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一中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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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一中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初中校区改扩建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工程)
工程名称:
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初中校区
改扩建项目(餐厅及风雨操场)
编制:
马文龙
审核:
编制单位:
高新监理第四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3年10月
目录
1、工程概述.................................................3
2、专业工程特点.............................................3
3、监理工作依据.............................................4
4、土方回填工程质量预控内容.................................4
5、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6
6、环境控制.................................................10
7、危险源控制...............................................12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述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餐厅及风雨操场)工程位于西安市高新路以西,科技一路以北,原高新一中初中部校区内。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5193.4㎡,其中新建建筑面积9517.4㎡,改造建筑面积5676㎡,本工程为建筑等级二级,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19.75米,地下一层、地上三层,设计标高±0.00等于黄海系绝对标高411.30(与原至善楼地面标高取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功能为食堂、体育活动用房。
2.专业工程特点
2.1本工程餐厅及风雨操场基坑分A、B、C三段,标高分别为-7.670米、-5.420米、-6.670米,开挖深度分别为6.67米、4.42米、5.67米,经现场勘查深度25m范围内地基土分为4层,分别为填土、黄土、古土壤和粉质粘土,填土层主要由建筑垃圾和人工砂石组成,成分杂乱,结构疏密不均,层底深度2.20~4.80m;黄土层黄褐~褐黄色,大孔、虫孔发育,含少量白色钙质薄膜,可见蜗牛壳碎片、植物根系,硬塑~可塑状态,以可塑状态为主,层底深度4.60~7.20m;古土壤层褐红色,可塑~硬塑,湿团粒结构,具少量针状空隙,含白色钙质条纹及零星钙质结核,偶见蜗牛壳,层底钙质结核富集成层,局部轻微湿陷型,层厚4.60m~5.00m;粉质粘土层褐黄色,可塑,饱和,含少量铁锰质斑点及钙质斑点,零星结核,可见蜗牛壳碎片。
勘察期间(2013年8月),实测场地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约在现地面下17.50~17.90m,相应水位相对标高介于81.20~81.54m,属潜水位类型,地下水位年变化幅度约为2m。
基坑北侧为6F学生餐厅,南侧为5F教学楼,南北长约55.0m、东西宽约45.80m,现场场地较狭小,南北侧距现有楼位较,现场复杂的地质条件和场地、地形较复杂,鉴于实际情况本工程在开挖过程中重点加强北侧至善楼和南侧教学楼基坑开挖时的安全监控工作,此部分基坑开挖安全等级为一级,紧邻教学楼南侧采用砼灌注桩及网喷混凝土护坡,东西侧边坡部位依据现场开挖条件采用土钉墙防护措施。
同时后期回填土受市政道路和场地狭小及工期的限制,室外将采取局部回填并转移作业和材料堆放区后依次回填,分区分段回填,回填土距建筑物1米范围内采用2:
8灰土,1米范围外采用1:
9灰土,并做好防扬尘污染措施落实工作。
2.2由于工期紧。
项目部依据施工合同初步确定土方开挖总工期,为后期主体工程进度提供保证,在土方总计划工期内完成此工作量,必须加大人力、设备的投入量,并采取完善的施工管理措施,才能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程总工期的要求。
2.3施工现场处于学校内部且周围有成片住宅小区,施工时必须确保文明施工、减少噪音及保证周围人员的安全,同时认真落实防污减霾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监理工作依据
3.1委托监理合同;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2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0-2002)
3.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3.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3.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3.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300-2003)
3.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陕建发【2008】87号
3.1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3.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3.1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14设计图纸、勘察报告等文件
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控制内容
4.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4.1.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土方工程施工方法,选用设备性能,技术安全措施或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条件、环境、水文、地质等资料的适用性,并提出意见。
4.1.2检验基坑(槽)挖土建筑物定位轴线控制的设置和保护措施以及挖槽土的放白线标识尺寸范围,满足图纸和放坡规定要求。
4.1.3在出现地下水位过高时,采取降水措施,检查地下水位的降水效果情况,如水位降低深度尚未达到基坑底面下500㎜,不允许开工动土。
分层挖土,其地下水位必须满足挖土层底面以下500㎜。
4.1.4检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并要求在监理部备案。
4.1.5检查核实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资格。
4.1.6检查现场物资准备情况及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准备情况。
4.2土方开挖过程控制内容
4.2.1检查和控制挖土过程中的放坡坡度必须符合方案规定的要求,严禁缩小坡度。
并依具体情况实施坡度面的修整工作。
4.2.2随时检查挖土工艺与同意组织实施方案的相符性,控制擅自变更工艺流程和标准。
一经发现,现场责令改正及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停工整改。
4.2.3检查开挖进度与边坡支护的同步性,严禁出现较大开挖面未支护继续进行土方开挖。
4.2.4重点加强南侧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的安全监理工作,要求边坡支护及土方开挖方案另行上报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2.5挖方过程中,以检查和控制桩间土机械铲斗的作业状况为重点,随时纠正和避免机械磨刮、碰撞、扰动桩身和桩位的不良行为。
发现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原则上应以人工配合清挖桩间土,以确保桩身和桩位的完好而不被拢动。
根据具体情况,监理以通知单方式予以处置。
4.2.6挖土至基坑设计底面标高以上预留一层土(一般为200~300㎜)配合人工跟进清挖,以防超挖。
4.2.7检查坑底坡脚尺寸满足要求。
督促坑底周边排水沟、集水井按方案规定随跟进及时做出,并检查有无坍塌情况的处理,确保排水畅通。
4.2.8在挖土过程中,依地坑水的渗透情况及时督促组织排水、抽水措施(施工专人负责)以保证基坑底面面层无洇湿或浸泡现象。
4.2.9挖土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下面不得站人作业,槽底跟进清土的作业人员除必须戴安全帽外,还须注意避开铲斗作业方向,保证人身安全。
4.2.10有支护的基坑挖方和需有专项设计方案的基坑土方开挖,必须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原则,且其支撑强度满足要求。
监理按制定的旁站方案严格监控,确保安全顺利施工。
①检查开挖方案和工艺与批准的设计组织方案相符。
严禁随意改变工艺,若经发现,立即制止纠正,直至书面通知和下达停工令。
②检查落实开挖过程中对支护结构、支撑、杆件等性能完好措施的实施。
发现因挖方操作的碰撞等拢动现象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
③随时查看止水帷幕的止水效果以及流沙、涌泉、渗漏情况的程度,及时研究处置方法、措施、避免和堵绝酿成不良严重后果。
④定时和不定时地加强对档土支护结构以及周边临近物和地面等的变形、裂缝情况查测并记录,以及经常研究分析其发展变化情况,一旦其数据接近或超过设计限值或还有突变及发展变化趋势不正常等险境情况时,立即停止施工。
及时组织通报相关方,迅速研究采取稳定措施。
待险情险境排除并在增加可靠安全措施实施完成,并待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再行恢复作业。
⑤经常监督检查排降水设施、岗位人员及实际降排水效果以及抽查观测记录,及时分析降排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发现问题及时指令纠正。
4.2.11在基坑侧上表面存土或暂存其他堆载,监理按经批准的设计计算荷载指标限值,巡查监理。
当发现超载堆存,立即指令清卸堆物,至满足要求。
拖拉不办,即下达监理通知直至满足要求。
4.2.12对基坑(槽)开挖完成并在施工方修整自检合格后,监理组织检查规格尺寸、标高、平整度以及基底地质状况,符合要求后,对检验批予以签证,如不符要求,提出整改意见,经实施复查合格,准许进入下道工序。
4.2.13检查在外运土方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洗车台、洒水车、密目网等设备材料满足现场要求情况检查,扬尘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4.2.14检查基坑开挖次序与分层开挖厚度与实施方案的相符性。
4.2.15雨期施工防止雨水进入基坑侵泡基坑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雨污水排放措施落实、设施准备工作检查。
4.2.16做好相关工序、分部工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及资料签认收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4.2.17认真做好现场零星工程、合同增加工程内容的现场确认与统计工作,做好台账记录。
5.土方回填工程质量控制内容
5.1土方回填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5.1.1核对图纸和设计要求,确认回填材料,回填区的轴线位置和高程,对回填无设计要求时,应按照规范要求或常规做法,与业主、承包方协商回填用料及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5.1.2审批施工方案。
5.1.3核查现场施工条件和机具准备工作。
5.1.4检查回填基层建筑垃圾是否清理干净,排除积水,及防止地面水流人回填区措施。
5.1.5对防水层的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效。
5.1.6应隐蔽项目是否已做好隐蔽验收。
5.1.7有水压试验的管道,是否已完成水压试验,无水压试验要求的管道,管道主体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
5.1.8对所用的土料进行试验,得出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对进场回填料进行质量检验。
5.1.9房心填深度较大时,在回填外墙基槽时,是否采取有效防渗水措施。
5.1.10核对操作人员技术素质,生产指挥组织系统和质量控制体系的组成及落实。
5.2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5.2.1回填土质量控制
5.2.1.1回填前应将基槽中的各种建筑垃圾、砼块、砖块等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并防止地面水流人槽内;
5.2.1.2回填前对防水层做好保护,并将隐蔽项目做好隐检验收;
5.2.1.3回填应在基础具有一定强度下进行,并在两侧同时夯填,高差不应超过300mm,以免挤动基础造成基础松散和轴线位移,影响基础结构受力性能。
如遇暖气沟或室内外回填土高差较大的外墙等夯填土时,应将不回填一侧同步加侧支撑;
5.2.1.4市政工程回填前应根据管道的不同,制定不同回填土方案;
5.2.1.5有水压试验要求的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即行完成最终还土;无水压试验要求的管道,在管道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即行还土。
5.2.2回填土要求
5.2.2.1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下表规定。
回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5.2.2.2采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作填料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铺填厚度的2/3;
5.2.2.3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使用压路机压实,否则其最小厚度应按压实机械的规格和管道的设计承载力,通过计算确定;
5.2.2.4填土的含水量宜接近最优含水量,当不具备作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时,可参考下表:
各种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土的种类
最优含水量(质量百分率%)
最大干密度(g/cm2)
砂土
8-12
1.8-1.88
亚砂土
9-15
1.85-2.08
粉土
16-22
1.61-1.80
亚粘土
12-15
1.85-1.95
重亚粘土
16-20
1.67-1.79
粉质亚粘土
18-21
1.65-1.74
粘土
19-23
1.58-1.70
5.2.2.5配置灰土时,土料应过筛,按比例要求灰、土过斗拌合均匀并达到最优含水量;
5.2.2.6市政工程中采用排水井排水的沟槽,回填土应从两座排水井间的分水处向两端延伸进行,槽底如有积水,应先排除,不得在水中填土,当日回填者应当日夯实;
5.2.2.7沟槽回填土应确保构筑物的安全,管道及井室等不位移、不破坏、接口及防腐绝缘层不受破坏;
5.2.2.8沟槽两侧应同时回填,两侧高差木得超过30cm,井室等附属构筑物四周的回填土应同时进行。
管顶以上25cm范围内宜用小型夯具,如木夯夯实;
5.2.2.9非同时进行的两面回填段的搭接处,不得形成陡坎,应将夯实层留成阶梯状,阶梯长度应大于高度的2倍;
5.2.2.10需要拌合的,回填料应在运人沟槽前拌合均匀,不得采用干撤灰面的做法在槽内拌合;
5.2.2.11同一沟槽中有两排以上管道的基础面位于向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当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等时,应先回填基础拉低沟槽,当面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5.2.2.12直径大于或等于1000mm的钢管、球墨铸贴管回填施工中应在管内设置坚向支撑;
5.2.2.13当管道覆土较浅、管道承载力较低,压实工具荷载较大或原土回填达不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应提请设计进行洽商变更。
5.2.3冬、雨季回填要求
5.2.3.1雨季回填应注意事项:
5.2.3.1.1雨后回填土应先测土料的含水量,对过湿的土料应采取降低含水量的措施;
5.2.3.1.2应排除沟槽内积水;
5.2.3.1.3应有避免地面水流入槽内的措施;
5.2.3.1.4回填时应随筛、随拌、随运、随打,防止松土淋雨。
5.2.3.2冬季回填土应注意事项:
5.2.3.2.1房心回填土内不得有冻块,用于房心回填的土料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5.2.3.2.2室外沟槽内的回填土其冻块的体积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
5.3.2.3管沟底至管顶50cm范围内和室内的基(坑)槽或管沟,不得用含有冻块的土回填,以防常温后发生沉陷;
5.2.3.2.4灰土应尽量错开严冬季节施工(一般当气温低于-10℃时)灰土不准许受冻,如必须在严冬进行灰土施工;要做到随拌、随打、随盖。
5.2.4回填土的质量检查、验收
填料压后应具有一定的密实度,密实度应按设计规定控制干密度作为检查验收标准,土的控制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之比称为压实系数。
对有密实度要求的填土,在夯实或压实后要对每层回填土进行检验,一般采用环刀法(或灌砂法)。
5.2.4.1对于一般场地平整,其压实系数为0.9左右;
5.2.4.2对于地基填土,其压实系数为0.93—0.97;
5.2.4.3填料压实后的干密度应有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其余10%的最底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得大于0.08克位方厘米,且应分散,不得集中。
5.2.4.4基坑回填每20-50立方米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1组);室内填土每层100-500平方米取样1组;场地平整填土每层按400-900平方米取样1组。
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试样取出后,先称出土的湿密度,并测定含水量,然后用下式计算土的实际干密度:
γo=γ/1+0.01ω(克/立方米)
式中:
γo —实际干密度
γ—土的湿密度(克/立方米)
ω-—土的含水量(%)
若(γoγ≥则压实合格;γo<γ压实不够,应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压实质量。
附录Ⅰ: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表层以下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粗砂、中砂)表层或基槽室外回填应用含水量符合填压料要求的粘土、亚粘土等不透水土,必要时也可用2:
8或3:
7的灰土,不得采用有机质含量大于6%的土、石膏或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大于2%的土、膨胀土、淤泥质土、冻结土等。
回填土的干i颗粒不应较大、较多,否则受水浸湿、沉陷大。
回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如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置于下层,不宜将各类土混在一起使用;
附录Ⅱ:
房心土回填深度较大时(大于1.5m)需在房屋外墙基槽回填时采取防渗水措施,可采用不透水粘土、灰土回填或在外墙基础外侧加抹水泥砂桨。
台阶花台和砼垫层下表面回填可夯填30—60cm厚砂或级配砂石代替土方,消除冻胀;
6、环境控制
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为多层框架结构,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各阶段存在的环境因素,项目监理部为了更好的履行监理职责,践行社会责任,增强环保意识,完满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监理部对施工阶段各个过程涉及的环境因素进行了辨识,对由于环境因素影响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判断依据进行了评价,并依据“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部监理规划”建立了“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部土方工程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对由于现场重要环境因素的发生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并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条例法规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了监理控制措施。
在委托监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不限于本清单内容,适时根据工程进展节点、专业特点、环境情况每半年对清单予以更新,并建立受控状态(未来、受控中、已消除)。
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部内部建立动态学习制度,根据土方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及工程进度每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学习,切实加强对重要环境因素的认识,指导项目部监理人员现场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强化过程控制,防范于未然。
而且在监理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隐患通知单、工程暂停令(需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日志中有对环境控制要求、措施方法、控制成效等方面内容的文字记录。
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部土方工程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序号
活动与过程
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判断依据
现有措施
1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黄土裸露
扬尘
大气污染
直接判断
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实施标准》市建发(2011)60号、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要求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土方应集中堆放。
长期堆放黄土要绿化,临时堆放超过三天的黄土要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2
建筑物内垃圾清运过程(垂直运输)抛洒
固体废弃物
大气、土壤污染
直接判断
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实施标准》市建发(2011)60号、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要求施工单位:
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定点堆放,生活垃圾设置足够的垃圾箱或容器,并做到日产日清。
工地出入口内侧必须安装用于冲洗车辆的高压冲洗设备及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槽帮和车轮必须冲洗干净。
3
建筑垃圾外运(水平运输)未采取覆盖、出入口未采取车辆清洁措施
固体废弃物
大气、土壤污染
直接判断
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实施标准》市建发(2011)60号、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要求监督施工单位:
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定点堆放,生活垃圾设置足够的垃圾箱或容器,并做到日产日清。
工地出入口内侧必须安装用于冲洗车辆的高压冲洗设备及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槽帮和车轮必须冲洗干净。
4
土方回填作业未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扬尘
大气污染
直接判断
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实施标准》市建发(2011)60号、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要求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的土方作业必须实施无尘作业,洒水清扫,车辆加盖,严禁抛洒,工地大门口安装有用于冲洗车辆的高压冲洗设备及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槽帮和车轮必须冲洗干净,防止扬尘污染。
5
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回填施工
噪音排放
噪声污染
直接判断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实施标准》市建发(2011)60号、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应科学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严禁敲打导管和钻杆及人为的敲打作业,其他机械作业必须采取有效降噪音措施。
在靠居民较近处,有条件的情况下要设立活动隔声罩(屏),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如有特殊施工工艺的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在环保部门办理建筑工地噪声申报登记。
6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
固、液体废弃物
大气、水体、土壤污染
直接判断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实施标准》市建发(2011)60号、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定期进行清运,生活污水应有积聚设施,排放应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7
施工现场出入口洗车台污水废渣排放
固、液体废弃物
水体、土壤污染、管道堵塞
直接判断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实施标准》市建发(2011)60号、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单位:
洗车台污水废渣应定期进行清运,污水排放应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洗车台应有沉淀池并定期进行清运,防止流入市政管网堵塞管道。
7、危险源控制
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为多层框架结构,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各阶段存在的危险源,项目监理部为了更好的履行监理职责,践行社会责任,完满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合理正当的规避企业运行风险和监理个人执业资格风险,项目监理部对施工阶段各个过程涉及的危险活动或场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进行了辨识,依据“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部监理规划”建立了“西安高新区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监理部土方工程不可允许风险清单”,对由于现场危险源的发生可能导致的不可允许风险进行分析,并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条例法规(支持性文件:
详见监理规划第15页至16页编制依据)对不可允许风险制定了监理控制措施。
在委托监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不限于本清单内容,适时根据工程进展节点、专业特点、危险源情况每半年对清单予以更新,并建立受控状态(未来、受控中、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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