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流程图绘制规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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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应多于12座;
2)单罐容量小于1000m³
的油罐组和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组内的油罐数量不限。
6.0.4地上油罐组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小于1000m³
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
其他油罐不应超过2排。
2立式油罐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
卧式油罐
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m。
6.0.5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6.0.5的规定。
表6.0.5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注:
1表中D为相邻油罐中较大油罐的直径。
单罐容积大于1000m³
的油罐D为直径或高度的较大值。
2储存不同油品的油罐、不同型式的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高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0.6m.
4单罐容量不大于300m³
总容量不大于1500m³
的立式油罐组,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可不受本表限制,但不应小于1.5m.
5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按0.4D计算大于20m时,特殊情况下最小可取20m,但应符合本规范第12.2。
7条第3款和第12.2.8条第4款的规定。
6丙A类油品固定顶油峨之间的防火距离、覆土式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按0.4D计算大于15m时,最小可取15m。
7.浅盘式内浮顶油罐与固定顶油罐等同。
6.0.6地上油罐组应设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
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2立式油罐防火堤的计算高度应保证堤内有效容积需要。
防火堤的实高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
防火堤的实高不应低于1m(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且不宜高于2.2m(以防火堤外侧
道路路面计)。
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rn(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
如采用土质防火堤,堤顶宽度不应小于0.5m.
3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
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
4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处于不同的6.0.6地上油罐组应设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防火堤的实高不应低于1m(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且不宜高于2.2m(以防火堤外侧道路路面计)。
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m(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
4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处于不同的方位上。
6.0.7覆土油罐的罐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覆土油罐利用罐室墙作围护结构时,罐室墙应采用砖石或
混凝土块浆砌,罐室培应严密不渗漏。
谁室应有排水阻油措施。
2覆土油罐的水平通道应设密闭门。
3覆土油罐的竖直通道可不设密闭门。
6.0.8地上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卧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依山建设的油罐,可利用山体兼作防火堤。
油罐的罐
壁至山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6.0.9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镶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
2对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
3当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时,应取以上两款规定的较大值。
4覆土油罐的防火堤内有效容量规定同上,但油罐容量应按其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计算。
6.0.10立式油罐罐组内应按下列规定设置隔堤:
1当单罐容量小于5000m“时,隔堤内的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
2当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³
,至小于2000m3时,隔堤内油罐的数量不应多于4座。
3当罐容量等于或大于2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
于2座。
4隔堤内沸溢性油品储罐的数量不应多于2座。
5非沸溢性的丙B类油品储罐,可不设置隔堤。
6隔堤顶面标高,应比防火堤顶面标高低0.2~0.3m。
7隔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6.0.11立式油罐的进油管,应从油罐下部接入;
如确需从上部接入时,甲、乙、丙A类油品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雄的底部。
卧式油罐的进油管从上部接入时,甲、乙、丙A类油品的进油管应延伸到油罐底部。
8.1.1铁路油品装卸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路油品装卸线的车位数,应按油品运输量确定。
2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尽头式。
3铁路油品装卸线应为平直线,股道直线段的始端至装卸栈桥第一鹤管的距离,不应小于进库油罐车长度的1/2。
装卸线设在平直线上确有困难时,可设在半径不小于600m的曲线
上。
4装卸线上油罐车列的始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前方铁路道岔警冲标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Im;
终端车位车钩中心线至装卸线车挡的安全距离应为20m。
8.1.2油品装卸线中心线至石油库内非罐车铁路装卸线中心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甲、乙类油品的不应小于20m
2卸甲、乙类油品的不应小于15m
3装卸丙类油品的不应小于10m
8.1.3甲、乙、丙A类油品装卸线与丙B类油品装卸线,宜分开设置。
当甲、乙、丙A类油品与丙B类油品合用一条装卸线且同时作业时,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
不同时作业时,鹤管间距可不限制。
8.1.4桶装油品装卸车与油罐车装卸车合用一条装卸线时,桶装油品车位至相邻油罐车车位的净距,不应小于10m8.1.5油品装卸线中心线至无装卸栈桥一侧其他建筑物或构筑
物的距离,在露天场所不应小于3.5m,在非露天场所不应小于2.44m
注:
1非称天场所系指在库房、敞篷或山洞内的场所。
2油品装卸线的中心线与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尚应符合本规范表5.0.3的规定。
8.1.6铁路中心线至石油库铁路大门边缘的距离,有附挂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3.2m;
无附挂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2.44m
8.1.7铁路中心线至油品装卸暖库大门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m.暖库大门的净空高度(自轨面算起)不应小于5m.
8.1.8桶装油品装卸站台的顶面应高于轨面,其高差不应小于1.1m。
站台边缘至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装卸站台的顶面距轨面高差等于1.1m时,不应小于1.75rn。
2当装卸站台的顶面距轨面高差大于1.1m时,不应小于1.85m。
8.1.9卸油设施的零位罐至油品卸车线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6m.零位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一次卸车量。
8.1.10从下部接卸铁路油罐车的卸油系统,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
从上部向铁路油罐车灌装甲、乙、丙A类油品时,应采用插到油罐车底部的鹤管。
鹤管内的油品流速,不应大于4.5m/s
8.1.11油品装卸栈桥应在装卸线的一侧设置。
8.1.12油品装卸栈桥的桥面,宜高于轨面3.5m。
栈桥上应设安全栏杆。
在栈桥的两端和沿栈桥每60~80m处,应设上下栈桥的梯子。
8.1.13新建和扩建的油品装卸栈桥边缘与油品装卸线中心线的
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I自轨面算起3m及以下不应小干2m
2自轨面算起3m以上不应小于1.85m
8.1.14油品装卸鹤管至石油库围墙的铁路大门的距离,不应小于20m8.1.15两条油品装卸线共用一座栈桥时,两条油品装卸线中心
线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小鹤管时,不宜大于6m
2当采用大鹤管时,不宜大于7.5m
8.1.16相邻两座油品装卸栈桥之间两条油品装卸线中心线的距
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二者或其中之一用于甲、乙类油品时,不应小于10m
2当二者都用于丙类油品时,不应小于6m
5.0.1石油库内各种建、构筑物,火灾危险程度、散发油气量的多
少、生产操作的方式等差别较大,有必要按生产操作、火灾危险程
度、经营管理等特点进行分区布置。
把特殊的区域加以隔离,限制
一定人员的出人,有利于安全管理,并便于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5.0.2石油库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面积都不大,在符合生产使用和
安全条件下,将石油库内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合并建造,既可减少油
库用地,节约投资,又便于生产操作和管理,这是石油库总图设计
的一个主要原则。
石油库内可以合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很多,如润滑油调配间可
与润滑油泵房、润滑油灌油间合建;
润滑油预热间可与桶装润滑油
品库房合建;
甲、乙、丙类油品泵房可以合建;
油品泵房可与其相应
的配电间、仪表间和控制室合建;
消防泵房可与消防器材间、值班
室合建等。
5.0.3石油库内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防火距离的确定,主要是
考虑到发生火灾时,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
石油库内经常散发油
气的油罐和铁路、公路、水运等油品装卸设施同其他建筑物、构筑
物之间的距离应该大些。
1油罐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的确定。
1)确定防火距离的原则。
a避免或减少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火灾的发生必须具备可
燃物质、空气和火源等三个条件。
因此,散发可燃气体的油罐与明
火的距离应大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油气扩散所能达到的最大距离;
b尽量减少火灾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对于散发油气、
容易着火、一经着火即不易扑灭且影响油库生产的建筑物和构筑
物,其与油罐的距离应大些,其他的可以小些;
按油罐容量及油品危险性的大小规定不同的防火距离;
d在相互不影响的情况下,尽量缩小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
防火距离。
在确定防火距离时,应考虑操作安全和管理方便。
6.0.4油罐布置不允许超过两排,主要是考虑油罐失火时便于扑
救。
如果布置超过两排,当中间一排油罐发生火灾时,因四周都有
油罐会给扑救工作带来一些困难,也可能会导致火灾的扩大。
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尤其是储存润滑油的油罐),在独立
石油库中发生火灾事故的几率极小,至今没有发生过着火事故。
所以规定这种油罐可以布置成四排,以节约用地和投资。
为便于扑救卧式油罐的火灾,规定排与排之间的净距不应小
于3m。
6.0.5油罐的间距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油罐区约占石油库总面积的I/3---1/2.缩小油罐间距,
可以有效地缩小石油库的占地面积;
2节约用地是基本国策之一。
因此在保证操作方便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油罐间距,以达到减少占地从而减少投资的目的;
人员要有一个往着火油罐上挂泡沫钩管的场地。
对于石油库中常用的1000---5000m'
钢制油罐.0.4^0.6D的距离基本上可以满足上述两项要求;
小于1000m³
的钢制油罐,如果操作人员站的位置避开两个罐之问最小间距的地方,0.4~0.6D的距离也能满足上述两项操作要求。
但是考虑到当前实际的消防操作水平,故对不大于1000的钢制油罐,当采用移动式消防冷却时,油罐间距可增加到0.75D
6我国有些炼油厂和石油库在布置油罐时,采用的油罐间距已为油罐直径的0.5~0.7倍。
这些单位把油罐间距缩小后至今没有出现过问题,足以证明缩小油罐间距是可行的。
8浮顶油罐和内浮顶油罐的浮盘直接浮在油面上,抑制了油
气挥发,很少发生火灾;
即使发生火灾,基本上只在浮盘周围密封圈处燃烧,比较易于扑灭,也不需要冷却相邻油罐,其间距可缩至0.4D。
对于覆土油罐,虽然着火的几率不一定低,但不需要对着火罐的相邻罐进行冷却,场地可以小一些。
同时,这种类型的油罐直径大,而高度相对较小,故将间距定为0.4D规定:
“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按0.4D计算大于20。
时,特殊情况下最小可取20m”其“特殊情况”是指储罐区总图布置受地理、地质条件或土地规划的限制,
按0.4D的罐间距布置油罐会大幅度增加工程投资等情况。
该规定主要是针对直径大于54m的大型浮顶油罐而制定的,该规定允许大型浮顶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小于。
.4D,但只要不小于24m,安全是有保障的。
2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对应的防火堤高度刚好容易使油品漫溢,故防火堤实际高度应高出计算高度0.2m。
另外,考虑防火堤内油品着火时用泡沫枪灭火易冲击造成喷洒,故防火堤最好不低于1m;
为了消防方便,又不宜高于2.2m。
为防止计算高度的参考
点发生误会,特意规定了高度的起算点。
最低高度限制主要是为了防范泡沫喷洒,故从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起算;
最高高度限制主要是为了方便消防操作,故从防火堤外侧道路路面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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