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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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约面积,预养水池(或水桶)可设置在养护水池的上方,水温须与室温相同;
(四)标准养护室室内应设立水泥混合砂浆试块立柜,立柜内衬海棉等保温材料,以控制湿度为60%∽80%;
(五)标准养护室中须配置温度计、湿度计,温、湿度由项目试验员每天记录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同时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项目应根据工程现场试验的需要选择配备天平、案秤、坍落度筒、烘干电炉、砂浆稠度测定仪、游标卡尺、钢板尺、环刀、试模、压力机、振动台或捣棒等试验设备,所有设备应按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进行检定或校准,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一条项目现场试验室可负责砂浆、混凝土骨料含水率的测定、简易的土工试验、混凝土(砂浆)和易性测定、混凝土(砂浆)试块标准养护、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控制等。
项目现场自行试验的内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出,需要扩大试验范围的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报公司技术部批准、备案。
第五章物资的检验和试验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应编制《物资检验和试验计划》(表1)、《过程产品取样试验计划》(表2),规定物资质量标准,确定各项物资检验和试验内容、现场检验试内容和委托检测机构等。
第十三条原材料的进场检验由项目材料员或材料保管人员负责进行。
进场验收合格后,由材料员填写《物资取样送检通知单》(表3)及时通知项目试验员。
第十四条需要取样送检的过程产品由项目施工员填写《过程产品取样送检通知单》(表4)及时通知项目试验员。
第十五条物资取样送检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取样批次应以项目质量计划为依据,结合实际进场情况确定。
具体取样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十六条下列物资取样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取样时,项目试验员应通知建设方代表或监理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样标志。
标识和封样标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比例:
工程所在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未作规定的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十七条试样送至委托试验室或检测机构时,项目试验员应按要求填写《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表5)。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应有见证人和送检、收样人员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的公章。
第十八条试验报告出具后,由项目试验员领取试验报告,填写《项目检验和试验台帐》(表18),并将试验结果反馈至项目相关人员,试验报告交项目资料员保存。
第六章混凝土、砂浆施工试验控制
第十九条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由有资质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进行。
项目试验员负责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控制,项目施工员负责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填写《混凝土(砂浆)试配通知单》(表6)交项目试验员,项目试验员将混凝土(砂浆)试配所需的原材料取样,由有资质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进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试配,并出具《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第二十一条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出具后,由项目试验员负责领取,并在现场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牌上标注清楚。
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时,当混凝土(砂浆)原材料、气候环境、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第二十二条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时,混凝土(砂浆)搅拌前4小时,项目施工员填写《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通知单》(表7)交项目试验员,由项目试验员测定混凝土(砂浆)骨料含水率,并根据骨料含水率计算混凝土(砂浆)施工配合比,经项目总工审核后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牌上注明施工配合比及每盘用量。
配合比标牌见表9。
混凝土(砂浆)搅拌过程中,项目试验员每工作台班至少测定一次骨料含水率。
当骨料含水状况与上次测定含水率时的含水状态发生明显改变时(如下雨、下雪、骨料冲洗后),应增测一次骨料含水率,根据骨料含水率调整施工配合比,及时修改混凝土配合比标牌上的施工配合比和每盘用量,并通知计量员。
第二十三条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时,混凝土(砂浆)配制的计量控制由项目计量员负责,项目施工员负责计量监督检查,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一次。
混凝土(砂浆)拌制前,项目计量员在混凝土拌制前和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搅拌机及上料设备进行检查,并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混凝土开拌前,计量员依据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牌上注明每盘用量向后台上料人员交底。
混凝土(砂浆)原材料的每盘称量偏差不得超过下表允许偏差的规定。
项目计量员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组成材料
水泥、掺合料
骨料
水、外加剂
允许偏差
±
2%
3%
第二十四条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对不同配合比的第一盘现场拌制的混凝土(砂浆)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需要邀请监理人员参加的遵照其规定,开盘鉴定内容包括: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复核、混凝土(砂浆)原材料复核、和易性检查,其它技术要求检查。
一切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盘拌制混凝土。
第二十五条项目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时,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由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厂家负责,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填写《预拌混凝土(砂浆)采购通知单》(表8)交物资部门,物资部门负责采购符合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砂浆)。
第二十六条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时,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前8小时,项目施工员填写《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通知单》交项目材料员和项目试验员,由项目材料员与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厂家联系,按《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通知单》时间由供应厂家供应混凝土(砂浆),项目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混凝土的数量进行验收并收集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第二十七条混凝土(砂浆)和易性要求由项目总工在《混凝土(砂浆)试配通知单》、《预拌混凝土(砂浆)采购通知单》内注明或在《混凝土施工方案》内标明,项目施工员填写《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通知单》时须注明混凝土(砂浆)和易性要求,混凝土(砂浆)和易性的检测和记录由项目试验员负责。
混凝土(砂浆)和易性检测应在搅拌地点(预拌混凝土入泵口)和浇筑(使用)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两次。
评定时以浇筑(使用)地点的检测值为准。
在检测坍落度时,还应观察拌合物的粘聚性和保水性。
混凝土和易性检测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T50080-2002)进行,砂浆和易性检测用砂浆稠度测定仪进行检测。
浇筑点混凝土坍落度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坍落度(mm)
≤50
50-90
≥100
允许偏(mm)
10
20
30
第二十八条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制作分别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的规定进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工程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用于结构混凝土实体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部位作出规定,用于结构混凝土实体检验的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
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冬期施工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应符合《冬期施工混凝土技术要求》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搅拌测温(包括现场搅拌、预拌混凝土)并记录。
混凝土冬施搅拌测温记录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
各温度值需标注正负号。
见表11。
第三十条混凝土养护时,如果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应进行混凝土养护测温并记录,测温至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高于5℃冬施结束。
掺加防冻剂的混凝土未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之前每隔2小时测量一次,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且温度变化正常,测温间隔时间可由2小时调整为6小时。
第三十一条在进行混凝土养护测温时,项目总工应先绘测制测温点布置图(标明具体部位名称),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
第三十二条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的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
此外。
此外还应进行成熟度计算(本次、累计)。
见表12。
第三十三条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对入模时大气温度、各测温孔温度、内外温度和裂缝进行检查和记录。
见表13。
第七章检验试验管理记录
第三十四条项目试验管理应建立以下试验台帐和记录:
(一)分单位工程按照物资的不同品种分别建立《项目检验和试验台帐》(表18)需要见证取样的物资应在试验台帐中标明是否“见证”;
(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开盘鉴定记录(表10)
(三)试验计量器具、设备台帐和检定记录
(四)现场拌制混凝土(砂浆)骨料含水率测试记录
(五)混凝土(砂浆)和易性测定记录
(六)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表11)
(七)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12)
(八)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13)
(九)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测温记录(表14)
(十)同条件养护试块试验情况汇总记录(表15)
(十一)焊接材料烘焙记录(表16)
(十二)月度试验汇总表(表17)
(十三)试验日记(表19)
第八章检验和试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项目总工每月应对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工作进行检查。
获取《月度试验汇总记录》,掌握项目检验和试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二级机构每季度应对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填写《季度项目试验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表20)。
第三十七条公司技术部在进行项目综合考评时对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对发现问题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表1
物资检验和试验计划
物资名称
检验和试验项目
标准或依据
方法
试验机构
检验及取样人员
备注
编制人:
日期:
审批人:
表2
过程产品取样试验计划
序号
试验项目
部位
质量要求
检验和验收依据
抽样方案
取样人员
表3
物资取样送检通知单
工程名称:
生产厂家
品种、规格
进场数量
材料编号(炉号、批号)
进场日期
通知人及日期
接收人及日期
备注
由材料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试验员,一份自存
表4
过程产品取样送检通知单
样品名称
品种规格
使用部位
数量
生产班组/人员/机号
生产日期及时间
取样日期及时间
填表人及日期
接收人及日期
注:
此表由施工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试验员,一份自存。
表5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湘质监统编
施2003—31
委托单位(公章):
年月日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试验项目:
规格型号
出厂批(炉、编)号
进厂批量(吨、个、件)
有无出厂质量证明书
出厂质量等级
出厂日期
生产厂名
供应商名
样品编号
代表部位(层数、轴线)
样品重量
样品单件数
取样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收样人签名
施工单位:
电话:
检测单位:
取样说明:
监理(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表6
混凝土(砂浆)试配通知单
设计强度等级
结构部位
原材料
和易性要求
配合比设计的需用时间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试验员,一份自存。
表7
混凝土(砂浆)浇筑(使用)通知单
强度等级
浇筑(使用)部位
浇筑(使用)量
开盘时间
搅拌机械
浇筑(使用)持续时间
搅拌时间
本表由施工员填写,一式五份,分别交试验员、计量员、搅拌机械操作工、混凝土工,一份自存。
表8
预拌混凝土(砂浆)采购通知单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坍落度
数量
计划进场时间
技术负责人:
表9
中建五局三公司配合比标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栋号名称
原材料概况
水泥
等级
产地
细骨料
粗骨料
外加剂
配合比
混凝土(砂浆)等级
原材料
配合比
水
泥
掺合
料
细骨
粗骨
坍落
度
cm
施工部位
日
期
计试
量验
员
备
注
设计配合比(m3)
含水率测定
施工配合比(m3)
每盘量(kg)
标牌的尺寸:
长×
宽=1.5m×
1m
表10
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开盘鉴定记录
编号:
要求坍落度
搅拌方式
配合比通
知单编号
试配单位
水灰比
砂率(%)
设计配合比
每m3用料(kg)
砂
石
掺合料
施工配合比
砂含水率
石含水率
调整后每盘
用料(kg)
鉴
定
结
果
鉴定
项目
混凝土拌和物性能
混凝土试块
抗压强度
(MPa)
原材料与
申请单是
否相符
保水性
粘聚性
设计
实测
鉴定结论:
参加鉴定
人员签字
鉴定日期
表11
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
测温时间
大气温度(℃)
原材料温度(℃)
出罐温度(℃)
入模温度(℃)
年
月
时
记录人:
表12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养护方法
测温方式
各测孔温度(℃)
平均温度(℃)
间隔时间(h)
成熟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次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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