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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哪次会议上写入宪法的?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14、什么是国体?
国体又称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15、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6、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
(2)工人阶级领导;
(3)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4)实行爱国统一战线。
17、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19、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20、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1、我国人民通过什么机关行使国家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2、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原则。
23、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4、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是什么?
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5、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6、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什么?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
27、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怎样的经营体制?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8、宪法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是怎样规定的?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9、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作了哪些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31、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3)工人阶级政党是国家执政党。
32、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在选举的基础上产生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同一行使国家权利;
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3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34、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本质要求;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由它监督,向它负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35、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哪部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6、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哪个国家机关规定?
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37、我国采用何种方式确认国籍?
以血统主义为主,辅之以出生地主义。
38、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什么情况下有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纳税。
此外,还有接受教育和劳动的义务。
40、根据我国宪法,哪些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41、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哪个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4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五年。
4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1)修改宪法;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44、宪法的修改程序是怎样的?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4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几届?
两届。
46、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什么特别人身保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47、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是多长?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48、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49、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哪些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是在哪一年由毛泽东同志以中央人民政府命令的形式公布的?
1949年。
51、我国宪法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52、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可否转让?
。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54、按照宪法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哪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5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由哪个机构编制和执行?
国务院。
57、在我国,哪个机构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
58、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什么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59、在我国,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是哪个机关?
60、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是哪个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6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哪一年的宪法修正案中被确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2004年宪法修正案。
62、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土地征用制度作了哪些修改?
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修改为: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63、请说出我国的国歌及词曲作者?
《义勇军进行曲》,田汉作词、聂耳作曲。
64、“人权”是在哪年被写入宪法的,宪法是怎样表述的?
2004年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65、宪法对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作了什么限制?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67、党的民族政策有哪些?
巩固民族团结的政策、民族平等的政策、全面落实和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
68、什么是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境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中央政府的管理下,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内实行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行政区域。
69、“一国两制”的构想最初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而提出的?
台湾问题。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条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什么义务?
一般义务。
71、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权修改权属于哪个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72、什么是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
73、什么是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74、根据我国法律,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75、我国宪法对公民的监督权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76、我国宪法对公民从事文化活动的自由作了怎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77、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是怎样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80、我国宪法中所称的“三个文明”的是指哪三个文明?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81、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什么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应中国的国情,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管理国家;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82、哪一年的宪法首次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个职务?
1954年宪法。
8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的性质是什么?
国家审判机关。
8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什么?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86、现代国家有哪两种基本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和复合制。
87、复合制国家主要有哪两种形式?
联邦制和邦联制。
88、什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言论免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2、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4、未成年人的哪些权益受国家保护?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人有哪些?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6、学校能否开除未成年学生?
能,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7、学校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应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哪些方面的教育?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8、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在对犯错误的未成年学生和儿童进行批评教育时,不得有什么行为?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9、未成年人能否进入营业性舞厅?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10、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能否吸烟?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11、哪些公共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12、国家对提供给未成年人阅读或观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内容上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13、企事业单位能否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哪些劳动或作业?
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5、未成年人有没有个人隐私权?
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6、父母能否拆阅未成年人的信件?
除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可以由其父母代为开拆外,其他未成年人的信件,其父母不得开拆。
17、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是否由其父母享有?
由其自己享有。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
18、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处理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9、依法对未成年人羁押或关押,是否可以将他们与成年人羁押或关押在一起?
不能。
应当与成年人分别羁押或关押。
20、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否可以公开审理?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21、未成年人有没有继承权?
有。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22、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何时生效的?
199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是什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3、什么是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实行的综合治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5、谁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6、经营场所能否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7、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被应许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8、能否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
9、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
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10、学校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能否取消其学籍?
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何时生效的?
1999年11月1日。
刑法
1、制定《刑法》的目的是什么?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3、什么是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4、对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根据犯罪人的身份、地位、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在适用法律上区别对待?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5、什么是犯罪?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6、什么是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7、什么是过失犯罪?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8、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哪些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9、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是否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10、一个人因为喝醉了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1、什么是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12、正当防卫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3、什么是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14、什么是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15、什么是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6、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17、什么是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18、什么是犯罪集团?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19、什么是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0、主刑有哪几种?
有五种。
即: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21、附加刑有哪几种?
有三种。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22、附加刑可不可以单独适用?
可以。
23、管制的期限为多长?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4、拘役的期限有多长?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5、在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多长?
在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6、对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7、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8、对哪些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9、什么是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之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30、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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