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模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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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
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事发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
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等。
信息报告模板附后(详见附件4)。
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
,传真: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二)处置程序
1.局办公室接到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并将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传达给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分管业务领导按职责分工处置。
局办公室根据事件处置需要调度市教育局相关资源予以跟进。
2.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立即进行联合研判,提出初步处置建议,根据局主要领导指示,按照事件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建“四个一”处置机制(一位分管局领导和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跟进处置、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应对、统一一个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有序组织应对处置工作。
处置过程中,视情况开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成立处置工作组跟进。
同时,与事发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判明情况,并将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3.需要上报情况的,按职责分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业务处室,依据事件等级,提出上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和总值班室以及省教育厅意见和文稿,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管业务领导把关,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上报。
4.市局直属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场并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应及时研判,提出处置意见,根据局主要领导指示,迅速展开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善后和舆情处理工作,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调查事故原因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5.各区属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工作。
市教育局依据应急预案,视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和响应程度赴现场予以指导协调。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及处置流程图附后(详见附件5)。
(三)处置责任
1.局主要领导: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指导各分管领导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局分管安全领导:
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协助局其他业务分管领导做好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发展情况,协调、配合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局分管业务领导:
负责分管领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导做好分管领域各学校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
4.学校安全管理处:
负责收集和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会同工委办公室和局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
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因调查、善后安抚等工作;
关注事件发展,控制恶化态势,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做好业务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5.业务处室:
负责本处室分管领域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
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原因调查、善后安抚等工作;
指导管理领域各学校安全教育,预防措施等,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
六、任务及分工
(一)高校发生的涉及政治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业务领导:
分管工委办公室局领导。
牵头处室:
工委办公室。
配合处室: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学校安全管理处)
(二)涉及校园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局办公室局领导。
局办公室。
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三)涉及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针对师生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校园暴力的社会治安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学生非正常死亡、食堂食品安全、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学校火灾事故、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泄露爆燃、学生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处局领导。
业务处室:
学校安全管理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处合作办学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四)涉及校园网络舆情类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政策法规处局领导。
政策法规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五)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
学生罢课、教师罢教、聚众闹事、实习实训意外伤亡等群体性事件;
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
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春游、秋游等课外集体活动事故;
因招生政策、学区调整、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1.涉及我市高校的,分管业务领导:
分管高等教育处局领导,牵头处室:
高等教育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2.涉及学前教育的,分管业务领导:
分管学前教育局领导,牵头处室:
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3.涉及公办普通中小学的,分管业务领导:
分管基础教育局领导,牵头处室:
4.涉及高、中职类学校的,分管业务领导:
分管职业与终身教育处局领导,牵头处室:
职业与终身教育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5.涉及民办普通中小学校的,分管业务领导:
分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局领导,牵头处室: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6.涉及中外合作高校的,分管业务领导:
分管中外合作办学处局领导,牵头处室:
中外合作办学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六)校园建筑物结构、抗震等安全事故以及校舍新建、改(扩)建、修缮等所引发的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局领导。
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七)涉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局领导。
社管处。
工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八)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拥挤踩踏等公共安全事故的处置。
分管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局领导。
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九)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局办公室领导。
局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工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十)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招生咨询及考试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招生考试办公室局领导。
牵头处室:
招生考试办公室。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教育科学院研究等)
(十一)以上未涉及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按局主要领导指示办理。
七、有关要求
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本业务领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方案;
各高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局直属各学校和深投幼教管理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
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突发事件“四个一”处置机制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架构,规范信息报送,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
1.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架构
2.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情况
3.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分工表
4.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表
5.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及处置流程图
附件1
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架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党组成员
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
成员:
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校园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日常运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和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和学校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领导小组;
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的经验和做法;
督导、检查各单位各学校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日常工作分工:
工委办公室主要牵头负责全市校园社会稳定及政治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局办公室主要牵头负责校园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现场处置
领导小组视情况开设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与协调,同时成立现场处置工作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宣传报道、信息收集与预警、后勤保障和医疗救护组等。
1.综合协调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和工委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配合。
主要职责:
全面了解、综合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方案;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置指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总结汇总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
2.宣传报道组:
由政策法规处处长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和学校安全管理处配合。
指导事故单位的宣传部门展开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和关注社会、师生对学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
发挥教育媒体优势资源,密切关注网上舆情。
3.信息收集与预警组:
由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任组长,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外合作办学处配合。
监督指导各有关学校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信息收集,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关注事件主要人员的动向,防止扩大影响。
4.后勤保障组:
由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根据情况动用资金;
负责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物资储运和分配,车辆保障。
5.医疗救护组:
由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配合。
主要任务是配合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
附件2
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情况
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六大类。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
包括:
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罢教、上访、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因招生政策、学区调整、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包括:
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
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
(三)事故灾害事件。
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触电亡人事件、煤气中毒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校车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故,春游、秋游等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实验室化危品泄漏、爆燃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四)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
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五)自然灾害事件。
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六)考试泄密、违规事件。
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
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附件3
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分工表
序号
突发公共事件
分管领导
牵头处室
配合处室
1
高校发生的涉及政治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工委办公室局领导
工委办公室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2
涉及校园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局办公室局领导
局办公室
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3
涉及校园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针对师生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校园暴力的社会治安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学生非正常死亡、食堂食品安全、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学校火灾事故、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泄露爆燃、学生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处局领导
学校安全管理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处合作办学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等
4
涉及校园网络舆情类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政策法规处局领导
政策法规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5
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
涉及我市高校的
分管高等教育处局领导
高等教育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涉及公办普通中小学的
分管基础教育局领导
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
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涉及学前教育的
分管学前教育局领导
涉及高、中职类学校的
分管职业与终身教育处局领导
职业与终身教育处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涉及民办普通中小学校的
分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局领导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涉及中外合作高校的
分管中外合作办学处局领导
中外合作办学处
6
校园建筑物结构、抗震等安全事故以及校舍新建、改(扩)建、修缮等所引发的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发展规划与财务局领导
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与终身教育处、中外合作办学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7
涉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社管力量办学管理处局领导
社管力量办学管理处
工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8
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学校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拥挤踩踏等公共安全事故的处置。
分管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局领导
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9
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局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工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等
10
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招生咨询及考试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分管招生考试办公室局领导
招生考试办公室
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教育科学研究院
注:
以上未涉及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按局主要领导指示办理。
附件4
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事发
时间
年月日
编号
(各区各学校自编)
地点
校内
校外
事件
类型
为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事件、网络信息安全类、考试泄密违规类等六类事件
是否群体性事件
情况
(事件的起因、经过、应急处置情况,目前状况和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涉事人员基本情况和现状;
当前舆情等)
(可附另页)
编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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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此表需视情以密件形式报送,以密件形式报送的,不得传真和在互联网上传输。
2.此信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
3.市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报送情况。
附件5
XX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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