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常用药物配伍禁忌.docx
- 文档编号:2076189
- 上传时间:2022-10-2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9.70KB
兽医常用药物配伍禁忌.docx
《兽医常用药物配伍禁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兽医常用药物配伍禁忌.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兽医常用药物配伍禁忌
前言
在畜禽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好的疗效或便于使用药物,常将数种药物配合在一个处方中,这就要求兽医临床工作者了解各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就是某些药物在一起发生的不良反应,如药效降低甚至失效或变成有毒物质。
研究药物配伍使用及产生配伍变化的原因、原理与防止和克服配伍禁忌的方法,达到提高药剂生产质量与临床疗效的目的,是药剂技术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生产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物理性配伍禁忌
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物理变化,即改变了原先药物的溶解度、外观形状等物理性状,给药物的应用造成了困难。
物理性配伍禁忌常见的外观有4种,即分离、沉淀、潮解、液化。
(1)分离:
常见于水溶剂与油容剂2种液体物质配合时出现,是由于2种溶剂比重不同而出现配伍时分层的现象,因此在临床配伍用药时,应该注意药物的溶解特点,避免水溶剂与油剂的配伍。
(2)沉淀:
常见于溶剂的改变与溶质的增多,如樟脑酒精溶液和水混合,由于溶剂的改变,而使樟脑析出发生沉淀;又如许多物质在超饱和状态下,溶质析出产生沉淀,这种现象既影响药物的剂量又影响药物的应用。
(3)潮解:
含结晶水的药物,在相互配跟由于条件的改变使其中的结晶水被析出,而使固体药物变成半固体或成糊状,如碳酸钠与醋酸铅共同研磨,即发生此种变化。
(4)液化:
2种固体物质混合时,由于熔点的降低而使固体药物变成液体状态,如将水含氯醛(溶点57℃)与樟脑(熔点171—176℃)等份共研时,形成了熔点低的热合物(熔点为-60℃),即产生此种现象。
化学性配伍禁忌
化学性配伍禁忌即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化学反应,不但改变了药物的性状,更重要的是使药物减效、失效或毒性增强,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等,化学性配伍禁忌常见的外观现象有变色、产气、沉淀、水解、燃烧或爆炸等。
(1)变色:
主要由于药物间发生化学变化或受光、空气影响而引起,变色可影响药效,甚至完全失效,易引起变色的药物有碱类、亚硝酸盐类和高铁盐类,如碱类药物可使芦荟产生绿色或红色荧光,可使大黄变成深红色,碘及其制剂与鞣酸配合会发生脱色,与淀粉类药物配合则呈蓝色;高铁盐可使鞣酸变成蓝色。
(2)产气:
指在配制过程中或配制后放出气体,产生的气体可冲开瓶塞使药物喷出,药效会发生改变,甚至发生容器爆炸等,如碳酸氢钠与稀盐酸配伍,就会发生中和反应产生二氧化碳气体。
(3)沉淀:
由2种或2种以上药物溶液配伍时,产生1种或多种不溶性溶质,如氯化钙与碳酸氢钠溶液配伍,则形成难溶性碳酸钙而出现沉淀;弱酸强碱与水杨酸钠溶液、磺胺嘧啶钠溶液等与盐酸配伍,则生成难溶于水的水杨酸和磺胺嘧啶而产生沉淀;如生物碱类的水溶液遇碱性药物、鞣酸类、重金属、磺化物与溴化物,也产生沉淀等。
(4)水解:
某些药物在水溶液中容易发生水解而失效,如青霉毒在水中易水解为青霉二酸,其作用丧失。
(5)燃烧或爆炸:
多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配伍所引起,如高锰酸钾与甘油、甘油和硝酸混合或一起研磨时,均易发生不同的燃烧或爆炸,常用的强氧化剂有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漂白粉、氯化钾、浓硫酸、浓硝酸等;常用的还原剂有各种有机物、活性炭、硫化物、碘化物、磷、甘油、蔗糖等。
药理性配伍禁忌
药理性配伍禁忌即2种或2种以上药物互相配伍后,由于药理作用相反,使药效降低、甚至抵消的现象,属于本类配伍禁忌的药物很多,如中枢神经兴奋药与中枢神经抑制药、氧化剂与还原剂、泻药与止泻药、胆碱药与抗胆碱药等;因此,只有正确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才能在临床用药时避免配伍禁忌的发生;另外,必须了解本类药配伍禁忌也是根据临床用药的情况出现的,有时会出现转化,它们在发挥其防治作用时是配伍禁忌,而当某一药物中毒时应用药理作用相反的药物进行解救,即不属于配伍禁忌。
抗生素类药物的配伍禁忌(β-内酰胺类)
β-内酰胺类即青霉素类抗生素,主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各种革兰氏阳性细菌和少数革兰氏阴性细菌)所致的各种疾患。
临床上适用于链球菌性感染如牛乳腺炎、马腺疫、猪链球菌病等;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如牛乳腺炎、脓肿、败血症等。
(1)β-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
如:
氨基糖苷类、氨基酸、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碳酸氢钠、恩诺沙星、磺胺嘧啶钠等。
因此,输液时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滴注时间不可过长。
(2)β-内酰胺类不可与含醇的药物合用,如氢化可的松,以乙醇为溶媒,乙醇能加速β-内醚胺环水解,而β-内酰胺类降效。
(3)青霉素与酚妥拉明、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扑尔敏、辅酶A、细胞色素C、维生素B6、催产素、利血平、苯妥英钠、氯丙臻、异丙臻等药混合后,可发生沉淀、混浊或变色,应禁忌混合静滴。
(4)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产生竞争性拮抗作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
因此,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5)青霉素和头孢菌素不可与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合用。
因为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是快效抑菌剂,在这些药物的作用下,细菌蛋白质合成迅速抑制,细菌停止生长繁殖,使青霉素和头孢菌素(为快效杀菌剂)无法发挥杀菌作用,从而降低药效。
例外的是治疗脑膜炎时,因青霉素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而应采用青霉素与磺胺嘧啶合用,但要分别注射,否则会发生理化性配伍禁忌。
(6)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以防止其发生严重的肾损害。
(7)头孢菌素类药物与维生素B族或维生素K配伍,可减轻由于其强力抑制肠道菌群而致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K的缺乏。
(8)头孢菌素主要经过肾脏排泄,对肾功能不良的动物用药剂量应注意调整,尤其小动物应避免头孢菌素与氨基糖苷类合用,以免造成肾毒性大大增强。
氨基糖苷类
这类抗生素主要对结核杆菌和多种革兰氏阴性杆菌(如布氏杆菌、巴氏杆菌、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鼻疽杆菌等)有效。
如链霉素用于大肠杆菌引起的乳腺炎、肠炎、子宫炎、膀胱炎和败血症等。
(1)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损害第八对脑神经,对肾脏有毒性及对神经肌肉有阻断作用。
(2)氨基糖苷类同类药物不可联合应用以免增强毒性,与碱性药物联用其抗菌效能可能增强,但毒性也会增大。
(3)链霉素与磺胺类药物同一容器配伍应用会发生水解失效。
(4)患畜如有脱水、低钠血症、酸中毒以及近期用过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时,应尽可能不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因为在上述情况下,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肾毒性更大。
(5)硫酸安普霉素与支原净配伍会引起中毒,如一起给雏鸡饮水,2.5小时后3%的雏鸡出现瘫痪,一侧或两侧的腿向后伸直而无法走动。
(6)新霉素在氨基糖苷类中毒性最大,一般禁用于注射给药。
(7)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能与钙离子结合,若与含钙中药如龙骨、牡蛎、海螵蛸、鹿角、枸杞等联用,会增加氨基糖苷类药的神经毒性。
含金属离子的中药如石膏、珍珠母、磁石、牛黄清心丸等中药含金属离子,不能与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联合使用,否则会在胃肠道形成不溶性盐类和络合物而失效,如需联用,其间隔时间应以3~4小时为宜。
氟喹诺酮类
此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菌包括绿脓杆菌有效。
(1)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应与DNA、RNA及蛋白质合成抑制剂联合应用。
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药)、可使本类药物的作用降低,例如使诺氟沙星的作用完全消失及氧氟沙星和环丙沙星的作用部分抵消。
(2)不能与含多价金属阳离子镁、铝、钙、锌和铁的药物混饲或混用,因为氟喹诺酮类药物结构中基本活性基团可与多价阳离子发生螯合反应,从而影响了喹诺酮类的吸收和抗菌活性。
(3)本类药对负重关节的软骨组织生长有不良影响,禁用于幼龄动物(尤其是犬、马)和孕畜。
(4)氟喹诺酮类药物胃肠道反应大,剂量过大可导致动物食欲下降或废绝,饮欲增加,腹泻等。
(5)诺氟沙星与维生素B1和维生素B12合用,可减轻其引起的周围神经刺激症状、四肢皮肤针扎感及轻微的灼热
(6)碱性药物、抗胆碱药物、H2受体阻滞剂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减少,应避免同服
(7)与抗凝血药如华法林合用可延长凝血酶原消除时间,若必需合用时要减少华法林的剂量。
(8)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易导致肝细胞变性或坏死,以环丙沙星尤为明显。
(9)部分药物如依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有光敏反应,用药后避免和阳光接触,用药过程一旦受紫外线照射,皮肤暴露部位可出现灼伤症状,有时可形成水疱。
四环素类
四环素类为广谱抗生素,除细菌外,对衣原体、支原体、各种立克次氏体、螺旋体、放线菌和某些原虫也有抑制作用。
临床可用于巴氏杆菌病、炭疽、大肠杆菌、沙门氏菌感染等。
(1)四环素类药物有严重的胃肠道反应。
(2)四环素类避免与抗酸药、钙盐、铁盐及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发生螯合反应,阻滞四环素类的吸收。
牛奶也有类似的作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动物慎用四环素类药物,与强利尿剂合用,会加大对肾脏的损害,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竹桃霉素、氯丙嗪等药物合用,也可加重肝毒性。
(4)四环素类可降低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而增加出血倾向,故不宜与抗凝血剂肝素钠、枸橼酸钠合用。
(5)四环素类药物有严重的光敏反应,用药期间的畜禽尽量避免日光照射。
(6)四环素类药物和强的松不能合用,会产生二重感染。
氯霉素类
氯霉素是广谱抗生素,对各种感染性疾病有效,在临床上用于防治肠道感染(幼畜副伤寒、幼畜白痢、鸡伤寒、鸡白痢、禽副伤寒)、幼畜肺炎。
一般认为对禽的沙门氏菌病最为有效。
氟苯尼考有胚胎毒性,故妊娠动物禁用。
氟苯尼考对正常鸡体液免疫具有抑制作用,但使用低限临床治疗量(50毫克/升饮水)不存在免疫抑制的不良反应。
大环内酯类
大环内酯类的代表药是红霉素,抗菌谱与青霉素G相似.主要用于治疗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所引起的严重感染.临床上用于肺炎、子宫炎、乳腺炎和猪丹毒。
(1)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氨茶碱的正常代谢。
两者联合应用,可使氨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要减少氨茶碱的用量,以防出现氨茶碱中毒。
应尽量避免联合使用。
(2)红霉素与洁霉素合用易发生拮抗作用,二者均与细菌的核苷酸大基团核蛋白体50S亚基结合,可导致其中一种抗生素核蛋白体的构型变化,影响其作用。
(3)红霉素不宜与β-内酰胺类、林可霉素、四环素联用。
(4)替米考星禁止静脉注射,可引起负性心力效应。
(5)红霉素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合用。
磺胺类
磺胺药的抗菌谱较广,能抑制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及一些阴性菌。
可用于各种家畜乳腺炎、子宫炎、腹膜炎、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以及炭疽、巴氏杆菌和败血病等。
(1)碱性电解质可减少本品对肾脏的毒性,如与碳酸氢钠同服,以碱化尿液,促进排出。
(2)液体型磺胺类药呈现碱性,不能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C、盐酸麻黄素、四环素、青霉素等合用,否则会析出沉淀。
当磺胺药与含有机酸的中草药加乌梅、山茱萸及中药糖浆剂配伍时,由于有机酸对抗碳酸氢钠的碱化尿液的作用,从而增加了磺胺类药对肾脏的损害。
(3)磺胺类药物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
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以免降低疗效。
(4)该类药物对家禽特别是雏鸡具有一定毒性,如以0.5%浓度混饲8天,会引起雏鸡脾脏出血、梗死、坏死和肿胀;对成鸡则会影响食欲,降低产蛋量。
其他抗生素
(1)林可胺类抗生素对家兔敏感,易引起严重反应或死亡,不宜使用。
(2)多粘菌素B与其他有肾毒性或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药物不可配伍,以防意外。
(3)乙酰半胱氨酸会减弱青霉素、四环素、头孢菌素类的抗菌活性,故不宜合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4)聚醚类抗生素包括莫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兽医 常用 药物 配伍 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