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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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与职责
潍城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为潍城区人民政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当发生重大、特大烟花爆竹事故时,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
全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由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指挥,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潍坊市公安潍城分局局长担任,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成员单位包括:
区安监局、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潍城消防大队等。
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烟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
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方案;
做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抢救决策;
命令并可委托、授权其他部门、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负责建立和维护应急信息平台;
甄别烟花爆竹事故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配合地方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必要时,协调武警、公安系统迅速调集部队和公安干警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负责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协调;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向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办报告;
组织烟花爆竹事故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
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
分析、判断烟花爆竹事故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部署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并保持区政府不间断联络,随时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援指示;
涉及重大事项应先报告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边处置边报告;
组织、落实救援物资;
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和人员救护工作;
撰写灾情评估报告。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全区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具体指挥。
报警工作由事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承担日常监管,为事故预测提供可靠资料和本地事故的速报工作。
接警工作由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和了解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初步甄别预警级别,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处警工作由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根据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对报警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甄别预警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意见,报区政府决策。
应急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各组组成及其职责分别如下:
(1)灾情评估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
主要负责判断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
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灾情可能出现的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安全警戒组:
由事故所在地派出所负责,主要负责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3)安全疏散组:
由事故所在地派出所负责,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保证救援顺利进行,做到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事故现场;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4)灭火救援组:
由消防负责,主要负责现场烟花爆竹火灾的扑救;
现场伤员的搜救。
(5)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计部门牵头,主要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抢救现场撤出的受伤人员(包括受伤抢救队员);
与当地有关医疗单位联系抢救事宜;
现场急救药品的联系和提供。
(6)综合协调组:
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部门及当地街道办事处参加,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间的联系协调;
信息、咨询的传递及发布,事故单位联络、与现场各职能组的联络;
向现场指挥部及各职能组提供相关职能组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
负责有关事故报道事项。
(7)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保证现场救援所需的各类生活物资和抢救物资及器材的供应;
事故现场的照明及通信联络;
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器材及车辆调度。
(8)专家咨询组:
由安监、卫计、消防部门邀请专家参加,主要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及时给出是否有次生灾害可能的结论。
(9)善后处理组:
由区民政局及当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事故责任人及有关单位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项。
3、预测预警机制
信息监测与报告
由安监部门和安全生产评估机构负责对危险源、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隐患采用安全检查、安全评价(评估)和隐患整改的方法进行监测。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事故对象、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扩大的范围、事故单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对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确保的物资、建议需要启动的事故级别。
区应急指挥机构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赴事故现场救援,当确定事故有发展为重(特)大事故趋势时,立即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级别。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
事故发生单位、群众、突发事件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安监部门报告、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接警后,由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上报至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先期预防措施
应急指挥部接警后,立即传达到相关单位,做好准备;
报告区政府、协助区政府组织联络有关部门,提出救援初步方案;
尽快撤离附近群众,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预警级别确定与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由区安监局根据事故报告,依照事故确认原则进行初步确认事故等级,并报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相应应急办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如需启动总体预案时,对应的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应急程序
基本应急程序
先行处置:
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派人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集本辖区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应急办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制定方案:
现场指挥部或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部门联动:
区安监局、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区卫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潍城消防大队等部门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扩大应急
启动本级预案和相应救援力量组织应急救援时,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转入扩大响应。
在启动基本响应程序的同时,迅速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或申请启动高级别预案。
应急结束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专家组研究提出报告,报区应急办决定,宣布解除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布公告),转入正常工作。
5.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区民政局和当地街道办事处及时调查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要迅速设立事件发生地群众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及时处理事故善后,做好受灾民众安抚工作。
卫计部门要设立医疗监测救治站(所),对伤员进行救治,为群众提供常用药品;
对食品、饮水进行检测、监督。
公安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事故地区社会秩序。
损失评估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须对事故损失做出定量评估,按照事故级别划分,由相应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及损失评估。
事故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后,立即调查事故情况,并确定事故损失的评估范围。
事故调查组须评估由事故导致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汇总事故中人员伤亡情况。
调查和总结
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组成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情况,由区安监局以文书形式发布。
区安监局负责对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事故损失等进行评估。
事故调查组在区安监局指导下开展事故调查、损失评估工作。
6、保障措施
应急装备保障
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设备、急救药品等由潍城公安消防部门、区卫计局等部门提供,以上所需器材由各部门存放和保管;
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治安、消防)、医疗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
区应急办加强对各联动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
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局负责交通保障,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交通车辆、运行秩序等。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对事故现场或周边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急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后,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治安保障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线,维持秩序,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物资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
根据区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数量及涉及烟花爆竹的种类,储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时所需物资。
经费保障
区政府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区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区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工作项目以及用于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预案修订等;
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
7、宣传、培训和演习
广泛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
将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向社会广泛宣传;
公布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值班电话,建立烟花爆竹事故速报系统;
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及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科学知识。
加强事故应急演练。
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综合演习,启动预案,群众参与,提高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常识和应用能力。
8、预案管理
批准与备案
本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办备案后,纳入《潍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由潍城区人民政府发布。
修订
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附则
本预案由潍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单位
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
区消防大队
119
区公安分局
110
医院
120
区安监局
12350
(传真及值班电话:
8188651)
区公安局指挥中心
区环保局
5607717
区市场监督局
8577722
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潍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188651
应急响应流程图
发布预警信息
安全生产
事故发生
先期处置(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有关单位)
上报市安监局
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
信息报告
(区安监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领导组运作
向区政府相关部门
传达领导指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派出工作组及专家
应急响应
启动预案
善后处置
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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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 烟花爆竹 安全事故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