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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方负责对托管气瓶在应当进行检验时负责检验,保证不超过检验周期,检验乙方所托管的气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必须保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不错装、不混装、不超装,保质保量满足乙方的需求。
9、对托管的气瓶经检验应该报废的和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甲方应书而通知乙方,待乙方验证后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记进行报废处理,严禁将报废气瓶返还甲方或流入社会。
10、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余修改按照具体情况而定。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曰期:
篇二:
液氮绝热气瓶托管协议书液氮气瓶托管及充装协议
协议编号:
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订本托管协议。
一、托管范围
甲方拥有的焊接绝热气瓶,包括钢瓶本体、钢瓶上配置的各种阀门、液位计、运输小车和办理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定或校验等。
气瓶编号:
生产厂家:
执行编号:
GB24159-2016
公称容积:
L充装介质:
液氮工作压力:
1.4MPa气瓶净重:
131kg内胆试验压力:
2.8MPa出厂日期:
2016.10检定日期:
2016.01制造许可证编号:
二、托管期限
甲方将以上气瓶及附件委托乙方管理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后5年。
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托管期或终止本委托协议。
由于以上气瓶使用状况不能满足安全要求而停止使用的,双方应终止托管协议。
三、托管和充装费用
乙方为甲方的托管和充装费用为元/瓶,包括乙方对气瓶的管理费、液氮购买费和充装费、运输及人工费及普通增值税。
费用每次结算一次,以收到发票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将其拥有的焊接绝热气瓶委托乙方管理,托管期间,气瓶及附件
的产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
3、甲方每次充气前提前1天通知乙方;
4、甲方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5、甲方应按甲乙双方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气瓶委托管理费、氮气
购买费和充装费;
6、甲方在贮藏、使用气瓶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甲方在气瓶使用现场应有气瓶防止倾倒措施,并应经常对操作人员使用气瓶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8、气瓶使用3年后进行年检时,甲方承担气瓶的送检的检测费、运输费等全部费
用;
年检期间,甲方自行租用液氮气瓶使用,并承担相应费用。
9、甲方承担质保期后配件
更新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10、如因甲方人员本身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乙方每次充装完成送回时,甲方将进行验收,如甲方发现气瓶有损坏或未充
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如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中止委托协议。
1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气瓶的托管和充气服务,
也不得购买其他单位的液氮。
13、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可在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乙方中
止本协议,如遇相关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14、甲方每次使用气瓶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
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不得入库和使用;
要严格按照气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15、气瓶在使用中如出现附件故障,
应立即报告销售单位或充装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
可证等复印件,并保证其证件在有效期内。
2、乙方必须对充装操作人员和充装前检验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本知
识、潜在危险、充装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自身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3、乙方应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的气瓶专用档案,并在气瓶上标明乙方
充装站的标识和气瓶编号,保证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受相关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每次充装液氮时不得少于Kg。
5、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充气,在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的时间算起,
乙方应在8个
小时内将充满气的气瓶送回甲方指定房间。
6、乙方充装的液氮必须达到99.999%的纯度,如因乙方充装液氮纯度不够导致甲
方设备损坏,乙方应对甲方设备的修理负责。
甲方要求时,乙方必须出具液氮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文件供甲方查验。
7、乙方用于气瓶运输的运输工具和驾驶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负责运输途中
的安全。
如因乙方运输充装过程中导致气瓶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
运输和充装过程中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如甲方使用气体时出现气瓶异常,甲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接到通知后在4个小时内及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每次现场处理外派费100.00元/次。
9、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费用按校验单位开出的收费发
票收取。
气瓶使用满3年时,乙方应负责将气瓶送到广东省指定的监管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检验、更换配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指导培训,并将《氮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的资料交给甲方。
11、乙方不得将气瓶用于充装除液氮以外的其他气体,否则乙方将对气瓶损坏和
给甲方设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2、托管期间,除液氮的市场价格、人工费用波动超过20%以上外,乙方不得随意
调整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价格。
如液氮的市场价格、人工费用波动超过20%以
上,乙方应提供相关的有力证据,并与甲方友好协商酌情调整充装价格。
13、乙方由于托管不到位导致气瓶的安全性能降低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或乙
方托管不到位致使气瓶定期检验不合格,或未按时对气瓶定期进行报检致使气瓶不能使用,从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丙方权力与义务
1、丙方负责在甲丙双方相关合同约定的气瓶质量保证期内为气瓶提供质量保修
责任,如提供以上质保期内需更换的配件等服务。
2、丙方负责购买气瓶用的小推车并移交甲方。
3、甲乙双方之间的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无协商调解的责任。
4、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丙方即不再承担该气瓶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其他责
任。
七、其他
1、如发生劳动安全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东莞市人民法院进
行审理。
2、甲乙双方如违约,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赔偿。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丙方:
法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年月日篇三:
钢瓶托管协议书
平泉县液化石油气钢瓶托管协议书
委托方:
受托方:
为加强气瓶管理,确保气瓶安全使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拥有合格气瓶现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托管气瓶产权仍属甲方所有。
甲方在使用到报废时限时,协议自行失效,乙方需对甲方气瓶进行报废处理,并将报废的残值退还给甲方。
托管气瓶状况:
二、乙方负责对托管气瓶实行统一建档、编号和检验、报废,并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对气瓶的安全质量负责。
三、甲方不愿使用乙方供应的气体时,应将托管气瓶酌情折价转让给乙方。
四、乙方有宣传和指导甲方气瓶安全使用的义务,应向甲方提供气瓶安全使用说明书: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正确掌握使用方法,安全使用。
未按安全规定,违
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
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附后
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日篇四:
气瓶协议书安全协议书
与,在双方签订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波市安全生产条例》、《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国家及宁波市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液化石油气充装质量符合国家和宁波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甲方产权的液化石油气气瓶符合现行国家和宁波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负责甲方产权钢瓶的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并按双方签订的钢瓶置换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4、甲方对乙方委托运输、周转更换的气瓶,进行接收前的钢瓶质量检查,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信息化系统不确认的气瓶及不合格气瓶,接收的钢瓶即确认为合格气瓶。
5、甲方对乙方委托充装的乙方产权气瓶进行充装前的质量检查,有权拒绝充装不合格钢瓶,并有权依照国家及宁波市的规定,将不合格钢瓶移送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检测和报废销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检查核实乙方液化气槽车、气瓶运输车辆的营运手续及车辆安全状况,对于营运证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对其进行充装或装卸作业。
7、甲方负责为乙方固定进入生产区的人员、车辆办理相关的出入证件;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核查乙方人员及车辆相关证件、出入库手续,并有权拒绝不符合甲方规定要求的人员、车辆出入;
甲方有权纠正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内部的违章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人员按照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罚;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对乙方人员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甲方按照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建立乙方燃气设施安全巡检制
度,乙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委托甲方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接受委托后,甲方将按照国家和宁波市的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燃气设施每两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安全检查记录;
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告知乙方进行整改;
对乙方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应服务。
乙方自行放弃接受甲方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的,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时,有权立即予以劝阻、制止,记入用户档案,并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等部门举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宁波市燃气条例》的规定,及时取得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按照燃气经营许可的项目从事燃气供应经营活动。
未取得许可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负责本单位在用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校验检测和应急抢险抢修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确保其符合国家及宁波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3、乙方负责本单位液化气用户的管理工作,履行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宣
传教育、安全巡检义务;
负责本单位用户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气瓶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要求,并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
乙方须做好甲方产权气瓶的管理工作,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止气瓶及附件非自然损坏、丢失和流失,严禁拆修钢瓶角阀和导装液化气。
因钢瓶非自然损坏、流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所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
甲方产权的气瓶只能在乙方单位、乙方用户和甲方单位内部三方之间流转、使用、充装,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产权钢瓶在第四方使用、储
存、充装的,所引发的事故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进入甲方单位生产区进行办理充装、换瓶业务的人员及车辆应相对固定,并在甲方单位备案办理相应的出入证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进入甲方的储备厂和灌装厂: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2)邪教组织成员;
3)有各种现行破坏或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4)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
6、乙方自行到甲方所属单位进行槽车充装、钢瓶充装、钢瓶更换业务的,乙方人员和车辆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人员指挥和管理,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擅自动用甲方各类生产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
如违反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拒绝对其进行充装和更换业务,并接受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的处罚,造成事故和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自行到甲方所属单位进行槽车充装、钢瓶充装、钢瓶更换业务的,进入甲方生产区域的车辆应有有效的危险品营运手续,应保证车辆各类证件合格、有效,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8、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瓶装液化气灌装运输时,乙方入库前对钢瓶质量及灌装质量进行验收,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钢瓶入库。
乙方接收入库的即确认为合格钢瓶,后期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当相应管理责任。
9、乙方自行到甲方所属单位进行钢瓶更换或充装时,乙方应对气瓶质量及充装质量进行检验,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气瓶,乙方车辆驶离甲方单位后,即为乙方确认接收的气瓶为合格气瓶,后期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当相应管理责任。
10、乙方自愿甲方按照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提供的安全巡视检查等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与液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年月日年月日篇五: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协议
合肥长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气瓶运输、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氮气、氩气瓶、液化气瓶、氩保气、氨气气瓶。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合格气瓶送达甲方厂区后,保存和使用的安全责任即转移给甲方。
2、甲方在贮藏、使用气瓶时,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甲方在气瓶使用现场应有气瓶防止倾倒措施,并应经常对操作人员使用气瓶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甲方在气瓶使用中应注意保持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得使用尽。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2、乙方提供的工业气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安全、有效。
3、乙方所提供气瓶均应经过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所提供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4、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
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5、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6、上下货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做到不抛、不滑、不碰、不撞。
7、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8、车厢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9、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10、乙方用于气瓶运输的运输工具和驾驶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负责运输途中的安全。
11、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需符合以下要求:
注:
表中P系气瓶设计压力,单位kgf/cm2。
四、其他:
1、如发生劳动安全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劳动安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2份,乙方1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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