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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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广东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广东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一)设置原则
1.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在主管部门核准的教师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实行分级管理。
2.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主系列教师岗位设置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岗。
岗位设置既考虑目前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考虑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3.统筹兼顾,分类管理。
主系列教师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
教师根据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分设教学科研型岗位、科研为主型岗位、教学为主型岗位,以实现对教师岗位的分类管理。
4.提高质量,服务教学。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以岗位设置与聘任为基础,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保障;根据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优化队伍结构,促进非教师专业技术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二)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分设教学科研型岗位、教学为主型岗位、科研为主型、临床为主型和辅导员岗位,以实现对教师岗位的分类管理。
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主要是从事教学工作,一般不作科研要求;教学为主型岗位主要在从事公共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单位中设置,如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数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等课程教学的教学单位中设置,其在教学研究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对其有明确要求。
科研为主型岗位主要在校级研究单位中设置,主要从事科研工作,一般不作教学要求,同时在承担课题、科技成果等方面对其有明确要求。
临床为主型主要在临床学院中设置,主要从事临床工作。
辅导员是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教师。
辅导员岗位设置管理依照“广东药学院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执行。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是除主系列以外的所有专业技术岗位,如在实验、图书资料、医疗卫生、教学管理、编辑出版、会计统计、档案等专业领域设置。
(三)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
“十二五”期间,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全校岗位总量的79%(1237个),其中主系列教师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60%。
主系列教师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2∶7;副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1:
4.5∶4.5;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上述结构与比例,今后随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变化适时调整。
(四)岗位等级与名称
主系列教师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正高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教授(研究员等)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讲师(助理研究员等)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一级、二级助教(研究实习员等)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正高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三级和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六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一级、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是指教师在某一级别岗位上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义务,是考核受聘人员的依据。
被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必须履行相应教师岗位的基本职责。
各级岗位均要求满负荷工作。
并根据岗位类型,工作量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其它工作(本科院系主要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就业市场开拓等,具体由各单位自行界定)上有所侧重。
学校鼓励教师同时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双重任务,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鼓励受聘教学为主型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一)教师岗位
1.教授二级岗位主要职责
(1)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发展规划。
(2)负责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注重团队建设,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形成较稳定的学术群体,创建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或教学团队。
在所在学科、硕士点和省(部)级、校级重要教学、研究基地的建设、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3)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任职期间每年平均实际教学时数70学时,教学效果优良;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每年面向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培养高水平研究生;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和学术交流活动。
临床为主型年平均教学时数达到40学时以上。
(4)指导本学科各发展方向上的学术带头人和教学带头人以及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指南的编写;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或教改项目2项以上。
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1200分。
科研为主型的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2400分,并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发展趋势,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能提出有重要价值和开拓性的研究课题,能解决重大和关键的科研技术问题。
(5)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出版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著1部,或获省(部)级以上研究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1项以上,或部级规划教材(主编)1部以上。
(6)临床为主型必须为本科室的学术带头人或主要临床学术骨干,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长期从事病房或门诊医疗工作。
(7)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
2.教授三级岗位主要职责(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临床为主型)
(1)团结带领本学科教学科研骨干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创建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或教学团队,负责名牌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在所在重点学科、硕士点和省(部)、校级重要教学、研究基地的建设、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2)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每年实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不少于60时,教学效果优良;开设学科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每年面向所在单位的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学术交流活动。
教学为主型岗位每年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80学时,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为优秀,全校师生公认度较高。
临床为主型年平均教学时数达到40学时。
(3)带领教学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教学科研型岗位须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经费在8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
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1000分。
科研为主型岗位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2000分,并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发展趋势,有稳定的科研方向,能开展有重要价值和开拓性的研究课题,能解决重大和关键的科研技术问题。
(4)教学科研型岗位发表中文核心2篇以上,教学为主型岗位发表中文核心2篇以上,科研为主型岗位发表核心3篇以上;或出版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著1部,或获省(部)级以上研究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1项以上,或出版部级规划教材(主编)1部以上。
(5)临床为主型必须为本科室的学术带头人或主要临床学术骨干,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长期从事病房或门诊医疗工作。
(6)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
3.教授四级岗位主要职责(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临床为主型)
(1)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和课程、硕士点、重点实验室建设,并在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积极指导、培养年轻教师。
其中教学科研型岗位应侧重于学术研究,教学为主型岗位应注重教学研究与改革。
(2)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承担研究生及本科生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每年面向本学科的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组织或参与教学改革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每年实际教学工作量,教学科研型岗位不少于216学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不少于60学时,教学为主型岗位不少于288学时。
临床为主型年平均教学时数达到40学时。
(3)教学科研型岗位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700分。
教学为主型岗位须主持校级以上教研(改)项目(含精品课程建设)1项或公开发表教研(改)论文1篇以上,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300分。
科研为主型岗位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1400分,并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能提出有价值的科研课题,能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
(4)教学科研型岗位发表中文核心1篇以上,教学为主型岗位发表中文核心1篇以上,科研为主型岗位发表核心2篇以上;或出版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著1部,或获省(部)级以上研究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1项以上,或出版部级规划教材(主编)1部以上。
(5)临床为主型必须为本科室的学术带头人或主要临床学术骨干,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长期从事病房或门诊医疗工作。
(6)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
4.副教授岗位主要职责(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临床为主型)
(1)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
(2)系统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并教学效果良好;开展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每年教学工作量,教学科研型岗位不少于216学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不少于60时,教学为主型岗位不少于288学时。
临床为主型年平均教学时数达到40学时。
(3)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教学科研型岗位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400分。
教学为主型岗位须参与校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含精品课程建设)1项或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以上,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200分。
科研为主型岗位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800分,并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能提出有价值的科研课题,能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
(4)临床为主型必须为本科室的学术带头人或主要临床学术骨干,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长期从事病房或门诊医疗工作。
(5)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
5.讲师岗位主要职责(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临床为主型)
(1)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
(2)系统讲授本学科1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科研型每年实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16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参与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教学为主型每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88学时。
(3)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横向研究项目。
教学科研型聘期科研定额不得少于200分。
教学为主型、聘期科研定额不低于100分。
科研为主型聘期科研定额不得少于300分,并对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学术发展现状有一定的了解,熟练掌握本学科、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操作。
(4)临床为主型需有较强的临床实践工作能力,在临床第一线工作,基本能解决本学科较复杂病例及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和抢救。
(5)完成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
6.助教岗位主要职责(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临床为主型)
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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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药学 专业技术 岗位 设置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