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检查缺陷及其相关知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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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henextport
Rectifythedeficiencywithin14days
(1)在14天内纠正缺陷
E
Within14days
Rectifythedeficiencyatthenextport
(1)在下一港口纠正缺陷
F
AgreedClassCondition
Asintheagreedclasscondition根据已同意的船级条件
G
Within3Months
Rectifynon-conformityinthreemonths
(2)在三个月内纠正缺陷
H
MajorNC
Rectifymajornon-conformitybeforedeparture(3)开航前纠正主要不合格项
J
AtAgreedrepairport
Atanagreedrepairport(4)在经允许的港口修理
K
Temporaryrepair
TemporaryRepairtobecarriedout进行临时修理
L
Flagconsulted
FlagStateConsulted咨询船旗国
M
LOWissued
LetterofWarningissued签发警告信
N
LOWwithdrawn
LetterofWarmingwithdrawn收回警告信
O
OperationStoped
Prohibitiontocontinueanoperation禁止继续操作
P
TemporarySubstitute
Temporarysubstituteoftheequipment临时更换设备
Q
Other
Specifyunusualcircumstances(freetext)说明异常情况(格式不限)
PSC检查须采取的措施代码
ActionstobeTaken
需采取的措施
00
NoActionTaken无不需采取措施
10
DeficiencyRectified缺陷已纠正
12
AllDeficienciesRectified所有缺陷已纠正
15
RectifyDeficienciesAtNextPort在下一港口纠正缺陷
16
RectifyDeficienciesWithin14Days在14天内纠正缺陷
17
MasterInstructedtoRectifyDeficienciesBeforeDeparture要求船长在离港前纠正缺陷
18
RectifyDeficienciesWithin3Months在三个月内纠正缺陷
19
EntranceProhibitionforshipwithoutCertification未经认证的船舶禁止靠港
20
ShipDelayedtoRectifyDeficiencies船舶延期离港以纠正缺陷
25
AfterDelayAllowedtoSail(*SpecifyDate)延期后允许开航(注明日期)
30
ShipDetained滞留船舶
35
DetentionRised(*SpecifyDate)解除滞留(注明日期)
36
Shipallowedtosailafterfollow-updetention船舶再次滞留后允许开航
40
NextPortInformed通知下一港口
50
FlagState/ConsulInformed通知船旗国/领事馆
55
60
RegionStateInformed通知本区域成员国
70
ClassificationSocietyInformed通知船级社
80
TemporarySubstitutionofEquipment临时更换设备
82
Alternativeequipmentormethodused使用替代设备或方法
85
InvestigationofContraventionofDischargeProvision(MARPOL)违反(MARPOL)排放规定的调查
90
Letterofwarningissued签发警告信
95
Re-inspectionConnectionwithCode90根据签发的警告信重新检查
96
LetterofWarningWithdrawn收回警告信
97
DestinationUnknownInformation目的港信息未知
99
Other(Specify)其他(具体说明)
港口国检查(PSC)的由来
“港口国检查”一词是根据英文“PortStateControl”(缩写为PSC)转译而来,亦称港口国控制或港口国监督,是专指世界各地的港口国当局对抵港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以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防止海洋污染为目的,以船员及船舶技术状况为对象的专门检查。
港口国检查是由1978年“AMODOCADIZ”轮的触礁事故而产生。
当时,该事故引起了欧洲公众与政界的极大震动,普遍认为有些船旗国政府的主管机关,在确保他们所管辖的船舶符合国际公约规定的标准方面,未能尽到职责。
为此,1980年13个欧洲国家,加上欧共体、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在巴黎开会,一致同意共同采取措施,限制并继而消除不符合国际公约船舶的航行。
继1980年会议之后,于1982年1月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上通过了著名的巴黎解备忘录(ParisMOU)。
该备忘录于1982年7月1日开始生效。
当时签署此备忘录的有14个国家的海事当局,这些国家是:
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据统计,世界全损船舶艘数及吨位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和船舶结构缺陷所致。
在防止和减少这些不满足国际公约要求的船舶-低标准船舶-继续航行方面,由于巴黎备忘录(ParisMOU)组织显得非常有效,IMO在1991年召开的第17次大会上通过了一项决议A.682(17)“在船舶排放和控制方面加强地区合作”,该决议以实行PSC的ParisMOU为榜样,要求全球各地区建立类似的PSC备忘录组织,各备忘录成员国及实施PSC检查的其他国家,应作出安排,相互合作,共同建立全球性的PSC网及各网之间的联系,以减少直至排除低标准船舶的航行。
根据A.682(17)的精神,为了消除低标准船舶,IMO秘书处非常积极地推动并协助各成员国建立PSC机构和体系,并且与ParisMOU、拉丁美洲PSC合作协议(AcuerdodeVinadelMal,1992.11)、亚太地区PSC备忘录(TokyoMOU,1993.12)、加勒比PSC备忘录(1995.2)、东南地中海PSC协议预备会(1996.3)等组织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当船东、船级社、船旗国未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时,PSC就开始发挥作用。
理想情况下,PSC不必存在。
但是由于目前无法回避的事实,使IMO认为只有加强世界界范围的PSC工作,才能有效地检查船旗国、船东和船级社在维护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工作质量。
这也是IMO将PSC作为海上安全的最后防线的原因。
中国PSC概况
我国于1986年开始实施港口国监督,1994年4月1日成为“东京备忘录”签署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代表国家对外轮实施港口国监督。
多年来,PSC从无到有,从简单到系统,结合国内法规,形成一套符合国情的PSC检查办法、程序和PSCO选拔、培训、考核上岗制度。
为“使海洋更清洁、航行更安全”作出一个海运大国应有的贡献。
可是近年来,我国船舶在国外PSC检查中屡被滞留,并呈逐年增加趋势,不但给船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
这与我国老旧船舶多等一些客观原因外,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点因素。
1、PSC涉及公约繁多,有的公约又经不断修正,船上设施和设备的具体技术细则和要求又不少都在有关决议等文件中,很难查找。
所以从字面理解公约条款的含义,确实非常烦琐,而且不直观、难对照,容易忘记。
再加上船上工作辛苦,节奏紧张,生活单调,让船员从浩如烟海的公约汇编中去认真领会公约内容,确实有点强人所难。
更何况个别公约我国至今还未加入。
所以不少高级船员难以全面领会公约内容和要求,系统认识PSC,在国外接受PSC检查时,造成被动局面。
2、对船舶的管理多年来一直是文字要求多,现场的典型示范少,没有可参照的样板或标准,主观性偏大,造成查易改难。
特别是对应急演习,如救生、消防、堵漏、溢油反应等,很难做到演习现场如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时的逼真效果。
很难想象应急布署表中的条条框框能给人予具体形象的行动指南,而国外PSC检查中又特较真。
3、国内PSC信息交流不够形象、直观便捷。
现在国内PSC信息主要流程如下:
PSC报告
滞留情况
研讨会等汇总分析
培训班
这些流程,内容一般是以文字、表格、口头形式传达的,在具体的船舶缺陷和纠正方法上,难以形成形象直观的效果,而且信息流程长,不便于直接交流。
4、语言的交流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船员的英语,特别是专业英语口语,如果在工作上无适当的英语口语环境,提高英语交流能力确实不易。
当检查官在检查过程中提出问题及发现问题时,船员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并作出回答和解释,会造成许多无谓的缺陷甚至导致被滞留。
国际劳工组织(ILO)在PSC方面的要求
1.ILO及ILO第147号公约
以改善工作条件为目的而设立的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LabourOffice,简称ILO),成立于1919年,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为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代表,共同参与ILO的各项活动。
ILO下设的MaritimeIndustriesBranch(MIB)分管海事方面的ILO活动。
MIB主要由政府、船东、船员代表组成。
77个年头以来,这三方代表协同工作,以改善船员的生活、工作条件和提高海上运输效率为目的,制订了许多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和建议案。
1976年,内容广泛的“商船运输(最低标准)公约”(即众所周知的ILONo.147公约)产生了。
此公约于1981年生效,旨在消除或至少减少下述船舶问题:
食物和水的短缺、不安全的机器设备、童工、拥挤和不健康的生活环境、船员权利的忽视等。
ILONo.147分为两大部分:
公约主体及其附件。
公约主体规定了涉及安全、资格、岗位、人员、工作时间、培训、社会保障、船舶雇佣条件和生活安排等的一系列最低标准。
附件是许多相关的其他ILO海事公约。
接受ILONo.147的国家必须具有与附件各公约“近于等同”的法律和规则。
该附件包括了最小年龄、医疗诊断、协议条款、医疗保障、高级船员资格证书、船舶食品和供应、遣返回国、结社自由、集会权利保护、劳资谈判等方面的要求。
ILONo.147要求在接受其之前,有关国家必须首先接受某些IMO(国际每事组织)的安全公约(SOLAS,COLREGS,Loadline)。
生活、工作条件同船舶的安全条件是无法分开考虑的。
生活、工作在低标准条件中,船员更易于出错和判断失误,从而导致灾难性事故。
2.ILO与PSC
ILO涉及PSC的公约是ILONo.147。
PSC消除低标准船舶的目标,适用到ILO的有关公约,低标准意味着船舶生活、工作条件的低标准。
其中第4款规定,成员国在收到投诉或得到证据说明抵港船舶不符合公约的要求,可以向其船旗国及ILO总部提供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明显有害于安全和健康的船舶因素。
当出现低标准情况,港口国可以检查船舶并采取包括滞留的措施(公约也规定此种检查不应不适当地滞留船舶)。
接受ILONo.147的国家拥有的船队占国际商船队的50%以上。
除拉丁美洲PSC协议未将ILONo.147列为执行PSC的相关文件外,其他PSC组织都已将ILONo.147列为执行PSC的相关文件。
为帮助PSC检查官执行ILONo.147,ILO于1990年出版了“船舶劳动条件检查:
程序导则”。
国际海事组织(IMO)在PSC方面的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前身是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
根据1948年3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海运会议上通过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1958年3月17日生效),1959年1月6日在伦敦召开的第一届公约国全体会议上正式成立了IMCO。
它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专门机构。
负责海事技术咨询的立法。
1975年11月第9届大会通过了修改的组织公约,并于1982年5月22日起将IMCO改名为IMO,以加强该组织在国际海事方面的法律地位,使其在海事和海运技术领域起到更大的作用。
IMO通过的公约、法规和决议案是造船、设计、检验、航运、海事、管理等部门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文件。
IMO的最高权力机构为IMO大会,其下设理事会委员会,总部设在伦敦。
IMO的全部技术工作由下述的5个委员会进行:
海上安全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
IMO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承担,秘书处为最高行政执行机构,下设:
海上安全司、海上环境司、法律事务及对外联络司、行政司和会议司。
PSC检查的基本依据是IMO制定的国际公约,它们是:
1.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LL/66)
2.LL/661988年议定书(LLPORT1988)
3.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4.SOLAS/741978年议定书(SOLASPROT1978)
5.SOLAS/741988年议定书(SOLASPROT1988)
6.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73/78)
7.1978年国际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STCW/78)
8.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COLREGS/72)
PSC检查依照下列文件规定的权力进行:
1.SOLAS/74第I章第19条
2.LL/66第21条
3.MARPOL/73/78第5条
4.XTCW/78第X款
根据经修正的SOLAS/74及其议定书第1章第19条、LL/66第21条、MARPOL/73/78第5条、STCW/78第X款和第I/4规定所执行的PSC检查,旨在使缔约方对船舶、船上船员以及其设备符合相应的公约要求。
通常检查范围是围绕对船舶证书、文件和手册的检查,随后是对船舶的结构、机械装置、轮机系统、安全系统和维护保养程序和总和检查。
IMO规定的PSC工作指导性文件有:
1.IMO第19次大会决议A.787(19):
“港口国检查程序”
2.IMOA.466(XII)“船舶监督程序”
3.IMOA.481(XII)“关于安全人员配备的原则”
4.IMOA.542(13)“船舶与排放控制程序”
5.IMOA.597(15)“船舶控制程序的修正条款”
6.IMOA.680(17)“船舶安全操作和防污管理指南”
7.IMOA.681(17)“船舶安全和防污操作要求的控制程序”
8.IMOA.682(17)“在船舶和排放控制方面的地区合作”
9.IMOA.742(18)“船舶安全和防污操作要求的检查等程序“
10.IMOA.744(18)“油船和散货船加强检验计划导则”
11.IMOA.746(18)“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检查导则”
12.IMOMEPC26(23)“船舶与排放控制程序”
13.IMO决议A.743(18)“油船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
船舶PSC检查常见缺陷
船长常见缺陷
1.《油污应急计划》中的港口主管机关地址与电话号码应保持最新,必须及时从INTERNET上更新。
(可从代理处索取,一般每年11月更新一次)。
对油污应急计划内容要熟练掌握,要能对答如流。
防污器材与应急计划手册中不符,油污应急计划中的应变表不是最新的。
油污应急计划培训应有记录。
油污应急计划变更页上没有及时记录,油污应急计划无船级社盖章。
溢油间去油剂必须配备200L,SOEPP附图没有插入后面的空白页内,油污应急计划中未记录INCHON港主管机关电话号码。
2.船舶证书复印件应张贴于生活区。
IOPP证书附件中2.3.3项“有报警和手动停止装置”,但船上没有配备手动装置。
IOPP证书应有修改的油柜清单,并经船级社签署。
污油柜容积没有记录在IOPP证书上,IOPP证书上油水分离器应符合公约EPC60(33),但属于A393(X),要求通知船检。
IOPP证书上焚烧炉焚烧单位应为升;
IOPP附加项中污水舱不符和要求;
特别检查项目报告文件不符和要求,油水分离器不是自动停止设备,CCS的IOPP证书中未标明船上已有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的15PPM滤油设备。
IOPP证书上填写的舱容积与实际不相符合。
3.安全设备证书:
最后一页应标明哪一个艇为救助艇。
第二页:
若有免除证书应附在证书后面,如:
秦海轮有两项免除:
一项为货舱固定灭火系统免除证书,另一项为:
DF免除证书。
安全设备证书内救生筏载乘总人数为25人应改为50人,起货设备年检过期。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与载重线证书上的船长不一样。
设备安全证书记载的救生衣数量比实际数量多;
救生筏检验到期;
设备安全证书8.2项与实际不符;
安全设备证书附录E表3未显示GMDSSVHF的手动设施;
货舱安全设备证书和无线电安全证书不符合SOLAS要求。
安全构造证书附页免除证书实施栏标记不正确。
4.二氧化碳证书中没有关于燃油速闭和通风系统试验内容;
MEDICALCERTIFICATE应用英文。
机舱固定灭火系统“1301"
新证书不符要求需纠正.克令吊NO.1.2号无试重证书,要求使用前检验。
(澳大利亚)。
最低配员证书没有官员签字(印度要求)。
最低配员证书与无线电安全证书不符。
船员健康证书未显示FIT或UNFIT。
手提灭火器证书不是正本证书;
没有无线电测向仪免除证书。
大副无巴拿马职务证书原本。
救生艇:
没有证据表明已进行了吊架测试。
无加强检验记录。
货物系固手册设备检查维护记录表缺乏记录,系固守册与实物不符。
没有系固手册。
系固手册中没有钢条系固卷钢的使用方法细节。
货物操作手册需修改,装载手册和稳性报告书批准日期为99/9/6不在船。
船舶稳性报告书无DNV盖章;
装载手册没有巴拿马政府的签字批准,谷物装备手册缺少船级社的核准章。
5.SMS外审材料,中间审核材料,中审报告和有审核员签字的SMC一页复印后,放入审核材料中。
据SOLAS规定,制定航次计划。
机舱无明火作业记录簿,动火需经船长审批并有记录。
管理评审个别缺乏对存在缺陷的描述和纠正措施。
个别航次开航前12小时操舵装置检查和实验未做。
DOC年度签注需在船;
培训记录应与年度培训计划相吻合。
对值班人员有进行补课的记录。
安全管理证书中间审核不当.ISM中审没有关闭;
船舶保养欠缺;
2000年7月的内审报告不在船;
一年无船岸应急演习记录;
《船岸应急反应程序》(07220210)所表明的14种应急情况,应制订出相应的、完整的、书面《应急方案》,并按照体系文件《船舶应急演习与演练须知》(07220314)的具体要求执行。
应做到:
种类全,程序规范,有可操作性,每年度内全部演练一遍。
救生演习方案中应有开应急灯。
船舶演习时应显示规定的信号。
有伤员救护的动作演练,记录中有讲评的内容。
(信号旗:
消防演习:
CB6,弃船演习:
NC)SQMS改正不及时。
对紧急情况要加以分析和标注;
需要公司SMS文件加以纠正。
ISM岸基文件需在船。
ISM证书没有中间检验。
环保方针每个船员会背诵。
全员都会启动救生艇,应急
消防泵,应急舵。
驾驶员GMDSS操作必须熟练。
驾驶员船舶操纵旋回圈要素不熟练。
驾驶员不知如何解除误报警。
新船员要放艇训练。
ISM体系文件内容许多高级船员不清楚。
与船长船员不能用英语正常交流。
6.SOLAS及MARPOL公约应及时更新。
缺SOLAS2001版和IMOG2000版。
船上没有“海湾合作委员会规则(SaudiArabia)。
危险货物手册不是新版,没有《INTERNATIONALGRAINCODE》。
ISM出版物过期;
SOLAS公约是旧版,船上BCCODE到期。
危险品货物规则需要更新。
BCCODE中的海上安全卡:
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餐厅。
ISM文件应有进入封闭舱室的程序,测试结果,批准签字表格。
7.1992年2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驾驶台内应永久性地设有可随时使用的《破损控制示意图》。
破损控制图小册子,驾驶员每人一份。
消防演习集合时间过长。
消防演习不成功,救生演习缺乏熟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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