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律师专业版+填写说明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699282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4.74KB
劳动合同律师专业版+填写说明Word文档格式.docx
《劳动合同律师专业版+填写说明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律师专业版+填写说明Word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前提条件
1.1甲、乙为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1.2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备用工资格
1.3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劳动合同签订之时,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亦非在有关竞业限制期限内,且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乙方保证受聘于甲方后,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会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它合法权益。
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期限
2.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或解除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2.2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
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的或具有本合同第10.2.5条规定的情形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3本合同期满且不具有法定续签情形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2.4如本合同签订的起始日期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则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期与试用期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2.5如果乙方另行与甲方签订了培训协议,且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则本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期限届满之日止。
2.6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1、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
2、无法提供甲方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3、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4、乙方身体、精神不健康的(如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等);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6、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不签订劳动合同;
7、乙方的条件与甲方招聘简章、招聘广告中的职位要求不相符;
8、乙方在试用期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天(含)的;
9、乙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者隐瞒应当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如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等);
10、乙方未通过试用期绩效考核的;
11、其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工作。
乙方应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见附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即:
1、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随时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并遵守该条款;
3、随时执行甲方及其主管人员给予的有关本职工作的所有建议和指示,忠诚地为甲方服务,尽最大努力改善经营使甲方受益;
4、勤奋尽职地为甲方的经营和利益做贡献。
除非向其直接主管人员或甲方人事部及时提出必要的报告外,乙方应当在一切正常工作时间和因甲方经营需要且在法律允许的其他时间内出勤;
5、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及甲方其它的规章制度。
在其按本合同受聘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受聘或受雇于其他公司、组织、个人,或自行从事、参与、接受甲方以外的经营、业务或职业;
不得因其在甲方任职而索要或接受第三方送给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任何礼物、好处或利益。
3.2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随着甲方经营范围的扩大,可委派乙方至其它城市工作。
3.3甲乙双方在此一致同意,甲方出现以下客观情形之一时,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部门、岗位或工作地点,乙方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各项待遇随其调整后岗位的标准相应改变:
1、甲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撤销或合并部门或岗位的;
2、甲方因经营发展需要搬迁或部份搬迁的;
3、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现、身体状况等因素,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并依照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
4、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3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该临时性调整不视为对乙方工作内容的变更。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制定或变更。
每天的劳动时间不包括午餐及休息时间。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3、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所任职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相应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4.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乙方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
加班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未办理手续的不视为加班。
乙方因工作效率低下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完不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工作时间延长,不计入延长的工作时间之内。
4.3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加班报酬按相关法律执行。
4.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但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4.5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年休假、婚丧假、法定节假日休假,请休事假和病假。
五、劳动报酬
5.1乙方正常出勤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乙方的工资收入=岗位工资+奖金+津贴。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实际业务水平,确定乙方的月岗位工资收入标准为元;
乙方奖金与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出勤率等实绩以及甲方效益挂钩;
津贴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5.2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至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有合理解释迟延支付劳动报酬的,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
工资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5.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5.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水平,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5.5奖金、津贴根据甲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废止奖金、津贴制度。
六、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6.1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如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3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婚丧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产假、哺乳假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假期和福利。
6.4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向乙方支付或调整其它补贴及福利费用。
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6.5培训员工、鼓励个人发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会有计划地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
除各种内部培训活动外,甲方也鼓励乙方自己参加一些外部的培训活动或课程。
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则双方约定服务期至少于个月。
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或因过失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违约金=(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
培训费总额
如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的,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存在冲突之处以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
6.6甲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各项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7.2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7.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7.4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八、劳动纪律
8.1甲方已向乙方公示其各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乙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受其约束,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商业信誉,保守甲方的机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8.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可对其员工手册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如原规章制度与新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甲方新的规章制度执行。
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无法阅览新制度,乙方应于返回公司出勤后的一周之内及时阅览。
如出现因乙方未能及时阅览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证明等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8.4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8.5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操作规范及劳动安全标准,因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依据公司纪律处理外,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
8.6乙方因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致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9.1劳动合同的变更
9.1.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9.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9.1.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9.1.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职务所作的调整,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或协议,且乙方自到岗后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该调整。
9.2劳动合同的解除
9.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连续旷工天,或月累计旷工天,或季累计旷工天,或年累计旷工天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上岗后拒绝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的;
(3)当月迟到、早退次以上的,或当年迟到、早退累计次以上的;
(4)乙方有挖墙脚的行为:
引导甲方在职员工去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
(5)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其他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本项所指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造成人民币元及以上的经济损失;
(2)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3)其他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后果。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在填报甲方登记表格中虚假登记,及向甲方提供个人虚假资料的;
(2)乙方在求职时向甲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履历、健康状况、各种有效证件有隐瞒、伪造、变造或不实之处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
9.2.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2.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9.2.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7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擅自离职者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同意按乙方擅自离职时距劳动合同期满日的月数乘以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予以计算。
经甲方培训过的乙方,应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的有关规定赔偿甲方培训及相关费用。
9.2.8劳动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的,在最后工作日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并配合所在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归还所有代表公司员工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员工信息卡等:
2、归还所有公司文件、资料、记录、设备、工具、文具、遁讯设备等;
3、归还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员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钥匙:
4、向继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5、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6、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物品。
办理工作交接的程序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
工作交接完毕,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乙方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且甲方有权相应缓办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缓发经济补偿金。
十、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10.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若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有《保密协议》的,乙方应当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0.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接受甲方工作指派或工作任务所完成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有权按任何方式处置、改变或以其他方式对待这些知识产权。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奖励。
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当给予并提供能使甲方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及获得保护所需要的一切信息资料和必要协助。
但上述知识产权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10.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10.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10.5乙方保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属于甲方或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除履行职务外,乙方承诺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10.6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必须将所有机密信息和资料及其复印件返还给甲方,并向甲方保证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该资料或者信息的权利,并申明已将该资料和信息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退还给甲方。
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归还前述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而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或甲方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1.2乙方属于由甲方出资培训的(即为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的费用支付的培训),其在解除本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
具体按本合同及培训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11.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1.4乙方侵占甲方财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相应财物,并赔偿甲方损失。
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获得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将所获不当得利返还给甲方。
11.5如果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乙方有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乙方同意在甲方向乙方发放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时进行结算,如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1.6乙方承诺:
在进入甲方工作之前,乙方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均不承担(或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在进入甲方工作之后,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工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如乙方承诺不实,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
12.1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2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1、甲方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和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岗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确定合同首部所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合法有效,并为甲方向乙方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的送达地址。
同时如果乙方变更该地址,应当在变更前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甲方按上述约定地址送达相关通知的行为,双方认可为有效的送达。
乙方亦同意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托人,该受托人(原则上为乙方的成年直系亲属)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如甲方根据上述情况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按上述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本市的三天期满,本市以外四川省内的五天期满,四川省外中国境内的七天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
若邮寄文件被退回的,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通过邮箱发送各类文件时,自该文件进入邮箱时视为送达。
3、其他: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2.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6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各类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乙方对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均不持异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律师 专业版 填写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