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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实行进入柳林工程现场员工安全“准入”制度。
本工程开工前,组织全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以后的每年年初均要组织开展上述工作,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1.2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或分公司级、专业工程公司级、班组级,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4.1.3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的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1.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1.5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安全察监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或者将其调离柳林工程现场。
4.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4.2.1工程项目在编制年度施工、技术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
各有关专业工程分包商、部门,必须在所管辖的施工、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
4.2.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所列《火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名称表》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科研试验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
4.2.3安全技术经费由安全监察部掌握,专款专用。
所需设备、材料,列入工程项目物资、技术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供应。
4.2.4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2.5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4.2.6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承包商(项目部施工技术科、安全监察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4.2.7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工程部施工技术科和安全监察部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4.2.8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
并针对工程的特点、所选用的机械及工器具、所采用的特殊材料、场地及周围环境,从技术措施上予以消除与控制。
4.2.9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4.3检查与纠正
4.3.1对工程项目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承包商(项目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分包商每月一次;
班组每周一
次。
4.3.2各级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安全检查使用原电力部颁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安全施工专业检查表》。
4.3.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贯彻执行情况、查隐患;
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纳入检查范围。
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4.4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4.4.1承包商(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和工业卫生的具体问题;
检查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
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求。
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同时讨论研究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
4.4.2分包商每月召开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检查、了解本专业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布置、指导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4.3承包商(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有专业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专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4.4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4.5事故调查处理
4.5.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5.2按时、按要求向业主、公司、地方劳动部门上报事故月报和事故年报。
5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
5.1组织体系
5.1.1本工程成立以承包商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
每季度召开会议。
5.1.2安委会下设四个专委会:
安全文明施工专委会、安全消防保卫专委会、安全卫生健康专委会、车辆交通安全专委会,各专委会每月开展一次活动。
5.1.3按工程专业划分,各专业工程处成立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专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
5.1.4承包商(项目部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柳林工程项目部单独成立安保部,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按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和开展工作,认真执行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业主的有关制度,并服从其领导和监督;
负责健全各专业工程处及施工班组的安全网络并有效运作;
按时参加业主单位主持的安全例会。
5.1.5本工程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项目经理参加项目业主成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参加安委会的所有活动,遵守并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执行
安委会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5.1.6执行向项目业主的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5.1.7按时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
5.2制度建设
认真执行承包商项目部制订的以下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
•《承包商(项目部安委会的组成办法》
•《承包商(项目部安委会职责》
•《承包商(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承包商(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办法》
•《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规定》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规定》
•《安全检查工作规定》
•《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书管理办法》
《专职安全员工作例会制度》
6分阶段控制措施
6.1施工组织设计阶段
6.1.1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入手,结合场区规划修建施工环形水泥道路,合理布设电源线路、水(气源管道的走向,并对道路和线路进行标识。
6.1.2按汽机与锅炉划分施工组合场和设备堆场,并使用龙门吊直接将组合后的设备运抵现场安装,尽量减少和避免二次倒运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6.1.3砼结构厂房采用全封闭施工,以利于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6.1.4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图,严格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小区,实行小区规范管理;
定置垃圾堆放场地、材料设备堆放场地、标准化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消防设施、施工临时水冲厕所、厂房内高处水冲式厕所、现场保卫岗亭、现场临时休息亭、现场急救中心。
界定相对独立的生产、生活与办公区域。
6.1.5在组织设计中制定生态及环境保护的措施。
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6.1.6根据工程图纸,采用电脑编制模拟安装软件,找出工程安装中的危险点、危险源,制订危害辨识、危险评估与控制计划。
6.1.7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要指出危险点、危险源,并针对性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的布置图和文明施工定置化布置图。
6.1.8分专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总体措施。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列出必须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
6.2工程开工准备阶段
6.2.1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2.2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6.2.3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规格、着色、编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6.2.4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
6.2.5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配置,严禁乱搭乱建。
6.2.6厂区应及早建立永久性围墙或相对固定的临时围栏。
6.2.7现场施工水泥道路,应有专人负责维护、清扫、保持路面整洁,施工道路应设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道路两旁不得堆放设备、材料和土石方等杂物。
6.2.8现场排水沟道、涵管完整、畅通,并设专人维护管理,防止水灾及内涝的发生。
6.2.9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无积水与杂草,设备、材料码放应整齐成形、安全可靠,各种物质应排放有序,标识清楚。
6.2.10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禁烟标志、重点防火区域标志、危险品区域标志、紧急救护和消防紧急报警标志应醒目、齐全。
6.2.11土石方开挖区、坑井、孔洞、陡坎、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场所及项目施工小区应有防护围栏(网、盖板和明显标志,并严格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搭设、拆除申请表;
防止坍塌、坠落、触电事故的发生。
6.2.12广泛采用广式集中照明,照明满足夜间施工人员的行走及施工要求,标准电源一至三级盘按图布置,地下管线走向标志明确。
施工电源的安装、拆除、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各级标准电源盘设专人监管并有标识。
6.2.1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办公室、库房、车间、工具间,做到周围环境整洁,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内部整齐卫生,并张挂有关职责、制度、规定,集装箱式工具间设可靠接地。
6.2.14加强组织协调,实行科学管理,注意劳逸结合,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6.2.15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6.3工程施工阶段
6.3.1建立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自始至终地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6.3.2各分包商的专业、班组、严格使用统一、标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安全监察部定期检查、考核、评比,奖罚严明。
6.3.3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严格施工前交底制度,严禁无措施未交底进行施工。
6.3.4严格控制进场设备与材料,基本做到当天用当天领,特殊情况下在现场堆放不得超过二天。
6.3.5领用的设备、材料,在现场必须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指定场所,现场推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6.3.6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
6.3.7脚手架必须有持证架子工搭设、维护和拆除,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挂牌,脚手板使用规范的钢制脚手板,作业层必须设双层护栏和挡脚板。
6.3.8现场作业集中场所的氧、乙炔、压缩空气采用管道集中供应,电焊机采
用集装箱布置,电、火焊皮线、电源线采用槽盒布设,避免零乱与占用通道。
其它作业场所氧、乙炔瓶采用分别装笼吊运与使用。
管道加工尽量工厂化,焊接尽量采用亚弧打底的亚电联焊工艺。
6.3.9施工电源设施配套,接线整齐、美观,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配电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次盘、柜上锁。
6.3.10不得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随意开孔,必要时应取得施工主管技术员的批准。
6.3.11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的易受污染的设备、管道及墙面必须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6.3.12钢结构吊装,永久平台、护栏、爬梯要同步进行,否则不允许上一层的吊装作业。
6.3.13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志,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
锅炉各层备用的脚手管必须在通道以外设置安全的堆放平台。
厂内道路施工尽量做到永临结合。
6.3.14现场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室,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执法队,加强环境、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的监察力度。
6.4启动调试阶段
6.4.1厂区道路畅通,环境绿化美观,路灯及各类标志齐全,厂房内永久照明投入使用,事故照明能正常投用,照明照度符合设计要求。
6.4.2厂房内地坪已做完,墙面施工完成并无基建痕迹。
沟道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护栏安装完善,保温、油漆工作结束。
6.4.3设备、管道表面擦拭干净,各类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示清楚。
6.4.4各类设备、管道及电气设备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6.4.5主厂房、燃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6.4.6厂房已封闭、暖通、空调设备运转正常,门窗齐全,关闭严密,屋顶密封好,不漏水,主要工作场所温度、噪音、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厂房内外环境整洁,无影响设备运行维护的因素。
6.4.7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符合安全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戴相应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整个启动试运期间,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6.4.8环保机构健全,设备完好,并正常开展工作,废液、废气排放符合设计及环保规定的标准。
7消防与保卫
7.1本工程消防与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设专职保卫和消防人员。
7.2保卫科要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业主及各参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接受业主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7.3健全消防、保卫网络,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消防、保卫工作。
7.4开展消防、保卫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意识与技能;
现场布设醒目的消防紧急报警标志(电话:
119。
7.5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
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经批准落实措施后方
可动火;
涉及业主设备安全的明火作业,须经业主批准。
7.6系统及设备分部试运和机组整套启动前,现场消防符合新启规的要求规定。
7.7保卫科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按“三定”原则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复查。
7.8对业主及其他参建单位提出的关于本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7.9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7.10现场门卫人员负责外来车辆、人员的登记检查及物资的进出,宣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借发安全帽。
8机械安全
8.1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8.2起重机械经国家指定的部门认可并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8.3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安全操作规程醒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4履带式机械配备路基箱板,露天使用的电动机具,应有美观、安全适用的罩棚。
8.5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与保养记录。
8.6熟悉掌握机械性能,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严格执行“十不吊”。
8.7对于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负荷95%的、二机抬吊、起吊精密物件及大件、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8.8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
8.9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应经核算;
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
并做好接触面的保护工作。
8.10当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
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8.11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起重工作。
8.12起重机械上备有灭火装置。
操作室内铺绝缘胶垫,不得存放易燃物。
9紧急救护
9.1现场设立卫生所,负责医疗、救护、防暑降温及预防疾病、职业病工作。
9.2进入现场人员要进行体检,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进行体检。
9.3对从事金属检验、电火焊、油漆、饮食服务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9.4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现场紧急救护知识;
现场布设醒目的紧急救护报警标志(电话:
120。
9.5现场配备救护车,专供紧急救护时用。
9.6加强与业主及地方医疗部门的联系,促进紧急救护工作的开展。
10保洁
10.1现场的保洁工作实行分区域、按责任区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
10.2责任区应挂牌,标明责任人。
10.3责任区要做到整洁有序,无灰尘、无杂物。
10.4排水沟要保持畅通,厕所要消除异味。
10.5责任区要做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随做随清”,始终处于清洁状态。
10.6车辆按规定停放,并按指定路线通行。
10.7责任区内的设备、管道、屏柜等要采取“穿衣”式成品保护措施。
10.8设备开箱在指定地点进行,产生的废料垃圾当天运走。
10.9各种工器具、索具等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
10.10锅炉、煤仓间、汽机房设置垃圾通道,配备垃圾小车。
10.11施工作业点、道路旁、办公区、生活区布设垃圾箱,安排专人负责清理。
10.12现场配备洒水车,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
11环境与健康
11.1加强对员工环保与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11.2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11.3现场布设水冲式厕所,有专人清扫。
污水经化粪池后排放。
11.4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1.5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11.6产生的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11.7冲管时要有可靠的消音装置,使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
11.8进行金属检验等危害性作业,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置醍目的警戒标志,夜间应设自激闪光灯警示,警戒区域应有专人监护。
11.9对从事金属检验、电火焊、油漆等特殊作业的人员,配备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
11.10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
1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
·
安全自锁器:
高处作业垂直攀登时为施工人员提供的防护保险设施。
速差自控器:
高处作业为施工人员提供的防护保险设施。
活动支架:
水平钢结构梁吊装时,固定水平安全绳的设施。
水平安全绳:
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行走提供的保险设施。
临时防护栏杆:
高处临空面防护保险设施。
安全围栏:
用于重要通道、贵重设备保护、危险区域的围护。
柱头托架:
立柱吊装搭设标准的柱头脚手架使用。
三角吊架:
水平梁上使用的脚手架。
空气开关配电柜:
主要为施工电源的一级盘和二级盘,内有计量装置。
配电箱:
施工电源三级盘,内置插座、开关、漏电保安器,布置在电动工器具较为集中使用的作业点。
便携式卷线盘:
电源四级盘,内置漏电保安器,供施工班组使用。
集中广式照明:
用于组合场、施工现场大面积照明。
电焊机集装箱:
放置单台或多台电焊机,用于组合场、施工现场电焊机集中或分散布置。
安全隔离电源:
为容器内照明提供安全电源。
氧气、乙炔瓶罩棚、卷扬机、施工电梯罩棚:
此类罩棚均为钢结构制作,安全规范美观。
安全网(炉膛滑线安全网:
使用于高处作业场所,起人身防护保险及部分隔离作用。
垃圾通道(配垃圾小车:
为锅炉、煤仓间、汽机房高处作业场所垃圾废料清运的垂直输送管道。
施工电梯:
为减轻员工劳动强度,用于员工及零星小物件的垂直运输。
螺栓箱:
用于作业场所螺栓的集中盛放。
垃圾箱:
用于垃圾的临时集中盛放。
液压式高处作业平台:
可替代脚手架,供员工高处零星作业。
自制高处作业平台:
适用于员工进行锅炉六道的制作。
13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13.1重要临时设施
13.1.1施工电源标准化一级盘及施工电源电缆的布设安装。
13.1.2施工用水(包括消防水的布设安装。
13.1.3氧、乙炔站安装及管道布设。
13.1.4剧毒品库、危险品库、放射源存放库的布设与安装。
13.2重要施工工序
13.2.110T以上龙门吊、塔吊拆装、试吊。
13.2.2锅炉钢架吊装、大件吊装、汽包吊装、电除尘安装。
13.2.3汽机房吊装、发电机静子吊装、发电机穿转子、汽机扣大盖、汽机高压管道安装、除氧器水箱吊装。
13.2.4主变、厂变、备变安装。
13.2.5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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