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个人申报指南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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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个人申报指南模板
广州市中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个人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范围
在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按所在学校属地管理原则,同样可以参加申报。
二、申报职称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我市中小学教师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两种方式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要求
类别
评审
认定(取得全日制学历)
三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一级教师
三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一级教师
学历资历
中专毕业生
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仅适合小学、幼儿园教师)
大专毕业生
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仅适合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
本科(含研究生班、双学士)毕业生
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从事教育教学满1年并考核合格
硕士研究生
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但在试用期满后再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满2年且参加岗位竞聘成功后,不能再申请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只能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试用期满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并考核合格,参加学校一级教师竞聘成功后,可申请考核认定
博士学位毕业生
具备即可
试用期满并参加竞岗成功后
专业条件
育人工作
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链接市教育评估中心网【网址】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中专历毕业生,应有担任并胜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
大学本科毕业生,班主任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但不能有拒绝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安排的经历
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应有担任并胜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者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
课程教学
业绩要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相应职称层级所规定的专业条件,并按育人工作、课程教学、教研科研、示范引领等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进行考核, 课程教学。
循环教学可不作要求.
科研课题
示范引领
四、申报办理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学校根据省、市的深化职称改革过渡办法,在完成未过渡人员的职称过渡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程序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经竞岗成功后参加职称申报。
申请考核认定、评审中小学教师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纸质材料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申报要根据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链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个人网上申报指南:
【网址】——教师职称评审——场景服务;认定申报指南:
【网址】——教师职称评审——场景服务),进入不同的申报界面申报。
按职称系统要求分别填写并打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及按各评委办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校考核推荐
学校推荐委员会对竞争推荐人员进行个人公开述职、组织说课评课、面试答辩等综合评价(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学校推荐人选组织说课讲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规模较大、教育教学力量较强、人事管理较规范的学校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下层级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学校组织说课讲课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行政部门。
3.材料逐级审核报送
学校(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现行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至相应评委办。
区属学校—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市人社局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一览表
序号
评审委员会
名称
日常工作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学科组名称
1
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越秀区教育局
劳淑芬
冯琳
********
********
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501室
1.生物、化学、科学、综合实践;2.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品德;3.美术、音乐;4.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语文;6.数学;7.英语;8.体育;9.幼儿教育、特殊教育。
2
广州市海珠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海珠区教育局
范桂英
********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综合楼5楼512室
1.语文;2.数学;3.英语;4..品德、政治、心理健康、历史、地理;5.物理、信息技术、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6.生物、化学;7.美术、音乐、体育;8.幼儿教育。
3
广州市荔湾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荔湾区教育局
招俊文
********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58号
1.物理;2.数学;3.英语;4.政治、思品、心理;5.体育;6.音乐、美术;7.语文;8.化学、生物;9.历史、地理;10.幼儿教育、特殊教育;11.信息技术、科学、通用技术、综合实践。
4
广州市天河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天河区教育局
吕烽
********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3号楼2006
1.英语;2.历史、地理;3.政治(思品)、心理健康;4.幼儿教育;5.数学;6.美、音、体;7.综合(实践、科学、信息技术);8.化学、生物;9.语文;10.物理。
5
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白云区教育局
洪爱宁
********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
1.数学;2.音乐、体育、美术;3.地理;4.语文;5.化学;6.幼儿教育;7.历史;8.政治、品德、心理健康;9.英语;10.物理、通用技术;11.生物;12.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科学。
6
广州市黄埔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黄埔区教育局
罗瑜安
********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座406室
1.物理、通用技术、综合实践;2.政治、思品、心理健康;3.英语;4.生物、化学、科学;5.美术、音乐、体育;6.数学、信息技术;7.语文;8.历史、地理;9.幼儿教育。
7
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花都区教育局
王友森
********
广州市新华镇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
1.英语;2.数学;3.语文;4.政治、思想品德、心理;5.幼儿教育;6.音乐、美术;7.物理、信息技术;8.体育;9.化学、生物;10.地理、历史;11.综合实践、科学。
8
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番禺区教育局
王益民
********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0室
1.信息技术;2.语文;3.政治(含中学思想品德、心理健康);4.历史;5.思品、综合实践、科学(含小学心理健康);6.化学;7.生物;8.英语;9.体育;10.地理;11.美术、音乐;12.幼儿教育;13.数学;14.物理。
9
广州市南沙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南沙区教育局
王敏
钟云宇
********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
1.文科(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2.英语;3.幼儿教育;4.数学(信息技术);5.理科(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科学、综合实践);6.综合(美术、音乐、体育);7.语文(思品)。
10
广州市从化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从化区教育局
林小红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镇西宁东路25号
1.英语;2.语文;3.体育;4.音乐;5.化学;6.科学、综合实践;7.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美术;9.数学;10.幼儿教育;11.生物;12政治、思品、心理健康;13.历史;14.地理;15.物理。
11
广州市增城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增城区教育局
温则良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
1.政治、思品、心理健康;2.生物、化学;3.语文;4.美术、音乐、体育;5.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6.幼儿教育;7.英语;8.科学、综合实践;9.历史、地理;10.数学。
12
广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市教育局
张湘辉
********
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3楼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1.语文;2.数学;3.外语;4.政治(思品);5.历史;6.地理;7.物理;8.化学;9.生物;10.美术;11.体育;12.音乐;13.心理健康;14.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5.综合实践、科学;16.特殊教育;17.幼儿教育。
市属学校—主管部门—市教育局评委办—市人社局
民办学校—关于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申报路径材料报送的补充说明
关于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申报路径材料报送的补充说明
我市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564号)执行。
经研究,现就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定(含评审、认定)申报路径补充说明如下:
一、系统申报路径:
个人登陆“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简称“系统”)填报材料,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发送所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发送所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审核→评委会
二、纸质材料报送路径: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送申报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管理机构审核(根据申报人档案记录情况,审核申报材料涉及的有关内容,并出具相应证明。
该“证明”归入申报材料,并由申报人或学校上传至系统)后送所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送所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审核→评委会。
三、区教育局作为辖区内民办中小学的主管部门,须登陆系统对民办中小学教师的电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同时审核纸质材料。
民办中小学教师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不需登陆系统审核电子材料,但需按附件(模板)出具有关证明。
附件: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证明(模板)
市人社局专技处市教育局师资处
2015年5月26日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证明(模板)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根据申报人档案记录情况,其职称申报材料涉及的有关内容核查情况如下:
一、学历情况
(一)年月于学校专业(学历)毕业
(二)年月于学校专业(学历)毕业
二、资历情况
(一)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
(二)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
三、教师资格证、职称情况
(一)年取得专业(级别)教师资格证。
发证机关:
。
(二)年月取得专业资格。
评委会(考核认定或考试机构)名称:
,发证机关:
。
四、教学科研及其他情况(如班主任年限、所获荣誉等)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2016年月日
注:
本证明一式二份,1份归入申报材料密封,1份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留存。
4.二级、三级教师申报
符合条件,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完成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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