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情况总结与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意见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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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宣传,使粮食直补农民的改革家喻户晓。
各地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民政策,各级有关领导专门接受了新闻媒体的采访,一些乡镇利用广播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农民收听粮食直补农政策,各地还印刷了宣传单、宣传册和致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民的政策。
3、组织培训,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确保直补改革测算工作的全面进行,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对参与粮食直补改革工作的人员、乡镇领导和乡镇财政干部进行具体的培训,重点对测算依据、具体操作办法、粮食补贴方式、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使参与改革的人员都能够掌握改革政策,为做好粮食直补的具体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调研、制定方案,保证粮食补贴工作全面进行
1、为了使粮食直补农民的政策公平合理,我们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测算工作,并采取“三上三下”的办法,即:
补贴政策宣传下去、上报各种基础数字和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测算,提出初步补贴方案;
再将方案反馈下去,上报具体测算调研情况,确定补贴方案;
再将补贴方案下达各地,并张榜公布,农民无异意后批复方案补贴资金。
2、在改革过程,各级领导多次深化乡镇、村组和农民了解情况,听取乡镇和农民对改革内容、补贴依据、测算办法等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测算,反复比较,使制定的改革方案更加完善。
3、审核批复粮补方案。
经过各级政府测算,确定上报方案后并批复后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我市的补贴方案后,市政府认真审定各旗县的补贴方案,并进行了批复。
4、我市粮食直补农民的主要政策及方案内容
⑴自治区批准20**年我市粮食直补农民总额为11,260万元,其中:
水稻补贴500万元。
粮食直补农民资金10,760万元。
⑵对象补贴的是对种植粮食的农民、国有农场;
补贴的品种为小麦、玉米、稻谷三个品种。
补贴的标准根据小麦、玉米、稻谷的市场价格及对种植农民保护目标价格确定,每公斤商品粮食补贴6分钱,水稻再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元。
⑶对农户的补贴办法。
根据我市地理情况和农业生产情况,我们采取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自主选择补贴方式”的办法,根据自治区补贴方式实施方案中的补贴办法,全市12个旗县区都采取了相应的补贴方式,其中,实行按计税面积补贴方式的有:
右旗、克旗二个旗县;
计税常产补贴方式的有:
左旗、林西、红山区、松山区、喀旗五个旗县区;
按应征农业税比例方式的有:
阿旗、翁旗、元宝山区、宁城、敖汉四个旗县区。
直补农民补贴的测算资料,以农村税费改革所确定的各项指标作为粮食直补农民的测算依据。
⑷实施办法与步骤
我市的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组织机构,要求各旗县区、乡镇苏木都市要成立领导组织及办事机构,保证粮食直补农民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阶段稳步推进,分步实施,一是广泛宣传、张榜公布、通知送达,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组织培训,掌握政策,层层把关,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认真测算,制定方案;
第四阶段落实资金,建立专户,及时发放,要求各对粮食补贴资金实知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发放粮食补贴资金时实行“征补两条线”的办法,不准搭车扣款;
第五阶段监督检查,总结验收,要求对损害农民利益和违反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查处。
同时对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并实行首长负责制,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的实施。
(三)规范操作,稳步实施,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及时发放农民手中。
在粮食直补农民工作具体进行中,各地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本地区粮食直补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程序,稳步推进。
1、各地在粮食直补工作过程中,认真做到“六个到户”即:
测算到户,清删编制到户,通知书到户,宣传到户,发放到户。
各乡镇苏木财政部门按户填制《粮食补贴分户清册》,逐户填制《粮食补贴通知书》并由乡镇负责发到农民手中,农民在《送达回执》上签收。
有些地区为完善粮补管理,专门印制了《粮食直补手册》,详细登记了有关事项和领取的时间,使资金发放手续更加规范化。
2、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层层张榜公布,保证政策的透明度,各地在发放农民补贴之前,将补贴核定的依据、方法、应发补贴资金等情况向农民进行层层公布,乡镇公布到村,村布到组,组公布到户,接受群众的监督。
3、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农民资金及时发到农民手中,各地采取了“四不准”,即:
不准搭车扣款,不准截留资金,不准随意拖欠补贴资金,不准随意改变补贴标准。
同时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地的乡镇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专门建立了“粮食补贴资专户”,使上级下拨的直补资金直接存入专户,防止资金挪用现象的发生;
为了确保发放的时间和方便现金发放,各地区都派专人到城区换取大量的零钱;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各地都在公安等法律部门的配合下,具体做好发放工作。
4、针对各地粮食直补农民测算和调研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及时进行研究,并下发了《关于粮食直补农民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对于粮食直补调研、测算及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统一的解释,如有关农村机动地、农民外出不能及时领取补贴等有关具体问题。
5、为了防止粮食直补发放中出现问题,无法进行基数的调整,以及其他影响补贴发放情况的发生,各地采取了重点测算,重点调研,试点发放的办法,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如元宝山区率先在五家镇进行了发放的试点工作,并总结了发放补贴资金中问题和经验后,在五家镇召开了全区的粮食直补改革工作的现场会,对各乡镇从事粮食直补工作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现场参观指导,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到6月末,我市20**年粮食直补农民补贴发放工作全部结束,发放20**年补贴资金11,260万元,全市12个旗县区开展了粮食补贴工作,共有乡镇发放了粮食直补资金,有90万户农民领取了粮食直补资金,全市平均每户农民补贴130元,全市农牧民人口348万人,平均每个农民补贴32.36元,全市按计税面积1336万亩计算平均每亩补贴为8.43元。
20**年1-6月我市累计发放粮食直补农民补贴资金21,220万元,其中:
20**年补贴资金9,960万元;
20**年补贴资金11,260万元。
全市平均每户农民增加收入244元,平均每个农民增加收入61元。
二、我市粮食直补农民的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我市连续几年遭受旱灾和多种自然灾害,农民收入水平受到影响,通过实施粮食直补农民的改革政策,我市农民纯增加收入21220万元,平均每个农民从粮食直补改革中纯增加收入61元。
特别是我市去年遭受严重的秋旱,山地基本绝收,此项补贴资金的发放,解决了农民种地难的问题。
农民是粮补改革的最大、最直接的收益者。
随着国家对农业税负的不断降低,农民的负担也逐步减轻,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农民反映,国家这样关怀重视农民,并对种粮的农民实行补贴,提高我们的收入水平,我们更要种好地,多打粮。
(二)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推进了粮食市场化的步伐
实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后,国家取消了保护价收购粮食,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农民将自发的利用市场这一杠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特别是对稻谷种植增加了15元/亩的良种补贴,这必将引导农民增加优质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价格高,市场适销的粮食优良品种,成为农民调整的热点,因此实行粮食直补改革,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国家粮食安全将发挥重大作用。
(三)实行粮食直补农民的政策,将加快粮食企业市场经济的步伐,提高粮食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改革后,粮食企业经营的粮食取消了补贴的政策,粮食市场完全放开,促进了粮食企业必须尽快转换经营机制,转换传统的经营理念,实行企业人员和体制彻底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市场竞争的发展需要。
粮食企业只有加快自身改革,主动适应和参与市场竞争,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经营路子,才能焕发活力,才能生存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粮食直补农民工作,涉及的范围广,享受补贴的人多,工作量非常大,测算的数据需要反复几次,工作人员还要走村串户,特别是基层乡镇工作人员,填写各类工作表非常繁忙。
因此建议上级财政要从提高粮食直补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减轻工作压力出发,改善基层的办公条件,配备粮食直补专用微机,编制专用软件,从而提高补贴工作的管理水平,防止产生资金发放过程中资金挪用、弄虚作假的行为。
2、直接参加粮食直补农民改革的工作人员非常多,大部分工作量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测算基础数字;
同时还要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印制各种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
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印制各种表格、通知书、各种资料等。
因此粮食直补所需的费用支出较大,我市各级财政都非常困难,特别是乡镇财政,有的发放工资都很艰难,这项工作又非常重要。
因此建议上级财政尽快拨补粮食直补工作经费,以减轻各级财政的压力。
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意见
粮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食品和食品原料,粮食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本保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七部门制定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国粮发[XX]266号)明确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
粮食质量问题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既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利益,又关系到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好城乡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粮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既是《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更是各级粮食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粮食质量安全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全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
二、强化措施,依法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
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这些制度,确保本辖区内流通环节的原粮和粮食系统经营的粮油及其制品符合国家原粮卫生质量标准。
具体要落实好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把好入库和出库粮食的质量关,把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各收储企业认真执行“一三七”粮情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储备粮每半年一次粮油品质检测制度。
(三)加强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粮食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质检机构,并争取财政支持,购置必要的监测设备,以适应本辖区粮油质量监测需要。
市粮食粮油质量检测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配齐检测设备,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尽快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执行粮食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原粮做到有源可溯,有据可查。
(五)积极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及时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信息,为全面掌握粮食质量打好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粮食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各级、各单位要将粮食质量安全的各项职责任务明确到具体单位、科室和人员,使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严格粮食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不作为、监管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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