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实用标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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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书:
无行政许可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审批文书,扣2分;
未在五日内作出,无送达回证,未告知不受理的理由、依据,分别扣1分。
审
查
(40分)
行政许可核查,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核查。
核查笔录应当包括:
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记载;
记载核查的起止时间和地点;
被核查人基本情况、核查的内容和结果;
被核查人签署“情况属实”等意思。
查核查笔录:
核查人员无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扣2分;
少于2名工作人员核查,未出示证件的,无被核查人签字的,未记载核查的起止时间和地点,被核查人情况记载不全的,分别扣1分。
询问。
应由2名以上持合法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询问并制作笔录,询问笔录包括姓名、地点、时间、行为、数量等主要事实,询问时间:
被询问人签名,笔录涂改处有被核查人按捺指印。
查询问笔录:
询问人员无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扣2分;
少于2名工作人员询问的,一份笔录同时询问2人以上的,主要事实涂改处未做技术处理,被询问人未逐页签名,未签署“记录属实”,分别扣1分。
陈述、申辩权利告知。
行政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
告知书应包含被告人的名称;
承办人、记录人的姓名;
陈述、申辩人的基本情况;
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
陈述、申辩人签署的意见及签名。
查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无告知书的,扣2分;
告知人姓名与利害关系人不一致的,告知内容有误的,告知书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无文书制作日期,无送达回证的,分别扣1分。
按照许可法特别规定程序审查办及办理行政许可时,应当制作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
特别规定程序告知应当包含:
许可名称、时间、事项;
适用特别程序的依据;
适用特别程序所需时限,行政许可顺延时限。
查特别程序告知书;
无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的,扣1分;
适用特别程序的意见、所需的时限以及许可时限顺延等内容未告知或告知错误,申请人名称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无送达回证的,分别扣0.5分。
5
特别规定程序审查情况:
包括适用特别审查程序的名称,起止时间、地点,审查组成员名单,审查意见。
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决定许可的,要有招标、拍卖的相关书面材料;
对检验、检测、检疫,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
查招标、拍卖文书;
无招标、拍卖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扣2分。
查检验、检测、检疫文书;
应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而未实施或无结论性意见书的,扣2分;
未记载时间、地点、事项、人员的,未加盖印章的,分别扣1分。
行证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证告知书应包括:
被告知人的名称;
告知的事项及内容、提出听证申请的法定期限等。
查听证告知文书:
无告知书的,或未告知申请听证的法定期限,扣1分;
未告知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意见和相关依据,无听证告知文书送达回证的,分别扣0.5分。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听证7日前通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听证通知(公告)应当包括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的事项名称、听证的依据、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听证主持人。
查听证通知(公告):
告知听证后未满5日作出许可决定的,扣2分。
没有听证通知书的,未在7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通知书上未记载听证的时间、地点的,或者无听证送达回证的,分别扣1分。
未告知听证主持人姓名的,扣0.5分。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包括:
听证的时间、地点;
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
申请人的陈述、申辩;
利害关系人的质证;
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的签名。
查听证笔录;
没有听证笔录的,扣1分。
未按要求记载听证基本情况的,听证参加人等未签字确认的,分别扣0.5分。
期
限
(10分)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规定承诺期限的,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延长期限的,经由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通知书应当包容:
申请人名称、事项及受理时间;
延期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查许可期限:
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许可的,扣5分;
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许可的,超过1天扣1分。
查延长期限文书:
无延期审批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不明确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不明确的,无延期通知书,无延期通知书送达回证的,分别扣1分。
审批与决定
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决定审批文书应当包含: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种类、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审查情况及依据的基本情况;
承办人、审批人意见及签名,注明时间。
查行政许可审批表:
无行政许可审批表的,扣3分;
未按要求记载申请许可的基本情况、审查情况及依据的,承办人意见不具体的、未签署姓名和时间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不明确、未签署姓名和时间的,分别扣1分。
许可(不予许可)决定。
决定书应当包含: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
申请的许可事项;
审查情况记载;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内容;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告知申请人如不服决定,救济的途径和期限;
行政机关的印章及日期。
查决定书:
决定书有涂改的,扣2分。
被许可人的基本情况表述不清,引用法律依据未写全称和未准确到条款项目,决定书无行政机关印章及日期的,不予许可决定书中未告知救济的途径和期限的,分别扣1分。
收费
行政许可收费应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并使用合法票据。
查收费票据:
收费无相关票据的,扣10分;
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扣2分。
变
更
延
续
(5分)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准予(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包含: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申请变更的时间、具体事项、依据;
审查情况;
准予(不予)变更许可的决定内容;
查准予(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无决定书的扣2分;
决定书基本情况不清、缺申请变更的时间、具体事项、依据,缺审查情况,行政机关印章、日期分别扣0.5分。
被许可人申请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行政机关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延续(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包含: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延续许可的时间、具体事项;
不予延续的理由、法律依据;
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
查延续(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决定书缺申请延续许可的时间、具体事项,审查情况,不予延续的理由、法律依据,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行政机关印章、日期,分别扣0.5分。
送
达
送达: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应在10日内送达。
送达回证应有送达文书的名称及文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行政许可证件名称及编号;
受送达人、送达人名称;
送达的时间、地点、方式;
送达人、收件人员的签名。
查送达回证:
未送达扣4分,超过时限送达或者无送达回证的,分别扣2分。
送达回证上无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证件)名称,文号记载不全或错误的;
无送达时间、地点、方式或表述不清的,公告、邮寄送达未将公告文书、挂号信回执入卷的,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分别扣1分。
卷
宗
卷宗封面填写规范,应当载明:
类别、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办理结果、承办人员姓名、卷内终止页号、归档时间、归档人姓名、保存期限等内容。
未按要求的,扣1分。
卷内材料排列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按照受理申请——审查决定——送达决定——颁发证照的顺序排列,并按格式(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逐页编写页码。
卷内材料排列未按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序的扣1分。
卷宗材料不完整或者破损的,要补充或者修补完整;
文书材料过小或者过大的,要进行衬贴或者折叠;
需要附卷的信封,要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
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
破损文书未修补、复制;
小文书未衬纸粘贴、大文书未折叠整齐的、卷内有金属物的分别扣0.5分。
备注
1、本次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上为不合格。
2、具有下列情形的,均为不合格案卷;
不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许可的;
超过法定许可期限十天尚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四通八达章第六节“特别规定”的情形,而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
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判定为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并且应当撤销的案卷。
3、当场办结或者其他依法可以简易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查,不具备本评查内容所规定要素的不予扣分。
4、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实施行政许可程序及文书另有规定的,有关部门可以参照其规定执行。
总分
评查人: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年月日
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立
案
(8)
案由书写规范。
案由书写不规范的,扣1分。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等。
当事人基本情况漏写、书写错误的,扣1分。
案件来源。
要注明案件来源是现场检查、检验中发现或者举报、交办、移送等。
未注明案件来源的,扣1分。
案情简介。
无案情简介、案情简介不规范的,扣1分。
立案依据:
应引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全称。
可以具体到条、款、项的尽量具体化。
未引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全称,应当注明但未注明具体条、款、项的,扣1分。
6
法制机构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及亲笔签名。
无法制机构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及亲笔签名的,每项扣1分。
7
立案时间。
无立案时间的,扣1分。
调
取
证
(40)
调查规范: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向当事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案卷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或者在卷内调查取证笔录文书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亲笔签名,并标注行政执法证件号。
有回避情况的应如实记录。
调查少于2名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未亲笔签名的,扣2分。
没有标注有效执法证件号的,扣2分。
有回避情况未回避的,扣2分。
调查笔录规范:
(1)调查时间;
(2)调查地点;
(3)调查人、记录人姓名、单位、职务;
(4)当事人或者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
(5)调查检查笔录的完整内容。
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等;
(6)调查人员、记录人员亲笔签名;
(7)笔录有被调查人或者被检查人亲笔签名。
如有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亲笔签名并说明情况;
(8)调查或检查笔录中有涂改处,应有被调查人员或者被检查人员按捺手印、盖章或者亲笔修改。
调查(检查)笔录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的,扣2分。
证据保存: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符合《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关于证据的要求,并且能够形成证据链。
(8)强制措施涉案物品等清单。
不符合证据要求的,扣2-15分。
调查报告规范:
(1)案由;
(2)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
(3)违法事实;
(4)相关证据描述;
(5)处罚依据;
(6)争议要点;
(7)处罚适当性描述;
(8)承办人和法制机构的结论性处理意见。
调查报告缺项的,扣1分;
描述不清的,扣3分。
告知规范:
(1)行政处罚之前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的记载;
(2)行政处罚时,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告知的记载;
(3)行政处罚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
(4)告知文书中行政机关的名称及印章。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中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的,扣2分。
听证程序规范:
(1)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
(2)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告知文书;
(3)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文字记载;
(4)听证通知收的内容包括听证时间、地点、主持人、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时间等;
(5)有回避情况的应如实记录。
(6)听证笔录制作规范。
(7)当事人有委托代理的情况应当有委托代理文书;
(8)听证报告内容规范。
包括听证报告应当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记录人、主持人、当事人与调查人员对违法事实、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和对处罚意见的主要分歧,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等。
听证程序中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的,扣2分。
处
罚
决
定
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
(1)按行政处罚的决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
(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对案件讨论的记录,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内容、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内容、讨论结果及参加人亲笔签名。
未按行政处罚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的,扣2分;
讨论内容未记录或者记录不全的,扣2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
(1)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住所;
(2)必须充分说明处罚理由,包括违法事实理由、每一证据采性理由、法律依据理由和适当性理由;
(3)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救济途径的告知;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印章;
(7)行政处罚内容有没收有关物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附有《没收物品凭证》;
(8)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法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缺项或者表述混乱的,扣2分。
和
执
行
(5)
文书送达规范:
直接送达的包括送达地点、时间、送达人、被送达人或者见证人亲笔签名,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定程序。
无送达文书或者送达文书不规范的,扣1分。
罚款标据应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没收财务的应有合法标据和清单。
违反票据使用的,扣2分。
结案报告规范。
包括案件事实、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及亲笔签名等。
无结案报告或者结案报告书写不规范的,扣1分。
档
一案一卷。
未一案一卷的,扣1分。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
未使用统一规范卷皮的,扣1分。
卷内目标填写规范。
卷内目录填写不规范的,扣1分。
卷内材料排列按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列。
卷内材料排列未按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列的,扣1分。
卷内材料有页码。
卷内材料无页码的,扣1分。
装订整齐。
装订不整齐的,扣1分。
装订纸张无破损。
纸张有破损、大小规格(特殊证据载体除外)不统一的,扣1分。
8
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黑色、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圆珠笔的,须复印予以入卷,原件、复印件同时入卷。
卷内文字未使用蓝黑、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圆珠笔,入卷未予复印的,扣1分。
1、本次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2、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实施处罚的;
超越法定权限实施处罚的,均为不合格案卷。
3、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法定程序倒置的,均为不合格案卷。
4、评评查内容和标准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
一、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
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口头申请笔录(2分)
查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口头申请笔录,无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的,扣2分;
口头申请笔录不规范的,扣1分。
申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2分)
查公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明,无身份证明材料的,扣2分;
身份证明材料不全的,扣1分。
委托代理情况(3分)
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无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
授权委托书不规范、无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权限不明确的,错一处或者缺一项扣1分。
申请时间(1分)
查申请处理审批表。
无申请时间的,扣1分。
补正通知情况(2分)
查补正通知书。
对于需要补正申请及材料的,是否及时用规范的法律文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事项,无告知或者非一次性告知的,扣2分。
受理、不予受理,告知或者申请转送情况(4分)
查申请处理审批表,答复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者行政复议告知书或者申请转送函。
缺相应文书的,扣4分;
相应文书不规范、适用依据错误的,扣2分。
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2分)
个人姓名、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书写错误的,扣2分。
行政复议受理条件(4分)
查行政复议申请书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等。
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扣4分。
调查、听证和勘验情况(10分)
查调查、听证和勘验笔录。
(1)时间、地点;
(2)被调查人、参加听证人员和勘验人员基本情况;
(3)记录内容与案件关系;
(4)调查人员、听证人员、勘验人员、记录人员及被调查人员的签名(被调查人员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调查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5)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调查人员按捺手印、签名或者盖章,缺一项、有一项内容不规范或者调查人员少于2人的,扣2分。
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的取证(5分)
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行为后收集的证据被复议机关采信的,扣5分。
被申请人依法提出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情况(6分)
查被申请人答复书,提交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无上述资料,行政复议机关未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扣6分。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复印件的核对(3分)
查证据复印件。
没有加盖核对章或者未注明的,扣3分。
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行政复议的中止、终止、延期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转送等事项(5分)
查案件办理审批表、规范性文件审查转送审批表,停止执行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决定延期通知书、规范性文件转送函等。
违法作出上述决定或者无相应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不规范的,扣5分。
行政复议决定(28分)
查决定审批表,行政复议机关或行政复议机构集体讨论会议记录、行政复议决定书。
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公民还要写明性别、年龄)或者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请人请求事项;
(3)各方当事人主张及事实、理由;
(4)审查认定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5)决定及理由、依据;
(6)不服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7)做出决定的日期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有一项内容不规范或者表述不清楚或者缺一项的,扣4分。
文书
送达(5)
文书送达(5分)
查送达证回证或者回执。
文号、文书名称、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人、被送达人、送达方式内容有一项错误或者不规范的,扣1分。
办案期限和审批程序
办理行政复仪案件遵守的法定期限(5分)
查各阶段办案审批表及相关文书。
超期限的,扣5分。
承包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案件办理各阶段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有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审批意见及签名(5分)
查各阶段办案审批、审查报告。
承办人少于两人、无承办人,无承办机构意见及签名的,有一项错误或者缺一项的,扣5分。
一案一卷(1分)
查行政复议卷宗。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1分)
未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的,扣1分。
装订整齐(1分)
查行政复议卷宗,装订不整齐的,扣1分。
装订纸张无破损(1分)
装订纸张有破损的,扣1分。
卷内目录填写规范(1分)
按行政复议先后顺序排列卷内文书材料(1分)
未按行政复议先后顺序排列卷内文书材料的扣1分
卷内材料有页码(1分)
卷内材料无页码的扣1分。
卷内文字应当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圆珠笔,入卷应予复印,并同时入卷(1分)
卷内文字应当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圆珠笔,入卷未予复印的,扣1分。
1、本次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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