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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观层次上,是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
在宏观层次上,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
2.2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一直沿用着前苏联模式一基本建设概预算制度。
改革开放后,工程造价管理历经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概预算管理、工程定额管理的“量价统一”、工程造价管理的“量价分离”,目前逐步过渡到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由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协调监督、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新管理模式。
从发展过程看,我国造价管理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到1957年,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制度建立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是通过设计图计算出的工程量来确定工程造价。
当时计算工程量没有统一的规则,只是有估价员根据企业的累积资料和本人的工作经验,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工程报价,经过和业主治商,达成最终工程造价。
新中国成立后,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用好有限的建设资金,引进了当时苏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同时也为新组建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了企业管理制度,并且成立了相应的管理组织。
第二阶段,从1958年到1966年,是概预算定额管理逐渐被削弱的阶段。
由于受“左”的错误指导思想的影响,在中央放权的背景下,概预算与定额管理权限也全部下放,造成后来全国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项目在各地区不统一的现象。
各级基建管理机构的概预算部门被精简,设计单位概预算人员减少,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概预算控制投资作用被削弱。
第三阶段,从1967年到1976年,是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的阶段。
概预算和定额管理机构被撤销,预算人员改行,大量基础资料被销毁,定额被说成是“管、卡、压”的工具,造成设计无概算、施工无预算、竣工无决算。
第四阶段,从1977年到90年代初,是造价管理工作整顿和发展的时期。
从1977年起,国家恢复重建造价管理机构,至1983年8月成立基本建设标准定额局,组织制定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及工作制度。
概预算定额统一归口,1988年划归建设部,成立标准定额司,各省市、各部委建立了定额管理站,全国颁布一系列推动概预算管理和定额管理发展的文件,并颁布了几十项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1990年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从而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以及推动建筑业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五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计划经济的内在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传统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实际上是用来对工程造价实行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遏制了竞争,抑制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003年3月有关部门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
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在企业内部定额的要求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的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一种计价模式。
2.3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资源相对缺乏的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持适当的发展速度,需要投入更多的建设资金,而筹措资金很不容易也很有限。
因此,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如何有效地利用投入建设工程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尽量少的劳动和物质消耗,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保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
通过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对于规范建设行为,解决工程建设中的“三超”现象和避免工程经费的损失浪费具有重大意义。
是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
同时,也可以为国家制定产业政策、投资决策和加强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保护投资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改革,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朝着建立以市场为取向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目标前进。
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3.1工程造价相对落后,被动控制
自从加入WTO后,我国经济被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轨道,彻底融入到世界经济的大潮中,与世界经济共舞。
但目前就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现状而言,我国把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控制,而忽视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只能被动反映设计施工的发展,而不能形成主动控制。
因此,如何在我国尽快地推广国际通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如何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目前及其未来发展状况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如何根据我国的工程管理特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思路,如何最大限度的节约社会资源,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工程造价确定的方法是较为静态滞后的方法:
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出工程量,套用工程概预算定额,由此确定工程的直接成本,在此基础上,依据费用定额的相关系数,计算工程的间接成本、利润、税金等,最后累加得出工程价格。
同时,应充分考虑定额值的基础单价与当时市场价格的价差。
价差的调整方法,按国家规定:
乘以调整系数,或者采取材料差价另外计算。
其中定额值的计算原理为:
定额值=工程量定额×
人工(或机械台班或材料)单价。
这种方法存在以下缺陷:
(1)定额单价的滞后性。
定额单价是以前几年统计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为基础的,由于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变化较大,造成预算值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差异。
虽然用乘以调整系数的方法来弥补预算值与实际值的差距,但并不能准确消除差异;
(2)工程量定额的不一致性。
各地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不统一,同一工程按照不同定额计算出的工程量并不完全一致;
(3)费用定额的静止性。
定额中规定的间接费取费标准是根据施工企业的级别、性质来确定的,不能反映同一级别的施工企业的施工及管理水平。
长期以来,人们把控制理解为目标值与实际值的比较,以及当实际值偏离目标值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确定下一步对策。
这对于批量性生产的制造业来说,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
但是,对于建筑业而言,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的特点,这种管理办法只能发现差异,不能消除差异,也不能预防差异的发生,而且差异一旦发生,损失往往很大。
因此,是一种被动的控制办法,管理的静态性还很明显,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分离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建设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现象严重。
3.2缺乏全过程、全寿命周期思想,呈现片面、阶段控制
建设项目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在建设市场中的表现是工程造价。
由于其涉及相关单位、部门较多,因此,决策者经常将工程造价管理划分不同的要点和重点,以至于缺乏全过程管理,片面控制。
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不够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的源头,这一阶段耗资约占总投资额的0.5%—3%,但能有效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到70%—90%。
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
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选择是对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
因此,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阶段,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造价的计价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
而我国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投资膨胀严重的现象,只依据专家、决策者们借鉴已完成的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估算,但又往往因为诸多因素影响,“三超”现象相当普遍。
(2)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严。
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
由于体制和传统习惯原因,我国的工程设计工作往往是由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
他们在设计过程中往往更关注工程的使用功能,力求采用比较先进的技术方法实现项目所需功能,而对经济因素考虑较少。
相关研究资料表明:
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能性通常在10%左右,而施工图设计阶段为75%左右,所以,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严密、全面。
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进行深入分析不够,在设计中大多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人员似乎只对设计工程的质量负责,对工程造价的高低不太关心,以致无法通过优化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起到控制总造价的作用。
工程设计图的质量和深度等也不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错算、漏算,也引起暂估项目的增多,使招投标工作的质量难以保证,因而也无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时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果的依据,也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
竣工结算能真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鉴证材料等。
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相关印鉴,现场监理的签证必须有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签章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等。
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3.3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制约着建筑企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企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面临很多障碍和制约,主要体现在:
(1)施工利润偏低,影响企业正常发展。
建筑业作为国家支柱产业,多年来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创造了一定的社会价值。
但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一直被看成是单纯提供劳务的投资部门,对建筑产品计价采取无利润或低利润政策,使建筑产品价格严重背离其价值,建筑业的利润也人为的低于其他行业利润及社会平均利润,以致严重影响建筑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积极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不再是单纯提供劳务的投资实施部门,它将同其他企业的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过低的利润率势必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他行业展开公平竞争(如表3.1)。
表3.1为2008年部分工业部门法定利润比较
行业名称
法定利润
石油工业
电力工业
电子工业
机械工业
74%
72.55%
29.3%
21.3%
纺织工业
化学工业
建材工业
建筑业
16%
13.95%
9.5%
7%
注:
建筑业7%的利润中还含有4.5%的技术装备费
(2)现行工程造价计价方法过于复杂,工程造价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低下。
现行工程造价是通过按施工图纸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然后套预算定额、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再计算单位工程直接费、按有关规定计取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步骤逐步完成的(其步骤可参见下图3.1)。
在整个工程造价计算过程中,工程量计算量大而繁琐,费用计算项目多又复杂,计算基数常因费用种类不同而变化,从计算程序看,各省、市、自治区、专业部也不统一,工程造价计算费时费工,又易出现错误,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图3.1为定额计价的编制步骤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有80多万。
这80多万的从业人员中本科毕业生还不到三分之一,绝大多数是大专、电大、函大毕业,有的甚至还没有专科文凭。
从专业上来看,正规高等院校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毕业的还不到1%,大部分都是工程经济、投资经济,工程管理、概预算等相近专业,这些人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往往只停留在概预算上,他们不能也不可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工程造价管理。
另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刚刚起步,目前取得证书的还不足1%,能够充当总经济师的更是凤毛麟角。
所有这些构成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素质的偏低,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3)现行工程造价管理方式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忽视建设前期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加快经济建设,引进大量国外资金用于国内工程建设,国内一些大型建筑企业也纷纷跨出国门,到国外建筑市场上承包一些建筑工程。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这种情况将越来越多。
尤其是加入WTO之后考察国际上工程造价管理情况,大多数先进、发达国家采用动态管理方式,而我国工程造价仍实行原有静态管理方式,这就与国外实行的动态管理方式及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产生差距,使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更谈不上与国际工程造价管理接轨。
建设前期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指由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等对建设项目所进行的投资管理。
建设前期阶段在国内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设计任务书等环节;
在国外一般包括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或最终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环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虽然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或工程建设程序的所有阶段,但每个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性却不同,越是前期,投资控制越重要,越是后期,投资控制的影响作用越小。
所以投资控制的重点应放在项目决策和初步设计这两个环节上。
从图3.2可以看出,建设前期工作对投资的影响最大。
一般在初步设计结束时,影响投资的程度为75%,而到施工开始前,通过采用有关技术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只有5%一10%。
图3.2工程建设四个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
因为建设前期的工作主要是产生项目的构思,确立目标,并对目标进行充分论证,提出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再由此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由方案产生具体的工程活动,进而形成一个完整的项目系统和管理系统,所以它属于项目的决策过程,对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项目目标有误,必然会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我国不少工程项目要么忽视建设前期的投资控制,概预算做的粗而不准,或故意压低概算,以求项目获得批准;
要么只是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施工图预算的复核、算细账,这种“忽视前期、只抓后期、中间不管”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3.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制不健全,信息管理相对滞后
近年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有了很大发展,计算机运算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处理能力大为提高。
现在,造价管理系统基础层和技术支撑层的建设已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但业务层和管理层的建设相对落后,已成为造价管理信息化发展的瓶颈。
当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主要面临着以下问题:
(1)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
由于缺乏工程造价信息资源管理的基础标准,各个参与造价管理的行业、部门之间数据交流、共享缺乏统一的标准,影响对工程造价信息的协作开发和利用。
(2)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管理体系尚未建立。
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与业务伙伴或用户间的信息共享、信息交换,综合处理信息系统还没有开发出来,造价信息管理的层次不高,管理手段较为单一,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3)工程造价信息资源采集、处理手段落后。
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技术依旧落后,采样点少,收集到信息量少,收集时间长,信息更新滞后,不能真实反映造价信息实际动态。
信息分类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和存取方式不一致,使得信息资源的加工处理非常困难,信息资源的内在质量难以提高。
传统的数据采集和积累方式制约了计算机技术和造价控制领域的应用。
由于没有建立一个有效的工作造价信息网络系统,工程造价所需的材料、设备、劳务等价格信息仍需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通过查阅期刊、报纸或询问厂家等方式来获取,效率十分低,招标投标工作仍需投入大量人力,自动化程度低,造成计算机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
同时大量已完工程资料缺乏收集、分析、统计,不能有效地用于指导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造成了信息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也使得工程项目缺乏相应的参考依据。
(4)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信息素质不能适应信息化的要求。
随着信息系统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使用都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员。
长期以来,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知识和技能主要是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一般的造价管理人员又缺乏相应的培训,导致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发挥作用,严重阻碍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进程。
4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对策
4.1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质改革的建议
4.1.1转变政府职能,做到量价分离,制订基础定额
要实现工程造价全面放开,由市场定价,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变原有的直接控制为间接管理,如建立指导性取费标准、发布人工、材料价格信息等,要在国家对工程造价实行宏观调控下,给企业一定的定价自主权,使企业发挥其主导作用,为工程造价市场化提供良好的外界条件。
同时,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使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真正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能力。
改革工程造价管理,还要实行量价分离。
所谓量价分离,就是将目前的定额消耗量与定额基价分离开,定额只作为严格控制工程消耗量的标准,对定额基价则实行动态管理,由计划价格改为指导价格,从而缩小工程造价与其实际价格背离的距离,解决目前存在的“死价格”与“活市场”的矛盾。
定额方面,可由国家按一定社会水平制订一套全国统一的基础定额,统一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使建筑工程消耗量在全国范围内控制在一个水平上,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可作为编制通用性强的专业定额、地区通用定额等的基础,也可供企业编制定额时参考。
全国基础定额也应随着经济的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出现,对其内容进行修订、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不能一经确定几年不变。
从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看,对定额都是采取量价分离,并实行动态管理方式。
其次,对定额基价,现阶段应由指令性价格改为指导性价格。
实行指导性价格,既可为工程价格的合理价格提供依据,又可避免现阶段价格完全放开,由市场定额可能出现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建筑市场规范,在条件成熟后,再有计划、有步骤的将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价格完全放开,推向市场,按市场经济要求去运行。
实行指导性价格,可以由主管部门建立一套完整的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供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这种指导性价格,可随市场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企业可在此指导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具体做法,可利用微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网,将各地信息不断的汇集,反馈到指定的中央处理系统,由管理部门进行分析,再向社会发布。
4.1.2放开部分取费费率,变固定取费为竞争取费
在取费方面,应该改变目前部分地区仍由主管部门按企业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制定取费标准及部分地区按工程性质、类别取费的办法,将取费及费率标准放开,由建筑企业根据自身实力、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情况和当时市场情况综合考虑,自行确定费率,使不同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真正的公平竞争,一方面可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使经营好、技术水平实力强、装备好等建筑企业发挥优势。
为避免现阶段取费完全放开后,由于条件不成熟、管理跟不上而出现问题,目前可先将部分取费标准放开,对没开放的取费项目,可由国家和主管部门对其实施一定幅度的限制,使竞争费逐步到位、健康发展,为放开取费打好基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应同其它行业一样,达到社会平均利润水平。
因此,应改变原来建筑业低利润的指导思想和计划利润过低的做法,将原有计划利润改为竞争利润,使建筑行业走向市场经济运行的正常轨道。
目前,如马上实行竞争利润有困难,可在原有计划利润的基础上进行提高,以改变目前建筑业的利润偏低,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的现状。
待条件具备时,再将计划利润改为竞争利润,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同其他行业一样,公平竞争和正常发展。
4.1.3改变现有计划方式,引进国外工程造价管理理论
简化现行计划方法,首先应从定额入手,在编定全国统一基础定价时,定额项目应尽量综合扩大,使原有分项工程计算项目减少。
对工程量计算规则、方法,也要尽量简化。
其次,直接费的计算可按定额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单价和市场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这样既可直接采用市场价格,又可免去调整定额基价或材料价差的麻烦。
再次,在间接费方面,应改变按工程直接费或人工费等为基础,以一定比例费率标准计取各项费用的做法,可将各项取费项目综合,采用综合费用系数,按建筑规模、结构形式等划分不同档次,以建筑面积为基础计算工程造价,加快编制速度的目的。
工程造价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全部放开建筑产品价格,按国际惯例管理工程造价。
我国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上工程造价管理理论及计价方法的研究,从中加以借鉴,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适应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新模式,使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国际化,与国际惯例接轨。
由于国内目前工程造价改革正处于探索、尝试阶段,不能一步到位,所以有关部门对涉外工程应区别于国内工程,可参照国际计价方法确定其工程造价,这既可使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又使这种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尝试。
4.1.4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需要一批与此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这支队伍应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即要懂设计、施工,又要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税务、法律及计算机业务知识。
从我国目前现有建筑产品价格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来看,大多数人员都习惯于原有计划经济下的计价和管理方法,业务知识面较为单一,这与改革要求相差较大。
因此,要实现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人才是当务之急。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培养适应需要的专业人员,如举办各种培训班。
同时,应注意培养一些高级专业人才,以适应管理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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