在断电持续时间,ms
0~<4
5.建筑结构
计算机机房的净高依机房面积大小而定,一般为2.5m~3.2m。
计算机机房楼板荷重≥500kg/m3
6.防雷接地
计算机系统直流接地电阻的大小是否依不同计算机系统的要求而定。
沟通工作地的接地电阻不是否大于4欧姆。
平安爱护地的接地电阻不是否大于4欧姆。
防雷爱护地的接地电阻不是否大于10欧姆。
二.机房验收及交接要求
1.国标名称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2.机房验收规范
2.1.室内装饰装修
2.1.1.吊顶
1.吊顶吊杆和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隙和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吊挂件是否做防锈处理。
3.吊顶上空间是否做防尘处理,是否起皮和龟裂。
吊顶板上铺设的防火、保温、吸音材料是否包封严密,板块间是否有缝隙。
4.龙骨和饰面板的安装施工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装饰面板表面是否平整、边缘是否整齐、颜色是否一样,板面是否变色、翘曲、缺损、裂缝和腐蚀。
5.吊顶和墙面、柱面、窗帘盒的交接是否严密美观。
6.机房房屋净高:
不低于2.5m
2.1.2.隔断墙
1.隔断墙施工前是否按设安排线定位。
2.饰面板表面是否平整、边缘整齐,是否有污垢、缺角、翘曲、起皮、裂纹、开胶、划痕、变色和明显色差等缺陷;
3.隔断玻璃表面是否光滑、水纹和气泡,边缘是否平直、无缺角和裂纹。
4.轻隔断墙的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位置是否精确,固定是否牢靠;
5.竖龙骨及横向贯穿龙骨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长度是否小于隔断墙的高度3Omm,上下是否形成l5mm的膨胀缝;
6.隔断墙板是否和竖龙骨平行铺设,不得沿地、沿顶龙骨固定;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安装双层墙板时,面层和基层的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墙内填充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充溢、密实、匀称。
7.装饰面板的非阻燃材料衬层内表面是否涂覆两遍防火涂料。
粘接剂是否满涂、匀称,粘接是否坚固。
饰面板对缝图案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a)金属饰面板表面是否无压痕、划痕、污染、变色、锈迹,界面端头是否无变形;
8.隔断不到顶棚时,上端龙骨是否按设计和顶棚或梁、柱固定;板面是否平直,接缝宽度是否匀称、一样。
9.防火玻璃隔断是否按设计要求安装,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隔断墙和其他墙体、柱体的交接处是否填充密封防裂材料。
2.1.3.地面处理
1.地面铺设是否在隐藏工程、吊顶工程、墙面和柱面的抹灰工程完成后进行。
铺设是否做到匀称、平整、坚固、无缝隙。
2.地面砖、石材、地毯铺设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的有关规定。
3.在水泥地面上涂覆特别材料时,施工环境和施工方法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1.4.活动地板
1.活动地板的铺设是否在机房内其他施工及设备基座安装完成后进行。
2.铺设前是否对建筑地面进行清洁处理,建筑地面是否干燥、坚硬、平整、不起尘。
活动地板下空间作为送风静压箱时,是否对原建筑表面进行防尘涂覆,涂覆面不得起皮和龟裂。
3.活动地板铺设前,是否按设计标高及地板布置精确放线。
沿墙单块地板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整块地板边长的1/4。
4.活动地板铺设时是否随时调整水平;遇到障碍物或不规则墙面、柱面时是否按实际尺寸切割,并是否相是否增加支撑部件。
5.铺设风口地板和开口地板时,需现场切割的地板,切割面是否光滑、无毛刺,并是否进行防火、防尘处理。
6.在原建筑地面铺设的保温材料是否严密、平整,接缝处是否粘接坚固。
7.在搬运、贮存、安装活动地板过程中,是否留意装饰面的爱护,并是否保持清洁。
8.在活动地板上安装设备时,是否对地板面进行防护。
9.机房地面:
采纳架空防静电可拆卸地板,高度为15cm至35cm之间。
2.1.5.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1.抹灰施工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约有关规定。
2.表面涂覆、壁纸或织物粘贴、墙面砖或石材等材料的铺贴是否在墙面隐藏工程完成后、吊顶板安装及活动地板铺设之前进行。
表面涂覆、壁纸或织物粘贴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的有关规定。
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
3.金属饰面板安装是否坚固、垂直、稳定,和墙面、柱面是否保留5Omm以上的间隙。
2.1.6.门窗及其他
a)门窗的品种、规格、功能、尺寸、开启方向、平整度、外观质量、门窗洞口位置、尺寸及安装面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附件是否齐全;
a)木门窗是否实行防潮措施,不得碰伤、玷污和暴晒;
b)塑钢门窗安装、存放环境温度是否低于50℃;存放处是否远离热源;环境温度低于O℃时,安装前是否在室温下放置24h;
c)铝合金、塑钢、不锈钢门窗的爱护贴膜在验收前不得损坏;在运输或存放铝合金、塑钢、不锈钢门窗时是否竖直、稳定排放,并是否用软质材料相隔;
d)钢质防火门安装前不能拆除包装,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场所,不得磨损和锈蚀。
1.门窗安装是否平整、坚固、开闭自如、推拉敏捷、接缝严密。
2.玻璃安装是否按本规范执行。
3.门窗框和洞口的间隙是否填充弹性材料,并是否用密封胶密封。
4.门窗套、窗帘盒、暖气罩、踢脚板表面是否光滑、平整、色泽一样、线条顺直、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和损坏。
2.1.7.施工验收
1.吊顶、隔断墙、内墙和顶棚及柱面、门窗以及窗帘盒、暖气罩、踢脚板等施工的验收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
2.地面处理施工的验收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有关规定。
防静电活动地板的验收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静电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1469的有关规定。
3.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供应的文件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2.供配电系统
2.2.1.电气装置
1.电气装置的安装是否坚固牢靠、标记明确、内外清洁。
安装垂直度偏差宜小于1.5‰;同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时是否一样。
2.电气接线盒内是否无残留物,盖板是否整齐、严密,暗装时盖板是否紧贴安装工作面。
3.开关、插座是否按设计位置安装,接线是否正确、坚固。
不间断电源插座是否和其他电源插座有明显的形态或颜色区分。
4.隐藏空间内安装电气装置时是否留有修理路径和空间。
5.特种电源配电装置是否有永久的、便于视察的标记,并是否注明频率、电压等相关参数。
6.落地安装的电源箱、柜是否有基座。
安装前,是否按接线图检查内部接线。
基座及电源箱、柜安装是否坚固,箱、柜内部不是否受额外是否力。
接入电源箱、柜电缆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宜符合下表的要求。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序号
电缆种类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
无铅包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10D
2
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20D
3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0D
4
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5
多芯限制电缆
10D
注:
D为电缆外径。
7.不间断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前是否依据随机供应的数据,检查电压、电流及输入输出特性等参数,并是否在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安装。
安装及接线是否正确、坚固。
8.蓄电池组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蓄电池组重量超过楼板载荷时,在安装前是否按设计实行加固措施。
对于含有腐蚀性物质的蓄电池,安装时是否实行防护措施。
9.电气装置和各系统的联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联锁动作是否正确。
10.电气装置之间是否连接正确,是否在检查接线连接正确无误后进行通电试验。
2.2.2.配线及敷设
1.线缆端头和电源箱、柜的接线端子是否搪锡或镀银。
线缆端头和电源箱、柜的连接是否坚固、牢靠,接触面搭接长度不是否小于搭接面的宽度。
2.电缆敷设前是否进行绝缘测试,并是否在合格后敷设。
机房内电缆、电线的敷设,是否排列整齐、捆扎坚固、标记清楚,端接处长度是否留有适当富有量,不得有扭绞、压扁和爱护层断裂等现象。
在转弯处,敷设电缆的弯曲半径是否符合规定。
电缆接人配电箱、配电柜时,是否捆扎固定,是否对配电箱产生额外是应力。
3.隔断墙内穿线管和墙面板是否有间隙,间隙不宜小于lOmm。
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或装置是否整齐固定在附加龙骨上,墙板不得受力。
4.电源相线、爱护地线、零线的颜色是否按设计要求编号,颜色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a)爱护接地线(PE线)为黄绿相间色;
b)中性线(N线)为淡蓝色;
c)A相线用黄色,B相线用绿色,C相线用红色。
5.正常均衡负载状况下爱护接地线(PE线)和中性线(N线)之间的电压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电缆桥架、线槽和爱护管的敷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电缆桥架或线槽底部不宜紧贴地面。
2.2.3.机房供电要求
1.机房总输入电需两路独立电源供电,有电源独立开关,和楼内市电分开,需有ATS自切功能。
2.机房UPS供电系统供应不小于1小时后备供电实力.
3.UPS需双机头供电。
2.2.4.UPS供电系统检查测试要求
1、自检
标准:
UPS一般都有故障自检功能,可以检查出主要故障,并报警。
2、无电池市电开机
标准:
UPS应当能在无电池状况,由市电逆变工作。
3、市电逆变转电池逆变无间断
标准:
正常状况下,UPS由市电逆变给负载供电,若这时电池正常,市电停电,应当由电池不间断地给负载供电。
4、电池逆变转市电逆变
标准:
假如UPS工作于电池逆变方式,在市电正常后,UPS应不间断地转到市电逆变方式。
5、市电逆变关机
标准:
UPS在市电逆变工作方式应能平安关机。
6、电池逆变关机
标准:
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应能平安关机。
2.2.5.机柜配电
1.每台机柜底部须有2路供电电源,均采纳32A工业插座,1路来自市电柜的市电电源,1路来自UPS输出柜的UPS电源
2.每个机柜内部配4个8孔PDU,2个16A,2个32A。
2.2.6.照明装置
1.吸顶灯具底座是否紧贴吊顶或顶板,安装是否坚固。
2.嵌入安装灯具是否固定在吊顶板预留洞(孔)内专设的框架上。
灯具宜单独吊装,灯具边框外缘是否紧贴吊顶板。
3.灯具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成排安装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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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房 建设 验收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