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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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执法、监督、问责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公信力、监督力有效提升。
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广泛参与监督的局面初步形成。
——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统一,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自由和尊严。
——凉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法治理念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落实于凉山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领域。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遵法守法诚信经营者受保护、得发展。
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的法治基础不断巩固。
四、实施步骤
本实施意见从2014年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
2014年上半年。
制定下发依法治州实施意见;
召开全州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启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市)及各部门、各行业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依法治州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4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
各地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制定年度计划,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结合“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本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20年下半年。
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总结工作情况;
州依法治州办公室制定全州检查验收方案及标准,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
五、主要任务
(一)依法执政
1.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
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按照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求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
健全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
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完善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健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规章制度。
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实现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
健全落实基层民主制度,坚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的工作机制。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
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的成员。
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荐干部。
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依法执纪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任务,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规。
2.加强党内法治建设。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严格执行《四川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
坚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
完善党委决策程序,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
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确保党委决策行为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严格规范和控制党委政府联合发文。
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
3.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适时审定立法规划,研究讨论重要法规草案所涉及的重大措施、政策取向、重要制度,立法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保证立法工作正确方向。
规范党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的程序,把凉山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以及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可以普遍推行的措施办法,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4.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的职能定位,创新政法工作领导方式,提升协调解决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能力,提升领导政法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进一步理顺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改进案件协调督办工作,明确和规范协调督办案件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加强对政法工作的保障和监督,创造良好执法、司法环境,完善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二)科学立法
1.完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落实凉山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监督管理制度,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开展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性立法,推进体现凉山特色的创制性立法,加快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单行条例,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
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加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重点领域立法。
2.提高立法质量。
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立法技术规范,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扩大人大牵头组织起草法规草案范围。
建立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机制,发挥政协专家学者的优势。
建立多元化的单行条例起草工作机制,科学严密公正设计法律规范,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
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等制度。
规范单行条例审议、表决程序,提高审议质量。
完善单行条例以州人大常委会公报、州人民政府公报、网络传媒和传统平面传媒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机制。
严格执行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维护法制统一。
(三)依法行政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科学界定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加强社会管理。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除法律法规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创设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从制度设计上解决跨部门审批环节多、审批手续繁杂、审批时间跨度长等问题。
推行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实现提速增效。
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采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交易服务平台,加强交易监管,提高交易效率和效益。
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制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资源开发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
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
多途径、多渠道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
3.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整合执法主体,继续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保障程序公正。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基层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平。
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科技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
完善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领域执法力度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力度。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
建立健全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管理监控水平,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的作用。
依法参与行政诉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认真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严格履行行政合同和协议。
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罚缴分离”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杜绝将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
加强行风评议和执法检查。
4.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建立行政职权职责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形成全州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
定期编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作用。
健全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限期答复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示公告及保密审查机制。
5.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放宽市场准入,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完善投资促进、承接产业转移、企业“走出去”等法规制度,健全来州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和法律服务机制,提高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依法规范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四)公正司法
1.落实司法改革工作措施。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
完善法院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院按要求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公安机关健全执法办案岗位责任制,确保办案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所办理、审核、审批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2.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以程序公正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工作规范,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则、质量标准、监督制约办法,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建立健全司法廉洁制度,进一步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规范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评查机制,促进和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
对案件实行全程监控和质量管理,规范案件立案环节和办理程序。
严格案件办理期限,推行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
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
推行廉政效能监督卡和司法人员执法档案制度。
按照执法依据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公正、执法监督到位的要求,依法公正文明执行刑罚。
推进驻州监狱狱务公开、阳光执法,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3.提高司法公信力。
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以及裁判文书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
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
推行网上立案、信访答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建立案件流转、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录播和裁判文书上网。
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的积极引导作用。
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
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群众旁听庭审、司法听证、公开司法拍卖、新闻发布等制度。
健全和规范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各项联络制度。
4.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
推进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
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拓展巡回审判范围。
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司法赔偿制度,加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管理,做好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
落实实名举报答复和举报人保护机制。
(五)社会法治
1.创新社会治理。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加强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州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其依法开展活动。
完善志愿服务制度,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落实特殊人群管理和帮扶措施,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化解决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发挥自治州立法权优势,配套完善藏区治理法规。
依法保护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加快推进藏传佛教寺庙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促进藏传佛教管理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严厉打击藏区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2.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以保障人民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健全覆盖城乡的群众权益保障体系。
坚持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依法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民生权利。
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健康、休息等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坚决遏制住非法组织童工外出务工势头。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公众参与、诉求表达、平等沟通、协商对话平台和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
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对已收到的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由有关机关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和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处理违法上访。
健全法律援助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积极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
健全资源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证券期货、保险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推行刑事自诉、民事诉讼等案件及因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解决模式。
3.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法律法规规章,实行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制度,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执法长效机制。
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煤矿、交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强化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工作格局,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为切入点,深化平安凉山建设,巩固基层行业平安建设成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等特殊人员的安置帮教管理教育转化,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减少危害社会重大突发案件发生。
4.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以法制为基础,以健全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守信自律。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把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作为企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引导公民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
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
5.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
健全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增强法律服务能力。
引导律师事务所走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道路。
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团制度,为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人民团体开展权益维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切实加强凉山法律人才尤其是“双语”人才培养和储备。
(六)学法用法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确立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州中的基础地位,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
建立健全法治凉山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普法工作的规划制定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
各级人大对普法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强化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
将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建立健全普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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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彝族自治州 依法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