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分册doc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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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2。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2.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2.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项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
6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 11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在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报名联系人:
吴继玲 联系电话:
9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2018年1 月12日14时30分
7.2开标地点:
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江苏通湖物流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苗青 ﻩ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继玲 联系电话:
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 名 称
编 列内 容
1。
1.1
招标人
名称:
联系人:
苗青ﻩ联系电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
吴继玲联系电话:
1。
1.3
工程名称
江苏通湖物流园一期10临时用电租赁工程
1.1。
4
建设地点
宿迁经济开发区
2.1
资金来源
自筹
2.2
出资比例
100%
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通湖物流园一期10临时用电租赁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
工期及租期
工期及租期:
30日历天,租期2年
1.3。
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详见招标公告
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可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3.2。
3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200000元
3.2。
5
投标报价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用信封封存并标注公司名称。
3.5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谈判文件份数
纸质谈判文件共5份,其中:
1份正本,4份副本。
1
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谈判文件纸质部分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每个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
;
2、所有纸质谈判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谈判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标明下列字样: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本谈判文件在年月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2 日14时30分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7.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5%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报价时充分考虑在施工范围内涉及所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调解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3施工期间,不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本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均不做调整。
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所有价格风险考虑在报价内。
4本工程不需要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
1、1.1.2、1.1.3、1.1。
4条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
1、1.2。
2、1。
2.3条。
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1。
3。
2、1.3。
3条。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5费用承担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代理费(中标价*1%)、评委费(500元/人)等相关费用。
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但不得单独列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谈判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工程量清单
(7)施工图纸
(8)谈判文件格式
2。
2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3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 谈判文件
3.1谈判文件的组成
1.1谈判文件应包括纸质版谈判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1.1.1纸质版谈判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3.1。
1.1。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1。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1.1。
3投标保证金;
3.1。
1.1.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1.1.1.5项目管理机构;
3.1.1.1.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3.1.1。
1.7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投标报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两轮或多轮报价),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
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且同一投标单位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响应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
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输、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3、投标报价方式: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及设备和材料回收残值计算租赁价,固定总价报价。
固定总价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计算执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
4、响应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
(1)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13);
(2)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3)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4)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等;
(5)谈判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规范等;
(6)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6)154号文”;
(7)谈判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
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使用,与对承包人合同工程款支付无关.
(8)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均用人民币表示。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的技术资料、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并自主进行报价。
。
3 谈判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文件。
3。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 谈判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单位确定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并支付招标服务费后退还(无息)。
中标人应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谈判文件;
3.4。
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2.1放弃中标的;
3.4.3.2.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3。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3.4。
4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谈判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谈判文件的编制
3.6。
1谈判文件应按第七章“谈判文件部分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谈判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谈判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谈判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纸质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
5谈判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
4.1 谈判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谈判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谈判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
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未按本章第4。
1项或第4.1。
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谈判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文件。
4.2。
2投标人递交谈判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邀请书。
2.3投标人所递交的谈判文件不予退还。
4.2。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谈判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
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3 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3.4如投标人在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第3.4。
2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 谈判开始
招标人在本章第2。
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否则其谈判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开标现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而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的视同未到场。
2谈判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
1宣布开标纪律;
5.2.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
5.2.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4审查并宣布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场情况,剔除不合格投标人;
5.2.5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剔除不合格投标人;
2.6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宣布合格的投标人名称;
5。
2.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
8开标结束。
6。
评标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清标、评标活动。
2开标结束后,开始清标、评标,清标、评标通过直播方式进行.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谈判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有关投标报价、投标工期、租期、质量等级承诺等实质性内容;
6.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经签字的书面答复将视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谈判文件的商务标中出现报价金额、工期质量等级有差别时,均以“投标函”中的报价金额、工期、质量等级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共同确认,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谈判文件的审查
6.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3.3谈判文件细微偏差是指谈判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谈判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4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谈判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谈判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再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与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谈判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谈判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3、谈判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4、谈判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谈判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谈判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9、谈判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谈判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1、不同投标人的谈判文件以及谈判文件制作过程中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4、谈判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凡被判定为无效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字确认,投标人现场未能提出合法合规的有效解释或质疑而又拒绝签字的视同对结果认可。
7。
定标
1定标方式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2中标通知
7.2.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中标公示的方式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依法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7。
2.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按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履约担保
7.2。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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