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0625467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95
- 大小:79.27KB
苍南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Word文件下载.docx
《苍南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苍南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Word文件下载.docx(9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
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
5.4答疑时间:
2018年9月12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
7.2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7.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8.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8
传真:
戴先生
0
1
2018年8月3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
联系人:
陈先生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
戴贤状电话:
造价负责人:
郑雪燕电话:
1
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城中心区儿童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县城新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绿化、园路铺装、园林建筑及景观小品构筑、景观照明、给排水、公厕等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
注:
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班组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配置要求后,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须满足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有投标人自行负责。
5、业绩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时间:
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0日
在.cn/上下载。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1日16时30分之前
在以上时间前在.cn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2.2
招标人澄清时间
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18年9月12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
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后,在.cn进入“建设项目交易/招标答疑”下载。
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2.2.3
3.3.1
投标有效期
60工作日
3.4.1
投标保证金
1、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金额:
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
2、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直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的。
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
银行账户:
1203284038000011338
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
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㈡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在2018年9月27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送达人应带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至计划财务科核对,计划财务科经办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后在银行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保证金专用章,并留存银行保函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具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进账清单进行核对,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5.2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企业自2013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单个项目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园项目施工业绩。
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函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
商务标部分(一式六份,一正五副);
资信标一式一份:
提供温州市建设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业绩相关资料、原件。
资格后审申请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资格后审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
3.7.5
装订要求
商务标正本、副本一袋密封;
资信标单独装袋密封;
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一袋密封;
证书原件单独密封。
(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区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详见当天电子牌标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提交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价款的5%
7.5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中公布费率的下限,或基准费率的90%竞价。
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按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91号)的规定,本工程税金取值为10%,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创文明标化目标
□市级□区级
其他:
无要求。
本工程暂不考虑执行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中关于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故本工程将不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各投标人在报价中无需计取此项费用;
若投标人计取了此项费用的,将将按温住建发【2016】58号规定执行,如施工没能达到市标化要求的,结算时将扣除此项费用。
图纸交底
中标单位在图纸交底时,如施工图纸中确实存在不明确的部位,经设计单位确认加以补充,并按规定调整;
如若中标单位未提出在施工图纸中不明确的部位,全部由中标单位施工,造价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
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行图纸交底,中标单位若未提交书面材料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①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
②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
(为避免错过投标,建议有关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几天办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经评委确认后将被否决其投标,并报相关关主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在押证环节审核前须已录入温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公示期满后5日内必须将原拟定的项目班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相关证书原件送交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部门实行核查并录入温州市建造师管理系统。
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原件;
③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
④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招标文件中如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
1.4.3其他要求:
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
①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②不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
③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等。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cn)发布。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由于文字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cn)公布。
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资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四部分组成、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3.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法人到场除外。
(详见本章4.2.5规定)
3.1.1.2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
商务标内容
投标函
2
投标总价
3
编制说明
4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5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8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与计算表
10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13
材料暂估单价表
14
专业工程暂估表
15
计日工报价表
16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7
主要工日价格表
18
主要材料价格表
19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0
投标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中标人需将工程预算电子版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3.1.1.3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
(1)资格后审申请书;
(2)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承诺书(附件-投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格式自拟)。
(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的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无标注单位或所标注单位与投标人不符,须出具最近连续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中未注明专业的须提供相应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
3)施工员、质检员相关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且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并附原件清单且加盖企业公章)。
1、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企业提供的电子证书(电子证照)予以认可。
(电子证照批准件在招标过程中,是不可以使用的。
如果用于招投标,请正确填写所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名称,再选择用途类型,如果没有合适的类型,可选择其他,自行填写后预览,打印电子证书)
3.1.1.4资信标及业绩按评标办法中相关要求编制。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苍南 中心区 儿童公园 一期 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