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0626254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4.81KB
电大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电大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大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⑵学生已注册的课程,但因故未参加考试或综合成绩不及格,参加滚动考试时须再次注册。
由于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因此学生必须在学期初进行报考。
⑶免修免考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也需办理课程注册手续。
3.课程注册程序
⑴每学期放假前,各班班主任将所管班级的学生名单上报给学籍管理员,作为新学期学生交费的核对名单(全部有学籍学生的名单和本学期已注册学生的名单)。
⑵新学期开学两周内,班主任应与学籍管理员核对本学期交费人数。
学籍管理员根据交费情况为学生注册本学期相关课程。
⑶如有学生不选(含已超前选)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班主任应在开学两周之内向学籍管理员提供学生的姓名、学号及未选课程的名称。
⑷学籍管理员用教务管理软件注册课程后,上报省电大学籍科备案,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
超过注册时限,将无法更改注册数据。
⑸学生超前选课程的相关事宜,均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管理。
三、办理毕业证书规定
为保证我校办理毕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毕业生资格审核范围
⑴课程成绩审核:
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的成绩审核,课程成绩审核以课程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给予该门课程相应学分。
⑵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审核:
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和毕业作业(论文、设计)
⑶毕业资格综合审核:
是针对开放教育部分专业的某些课程需有课程实验成绩和开放教育本科部分专业需有补修课成绩的审核。
⑷毕业鉴定:
是对学生的操行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学习技能等进行考察和评定。
春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月底前完成;
秋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7月底前完成。
1.办理毕业的程序
⑴资格审核
?
凡在学籍有效期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学生,毕业鉴定合格,即可申请毕业。
本科学生须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学位申请表》,分校通知学生核对本人信息,利用教务管理软件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并将毕业资格初审的毕业生名单和数据报省电大进行复审。
初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3月初、9月初完成。
未通过复审的学生情况反馈给分校。
复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4月前、10月前完成。
⑵表格的填写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开放教育学生,应认真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班主任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分校鉴定”的内容,并负责检查学生“毕业生登记表”中各项内容是否填写正确。
学籍管理员负责审核,并在“毕业生登记表”中加盖学校公章。
学籍管理员分专业、年级填写“黑龙江省成人高等院校毕(肄)业备案表”(一式二份)、“黑龙江省成人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⑶毕业照片
办理毕业手续之前,申请毕业的学生必须已有由易拍网络公司拍摄采集的数码彩色照片及同底版的JPG图象文件。
⑷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我校负责接收省电大下发的电子注册信息,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注册证号,如发现任何不符,要求学生出具相关证明,并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备案表》及证明材料上报省电大。
⑸毕业证书办理
毕业证书的办理包括毕业证书打印、审核、验印及发放等工作。
证书打印、审核、验印等工作由学籍管理员在省电大学籍科的安排下完成。
学籍管理员负责将毕业证书和学习成绩单发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须签字备案。
四、遗留生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向遗留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使他们尽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1.遗留生是指其学籍所在班级的教学进程已全部结束,未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而学籍有效的学生,或已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为取得学位而未达到学位标准的开放教育本科生。
2.遗留的学生在交足各学期学费后,方可列入遗留生管理范围。
3.学生在成为遗留生前须在班主任处核对本人成绩卡中的各项内容并签字确认。
4.遗留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遗留生管理员处报到并建立“遗留生个人档案”。
5.遗留生须认真阅读《遗留生须知》,勤奋好学,积极配合并服从学校的管理。
6.遗留生须定期登陆林甸电大平台查看学校通知。
7.教材(含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形考作业册、复习指导等)变更版本时,遗留生可在新学期开学的3周内到管理员处登记后购买所需教材。
8.遗留生必须依照专业教学计划,完成“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
9.当遗留生修满毕业最低学分时,须到校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通过分校初审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10、管理员在遗留生学籍有效期内(入学之日起8年)为遗留生填写并保留个人成绩档案。
遗留生务必提供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
我校不承担因遗留生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管理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五、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是学校组织正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得理论知识的主要来源。
做好教材的征订、管理、发放工作是学校整个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证教材的及时准确到位,规范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教材管理办法如下:
1.学生在校就读的每个学期均须统一缴纳教材预收款。
如有课程免修免考等情况不需要教材者,须在开学一周内到班主任处登记备案,毕业时一并结算教材费用。
2.学生的作业费用包括在教材预收款内,凡在班主任处登记不要教材的学生自行购买作业、复习指导等辅助教材,学校不接待个人单独购买学习材料。
3.学生在领取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等)后,如发现有破损、缺页、无声像等情况,自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到班主任处登记后更换。
需更换的破损教材内如有书写痕迹则不予更换。
4.本科学生的补修课程的相关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
5.学生如需使用各门课程配备的多种媒体教材,可以在班主任处查看。
6.各班班主任须详细记录班级内每名学生各学期的教材发放情况,建立学生在校期间交费及使用教材的个人账目。
在班级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内结算班级教材账目,并与教材管理员核对后,进行教材费用结算工作。
7.每学期期末班主任在各班校友录内公布班级教材账目。
学生如有教材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班主任处反映,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并给予答复。
六、关于开放教育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要求
为贯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各专业的教学要求,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现对开放教育试点专业的学生如何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出以下要求。
1.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目的
开放教育强调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在教学过程中,强调由传统教育的以教为主转变为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在教学方式上采用多种媒体教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试点专业的学生,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学习,参加必要的面授辅导、小组学习等教学交流活动,学校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服务。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如专业背景、文化基础、学习时间、学习能力等)在学校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对课程的选择和媒体的使用有一定的自主权。
因此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形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
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之前,对自己所要修读的全部课程、学习时间安排有一个总体规划,同时每学期根据修读课程的情况和自身主客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实际的学习方式。
一个精心设计的合理的个人学习计划,是学生取得学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2.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前提
⑴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要在参加入学教育面授辅导课之后,认真阅读所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所修课程及其学分、课程类型(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等。
⑵在专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了解本专业的知识结构、课程体系、课程性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课程的前修后续关系,以及各课程的教学媒体资源、主要教学手段等。
⑶正确估计个人的主客观条件,包括自身的学习基础、专业基础、学习条件(自学能力、工作性质、能用于学习的时间)等。
3.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步骤及要求
⑴在入学教育后,学生根据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确定出自己完成学业需要修读的课程门数,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教学实践环节,并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的要求,本科生还要考虑补修课程的门数。
⑵确定每学期修读课程的门数。
根据本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计划出每周能够用于学习的时间。
一般来说,学生一周计划的学习时间的小时数应是学生本人一个学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数的2.5倍或3倍。
学生可以依据本人能够用于学习的时间量,计算出每学期修读课程的门数。
对于本科试点专业的学生,如非相同或相关专业专科的毕业生,还需把修读补修课程的时间计划在内。
⑶确定个人修业年限及每学期修读的课程。
在专业指导教师和导学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学生可以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前修后续关系,确定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及需要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并根据自身的情况、条件及修读课程的情况,确定个人的修业年限。
按照中央电大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一般需用三年时间完成学业,最短可以两年完成学业,最长可在八年内完成学业。
⑷在完成以上环节后,学生可将自己的选课结果、修业年限、课程学习学期安排等内容列入《个人学习计划表》(见附件),形成个人的专业学习计划。
⑸学生须于第一学期的第六周之前将《个人学习计划表》发到导学教师的邮箱中,完成情况将计入“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
4.个人学习计划的实施
⑴每学期初,根据专业学习计划和学校提供的教学活动安排、课程学习资源及自身情况,制定本学期具体学习计划。
包括学习课程、自己希望尝试的主要学习方式、所用教学媒体和学习方法、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安排等。
如果个人认为有必要,还可以把某些学习措施和对自己的要求写入计划中,以便经常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督促,鞭策自己在计划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⑵学生在按学习计划进行学习的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若计划的落实出现问题,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学习计划,同时修订学习计划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的导学教师反映。
5.学校所应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
学生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时,学校应提供以下学习支持服务:
⑴向学生介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项目的教育理念、教学手段、学习特点。
⑵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考核说明、教学媒体配置、教学活动安排等相应资料。
⑶配置专业指导教师和导学教师,由专业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知识结构、课程体系、课程性质及各课程教学媒体资源、主要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等。
提供选课指导、学习方法指导、心理咨询等,指导学生制定适合个人的学习计划。
⑷根据学生的要求和制订学习计划的需要,提供其他相应的学习支持服务。
七、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社会实践是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规范我校社会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已修课程学分达到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的60%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社会实践。
2.社会实践为各专业学生的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3.放假前教务处布置社会实践工作,学生须在假期中完成实践活动和调查报告的撰写,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期的第4周之前上交实践报告。
4.“会计学”和“工商管理学”两个专业的社会实践要在计算机上通过软件完成,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期内按学校安排统一进行。
5.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独立完成社会实践的各环节,自觉遵守本专业“社会实践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时间及写作要求。
6.学生的调查报告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分校负责初审并签署“分校复审意见”。
7.省电大相关教学部负责终审并将“集中实践环节审批表”返还分校,学生的成绩以终审结果为准。
8.凡不符合专业社会实践实施细则的要求或有抄袭、造假现象的,按不及格处理,须重修。
9.重修社会实践需在学期初在班主任处报考并交纳重修费(按教师指导费标准)。
八、毕业作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作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
为规范我校毕业作业(论文、设计)教学及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且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的80%以上,经申请并得到电大部批准,方可参加毕业作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
2.毕业作业(论文、设计)为各专业学生的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3.放假前电大部布置毕业作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须按照电大部下发的“毕业作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完成各项要求。
4.电大部负责为学生分组并指定指导教师。
5.参加毕业作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的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作业(论文、设计),自觉遵守本专业“毕业作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时间及写作要求。
6.指导教师负责对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根据评分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给出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的初评成绩,并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
7.学校负责组织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及对初评成绩的审核工作。
8.省电大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返还分校。
9.凡不符合专业毕业作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的要求或有抄袭、造假现象的,按不及格处理,必须重修。
10.重修毕业作业(论文、设计)需在学期初在班主任处报考并交纳重修费(按教师指导费标准)。
九、遗留生进行集中实践环节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遗留生管理工作,使各专业的遗留生能按自己的学习计划按时完成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任务,顺利毕业。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集中实践环节包括:
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
1.遗留生本人须在进行集中实践环节的前一学期的第16周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遗留生管理员,交电大部备案,电大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为其分配指导教师。
2.遗留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集中实践环节工作动员辅导会,并按照我校当学期下发的相应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工作。
3.首次进行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的遗留生,辅导费等由学校在学费中提取支付。
重修毕业作业(论文、设计)的遗留生,应重新交纳论文辅导费,交费时间为每学期的第18周之前。
4.重修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遗留生如须答辩,还要交纳答辩费(按当时省电大答辩费标准),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在答辩当日上交答辩费。
5.遗留生应重视集中实践环节工作,严格按学校“论文工作进程表”完成。
未按时完成或成绩不合格者,须重新申请重修。
十、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
形成性考核是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深化考核方式的重要措施。
为做好我校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形成性考核的基本形式
形成性考核有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
⑴阶段性学习测验。
是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布置的阶段性综合测验。
综合性测验可以是小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学习总结等任务,也可以是类似考卷的测试任务。
每门课程一般安排3—6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测验的次数和质量评定成绩。
⑵教学实践活动。
是学生参与、体验、感受、操作的学习活动,也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理论验证、实践、创新的过程。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综合表现进行成绩评定。
教学实践活动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必须完成的教学实践活动,学生不参加或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终结性考试,此类教学实践活动称为“必做实验”,如口试、上机操作、实验、设计等;
二是为提高学生实际应用和实践创新能力而在形成性考核任务中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
⑶专题讨论。
是指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指定时间,围绕一定的主题,对课程的重点、难点内容,或者是拓展性内容集中进行的课堂讨论、小组讨论或者网上讨论。
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参加、发言、发言提纲、总结他人观点、参加讨论的体会等记录情况给予评价并评定成绩。
⑷小组学习。
指要求若干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协作学习活动。
小组学习要有学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参加者、学习效果、存在问题等记录。
指导教师根据小组学习记录进行成绩评定。
⑸学习记录。
指要求学生通过阅读文字教材、运用光盘、上网等手段进行学习,记录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掌握知识程度,对难点、重点以及疑难问题的理解等,这是考核学生自主学习的一种主要形式,如“纸质记录袋”、“电子文件夹”等。
指导教师根据学习记录,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学习指导,评价学生的进步并进行成绩的评定。
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侧重于考核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可称为学习内容考核;
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侧重于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可称为学习过程考核。
2.形成性考核的基本方法
根据形成性考核任务的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考核方法。
考核手段可以采取纸笔考核、计算机(单机)或网络考核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考核或者封闭式考核。
开放式考核指学生不受时间(或者时间是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只有截至日期)和地点的限制,按照考核要求,自主完成考核内容;
半开放式考核指学生受时间(或者时间是一个较短的时间段,有起止时间要求)和地点的限制、可参阅资料,集中完成考核内容;
封闭式考核指学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要在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与闭卷考试相同。
3.形成性考核的组织实施
⑴电大部主要职责
①通过《教师学期完成工作情况一览表》,检查任课教师参加教学会情况,督促落实各课程形成性考核的实施方案。
②及时下发各课程形成性考核作业,保证形成性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
③要求任课教师按次布置作业并及时收回批阅,以便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④通过期中教学检查,了解各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学生满意程度及反馈意见。
⑤向省电大上报形成性考核成绩及书面材料。
⑥按时完成省电大布置的形成性考核抽查工作,上报相关材料。
⑦每学期总结形成性考核组织与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⑵任课教师主要职责
①每学期按省电大要求参加教学会,了解课程教学安排及形成性考核比例分配,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例如对形成性考核的实效部分又细分为作业批阅60%,学生自主网上学习20%,讨论小组活动20%。
②根据教学进度布置形成性考核作业,并规定每次作业的上交时限。
不允许在学期末一次性批改学生整个学期的形成性考核作业。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的作业,应予扣除一定的分数。
③组织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指导小组学习,指导学生做好学习记录。
④及时评阅学生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的相关材料,并在学生上交作业两周内将批改好的作业发还学生或交给班主任。
批改作业要有批语、批注和成绩评定,并及时反馈学生。
⑤针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答疑、讨论。
⑥根据学生形成性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如实评定成绩(百分制),如发现抄袭、代做、复制等非学生本人独立完成的现象,应要求学生重做作业,情节严重者形成性考核成绩予以零分处理。
⑦对班主任填写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登记表》进行签字认定。
⑧对阶段性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反馈电大部。
⑶班主任主要职责
①学期初,通过省电大在线学习平台了解本学期本班开设课程的形成性考核要求,向学生公布形成性考核的规定及要求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②配合教务处和任课教师及时做好形成性考核作业的收发工作。
③督促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④如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在重新参加课程终结性考试前重做作业。
⑤对课程免修免考学生的形成性考核不做要求,并将“免修免考”字样在学生学籍卡相应课程中标注。
⑥学生未交作业或作业未经批改,班主任不得随意给分。
如因作业记分、归档、成绩单制作等环节出现问题而使学生成绩受到影响,班主任需承担相应责任。
⑦超前或滞后选课的学生,其形成性考核的相关材料由学籍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负责收发及上报成绩。
⑧具体各门课程网上学习及作业所占比例,应根据课程责任教师的规定和期末考试文件执行。
⑨班主任应按规定将本学期各门课程全部作业成绩进行综合统计,成绩核实无误后,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交考务员。
⑩配合电大部按时完成省电大布置的形成性考核抽查工作。
根据各课程学生实际注册人数,按学号不间断顺序抽查形成性考核资料总量的10%(不少于10册),连同所抽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单一并装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所属分校、专业、年级、课程。
⑪抽取本班形成性考核资料总量的10%作为学生学习过程记录归档,其余资料在电大部完成省电大布置的形成性考核抽查工作后归还学生。
⑫要经常上网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勤与学生、任课老师沟通,及时向教务处反馈形成性考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4.形成性考核成绩
⑴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小于或等于30%时,课程的综合成绩按以下办法执行:
①学生必须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必做实验),成绩及格,并且完成一半以上的形成性考核任务,方可参加终结性考试。
②课程考核综合成绩按合成成绩方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Z=X×
λ+Y×
(1-λ)
Z——课程综合成绩
X——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
λ——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总的百分比
Y——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
③课程综合成绩60分或以上为合格。
④课程综合成绩不合格,如果形成性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的,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
如果形成性考核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则须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⑤如果学生希望取得较好的课程综合成绩,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部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