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病理学技术操作规范总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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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病理学技术操作规范总则
一、常用病理学技术操作规总则
(一)为提高我院病理学诊断质量,促进临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的精神,结合我院病理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二)我院病理科的主要临床任务是通过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简称活检)、细胞病理学检查(简称细胞学检查,暂未开展)等做出疾病的病理学诊断(或称病理诊断)。
(三)病理学诊断是病理医师应用病理学知识、有关技术和个人专业实践经验,对送检的标本(或称检材,包括活体组织、细胞等)进行病理学检查,结合有关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后,做出的关于该标本病理变化性质的判断和具体疾病的诊断。
病理学诊断为临床医师诊断疾病、制定治疗方案、评估疾病预后和总结诊治疾病经验等提供重要的(有时是决定性的)依据,并在疾病预防,特别是传染病预防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或称病理诊断报告)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
发生医疗争议时,相关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具有法律意义。
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一般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的病理医师签发,也可酌情准予资格相当的高年资病理科住院医师试行签署病理学诊断报告书。
低年资病理科住院医师、病理科进修医师和非病理学专业的医师不得签署病理学诊断报告书。
(五)病理学检查是临床医师与病理医师诊断疾病的合作行为,是有关临床科室与病理科之间特殊形式的会诊。
临床医师和病理医师双方皆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发出的会诊邀请单。
病理学检查申请单的作用是:
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传递关于患者的主要临床信息(包括症状、体征、各种辅助检查结果和手术所见等)、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为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或依据。
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有效医学文书,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应由患者的主管临床医师亲自(或指导有关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
(七)临床医师应保证送检标本与相应的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所送检材应具有病变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
(八)患者或患者的授权人应向医师提供有关患者的真实信息(包括、性别、年龄、病史和可能涉与诊断需要的隐私信息)。
病理医师应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
患者或患者的授权人应保证其自送检材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检查性。
(九)病理科应努力为临床、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遵照本规的要求加强科室建设,制定完善的科室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
(十)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病理医师应与时对标本进行检查和发出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认真对待临床医师就病理学诊断提出的咨询,必要时应复查有关的标本和切片,并予以答复。
病理科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的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合格的病理学常规染色片、特殊染色片和可靠的其他相关检测结果,并确保经过技术流程处理的检材真实无误。
二、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操作规
一)申请单和标本的验收
1.病理科安排专人验收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常规活检)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1)同时接受同一患者的申请单和标本。
(2)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与其标志(联号条或其他写明患者、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的标记)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或滤纸上是否确有组织与其数量。
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3)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于放置标本的容器上。
(4)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
①患者基本情况[、性别、年龄、送检单位(医院、科室)、床位、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日期、取材部位、标本数量等];②患者临床情况[病史(症状和体征)、化验/影像学检查结果、手术(包括镜检查)所见、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原病理号和诊断)和临床诊断等]。
(5)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与,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络,并有助于随访患者。
2.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容进行改动。
3.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存放。
4.临床医师采取的标本应尽快置放于盛有固定液(4%中性甲醛,即lo%中性福尔马林)的容器,固定液至少为标本体积的5倍。
5.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6.病理科应建立与送检方交接申请单和标本的手续制度。
二)申请单和标本的编号、登记与标本的预处理
1.病理科验收人员应在已验收的申请单上注明验收日期,与时、准确编号(病理号),并逐项录入活检标本登记簿或计算机。
严防病理号的错编、错登。
2.标本的病理号按年编序。
3.同一病例同一次的申请单、活检标本登记簿(包括计算机录入)、放置标本的容器、组织的石蜡包埋块(简称蜡块)与其切片等的病理号必须完全一致。
4.标本验收人员对已验收的标本酌情更换适宜的容器,补充足量的固定液。
对于体积大的标本,取材的病理医师在不影响主要病灶定位的情况下,与时、规地予以剖开,以便充分固定。
三)组织的固定技术操作规
1.凡需要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的标本离体后,应尽快浸泡于装有足够量固定液的容器中固定。
固定液量应为被固定标本体积的5—10倍。
2.常规固定液为4%中性甲醛(l0%中性福尔马林)。
小标本的固定时间为4—6h,大标本为18—24h或更久。
3.器官、组织固定的基本方法可参见临床技术操作规—肿瘤学分册第3章第四节病理标本的肉眼检查和组织学切片取材技术的要求进行操作。
(1)食管、胃、肠、胆囊、膀胱等空腔器官:
依规方法剪开后,然后放入4%中性甲醛中固定。
(2)肝、脾:
由器官背面,沿其长轴每间隔1.5~2.Ocm纵向平行剖开,切成数片,放于装有4%中性甲醛的容器中。
应避免标本弯曲和相互间的叠压。
(3)肺叶:
放入固定液中的肺叶漂浮于液面,须在肺表面覆盖浸含固定液的薄层脱脂棉。
必要时从支气管注入适量4%中性甲醛。
(4)肾:
沿肾外缘中线朝肾门方向做一水平切面(深达于肾盏),再行固定。
(5)淋巴结:
先用4%中性甲醛固定lh后,再沿其长轴切开(肿大的淋巴结可切成数片,厚2~3mm),继续固定。
(6)骨组织:
先锯成小片(若是长骨应做横向锯片),在4%中性甲醛中固定24h后,再进行脱钙。
(7)微小组织或液体沉淀物:
先用拭纸或滤纸妥为包裹,然后放入专用小盒进行4%中性甲醛固定,以防检材遗失。
凡进入固定程序的标本必须连带其正确无误的病理检验号。
4.多数固定液对人体有害,需要防护,必须在封闭的通风条件下进行操作。
5.组织块的切取和固定。
(1)由较大标本切取用于制作切片的组织块(取材)时,应与标本的断面平行,组织块厚度一般不应>0.5cm,面积一般在(1~1.5)cm×(1~1.5)cm。
(2)切取组织块的形状,在充分包括肉眼所见病变的前提下尽量规则些;由一个标本切取的多块组织的形状有所不同,便于蜡块与其相应切片的核对。
(3)固定组织块的固定液量,一般应为组织块总体积的5--10倍以上。
(4)室常温(25℃左右)下的固定时间为3~24h;低温(4℃)下的固定时间应延长。
6.常用固定液为4%中性甲醛(10%中性福尔马林)固定液。
四)标本的巨检、组织学取材和记录
对于核验无误的标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①眼检查标本(巨检)→②切取组织块(简称取材)→③将巨检和取材情况记录于活检记录单上(活检记录单印于活检申请单的背面)。
1.巨检和取材必须由病理医师进行,应配备人员负责记录。
2.巨检和取材过程中,应严防污染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
3.标本一般应经适当固定后再行取材。
已知具有传染性(例如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的标本,应在不污染环境和(或)不扩散传染的原则下,经必要的初步巨检或切开后,立即置于盛有足量固定液的专用容器,充分固定后再行常规巨检和取材。
4.病理医师在对每例标本进行巨检和取材前,应与记录人员认真核对该例标本与其标志与申请单的相关容是否一致。
若对申请单填写的容和(或)标本有疑问(例如患者有误,标本容、数量、病变特征与申请单填写的情况不符等),应暂行搁置,尽快与送检方联系,查明原因,确保无误后,再行巨检和取材。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临床医师共同检查标本和取材。
对于有疑问的标本,在消除疑问前不得进行巨检和取材,应将有关标本连同其申请单一并暂时妥为保存。
5.病理医师进行巨检和取材时,记录人员应根据病理申请单容,向巨检医师报告患者的基本临床情况、手术所见、标本情况(采取部位、数量等)和送检医师的特殊要求等,并如实、清楚地将病理医师的口头描述记录于活检记录单上。
必要时,应在活检记录单上(或另附纸)绘简图显示巨检所见和标示取材部位。
取材者应核对记录容。
6.细小标本取材时,可用伊红点染并用软薄纸妥善包裹。
7.每例标本取材前、后,应用流水彻底清洗取材台面和所有相关器物,严防检材被无关组织或其他异物污染,严防细小检材被流水冲失。
8.巨检和取材必须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肿瘤学分册第3章第四节的要求进行操作。
对于由不同部位或不同病变区域切取的组织块,应在其病理号之后再加编次级号(例如:
--I,--2,--3,⋯⋯;A,B,C,⋯⋯)。
9.取材医师和记录人员应相互配合、核查,确保所取组织块与其编号标签准确地置入用于脱水的容器(脱水盒等)。
10.标本巨检和取材后剩余的组织、器官应置入适当容器,添加适量4%中性甲醛并附有相关病理号和患者等标志,然后按取材日期有序地妥善保存。
取材剩余的标本一般保存至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发出后两周。
11.病理医师在每批标本巨检和取材后,应与记录人员共同核对取材容,并在活检记录单、取材工作单上签名和签署日期。
12.取材后剩余的病理标本属于污染源,应遵照医疗生物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13.巨检和取材医师或记录人员与制片的技术人员应认真办理所取检材、活检申请单/记录单和取材工作单等的交接手续。
五)病理标本的肉眼检查和组织学切片取材技术规概述
1.本容适用于活检标本的肉眼检查(巨检)和组织学取材。
2.标本取材可在其固定前或固定后进行。
3.小标本和不完整的器官组织通常为活检组织,包括:
①子宫膜的刮取物;②浅在或深在部位的穿刺物;③皮肤组织;④浅表的或经由镜钳取或切取的黏膜组织;⑤经由微创手术由器官和(或)肿瘤中切取的多量不完整组织等。
(1)应描述和记录送检标本的数量(少量时精确计数,多量时进行估量)、大小(若干mm或cm;多量时聚堆测量)、形状、色泽和质地等。
(2)少量的小标本,应全部取材制片。
(3)多量的小标本,原则上全部取材制片;数量过多时,可尽量多地(尤其是眼观疑为异常者)取材制片,剩余的标本应置于4%中性甲醛中妥善保存备用。
(4)黏膜和皮肤组织应予“立埋”,即将黏膜面与包埋盒的底面垂直,使其切片同时显示检材的各层结构。
(5)使用镊子夹取标本时须严防挤压组织。
4.大标本通常为手术切除或尸检取出的器官和(或)肿瘤。
(1)记录切除标本的手术类型。
(2)描述和记录标本的大小(三维长度,mm或cm)、形状、色泽、表面、质地等,球形或近于球形的结节状标本可测其直径(mm或cm)。
必要时称重(g或kg)。
(3)检查切面。
通常沿标本长径切开或剪开(囊性标本时),描述和记录其性状特点,例如实性和(或)囊性与其所占比例、色泽、质地、纹理、坏死;囊肿壁的厚度与其外表面、囊腔容物与其性状等。
有的脏器,例如前列腺、胰腺、甲状腺等,应间隔一定距离(甚至间距2mm左右)做多个平行切面,检查有无微小肿物。
(4)带有脏器的标本,应描述和记录病变处与有关脏器的毗邻关系特点。
(5)必要时,绘简图说明巨检病变的特点和解剖学关系,并注明取材部位的编号,以便镜检时定位。
(6)切取有代表性病变区域的组织制片,适量包括与病变区域毗邻的“正常”结构和坏死组织等。
(7)完整切除的肿瘤标本,切取的组织块应包括其包膜,较大的肿瘤应酌情多处包膜取材。
(8)切取组织块的刀具必须锋利,严防挤压组织。
(9)切取组织块的数量,依巨检病变的具体情况酌定,一般以满足诊断需要为准。
组织块的面积,通常在2cm×1.5cm以,厚度不超过3mm(快速包埋制片时则应尽量薄些)。
(10)组织块的切面应平整。
需要指定组织块的包埋面时,可将其非包埋面切出凹痕作为标记。
管壁和囊壁组织应立埋。
(11)标本摄影,必要时酌情进行(标本固定前或固定后)。
①肿瘤:
包括的整体和切面特点与其解剖学关系。
②消化道:
包括整体标本的浆膜面外观和剪开后的黏膜面外观。
新鲜标本摄影后,将剪开、展平的标本用大头针钉在薄木板上,置于4%中性甲醛中漂浮(标本朝下方)固定过夜。
5.切取组织块的编号、数量和取材后是否尚有标本存留等均应在活检记录单的肉眼检查描写栏和取材工作单中注明,以便镜检时核对切片。
例如,①组织较少、全部包埋制片者,可注明“全”字;②针吸、镜取材或少量易碎的组织,须用软纸妥善包裹(以防制片过程中丢失),可注明“包”字;③取材后尚有存留的标本,可注明“留”字等。
6.需要重新肉眼检查标本时,应在有关病例活检记录单中补充必要的文字描述;需要补充切取组织块时,应按上述取材操作程序进行,并应在相关活检记录单、取材工作单中和编号小条上注明“补”字。
六)取材顺序的统一规定
1.可见的肿瘤性标本,1号蜡块一律取肿瘤组织,且其中一盒只放一块大小适合的典型病变组织(供随后的免疫组化和科研用),同号的另外包埋盒可放多块组织。
2.2号蜡块取肿瘤旁2—3cm的正常组织。
3.3号以后的蜡块按号顺延,可分别取切缘、周围脂肪、送检淋巴结、送检其余组织(若为乳腺组织则取乳头皮肤、切口皮肤、腋区脂肪、送检淋巴结)。
4.取材描述要恰当详细。
肿瘤部位、大小、形态等要特别注意。
肿瘤切面的状况需做书页状平行多个切面,仔细观察后全面描述,包括色泽、包膜、质地、有无出血、坏死、钙化与囊性变等。
5、冰冻取材特殊病变(组织太小、太少、病变特殊、有系线标记等标本)用纱布包好放回标本袋,术后取材时必须全取,另外再补取几块剩余标本。
6、宫颈活检有CIN/CIS病变的,术后标本按12点分别取材,至少取12块。
如果HE切片未见CIN/CIS病变时,请上级医师复诊后发报告。
若取材太少,需要再补取材后发报告。
七)包埋组织切片(常规切片)的制备
1.制备程序
①水洗。
②脱水。
③透明。
④浸蜡。
⑤包埋。
⑥切片。
2.注意事项
组织切片制备与其HE染色过程中使用的乙醇、丙酮、二甲苯、石蜡等为易燃、有毒物,必须专人管理,2m以不得有明火,局部环境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消防设施。
3.常规切片的手工操作
①水洗 用流水冲洗已经固定的组织块30min。
②脱水(常温下)
A乙醇一甲醛(AF)液固定:
60~120min。
B80%乙醇:
60~120rain。
C95%乙醇I:
60~120min。
D95%乙醇Ⅱ:
60~120min。
E无水乙醇I:
30~60min。
F无水乙醇Ⅱ:
30~60min。
G无水乙醇Ⅲ:
30~60min。
注意事项:
①未经充分固定的组织不得进入脱水程序;②用于脱水的试剂容积应为组织块总体积的5~10倍以上;③自低浓度乙醇向高浓度乙醇逐级移进脱水;④脱水试剂应与时过滤、更换(500ml乙醇可用于500个组织块脱水;加入硫酸铜的无水乙醇变蓝时,提示需要更换);⑤较大组织块的脱水时间长于较小者,应将两者分开进行脱水;⑥组织块置于无水乙醇的时间不宜过长(以免硬化)。
③透明
A二甲苯I:
20min。
B二甲苯Ⅱ:
20min。
C二甲苯Ⅲ:
20min。
注意事项:
①二甲苯的容积应为组织块总体积的5~10倍以上;②组织块在二甲苯中透明的时间不宜过长(以防组织硬、脆),并依不同种类组织与其大小而异(组织块呈现棕黄或暗红色透明即可);③二甲苯应与时过滤、更换;④组织块经二甲苯适度处理后不显透明时,常提示该组织的固定或脱水不充分,应查找原因并妥善处理。
④浸蜡
A石蜡I(45~50℃):
60min。
B石蜡Ⅱ(56~58℃):
60min。
C石蜡Ⅲ(56~58℃):
60min。
注意事项:
①熔化石蜡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在熔蜡箱或水浴中(70℃)进行,不得用明火加温;②熔蜡的容积应为组织块总体积的5~10倍以上;③组织块经二甲苯适度透明后方可转入浸蜡过程,应尽可能减少将透明后组织块表面的二甲苯带入熔蜡中;④浸蜡时间适宜,过短时浸蜡不充分(组织过软),过长时组织硬脆;⑤熔蜡应与时过滤、更换。
⑤包埋
A先将熔化的石蜡倾入包埋模具中,再用加热的弯曲钝头镊子轻轻夹取已经过浸蜡的组织块,使组织块的最大面或被特别指定处的组织面向下埋入熔蜡中,应将组织块平整地置放于包埋模具底面的中央处。
包埋于同一蜡块的多块细小组织应彼此靠近并位于同一平面上;腔壁、皮肤和黏膜组织必须垂直包埋(立埋)。
B将与组织块相关的病理号小条置入包埋模具熔蜡的一侧。
C待包埋模具的熔蜡表面凝固后,即将模具移入冷水中加速凝固。
D从包埋模具中取出凝固的包埋蜡块(简称蜡块),用刀片去除组织块周围的过多石蜡(组织块周围保留1~2mm石蜡为宜)。
将包埋蜡块修整成为规则的正方形或长方形。
E将病理号小条牢固地烙贴在蜡块一侧(编号应清晰可见)。
F把修整好的蜡块烙贴在支持器上,以备切片。
G使用包埋机的方法按有关厂商的说明书操作。
H注意事项。
a应将组织块严格分件包埋。
包埋时一定要首先认真核对组织块的病理号(包括次级号)、块数和取材医师对包埋面的要求,准确地置人相应的病理号小条。
发生包埋差错时,必须立即与取材医师和病理科当班负责人取得联系,与时处置。
b必须严防各种异物污染,勿将无关组织如缝线、纸屑或其他异物(尤其是硬质异物)埋人蜡块。
c包埋过程要操作迅速,以免组织块尚未埋妥前熔蜡凝固。
d包埋用的熔蜡应纯净,熔点适宜。
浸蜡I用软蜡(熔点为45~50℃),浸蜡Ⅱ、Ⅲ和包埋用蜡均用硬蜡(熔点为56~58℃)。
e包埋用熔蜡使用前应先静置沉淀、过滤。
f熔蜡时不得使用明火,以防燃烧。
包埋用熔蜡的温度应<65℃;包埋用的镊子不可加温过高,以免烫伤组织。
⑥切片
A切片刀或一次性切片刀片必须锋利。
使用切片刀时,必须精心磨备(在低倍显微镜下确认刀刃无缺口);使用一次性切片刀片时,应与时更新。
B载玻片必须洁净、光亮。
C将切片刀或刀片安装在持刀座上(以15。
为宜)。
D将蜡块固定于支持器上,并调整蜡块和刀刃至适当位置(刀刃与蜡块表面呈5。
夹角)。
E细心移动刀座或蜡块支持器,使蜡块与刀刃接触,旋紧刀座和蜡块支持器。
F修块(粗切)。
用右手匀速旋转切片机轮,修切蜡块表面至包埋其中的组织块完整地全部切到。
修块粗切片的厚度为15-20μm[注意:
对于医嘱再次深切片(特别是在原切片中发现了有意义病变而进行的深切片),应尽量少修块,以尽量好地获得有关病变的连续性]。
G调节切片厚度调节器(一般为4~6μm),进行切片。
切出的蜡片应连续成带状,完整无缺,厚度适宜(3~5μm)、均匀,无刀痕、颤痕、皱褶、开裂、缺损、松解等。
H以专用小镊子轻轻夹取完整、无刀痕、厚薄均匀的蜡片,放人伸展器的温水中(45℃左右),使切片全面展开[注意:
必须水温适宜、洁净(尤其是水面);每切完一个蜡块后,必须认真清理水面,不得遗留其他病例的组织碎片,以免污染]。
I将蜡片附贴于涂有蛋白甘油等处理过的载玻片上(HE染色时酌情使用,可省略)。
蜡片应置放在载玻片右(或左)2/3处的中央,留出载玻片左(或右)i/3的位置用于贴附标签。
蜡片与载玻片之间无气泡。
J必须立即在置放了蜡片的载玻片一端(待贴标签的一端),用优质记号笔或刻号笔准确、清楚地标记其相应的病理号(包括次级号)[注意:
必须确保载玻片上的病理号与相关组织石蜡包埋块的病理号完全一致,不得错写或漏写病理号]。
K将置放了蜡片的载玻片呈45。
斜置片刻;待载玻片上的水分流下后,将其置于烤箱中烘烤(60~62℃,30~60min),然后即可进行染色。
L注意事项。
a组织块固定、脱水、透明和浸蜡的质量直接影响切片制备。
切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首先应注意从切片前的上述各环节中寻找原因。
b切片机的质量是制备优质切片的重要前提。
要使用质量好的切片机,规地切片,精心维护切片机。
c经由镜、穿刺等获取的细小组织,应间断性连续切片多面(一般至少制备6蜡片,必要时制备更多)。
须做特殊染色、免疫组化染色等的病例,可预制蜡片备用。
d切片人员应细心操作,防被切片刀具割伤。
4.常规切片的自动组织处理机操作
步骤的次序和各步骤的持续时间,总计需要14h。
①乙醇一甲醛(AF)固定液2×60min。
②95%o乙醇工2×60min。
③95%乙醇Ⅱ2×60min。
④无水乙醇I60min。
⑤无水乙醇Ⅱ60min。
⑥二甲苯I30min。
⑦二甲苯Ⅱ30min。
⑧石蜡I30min。
⑨石蜡Ⅱ60min。
⑩石蜡Ⅲ90min。
⑾注意事项
A必须按有关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和维护自动组织处理机。
B要严防因停电、机械故障等造成的组织块损坏。
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必须与时向病理科主任报告,尽快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置。
C使用自动组织处理机时:
①合理设定运行时间(充分利用夜间)。
②固定、脱水的环境温度不得>30℃。
③乙醇、二甲苯和熔蜡的容积,要大于组织块总体积的5~10倍以上,并应经常过滤,保持清洁;应经常检查试剂的浓度,与时更新。
D对于多量组织块,可按其大小分批进行处理;小块组织可适当缩短处理时间。
八)脱钙方法
骨和其他钙化组织,通常需要脱去钙盐后进行切片。
骨组织脱钙前须先行固定。
1常规脱钙法
1将骨组织锯成薄片(约lcm×lcm×0.3cm)。
2在AF中或4%中性甲醛中固定6~12h。
3将骨片置于5%硝酸(急需时可置于37℃温箱)中脱钙,至用针轻刺可进入时为止,需12~24h(小块骨组织脱钙仅需2~3h),其间可更新脱钙液2—3次。
4流水冲洗1~2h。
5移入5%甲明矾液,2~4h。
6流水冲洗2~3h。
7按常规脱水。
8石蜡包埋。
⒉骨髓组织脱钙可浸泡于苦味酸乙醇饱和液(占85%)、甲醛(占lO%)和冰醋酸(占5%)的混合液中(同时进行固定和脱钙)。
3.注意事项
1骨片等脱钙组织的厚度适宜。
2脱钙组织与脱钙液的体积比>I:
30。
3脱钙过程中应不时摇动,多次更换脱钙液。
4脱钙时间不可过长。
5微波处理可加速脱钙过程。
6脱钙后的组织必须用流水充分冲洗。
7用于包埋的石蜡硬度适中(不要过软或过硬)。
九)木精—伊红(HE)染色
HE染色是应用最广泛的组织病理学常规染色技术。
1.石蜡切片HE染色程序(常规HE染色)
(1)二甲苯Ⅰ:
5~10min。
(2)二甲苯Ⅱ:
5~10min。
(3)无水乙醇Ⅰ:
l~3min。
(4)无水乙醇Ⅱ:
1~3min。
(5)95%乙醇Ⅰ:
l~3min。
(6)95%乙醇Ⅱ:
l~3min。
(7)80%乙醇:
1min。
(8)蒸馏水:
1min。
(9)木精液染色:
5~10min。
(10)流水洗去木精液:
1min。
(11)1%盐酸一乙醇:
l~3s。
(12)稍水洗:
l~2s。
(13)返蓝(用温水或1%氨水等):
5~10s。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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