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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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机械使用情况报表和下月机械使用计划;
④每月资金使用计划等。
10、项目经理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强化管理、注重信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降低成本为主线,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和灵魂。
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①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等证书。
②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
③具有多年相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协调能力和相关业绩;
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服从公司的管理。
2、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确定:
公司领导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每个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情况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在工程项目投标前确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人选。
3、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必须全过程参与整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配合公司经营科充分踏勘现场,做好技术标函的编制工作;
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并对涉及措施费的主要工程量进行计算;
对技术含量较高、难度较大的深基坑施工、支架上现浇构筑物、大口径超深砼钻孔灌注桩施工、预应力结构物施工等项目进行必要的技术设计与验算。
技术标函的编制应认真、细致,努力提高标书质量,不得因技术标函编制质量问题造成“废标”。
若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编标原因造成“废标”,则扣除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当月岗位工资,年终奖按50%计发,同时对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档案记一次不良记录。
4、投标的工程项目一经中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法人代表的授权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内容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管理。
5、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司法人代表和经理室的领导,接受公司管理层各科室、工程业主代表、监理组对工程项目施工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6、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因个人能力问题不能领导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施工或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重违法、违纪、违规时,公司可撤换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根据公司员工守则和内部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管理原因,出现诸多问题且久拖不改,业主、监理书面要求公司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出现施工期间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玩忽职守等情况,致使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公司有权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7、一般情况下,经公司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只能承接一个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因故停工或临近竣工阶段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以兼任另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任务。
8、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承接其它工程,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私自承接工程项目的将处以工程造价10%的罚款,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9、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服从公司经理室的领导,配合各职能科室的管理,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b)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c)代表公司实施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经济效益负责;
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培养工程施工人才;
d)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等指标的实现;
e)沟通与业主、设计、监理、各协作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
f)对施工要素进行合理配置,抓好劳务、机械、材料的计划管理;
g)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建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
h)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计划管理,主持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及周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并严格按进度计划安排好各种施工资源。
如计划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调整;
i)抓好项目经理部质保体系的建立,组织施工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配合省、市市政优质示范工程的申报、评比工作;
j)配合经营科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
k)抓好工程计量和决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提供决算资料;
配合工程审计工作;
l)注意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m)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工程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办理验收手续。
负责工程保修工作;
n)按公司要求做好工程施工材料及周转材料的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注意节约材料,防止失窃、损坏、浪费现象;
o)负责对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队、机械租赁人预付款项的初步审核。
负责工程竣工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劳务、材料、机械的结算工作;
p)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费用的开支,对项目部零星费用进行初步审核;
q)配合公司对项目部合理的人事调整;
r)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权限和义务:
a)在法人代表授权下行使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权;
b)参与公司进行的项目投标工作和施工合同的签订;
c)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
依照项目经理部各岗位人员职责和工作分工,行使对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权利,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协调、管理,参与公司对项目部人员的考核、调整;
d)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围内,安排、调度工程备用金的使用。
严格控制工程非施工管理费用的开支;
e)根据公司《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组织工程施工材料(含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f)按公司规定选择劳务分包方进场施工,在法人代表授权下代表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管理;
g)根据职责要求协调处理好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和外部事项;
h)接受公司管理层对项目施工的指导、检查、管理、考核;
i)工程结束后,经考核和审计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利润等指标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及责任书中的有关条款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三、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为工程项目施工而组建的临时组织机构,自工程中标后组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全部完成项目管理办法中职责和义务后解散,但项目经理部全体组成人员的义务必须延续到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保修期结束为止。
2、项目经理部人员的组成在公司领导层、相关科室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慎重决定,做到人员优化配置,以满足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
3、项目经理部的组建与解散均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到公司综合科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科管理人员将相关审批手续传至财务科、领导层。
四、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
1、项目部组建完毕后,在进场施工前壹周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2、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主要目标管理内容为:
a)工程成本节约目标(上交净利润率指标);
b)工程质量目标管理;
c)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d)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管理。
3、工程项目成本目标管理主要是公司及各科室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所用直接费、间接费的控制与审核。
最终以上缴公司净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4、工程项目上交净利润指标的确定:
a)由公司经营科负责工程项目目标利润率的测算,并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协商一致;
b)测算工程项目目标利润率应根据工程中标价相对限价下浮率、限价相对预算价下浮率、施工期间季节气候、施工地点、项目经理部人员组成情况、工程工期情况、工程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期材料、机械价格情况等综合考虑。
c)工程上交利润率B计算公式:
B=(A-K1-K2)/(1-K1)
A:
工程预算计划利润率(桥梁工程与道路排水工程取值不同一般为35%~40%);
K1:
工程项目投标下浮百分率;
K2:
工程项目施工综合因素调整值。
(K2调整范围为-2%~+2%,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工期、付款方式、工程地点因素、施工季节因素、项目部组成人员素质情况、工程难易程度、施工期间工程材料、机械费用等影响工程成本的因素,一般由经营科与公司领导层共同商量决定)。
5、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目标(工期目标)与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相一致,但必须符合业主、监理对工程施工节点工期的要求,及对工期进行的调整。
6、工程质量目标按照公司投标时的承诺,执行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目标,执行公司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考核规定。
当工程造价超过1000万元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创优计划,争创市优和省优质示范工程。
7、安全管理目标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以及国家、省、市其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安全施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的投入。
8、文明施工目标应按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造价达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争创市文明工地和省文明工地。
公司保证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
工程进场后应建立项目公示牌等五牌二图。
五、工程项目施工资源要素的配置和组织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要素及资源管理包括工程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劳务分包队伍等管理。
对人、材、机的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关键内容。
1、劳务分包队伍的配置与管理:
a)劳务队的选择按照公司邀请、项目部推荐的办法进行选择。
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一旦确定,即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工程科负责人根据工程规模、工期要求、技术要求等在公司以往合作过的劳务分包队伍名册里选择、确定劳务分包队伍,应优先选择以往合作过程中与公司配合默契、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劳力调度配置能力和齐全的技术工种,服从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在按市场劳务分包价格协商好工程劳务费用占整个工程造价比例后(扣除非该劳务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该劳务队无能力施工而由其它专业施工队伍施工的工程量),经公司经理室审核同意后,由公司工程科在法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符合公司劳务合同统一格式的劳务分包合同。
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可以推荐优质的劳务分包队参加工程施工。
b)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对劳务分包队提出相应的阶段性工期目标、劳务人数、技术工种配置数量、施工质量与安全要求,并在进场后组织劳务分包队伍对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劳务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
c)在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由专人记录劳务队每天参加现场施工的人数、施工内容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作为进行劳务结算的参考。
d)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按劳务分包合同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按公司统一的表式审核劳务队预借生活费或进度计量款。
e)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对劳务队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及时验收,发现不合格的及时发出整改或返工通知,若发现严重的不合格过程产品,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双方合同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责成分包队伍赔偿因返工而造成的材料和机械施工损失费。
F)在工程施工结束、并完成预验收中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整改,项目经理部应在壹个月内完成劳务分包队的费用结算,结算单上应有结算人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签字认可,及时送公司工程科初审,经理室批准。
2、机械分包队伍的配置与管理:
a)工程项目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切合实际的机械配置总计划和月度需求计划,并及时交公司材料设备科,以利公司及时组织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机械设备的管理应符合公司《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b)小型机械以公司自有机械进行配置为主,如拌和机、电动夯、各种水泵、钢筋机械、翻斗车、砼振动器等;
在自有小型机械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情况下可书面汇报公司经理室,考虑自购或外租。
公司自有小型机械按内部价格收取费用,在项目部签字审核后进入工程成本。
c)部分大型施工机械如挖掘机、压路机、汽车吊、摊铺机等以外租为主(但需优先使用公司自有机械)。
由材料设备科根据市场价格负责租赁,并签订机械分包合同,交项目部实施。
如项目部发现公司向外租赁的机械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项目经理部可以推荐价格合理、服务一流的机械分包商在与公司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
d)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机械台帐。
对自有机械设备加强管理,防止失窃及人为损坏;
对外租机械进行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项目经理部应切实加强对施工机械费用的控制,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每天如实、及时地记录、签订外租机械的台班费用,派专人监督和管理大型挖掘机等施工机械的实际使用时间,并用公司规定的统一表式进行记录和签证。
施工机械台帐也应每天及时记录。
项目经理部人员自有大型机械不得安排在自身项目部施工。
f)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按机械分包合同要求严格审核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费用的预付,并按公司规定的表式审核上报公司工程科审核。
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部应在壹个月内完成所有分包机械费用的审核,并按统一的《工程机械费用结算单》上报公司工程科审核,经理室批准。
3、工程施工材料的供应与管理
a)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宗材料由公司材料设备科根据审核批准过的材料计划统一采购供应。
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应符合公司《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b)项目经理部组成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及时按公司统一的表式编制工程总材料需求计划及月度材料进场计划,其计划数量以公司材料设备科审核进场数量为准,以利公司材料设备科及时组织采购和成本控制。
c)材料设备科接到工程总材料计划后应立即组织招标采购,并在法人代表授权下与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由综合科将合同传递至项目经理部及公司相关科室,以利执行。
项目部如发现公司采购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行情,项目经理可自行推荐材料供应商,与公司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d)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材料台帐,对送至工地的材料严格按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对材料数量可采用量方、过磅、抽磅等方法进行验收,不符合上述质量、数量要求的材料不得签收。
工程材料应分期分批组织进场,加强保管,严格按定额量耗用,不得浪费。
e)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即开具“收料单”,领料时使用人申请,由施工管理人员按定额计算用量,开具领料单。
项目部材料管理人员在购进成批的大宗材料后应及时汇总向材料设备科上报。
f)材料供应商凭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开好正规发票,作为公司材料设备科审核及财务科付款的依据。
g)公司自有周转材料设备由材料设备科按内部使用价格收取费用,经项目经理部签字认可后由财务科进入工程成本。
H)工程急用的零星材料(铁丝、铁钉、灯泡、绳子、小型工具等)原则上由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但价格不得高于公司材料科认可的市场价。
六、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1、公司财务科对工程项目单独建账,实行独立核算。
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由公司财务科负责筹集并调度使用,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公司实行工程款专款专用,因业主付款原因等造成项目资金不能适应工程需要时,由财务科代表公司进行资金筹集,可采用向银行贷款、内部集资、借款等方法筹集,但资金使用成本(如利息、手续费等)必须计入工程成本。
2、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编制月度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每月25日之前送财务科审核后报经理室批准。
3、财务科以每个工程项目为单位建立内部独立核算账户,费用分类准确、记账准确,以利工程成本核算和费用控制。
4、工程上发生的每一笔费用均应经过经手人签字,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初审签字、各相关科室及公司法人代表批准后才能进入工程成本。
5、工程零星费用的使用:
为了便于项目经理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工程进场后,每个项目部可根据工程量大小预借1~2万元备用金用于支付工程急用的零星材料费、招待费、项目部人员的伙食费等费用,该费用由项目部经办人和公司财务科每月结报,便于资金的周转使用。
七、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考核与管理
1、公司财务科依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行使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审核权,严格审核,把握工程项目每笔资金的使用,加强对各种票据、凭证的审核,努力节约工程成本。
2、公司综合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全体施工管理人员每月进行检查和考核,负责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每月收集项目经理部人员考勤表,审核无误后交财务科编制工资表。
3、经营科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及时将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传递至项目经理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配合相关科室对工程上交利润进行测算,在协商一致并经法人代表同意后,代表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施工过程中配合项目经理部对增加的工程项目(投标时无单价的)编制清单综合单价报监理审核;
指导项目经理部进行工程量变更的签证及工程计量;
工程施工结束后,配合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结算书送审计部门审核。
4、财务科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及施工费用的审核把关,建立以单项工程为单位的独立核算体系,按合同及公司资金情况,在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的情况下合理支付工程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其它零星费用。
配合项目部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相关合作单位的处罚。
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测算工程净利润。
5、公司材料设备科根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负责采购工程大宗材料,组织工程施工机械,代表公司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和机械租赁合同。
在经过经理室批准的工程总材料计划下执行材料采购,加强进场材料质量、数量的过程控制,防止超预算数量浪费材料。
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材料进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核材料台帐,调度管理好周转材料的使用,对项目材料结算进行初审,并合理安排材料费的支付。
6、公司安全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和职责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审核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
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对安全隐患较大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施工项目应在现场进行指导监督,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安全施工。
7、公司工程科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
进度进行检查、考核。
建立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考核办法》,并加以实施,对公司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勤加检查和考核,对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较大的分项工程,工程科应到施工现场指导实施。
根据合同规定对劳务分包队进行检查、协调、考核,对项目经理部劳务机械费用结算进行初审。
八、其它规定
1、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公司财务科会同经营科、工程科及材料设备科,成立工程成本费用审核小组(即内部审计小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零星费用及合理分摊的管理费进行确定,计算出工程实际成本,与项目部编制的决算比较,初步确定利润率。
在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计算出准确的工程利润率,并以此作为对项目经理部奖惩的依据。
2、工程结算时,人工费不得超过分包合同规定的比例,机械费用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8%,项目部业务招待费用实行定额控制,根据工程造价计算为:
100万元以下为5‰,200万元以下为3.5‰,400~1000万元以下为2‰,1000万元以上的为1.5‰。
3、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经财务科计算,如工程净利润超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利润率,超出部分由公司经理室和法人代表确定奖励比例,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奖励额度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上报分配方案,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工程施工中被公司开除或作开除处理的人员不参加项目利润节余的分配。
项目施工过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或公司信誉和形象受到较大损害时,由公司领导层商量决定奖励额度。
若该工程未能完成利润上交指标,由相关科室进行分析后按员工奖惩办法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条款进行处罚,经查如发现项目经理部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若工程项目成功申报省、市市政优质示范工程,且能完成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公司将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对市优工程奖励0.3‰~0.5‰,省优工程奖励0.5‰~1‰,国优工程1‰~2‰(一个工程项目同时获得多项优质工程的不累计发奖,按层次高的奖项计算)。
5、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从而获得市文明工地或省文明工地的,公司对市文明工地项目部奖励6000元,省文明工地项目部奖励12000元。
6、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问题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工资,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撤换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根据员工守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7、如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不严,导致工程施工进度严重脱节,公司遭到监理或业主书面批评的,给予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一次改过机会,若工程进度仍未能达到节点工期目标的考核要求,公司有权撤换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8、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工作除符合本办法要求外,必须符合公司其它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办法“自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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