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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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成都市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概况
2008年11月12日,双流区编办批准了《关于成立双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双机编办字〔2008〕79号),成都市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成立,批准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9人。
现有事业编制9人,年末职工人数9人。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探索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案。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资格审核、资助金发放和管理工作。
3、制定教育资助管理制度,规范、科学管理教育资助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4、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资金。
5、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健全资助财务手续。
6、负责资助工作报表、信息报送。
7、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8、完成市资助管理中心和区教育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
1.切实做好“满覆盖”资助
对就读公益性幼儿园的双流籍幼儿免保教费。
同时,按“三儿”资助政策要求,对在我区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双流籍及非双流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
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住宿学生给予助学补助;
对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低保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
做好非双流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统计和审核工作;
做好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资助;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认真做好中职资助工作
(1)国家助学金
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生活补助);
(2)免学费
对全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在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减免学费,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3)免住宿费
对公办中职在校成都户籍住宿生和非成都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
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实施“蛋、奶工程”
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成都籍在校低保家庭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一个鸡蛋和一盒牛奶,资助标准800元/人.年;
对烈士、一级伤残军人、孤儿、残疾困难家庭、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月30个牛奶,全年10个月计算。
本单位是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双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1.77万元。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31.77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1.77万元、2017年预算数534.37万元,较上年减少2.59万元,减少率0.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65万元,增加部份主要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资等因素;
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学生人数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471万元,占88.5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7万元,占4.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万元,占0.45%;
住房保障(类)支出35.5万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5(款)(9999)其他教育支出14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教育支出(类)205(款)(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5(款)预算数为328.45万元,主要用于帮困助学项目:
(2050304)职业教育123万元、(2050204)高中教育98.6万元、(2050203)初中教育31.25万元、(2050202)小学教育25.6万元、(2050201)学前教育50万元。
4.208(类)05(款)05(项)预算数为2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210(类)11(款)02(项)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类)11(款)99(项)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
7.221(类)02(款)01(项)预算数为32.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它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97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万元,主要包括:
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此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1.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34.37万元,减少2.59万元,减少0.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65万元,增加部份主要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学生人数变化。
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1.7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77万元,占100%;
八、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总计531.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86.13万元,占总支出的35%;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45.64的万元占总支出6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末国有资产总额56.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89万元。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元以上大型设备,无公务用车。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无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教育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指教育附加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
指教育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
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
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三公"
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教育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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