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身保险 正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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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人身保险的分类(10分钟)
1.按照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2.按照保险期限长短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长期业务、一年期业务和短期业务;
3.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4.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5.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
6.2人寿保险(50分钟)
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25分钟)
1.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由于人寿保险在人身保险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有的人习惯上称人身保险为寿险。
但必须明确的事,人身保险和人寿保险是不能划等号的,人身保险的内涵大于人寿保险。
2.人寿保险的特征
人寿保险具有与非寿险不同的特征,表现在:
1)人寿保险单是长期性的合同;
2)人寿保险单带有投资与储蓄性。
6.2.2人寿保险的种类(25分钟)
1.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务。
依据期限的不
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1)定期死亡保险;
(2)终身死亡保险。
2)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生存保险又可以分
为两类:
一类是单纯的生存保险;
另一类是年金保险。
(1)单纯的生存保险;
(2)年金保险。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的特点:
1)承保责任最全面
2)保险费率较高;
3)储蓄性得到充分体现。
2.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具有灵活性来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传统人寿保险和创新人寿保险
1)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个最低限额;
(2)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的。
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
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资产组合进行调整。
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3)现金价值随着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和投资业绩的情况而变动。
2)可调整的人寿保险;
3)万能人寿保险;
4)变额万能保险。
6.3意外伤害保险(70分钟)
6.3.1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10分钟)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死亡或残疾时,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方面的含义。
意外是指侵害行为是本人不能预见的,或违背本人主观意愿的;
伤害是指身体受到侵害的事实。
具体地讲,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非本意的
2)外来原因引起的
3)突然的原因引起的
6.3.2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20分钟)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承担意外伤害责任,不承担因疾病死亡等其他事故的给付义务。
与人寿保险相比较,意外伤害险的主要特点是,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并不因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不同而有太大的差异。
被保险人不论是男是女,年长年幼,体格健壮还是体弱多病,在相同的环境下,他们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大体上都是相同的。
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上述特点,使得它与人寿保险相比较有明显的不同之处:
1.在人寿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问被保险人又无损失以及损失金额的多少,只是按照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进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金根据残废程度按保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2.人寿保险的纯保险费率是根据生命表和利息率计算的。
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概率取决于其年龄。
如果投保死亡保险,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应缴的保险费就越多。
如果投保生存保险,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应缴的保险费就越少。
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率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缴的保险费就越多。
3.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一般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4.人寿保险的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根据生命表、利息率、被保险人的年龄、已保期限、保险金额等因素计算的。
6.3.3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20分钟)
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1)保险责任的特征
前面讲过,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又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三种基本类型。
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两全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和生存到保险期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意外伤害与死亡保险、两全保险都包括死亡给付责任,这是它们的相同之处。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2)在意外伤害保险中,有关于责任期限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即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的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即是被保险人在死亡或被确定为残废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负责。
2)保险责任的构成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意外伤害是死亡和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4)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2.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1)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2)残废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3)保险金与保险金额。
(1)一次伤害,多处致残;
(2)多次伤害。
6.3.4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20分钟)
按照所保风险的不同,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2.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6.4健康保险(40分钟)
6.4.1健康保险的概念和特征(20分钟)
1.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又称疾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病不能从事工作,以及因病造成死亡或残废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医疗费用或保险金的保险。
2.健康保险的特征
1)保险期限较短,一般大多为一年;
2)保险金具有补偿的特殊性;
3)危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
3.健康保险的若干特别规定
1)观察期;
2)免赔额条款;
3)成本分摊条款;
4)给付限额条款。
6.4.2健康保险的种类(20分钟)
1.医疗保险
2.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残疾收入补偿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补偿因伤害而致残废的收入损失,另一种是补偿因疾病造成的残废而致的收入损失。
在实践中,因疾病而致的残废比伤害造成的残废要广泛。
收入补偿保险的给付一般规定为以下三种方式:
1)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
2)给付期限;
3)推迟期。
6.5人身保险费率的计算及准备金的提取(50分钟)
6.5.1人寿保险费率的计算及准备金的提取(20分钟)
1.计算人寿保险费的要素
1)生命表
(1)生命表的概念
(2)生命表的结构
生命表通常以10万人为单位,自出生的零岁开始,依年龄顺序逐年计算每一年龄的生存人数和死亡人数,直至所选人群全部死亡时为止。
参见附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年),如附表1所示:
生命表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x表示年龄;
lx表示x岁的人在年初的生存人数;
dx表示x岁的人在年初的死亡人数;
px表示x岁的人在一年间的生存率;
qx表示x岁的人在一年间的死亡率;
各项之间的关系:
dx=lx–lx+1或lx+1=lx–dx
lx+1dx
px=————qx=————px+qx=1
lxlx
2)利息率
(1)单利
单利就是仅用本金计算利息的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I=PinS=P(1+in)
式中:
S表示本利和,I表示利息,P表示本金,I表示利率,n表示时期
(2)复利
复利的计算与单利不同,复利就是不仅在本金上计算利息,而且把上期结算的利息并入本金一起计算利息。
第一年本利和为:
S1=P(1+i)
第二年本利和为:
S2=P(1+i)(1+i)=P(1+i)²
以此类推,第n期本利和为:
Sn=P(1+i)n
由此可得S
P=————
(1+i)n
(3)现值、终值和贴现
终值是一定的本金,一定的利率,经过一定时间生息后的本金加利息之和,它是本利和的另一种表述。
复利终值用公式S=P(1+i)n计算
现值就是按某种利率及生息的时间计算的,在未来某一时刻要积累终值一元,而现在所需要的货币量。
即现在需要多少本金,将来加上利息才能积累一元的终值。
所以现值就是本利和的逆运算。
复利现值计算公式如下:
1
v=——————
当n=1时,计算的现值就是现值率,即1
v=————
1+i
贴现就是把终值和现值之间的差额用d表示,d就是银行放贷时预扣的利息,即贴现息,如贷款为一元,贴现率为d,则实得贷款应为1-d.。
d=1-V=1-1/(1+i)=i/(1+i)=i·
v
3)换算表
换算表就是一种各种年龄生存与死亡现值累计值表。
换算表中的数值叫换算值,这些数值是由生命表中的生存人数、死亡人数及现值率、利息率等因素计算而来的。
为了便于计算,现将换算表中包括的项目以及各项目之间的关系说明如下:
年龄Xx
生存数现值DxDx=Lx•v
生存数现值的累计NxNx=Dx+Dx+1+……
x+1
死亡数现值CxCx=dx•v
死亡数现值的累计MxMx=Cx+Cx+1+……
Nx=Dx+Dx+1+Dx+2+…+Dx+n+……
Nx+n=Dx+n+Dx+n+1+Dx+n+2+……
Nx-Nx+n=Dx+Dx+1+Dx+2+…+Dx+n-1Nx–Nx+1=Dx
Mx=Cx+Cx+1+Cx+2+…+Cx+n+……
Mx+n=Cx+n+Cx+n+1+Cx+n+2+……
Mx-Mx+n=Cx+Cx+1+Cx+2+…+Cx+n-1Mx–Mx+1=Cx
2.人寿保险费的构成
危险保费
纯保费(保险金之来源)储蓄保费
营业保费
附加费(经营费用之来源)
3.纯保险费的计算
纯保费的计算以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为主要因素,按照收支相等的原则计算。
1)自然纯保险费
2)趸缴纯保险费的计算
(1)定期死亡保险
这种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如在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要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约定的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然健在,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
以符号Ax:
n┑代表定期保险趸缴纯保险费,X代表被保险人的年龄,n为约定的期限(以下同),则:
1Mx–Mx+1
Ax:
n┑=——————
Dx
例如,年龄40岁的人,投保5年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元,其趸缴纯保险费为:
1M40–M4513451.4268-12667.1714
A40:
5┐=————=————————————=0.008(元)
D4093942.94
所以,当保险金额为1000元时,其趸缴纯保险费为:
1000×
0.008=8(元)
(1)终身死亡保险
它没有固定的期限,一直保到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以符号Ax代表终身死亡保险趸缴纯保险费,则:
Mx
Ax=————
例如,年龄40岁的人,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元,其趸缴纯保险费为:
M4013451.4268
A40=————=————————=0.143(元)
D4093942.94
0.143=143(元)
(3)生存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满,即可领取约定的保险金。
如在期限内死亡,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
_1_
以符号Ax:
n∣代表生存保险趸缴纯保险费,则:
_1_Dx+n
Ax:
n∣=————
例如,年龄40岁的人,投保5年期生存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元,其趸缴纯保险费为:
_1__D4569496.46
A40:
5∣=————=——————=0.740(元)
0.740=740(元)
(2)两全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如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也要给付保险金。
n┑代表两全保险趸缴纯保险费,则,
Dx+n+Mx–Mx+n
Ax:
n┑=————————
例如,年龄40岁的人,投保10年期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元,其趸缴纯保险费为:
____D50+M40–M5051090.52+13451.4268-11729.0417
A40:
10∣=——————=——————————————=0.562(元)
D4093942.94
0.562=562(元)
(3)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可以分为定期年金保险和终身年金保险。
定期年金保险是指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付年金,约定期满,给付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给付也中止。
也就是说,年金给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约定期限。
终身年金保险是指保险人给付年金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它是不规定期限的保险。
此外,还有延期年金保险,它是在投保后若干年才给付保险金。
年金还有期首付与期末付的区别,在计算保险费时,要加以考虑。
A.定期年金保险趸缴纯保险费Nx–Nx+n
期首付定期年金保险ä
x:
n┑=————————
期末付定期年金保险Nx+1–Nx+n
ax:
B.终身年金保险趸缴纯保险费Nx+1
期首付终身年金保险ä
x=——————
Dx
Nx+1
期末付终身年金保险ax=——————
C.延期年金保险趸缴纯保险费
Nx+n
期首付延期年金保险n/ä
x=——————
Nx+n+1
期末付延期年金保险n/ax=——————
3)年缴纯保险费的计算
由于自然保险费和趸缴纯保险费都不太适用于一般投保人,所以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时往往采用年缴纯保险费。
年缴保险费一般都是采用均衡保费制,即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每年(或月、季、半年)缴纳的保费相等。
依照收支相等的原则,年缴纯保费的计算原理为:
年缴纯保险费的现值=支出保险金的现值=趸缴纯保险费的现值,依此原理,得出年缴纯保险费和趸缴纯保险费的关系为:
年缴纯保险费等于同类保险的趸缴纯保险费除以相应险种趸缴纯保险费的年金数,计算公式如下:
P=A/a
(1)定期死亡保险
1
1Ax:
n┑Mx–Mx+nNx–Nx+nMx–Mx+n
Px:
n┑=——————=——————÷
——————=—————
ä
x:
n┑DxDxNx–Nx+n
同理,
(2)终身死亡保险Mx
Px=————
Nx
(3)生存保险
n∣=—————————
Nx–Nx+n
(4)两全保险
Dx+n+Mx-Mx+n
4.营业保费的计算
营业保费也称毛保险费,是由纯保险费和附加费构成的,纯保险费用于给付保险金,附加费用与经营费用的开支。
营业保费的计算是根据死亡率、利息率、营业管理费用率和安全加成等因素,并且按照收支相等的原则计算出来的。
由于预定附加费用率的形式不同,通常计算营业保费的方法有三种:
1)比例法
在人寿保险的初期,一般采取单纯对纯保险费加成的方式。
如Pˊ为营业保险费,P为纯保险费,k为加成的常数,则:
Pˊ=P(1+k)
2)固定常数及比例法
这种方法是首先根据以往的业务资料,确定每单位保额所必须支出的业务费用,作为一固定费用,用常数α表示,;
然后,再确定一定比例的营业保费,作为其余部分的附加费。
即:
Pˊ=P+α+kPˊ
所以P+α
Pˊ=————
1-k
2)三元素法
所谓三元素法,就是将附加费用分解成:
新合同费、维持费和收费费用三个部分,并且假设:
第一,新合同费用一次性原始费用支出,每一元的保额的费用为α(a为趸缴纯保险费的年金数,α/a是一次性的原始费用分摊到各年);
第二,维持费,每一元保额每年的费用为β;
第三,收费费用,每年占营业费用的比例为γ;
然后依据一下原理:
营业保费的现值=纯保费的现值+附加费的现值
得出营业保费的计算公式:
Pˊ=P+α/a+β+γP
所以
P+α/a+β
Pˊ=————————
1-γ
5.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
1)责任准备金的概念
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将来发生的债务而提存的资金;
或者说是保险人还未履行保险责任的已收保费。
(1)理论责任准备金
理论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按照死亡率和利息率计算的纯保险费收入和利息收入之和与保险人承担的当年风险责任之差。
对年缴均衡纯保费的人寿保险业务具体计算方法有两种:
第一,过去法。
第二,未来法。
(2)实际责任准备金
6.5.2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15分钟)
1.费率
2.责任准备金的提存
在责任准备金的提存和核算方面,意外伤害保险与寿险业务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它往往采取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主要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等。
6.5.3健康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15分钟)
下面是四种基本的计算原则:
1)统一费率原则
2)阶梯费率原则
3)逐年变动费率原则
4)均衡保险费原则
2.责任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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