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用户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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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合路系统建设光纤分布系统方案)1
条文说明1
前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通信用户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建设,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提高通信建设水平,节约建设资金和空间资源占用,满足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网用户使用需求,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3]586号),依照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江苏省通信用户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建设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而成。
本技术标准共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性能要求、无线综合分布系统建设方案、机房建设要求、管线设计要求、分布系统建设、验收。
本标准黑体字标志的第3.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1号,邮政编码:
210003)负责其他条文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
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4楼,邮政编码:
210036)。
主编单位: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总则
1.0.1为了促进江苏省公用移动通信发展,推进公用移动通信技术进步,合理共享站址资源,节约综合成本,保证移动通信网络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通信用户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工程的安装设计,改、扩建工程在合理利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本标准是对通信用户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以下简称:
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与验收做出的基本要求,有关企业应遵照执行。
1.0.4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本标准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准。
2、术语
2.0.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CustomerPremisesNetworkIndoorRadioSignalCoverageSystem)
建筑物内由无线电信号的发射、接收及传输等设施组成的系统,是无线电传输网络基站的室内设置形式。
2.0.2合路系统(CombinerSystem)
将多个移动通信系统发射和接收器在相互隔离情况下的发射输出/功率合并,馈入分布系统,实现多种信号综合覆盖的系统。
2.0.3天馈系统(AntennaandFeederSystem)
由有源器件或无源器件、馈线和天线等组成,实现功率分配/合路、传输和信号覆盖功能。
2.0.4无线电干扰(RadioInterference)
在无线通信系统中,一些电磁能量通过直接耦合或间接耦合方式进入接收系统或信道,导致有用接收信号质量下降,信息误差或丢失、甚至阻断通信的现象。
2.0.5杂散干扰(SpuriousEmissionInterference)
必要带宽之外的一个或多个频率的发射,其发射电平可以降低而不致影响相应信息的传递;
杂散发射含谐波发射、寄生发射、互调产物及变频产物,但带外发射除外。
当这种干扰信号电平超过被干扰系统的接收灵敏度一定比例时,会导致其接收机的接收灵敏度下降,从而导致被干扰系统QoS指标下降。
2.0.6阻塞干扰(BlockingInterference)
阻塞干扰主要包含两种类型,线性阻塞和饱和阻塞。
任何接收机都有一定的接收动态范围,在接收功率超过接收动态允许的最大功率电平时,会导致接收机饱和阻塞。
饱和阻塞是由于进入接收机的干扰信号幅度过强,使链路中的有源器件饱和进入非线性区所引起的。
线性阻塞与互调干扰类似,当干扰强信号进入接收机后,与其他信号一起作用于接收机链路上,产生的非线性信号,将对接收机信噪比严重恶化。
2.0.7互调干扰(IntermodulationInterference)
当有多个不同频率的信号加到非线性器件上时,非线性变换将产生许多组合频率信号,其中一部分可能落到接收机带内,成为对有用信号的干扰,则为互调干扰。
互调干扰产生于器件的非线性失真,非线性器件的输出频谱会包含比输入频谱更多的分量。
3、基本规定
3.0.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主要应用于以下场所:
1建筑物、构筑物内的信号盲区或者弱区。
2移动通信话务量高的大型场所。
3通信网络频繁切换的场所。
4其他需要覆盖的场所。
3.0.2需要建设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建造物包括:
高校、医院、交通枢纽、大型会展中心、体育场馆、商务写字楼、购物中心、宾馆酒店、地铁、隧道、政府机关以及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其他建造物。
3.0.3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应和建筑物同步建设,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的要求,当无法做到同步时,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时,应预留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所需的机房、管道位置以及所需的供电电源(含防雷接地)等。
电信业务经营者将根据业务需求分批开展建设,建设单位或后期物业单位应主动配合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建设及改造工作。
3.0.4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建设。
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设置应遵循资源集约化设计、按需覆盖、技术合理、经济节约的原则。
2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应遵循“共建共享、多网合一”的原则进行建设。
3多通信制式系统合路建设应满足各自的网络指标要求,并保证各通信制式间互不干扰。
4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分布方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覆盖区域面积、覆盖效果、设备成本、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在最优的组合方案下,选择性价比高的方案。
5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当前网络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4、系统性能要求
4.0.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频率范围:
800MHz~2690MHz。
4.0.2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接入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无线通信系统的接入需求:
GSM900、GSM1800、CDMA800、CDMA2000、WCDMA、TD-SCDMA、TD-LTE、WLAN等。
4.0.3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具体指标要求参见不同制式系统相关的工程设计规范和验收规范。
4.0.4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覆盖区内的90%位置,99%的时间、在20秒内移动台均可接入网络。
同一移动网内的本地呼叫接通率≥90%;
同一移动网内的国内长途呼叫接通率≥85%;
两个或多个移动网间呼叫,或移动与固定网间呼叫接通率≥80%。
4.0.5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区内应保持良好的通话质量,无线信号覆盖系统掉话率应≤5%。
4.0.6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覆盖区域与室外基站覆盖区域之间应有良好的无间断切换。
4.0.7在WLAN建设中,后进场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宜统筹考虑对已有系统的干扰,以不干扰原有系统为原则进行频点规划,当干扰不可避免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4.0.8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区内最大辐射场强须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的限值。
4.0.9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无源器件等还应考虑未来5年内可能商用的新通信系统的接入频段需求。
5、无线综合分布系统建设方案
5.1分布系统建设方式
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建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方式:
多系统合路平台(POI)和光纤分布系统。
在实际中,根据需要,结合场景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
5.2多系统合路平台(POI)
采用多系统合路平台进行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建设宜支持双收双发功能,系统上下行可以采用收发合缆和收发分缆两种建设方式,在实际中,根据需要,结合场景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
5.3光纤分布系统
分布系统采用光纤分布系统建设时,可以包含,但不限于采用数字光纤分布系统和模拟光纤分布系统两种方式建设。
5.4WLAN建设方式
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WLAN信源及分布系统建设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方式:
WLAN信源及分布系统采取共建共享方式建设和WLAN信源采取独立建设,以上建设方式,在实际中,根据需求,结合场景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
6、机房建设要求
6.1机房设计要求
6.1.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室内覆盖系统机房应按电信专用机房要求设置,满足《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5003-2005的要求。
6.1.2机房应设在建筑物的底层或设备层或顶层,不宜设在地下一层,当设在地下一层时,应采取防潮、防水、排水等措施。
6.1.3机房应设在室内覆盖区域的中心,机房至天线的最远距离不应超过200m,超过200m应增设分机房。
6.1.4机房宜靠近垂直上升管井及弱电桥架汇聚区域。
6.1.5建筑物室外应提供卫星导航系统天线安装位置,卫星导航系统天线安装位置宜选择在楼顶部开阔处,安装位置要求面南方向120o倒锥空间范围内无阻挡,应与机房保持路由畅通。
6.1.6机房净高不宜小于2.6m,宜不高于3m。
6.1.7机房面积应根据各系统设备布置操作、维护等要求确定,应预留发展空间,重点保障蓄电池扩容空间需求,机房面积应满足如下要求:
1医院、商务写字楼、购物中心、宾馆酒店、政府机关等楼宇类建筑,建筑面积在10000m2~50000m2间应提供一个室分中心机房,50000m2以上应提供不少于两个室分中心机房,每个机房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m2。
2交通枢纽、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等大型场所,若存在多个独立建筑体,每个超过20000m2的建筑体应提供一个室分中心机房,每个机房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m2。
3高校可视功能区域划分,如教学区、宿舍区等,每个区域应提供不少于一个室分中心机房,每个机房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m2。
4居民小区占地面积每达到50000m2需提供一个室分中心机房,每个机房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m2。
5当业主的弱电或监控机房空间、供电容量及传输管道资源足够时,室分机房可与业主机房共用。
6.1.8应根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设备的安装、维护需求,合理分配机房空间。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信设备机房空间应互相独立,中间设置公共走道,并给各使用方留出足够的维护空间。
6.1.9机房应设可远程监测的专用空调,并预留室外机的安装位置。
6.2机房供电要求
6.2.1机房电源设计应符合《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40-2005的规定。
6.2.2机房电源的电能质量应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1993等规范的规定,并符合机房配置设备的技术要求。
6.2.3机房供电电源宜由建筑物总配电室、间、直接引来,宜采用直供电方式,并按电信业务经营者分设用电计量装置,机房空调电源单独设置用电计量装置。
交流引入容量建议参照表6-1规定,或根据实际需求对交流引入容量进行调整。
表6-1机房交流引入容量
机房面积(m2)
容量(kW)
20
30
15(远端机房)
6.3机房接地要求
6.3.1机房接地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统一接地网应符合各参建方的系统接地要求。
6.3.2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和《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2005中的相关要求。
6.4机房消防与抗震要求
6.4.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YD5002-1994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6.4.2机房建筑抗震设计的烈度要求须不低于当地基本设计烈度,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机房设备的安装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7、管线设计要求
7.0.1穿越单体建筑物墙体的通信接入管道单个路由应预留不少于3孔,合用地下室的群体建筑接入管道不应少于二个方向的接入路由,每个路由不少于3孔。
进户钢管应采用外径不小于Φ89mm、壁厚不小于5mm的通信钢管。
7.0.2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传输线路与电力线路等可能造成干扰的线路交叉时,应正交敷设。
7.0.3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传输线路应与电力线路分道敷设,当受建筑条件限制必须平行贴近敷设时,均应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确保无强电、强磁的干扰。
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传输线路与电力线路的敷设间距应符合表7-1的规定。
表7-1传输线路与电力线路敷设间距规定
类别
与系统传输线路相对位置
最小净距(mm)
380V电力电缆容量<
2kVA
与线路平行敷设
13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70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0
380V电力电缆容量2~5kVA
300
150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80
380V电力电缆容量>
5kVA
600
*当380V电力电缆的容量>
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即两个不同线槽或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且平行长度≤10m时,最小间距可以是10mm。
7.0.4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传输线路与其他管线的敷设间距应符合表7-2的规定。
表7-2传输线路与其他管线敷设间距规定
管线种类
最小平行净距(mm)
最小交叉净距(mm)
避雷引下线
1000
保护地线
50
给水管
压缩空气管
热力管(不包封)
500
热力管(包封)
煤气管
7.0.5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传输线路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7-3的规定。
表7-3传输线路与其他机房最小净距
名称
最小净距(m)
配电箱
1
变电室
2
电梯机房
空调机房
8、分布系统建设
8.1天线
8.1.1天线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方案)的规定。
8.1.2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天线的设置,宜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室内装修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宜隐蔽化设置。
天线类型的选择应满足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的技术指标要求。
8.1.3室内覆盖系统天线应按多天线小功率原则进行设计。
8.1.4室内覆盖系统天线应尽量安放在室内,对于室内无安装条件的,可以考虑安装在过道。
8.1.5对于建筑物边缘的覆盖,宜采用室内定向天线,避免室内信号过分泄露到室外而造成干扰,根据安装条件可选择定向吸顶天线或定向板状天线。
8.1.6对于全向吸顶天线或壁挂天线应采用天线固定件牢固安装在天花板或墙壁上,其附近无直接遮挡物存在,对于室内定向板状天线应采用壁挂安装方式或利用定向天线支架安装方式,要求天线周围无直接遮挡物,天线主瓣方向正对目标覆盖区,并尽量远离消防喷淋头。
8.1.7室内天线宜采用吊架固定方式,天线吊挂高度应略低于梁、通风管道、消防管道等障碍物,保证天线的辐射特性。
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倾斜现象。
8.1.8天线放置应平稳牢固,如果垂直放置,安放位置应合理,方便天线的连接。
应做到整体布局合理美观。
8.1.9吸顶式天线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并保证天线水平。
安装在天花板下时,应不破坏室内整体环境;
安装天花板吊顶内时,应预留维护口。
8.2线缆
8.2.1线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布防路径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8.2.2射频同轴电缆排列必须整齐,外皮无破损、断裂现象。
8.2.3射频同轴电缆布防时应留有适当余量,绑扎力度适宜,布防顺直、整齐,不能互相缠绕,并按连接次序理顺。
尽量避免出现斜走线、空中飞线、交叉线等情况。
射频同轴电缆绑扎固定的间隔要求建议如表8-1所示。
表8-1射频同轴电缆绑扎固定的间隔要求
布放方式
≤1/2″线径
>
1/2″线径
水平布放
≤1.0m
≤1.5m
垂直布放
≤0.8m
8.2.4射频同轴电缆所经过的线井应为电气管井,不得使用风管或水管管井。
8.2.5射频同轴电缆应避免与强电高压管道和消防管道一起布放走线,确保无强电、强磁的干扰。
8.2.6对不在机房、线井和天花吊顶中布放的射频同轴电缆,应套用PVC管。
所有走线管应布放整齐、美观、其转弯处要使用PVC软管连接。
8.2.7射频同轴电缆在天花板吊顶或井道里通过时,如果已经做接头需把接头封好,以免有污物进入接头。
8.2.8现场制作电缆接头或其它与电缆相接的器件时,应有完工后的驻波比测试记录,组装好电缆头的电缆反射衰减(在工作频段内)应满足设备和工程设计要求。
8.2.9泄露电缆严禁与风道等金属管路平行敷设,泄漏电缆周围应避免有直接遮挡物,以免影响泄漏电缆的辐射特性。
8.2.10泄漏电缆不得与无保护措施的电子信息系统传输干线平行贴近敷设,不得在建筑物混凝土核心筒内及其他屏蔽效应较强的场所内敷设。
8.2.11系统采用光纤分布时,光缆需在线槽中布放,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并尽量采用铠装光缆,光纤的接续方式要采用热熔接方式,接续后的衰减平均值要≤0.15dB,最大值≤0.3dB。
8.2.12应用于光纤分布系统中的五类线长度一般要求不应超过100m,复合光缆长度一般要求不应超过3km。
8.2.13光电复合缆在进入机房后应做好防火、防水、接地处理,机房的进线孔应采用防火胶泥封堵,光电复合缆全线敷设使用的胶带必须是绝缘阻燃胶带。
8.2.14光电复合缆线路的敷设应符合《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2010和《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规定。
8.3器件
8.3.1器件安装位置、设备型号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8.3.2无源器件安装时应采用相应的安装件进行固定,并且垂直、牢固,不得悬空放置,不应放置室外,如特殊情况需室外放置,必须做好防水、防雷处理,在线槽布放的无源器件应用扎带固定牢固。
8.3.3无源器件安装接头牢固可靠,电气性能良好,两端应固定牢固。
8.3.4无源器件严禁接触液体,并防止端口进入灰尘。
8.3.5无源器件空置端口必须接匹配负载。
8.3.6有源器件安装位置确保无强电、强磁和强腐蚀性设备的干扰。
8.3.7有源设备不允许空载加电。
8.3.8有源器件上应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安装时应采用相应的安装件进行固定,主机内所有的设备单元安装正确、牢固、无损伤、掉漆的现象。
8.3.9有源器件应有良好接地,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接地线与建筑物的主地线连接。
8.4标签设置
8.4.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中的设备(如功分器、天线、合路器、干线放大器和耦合器等)以及电源开关箱和馈线两端(馈线的标签应标明进线和出线设备的编号和准确的长度)应贴上明显的标签。
8.4.2标签应粘贴在设备、器材正面可视的地方,并用防水胶带进行防水处理。
8.4.3标签的标注应工整、清晰,并且标注方法应与竣工图纸上的标注一致。
9、验收
9.1一般规定
9.1.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工程验收应包括工程验收前检查、工程初验、工程试运行、工程终验四个阶段,各阶段验收内容及要求应按照《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验收规范》YD/T5160-2007等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
9.1.2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工程隐蔽项目的验收应在施工阶段同步进行。
9.2机房验收
9.2.1机房的土建工程应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
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9.2.2机房内敷设的线槽、暗管、孔洞及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9.2.3机房内电源及电能计量应符合要求。
9.2.4机房防雷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9.2.5机房的面积、高度、通风、防火、照明及环境温度、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3系统性能验收
9.3.1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覆盖区内可接通率应符合本标准4.0.4规定。
9.3.2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覆盖区内掉话率应符合本标准4.0.5规定。
9.3.3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覆盖区与室外之间的切换应符合本标准4.0.6规定。
9.3.4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覆盖区内最大辐射场强应符合本标准4.0.8规定。
9.3.5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应满足各制式通信系统的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不可”。
2、本标准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采用)或“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附录B(中英文对照表)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GSM900
GlobalSystemforMobileCommunications900
工作于900MHz段的全球移动通讯系统,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之一
GSM1800
GlobalSystemforMobileCommunications1800
工作于1800MHz段的全球移动通讯系统,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之一
CDMA800
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800
码分多址,第二代移动通信标准之一
CDMA2000
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2000
码分多址,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之一
WCDMA
WidebandCodeDivisionMultipleAccess
宽带码分多址,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之一
TD-SCDMA
TimeDivision-SynchronousCodeDiv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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