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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理道财税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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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ji@出口退税应正视
出口退税制度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国税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国宏观经济运行具有重大意义,对鼓励和扩大出口创汇、支持外贸体制改革、带动上游产业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拉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尚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就此,本刊记者专程采访了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
正视才是第一步
“国内业界许多人的错误看法是,出口退税是一种优惠政策。
但出口退税实际上不是优惠政策。
”谈到出口退税政策,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首先讲到。
“出口退税所退的税是增值税、消费税。
由于货物没有在国内使用和消费,且货物进入他国(地区)后,仍然将课以税赋,如果不在出口国予以退税,则无疑等同于对同一货物征收两次税负也增加了货物成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
因此出口退税本质上来说不是一种优惠或者补贴。
”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当时,很多人认为,原先应该由出口的这部分货物所承担的税赋实际上是被分摊到了各行各业、分摊到了那些内销货物上了,从而使内销货物的相对成本增加,也就必然会使内销的价格高、工人的工资低、从而使消费能力下降,内需不足。
对此,何伟文表示,“中国的税收体制有别于其他国家,是具有中国国情的。
像在德国,法国,他们的退税政策具体都是直接配在每一个零售店,假如你在德国的机场买一个包,他们会告诉你你直接就可以拿购买小票去退税,而我们中国目前的退税政策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他表示,“事实上,我国平均退税率目前仍然低于17%的平均征税率,这样不利于我国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也与世贸组织的规则不相一致,更不符合出口退税的国际惯例。
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彻底实行“零税率”,并保持这一政策的稳定性。
根据有关专家推算,出口退税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下降约一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零点八九个百分点。
可见,提高出口退税的退税率不但不会对财政造成损失,还会以刺激出口的方式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从而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
税制需进一步完善
“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过于频繁,很多政策都是临时性的,这是我们国家目前在税制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何伟文表示。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订颁发了 “出口退税政策的不断变化都是有一定的经济背景的,但是短时间内大量的修改和变动也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首先不利于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长期规划,特别是不利于企业的出口规划,出口退税的频繁变动会使企业感到无所适从。
其次,对税务部门的出口退税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给税务部门组织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何伟文表示,“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到现在,这一制度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而日益完善,随着中国已经成为WTO成员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作为缔约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互利贸易原则、扩大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以及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原则。
这要求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必须增强透明度,一切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办事,要求出口退税真正实‘零税率’,使我国出口商品真正以不含税价格进入进口国,避免国际间重复征税,与此同时,出口退税也不可高于国内已征的间接税,以免被视为变相补贴而造成贸易争端。
目前,我们仍有必要对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革,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修改。
半年内难有变化
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近日在京发布《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6年春季报告》,出口退税调整的问题再次被提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主任张培森认为,出口退税率既要考虑出口企业,也要考虑调结构的问题,建议建立灵活的出口退税机制,将人民币汇率与出口退税率协调考虑。
如:
出口退税每上调1%,相应的就要研究人民币币值的合理幅度。
对此,中国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也表示,对于出口型的纺织企业而言,出口退税的确是一个又爱又恨的词汇,但是他认为,在可预见的半年时间内,出口退税政策是不可能有大的变动的。
中国外贸正在当前“极端复杂”的全球市场环境中进入复苏“敏感期”,虽然复苏在不断加速,但是因为面临各种新旧压力,外需市场、外贸企业相当敏感,企业对于出口退税政策以及人民币汇率等问题极为关注。
一些企业不敢接长单,众多企业表示,如果人民币汇率提升3%,那就要面临倒闭和裁员的危险。
对此,何伟文表示,“当前,外部的困难不在于经济形势,而是新竞争局面的出现。
中国外贸除了取决于外需市场的好坏,至少一半还取决于国内的政策。
”这种新竞争困难是指:
首先,各国都在推进出口,而在进口上不积极:
其次,发达国家开始重视工业、制造业:
其三,部分跨国公司转产计划被推迟,开始转成本国内生产;
其四,后危机时代,又是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热潮;
最后,随着我国生产成本的上升,越南、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我们的新竞争对手。
“因此,就纺织企业而言,出口企业要尽可能把触角伸出去,与客户建立更深的关系,采取与海外客户企业合作的经营模式,跟紧后危机时代中的竞争潮流。
同时,企业也可以与银行采取用固定汇率结算的形式,减少因为潜在人民币汇率问题而造成企业损失。
就企业而言,可以考虑与品牌集团结成战略联盟,减少外界形势给自己带来的危机。
”透视出口退税新机制
透视出口退税新机制
抓住机遇发展外向型经济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菱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国际经济环境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深化财税和外贸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其主要目的是调动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深化改革,增加出口的积极性;
调整出口贸易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出口效益;
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沿海与内地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发展出口贸易、加强退税管理的两个积极性。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将会推动出口向口岸城市集中,向财政实力强、退税有基数、有保障的城市集中,向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集中。
这与我市努力追求的目标完全一致,因此,市政府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方向不会变,支持外贸出口力度不会减。
厦门一定要把握好这一机遇,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既要迎接挑战又要把握机遇
这次改革,带来两大挑战:
一是对企业来说,由于退税率平均下调2.95%,出口成本相对提高了,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减弱了;
二是对地方政府来说,由于要分担出口退税的增量的25%,加大了财政负担。
但是我们更应该注意到,随着这次改革,出口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发生了转变,就是要实现出口从量的扩大转向质的提升;
通过税收这一杠杆,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进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这些转变为我市外贸出口乃至经济全局,也带来了机遇。
在挑战和机遇并存的情况下,我们要清醒认识,科学把握,借助于这次改革,把我们的外贸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口岸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都往前推进一大步。
既要有政府的强力支持又要企业增强竞争能力
外贸出口是我市经济发展的生命线。
政府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力支持:
对出口扶持的力度不减。
保持原有扶持外贸出口的政策不变。
同时,要根据国家的政策调整和厦门的实际情况,择优扶持,加大对地产品的扶持力度。
明年市财政应承担的出口退税的25%部分,市政府将早作安排,打足预算,保证及时足额支付,不留缺口,不产生新的拖欠。
不断改善口岸通关环境。
在“三港”建设、物流集散、通关服务、航线开辟等方面,营造更大的优势,提高口岸的竞争力,形成口岸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强化信息服务,加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提供政策咨询。
鼓励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鼓励“走出去”海外生产、鼓励进口。
另一方面,企业要苦练内功,积极应对。
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积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挖潜,降低经营成本,走“以质取胜”的道路,调整出口商品的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研发新产品,提高
综合竞争力。
对市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如鼓励在厦门建立研发、销售总部,鼓励在厦增资扩股,鼓励跳出岛内到岛外建基地,鼓励引进人才等政策,要吃透、用足,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双赢”。
既要算出口商品单项细账又要算全市经济运行综合账
对每个单项商品的出口,都要考虑成本,算清所带来的实际利益,不能单纯追求出口的数量。
同时,也不能简单地从财政负担角度来考虑,要有全局的视野,着眼于出口带来的动态效益、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
在注意单项商品效益的同时,还要注重出口对口岸、物流、金融等第三产业的带动,注重综合经济效益。
既要支持一般贸易出口又要扶持加工贸易出口
在支持一般贸易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鼓励外贸企业,在厦门以外的收购改为代理制;
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异地大口岸优势,在异地设立企业从事经营,但货物能从厦门口岸出运的,仍从厦门口岸出运。
厦门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比例是1:
1.5,就厦门来讲,对加工贸易的扶持力度还要加大。
主要有四个方面:
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作用。
出口加工区不但有税收优惠,口岸通关速度快的优势,而且还享受地、房、水、电、气退税的优惠政策。
市里正在向中央争取扩大加工区范围,鼓励加工贸易出口大户进入。
鼓励企业尽可能采购地产原材料。
鼓励大企业的配套厂、协作厂和关联企
业搬到厦门,延长产业链,集聚产业群,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
对一些重点企业要重点研究,对新机制出台后出现和遇到的问题及时、积极向中央反映,争取给予解决。
经济特区的实践证明,每一次的改革都为进一步的发展带来机遇和动力。
只要我们吃透政策,立足实践,勇于迎接挑战,厦门的对外贸易出口就会得到更为健康和迅速的发展。
营造良好通关环境激发经贸发展动力
厦门海关关长毛新堂
作为进出境货物监督管理机关的厦门海关,将以近日正式启动的H2000系统为契机,积极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为厦门对外经贸发展激发新的动力。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10个月,厦门市进出口总额为152.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3%。
其中一般贸易出口31.4亿美元,增长11.5%;
加工贸易出口48亿美元,增长33.3%;
出口机电产品44.7亿美元,增长31.3%,占厦门市出口总额的51.9%。
从厦门市对外经贸活动中的贸易方式和出口产品结构看,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厦门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厦门市的出口实际情况,厦门海关这段时间就一些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所关心的如何降低企
业成本等问题积极提供了政策咨询。
各业务现场在积极落实通关便捷措施的基础上,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简化手续加快通关速度和加快签发出口退税证明联速度,提高企业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目前出口加工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开放程度最大的特殊封闭区域,海关实行24小时监管,为区内企业提供“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一站式服务,为帮助企业减少负担,支持企业出口,厦门海关积极鼓励企业到出口加工区投资兴业,享受税收、外汇管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同时,厦门海关在税收监管上,打击出口骗税仍不放松,将从企业的类别、产业类别、出口产品的类别出发,根据出口退税新政策,按照退税率的高低确定监管重点,防止并打击通过高报价格、模糊申报、模糊归类等手法的骗取退税等不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收不流失。
抓外汇核销保单证质量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副局长汪肇炜
为了帮助我市企业尽快适应出口退税新政策,继续支持企业扩大出口,配合地方政府落实一系列扶持出口措施,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
加快部门的信息传递速度。
12月份每隔3日向市国税局传送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加快审核企业出口退税的速度。
实施新系统。
从10月8日起,在全国率先采用由北京外汇管理部监制的“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核报辅助报盘系统”进行核销。
通过该系统的应用,出口收汇核销数据准确度和核销速度得到很大的提高。
避免了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中因出口收汇核销数据问题而造成的不必要的耽搁,加快了企业出口退税速度。
同时,企业可以建立完整的核销电子档案,以便更有效地掌握自己的核销情况。
另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各银行,及时帮助企业顺利履行贸易收汇项下的国际收支申报义务,及时上报收汇数据和提高单证质量,避免错漏,并降低出口收汇核销的退单率。
服务引导企业发挥口岸优势
厦门市贸发局局长熊衍良
首先是倡导外贸企业走工贸结合的道路。
因为多年来,厦门和周边地区形成了生产在周边、出口在厦门的分工格局。
所以只有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收购周边地区的生产性企业,从而控制生产基地,走工贸结合的道路才能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
其次要引导外贸企业掌握产品的开发和研发的能力,从而掌握出口产品供应的主动权,继续开拓国际市场。
贸发局将根据厦门的优势,
组织企业出国推销、国内外参展以及组织策划各种展览会,形成以厦门为中心的闽南地区优势出口产品和出口产业。
针对生产型企业,贸发局要引导企业由进料加工转为来料加工。
对于出口型企业则鼓励它们到出口加工区去。
同时引导企业在国内采购时应用加工手册接转等新的经营手段,以减少由于征退税差导致的成本增加。
厦门的口岸优势是我们要充分发挥的,现在全省有52%的出口产品通过厦门口岸出口,而且这个量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据不完全测算,1美元的出口在厦门产生的费用约需0.15元至0.2元人民币左右,这对厦门的GDP、地方财政、本市就业均有很大贡献。
因此,厦门不但要扶持本市外贸企业的发展,还要把这个概念扩展到厦门口岸的贸易发展上,即凡是出口通过厦门口岸的企业都要扶持,不仅生产在厦门、出口也在厦门的企业要扶持,即使生产在外地、出口在厦门的企业也要扶持。
而贸发局要做的就是把本市贸易发展延伸、扩展到厦门口岸的贸易发展上,把服务对象覆盖到周边地区的企业,使全省的出口货物都能集中到厦门,使厦门成为周边地区的金融商贸中心、物流航运中心和旅游会展中心。
打足预算压缩开支
厦门市财政局局长黄强
按照出口退税新机制,从明年开始,地方就要承担出口退税额超基数部分的25%。
一个直接的结果是,新机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厦门可支配的财力。
但由于近年来厦门经济取得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增长,财力也随之不断增长,为承担必要的退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新机制给企业带来的相关影响,财政部门将积极采取各种形式,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市财政局正在制定政策,既从“面”上尽量消除新机制对所有企业的影响,又从“点”上深入企业进行调研,针对某些特殊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以解决特殊企业在退税上的特殊问题。
目前,市政府正在考虑出台鼓励出口的导向性政策以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
财政部门将据此对一些企业和产品特别是本地生产和本地出口的企业和产品,加大扶持力度。
新机制给厦门带来的新的财政负担,财政部门将努力通过增收节支加以消化。
财政的盘子就这么大,必要的鼓励出口政策还是要实施的。
因为出口带动的港口业、物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是一种综合性的发展,对经济的综合拉动效应明显。
今后,财政局主要做两项工作,一是打足财政预算,确保出口退税新机制的实施。
二是在财政的蛋糕并没有扩大的基础上,通过压缩其他支出来保证退税的必要支出。
市政府已做出决定准备对明年各单
位的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在今年的基础上压缩5%,估计可节约财政支出8000万元左右。
服务外贸事业促进经济发展
厦门市国税局局长张贻奏
作为厦门特区国税部门,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操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深入宣传辅导,积极服务出口企业。
我们通过座谈、培训、调研等各种形式,抓紧做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通过国税网页、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国家政策信息,当好出口企业“顾问”,让企业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积极应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挑战。
同时,要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服务出口企业,引导企业加紧收集退税单证,及时办理发票认证、数据核对和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在新旧机制过渡中,我们建立了领导负责制,充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努力构筑防范骗税的新屏障;
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严格出口退税计划管理,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手续;
优先办理大型出口企业退税,做好农产品出口退税工作,保证农产品
退税计划专款专用,扶持农产品出口;
进一步改进现行出口退税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确保新机制的顺利运行。
加强部门协调,共同促进外贸发展。
加强与财政、贸发、海关、口岸、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在服务出口企业、推进退税机制改革、防范出口骗税等方面加强协作,及时通报情况,共同做好退税机制改革影响的分析,认真测算xx年外贸出口的应退税额、指标需求量、新增量、地方财政负担等相关数据,提高部门协调效率,促进外贸出口的健康发展。
服从经济大局,推动海湾城市建设。
以促进厦门外贸发展、推动海湾型城市建设为目标,加大对退税体制改革调研力度,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应对方案,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争取扶持政策;
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客观、详实的资料讯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判和失机,维护企业、地方和国家的共同利益,推动出口退税机制平稳过渡,为海湾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坚持“三贴近”助推外贸业
厦门日报总编辑李泉佃
今年10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决定对我国现有的出口
退税机制进行改革,此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和外贸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对于像厦门市这样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经济特区城市而言,如何应对出口退税新机制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及时把握机遇,化压力为动力,积极推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外贸体制创新和特区经济的新一轮创业,正成为大家所面临的和必须认真解决的课题。
适逢其时,作为出口退税的主管职能部门之一的厦门市国税局与厦门日报及时推出了《透视出口退税新机制》系列专题报道。
这组系列报道分专访篇、影响篇、分析篇、回顾篇、解答篇、应对篇等部分深入浅出、全面详尽地对此次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内容、实质、影响、应对进行了解读,为我市广大外贸出口企业提供了“及时雨”,也受到我市管理层、实业界和学术界的一致好评。
同时,这组专题策划和报道的推出,也对我们报纸今后的工作有着一定的启迪意义。
在厦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的进程中,作为中共厦门市委机关报,厦门日报完全可以更好地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更加坚定地坚持、贯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新闻“三贴近”原则,做足、做大、做深、做透我们的经济报道,为厦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出口退税题
一、填空题
1、具有出口退税审批权限的国家税务局负责所
辖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评定工作。
2、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于每
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
完成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的次月起,对出口企业实施对应的分类管理措施。
3、《全区国税机关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审核同一企业同一批次的出口退税,人工审核岗、调查评估岗、计算机审核岗相邻两个岗位不允许兼岗,复审岗不得兼任上述岗位。
4、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及需改为免税或征税的,应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6、出口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7、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
8、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9、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10、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
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11、《全区国税机关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税,主管国税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税申报之日起,至将《税收收入退还书》传递至国库,对需要排除涉嫌骗税疑点及其他按规定暂缓退税的除外〕办结相关退税手续。
12、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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