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身教育背景下构建我国终身学习立交桥最新文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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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谋职过程中,将从学历证书为主转向以资格证书为主。
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都强调把个人在各个教育阶段、层次和类型的学习看作是个人学习生涯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可实现无障碍学习。
因此要求各级各类的教育形式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实现有机衔接、互相沟通,将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相沟通、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相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由此可见,在各类教育之间架设桥梁,实施相互沟通与衔接已成为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
(二)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要措施
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
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的必然要求,也是《规划纲要》的重要政策创新点之一。
《规划纲要》提出继续教育的战略目标是
到2020年,基本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指出“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而在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教育目标方面,继续教育必将大有可为。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育应该围绕“以学习者为本”的核心来举办,以方便学习者学习,促进学习者的全面发展为教育终极目标。
目前,终身教育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视为“知识社会的根本原理”,终身学习已成为个人适应现代社会的基本生存
方式。
学习型社会关注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学习已贯穿于人生的全过程,学习的目的已从单纯求知求发展演
并促进
变为工作需要、愉悦心灵和陶冶情操的生活方式。
罗勃特?
哈钦
斯认为,学习型社会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教育机会,所有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发展自己;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主题报告书《学会生存(LearningtoBe)》(又称《法尔报告书》)主张未来的教育要在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间建立完整的体制,使教育不再是精英分子的特权,亦不专属于特定的年龄层,而能融入到整个社会、每个人的一生;
只有在学习型社会里,才能实现真正的自我。
(3)我国的教育体系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现阶段我国的教育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是学校教育对社会的开放性不够,个人学习深造的路径相对封闭和单一,教育内容和方式不适应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二是偏重学历教育、正规教育,轻视非正规、非正式教育,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学校后的继续教育比较薄弱;
三是学校教育体系内部各类教育特别是普和职业教育之间、学校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之间、不同教育阶段之间尚未建立起合理、有效的相互沟通和衔接的关系,教育资源共享程度不高。
因此,探索各种教育形式之间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途径、方式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改革发展的当务之急,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势在必行。
二、国外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的主要做法
构建“立交桥”,建立更加开放的学习环境和路径,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普遍做法。
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整合各类教育及其发展目标,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实现各类教育或学习的相互衔接,促使学习者在不同类型或层次的学习机构间转移。
(1)政府制定政策法规,为各类教育“立交桥”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美国政府相当重视终身学习的政策制定,把发展终身学习作
为重要的教育政策。
布什政府制定了《1992终身学习法》
标2000年:
教育美国法案》(Goals2000:
Education
AmericanAct),提出学校的教育要让学生建立持续学习的观念,强调终身学习的重要。
欧盟也非常重视终身学习的政策支持。
欧盟先后发表《教与学――迈向学习社会白皮书》、《1996,欧洲终身学习年》、《2000
年终身学习使命备忘录》等纲领性文件,指出未来的社会必将是一个学习的社会,终身接受教育和培训是个人就业和被社会接纳的关键;
强调终身学习应该是伴随个人一生的学习,并开始讨论各成员国将如何协作,在各个层面实施、完成终身学习战略。
亚洲一些国家也通过立法以及制定鼓励政策来推进终身学习。
韩国将《社会教育法》改订为《终身学习法》,规定以学分
为基础来认可学习成就。
日本国会通过《终身学习振兴法》来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对发展终身学习的责任。
同时日本各地政府不遗余力地加强了推进体制的建立,包括制定地方性法规,设立终身学习推进中心和制定地区终身学习发展规划等。
(二)建立新的国家资格认证框架,统一各种教育形式的资格
认证和毕业证书认证体系,实现不同教育形式之间的沟通继建立了新的国家资格认证体系,使正规教育证书与非正规教育证书、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相互承认和沟通。
各种资格具备相应的能力标准,并且可以在不同类型或层次的学习机构间转移。
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权威性,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成为学生进入学历教育阶段学习的入学资格之一和就业的重要条件。
欧盟建立了知识、技能、能力并重,界定学习成果的“欧洲学习互换系统”,允许学生在任何时间、以不同背景入校,以提高学位和学历认可,增强学生的自由流动,使欧洲教育更具吸引力。
英国政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排除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轻视和偏见,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享有平等权利。
各级资格证书的培训有最基本的学历要求,获得证书后可进入对应的学校接受学历教育,这样就建立起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证书的等值和互换机制;
澳大利亚构建起高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之
间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的“立交桥”。
统一的证书制度和课程内容的模块式结构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相沟通,就业前教育与就业后教育相联系,体现了终身教育的思想。
(3)通过实行学分转换制,制定相对统一的课程标准,产学
结合,实现继续教育与其他形式教育的互认与衔接,构建各种教
美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形成了职业或技术院校、初级或社区学院、四年制学院、大学或理工学院的三级系统一体化的高等教育体系,构成副学士、学士、硕士、博士教育的学位制度。
办学形式多样,不存在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区分。
实行的是全科教育,没有文理科之分。
各个大学之间是开放的,学生可以根据学习需要,转入更适合自己的大学学习或选择更换专业;
加拿大通过社区学院向高中毕业生和成年人提供技术性职业培训或大学基础课程,还可为4年制大学或学院输送学生。
加拿大学位授予机构为大学前两年的学生提供学分转移认证,消除了学生流动的障碍,这样的教育体系和结构为终身教育“立交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澳大利亚的学分转换办法(CreditTransfer)
是一种对各种形式的技术与继续教育的单元或模块、高中毕业证书、大学或其他培训的成绩予以认定并折算为学分的转换机制;
韩国于2000年建立了“学分银行体系”,承认个人在校外环境
中所累计的不同领域的经验和培训,在资格与正规教育之间建立
了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正规教育的局限性。
当被认定的学分积累到规定要求的数目时,就可以授予相应的学历资格;
英国、德国职业教育采用工学交替的学习方式,学生在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到企业参加生产劳动,然后再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三、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终身学习“立交桥”
(一)我国构建各种教育形式“立交桥”的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构建教育“立交桥”方面也进行了许多探索,初步形成了一些有中国特色的制度。
1高校校际间课程互选、互认
湖北武汉的七校联合办学联盟制度(简称“七校联办”)已
实行多年。
教育部直属的七所学校的大二学生,可以任选其中一所学校拿辅修证、双学位,本校承认跨校辅修的部分课程,即学生在外校辅修某几门课的学分可以算做本校学分。
相当于“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
联合办学的高校,拿出的都是自己的优势专业,任课教师大多都是该专业的知名教授。
“七校联办”协议还规定:
学生可跨校利用他校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基地,相互推荐研究生,互聘教师等,实现资源共享。
2
职业教育、普通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形式之间的衔接
了职业教育内部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间的有效衔接;
湖北省实行的高职专科“专升本衔接班”方案实现了高职高专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衔接。
3自学考试、普通高校内部转免考制度的实施
参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的转、免考制度对学习者以往的学习成果进行认可的做法,一些普通高校内部也实行了免修、免考制度,对学生在不同教育体系中所学的相同或相似科目进行认可,学生可以免修或免考。
4开放大学学分互认制度也在积极地探索之中
如北京探索成人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办大专班,将职工在企业内的培训成果或以往的学习经历通过认证折合为学分,免修部分课程;
上海尝试以社区学院为依托,整合高职、成人专科、电大和自考等各种教育资源,在一定条件下,各类教育机构认可从其它教育机构获得的相应学分。
一些高校的继续教育尝试对学生在培训机构所学的与学历教育相似的课程进行专业认证,实现了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的沟通。
5继续教育向社区教育的延伸
社区教育的重点是继续教育,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使继续教育深入社区的条件正在逐步成熟。
上海电大推出了岗位培训与大专学历教育沟通与衔接的办学模式;
福建电大尝试进行了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等社区教育形式的沟通,发展和完善了社区教育。
(二)构建我国终身教育“立交桥”的举措
构建终生学习“立交桥”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多部门协作的系统工程,必须整体设计,政府、学校和社会多方参与,
协调推进。
根据《规划纲要》新的部署,笔者认为今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逐步推进。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合理的管理规章
一是出台终身教育法规,合理地制定教育政策。
明确政府、学校、各种教育机构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积极推进终身教育的实施,尤其要重视普通高校的作用,在招生、办学自主权、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鼓励高校积极参与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更好地服务社会。
二是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
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探索改革招生模式,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招生制度。
可以试点取消成人高考制度,实行同等学力入学制度,对不同层次的教育区别对待,把成人以往的学习经历和成果,如职业资格、经验与能力水
学、
平等作为入学的重要参考条件;
还可以利用覆盖城乡的开放大社区学院,对符合入学资格者实行免试入学、随时注册的办法。
户”
三是建立弹性学分制度。
建立学习者个人继续教育学分“账,只要累积的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学位。
鼓励在职学习者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安排学习课程,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以减轻学习者的压力。
四是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达到文凭归一、确保质量的目的。
函授、业余、自考、网络教育等几种教育形式应打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在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上尽量保证统一。
允许学生在
几种教育形式之间自由选课。
统一以上教育形式之间的毕业标准,保证培养目标一致,实现文凭归一。
五是建立终身学习支持、评估以及学分累积和转换系统。
公民可以就如何进入到学习系统随时得到帮助;
国家或社会组织对公民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进行投入或资助;
可以将学习者参与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成果(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单科结业证书)以及将经过认定的以往的学习经历和专业工作经验按照一
定标准折换为相关专业的学分,允许学分在不同的教育机构和项目之间进行转换;
也可以通过考试、测试等手段对非正规教育、非正式教育的学习成果予以评价,使学习成果得到认可和转换,激励公民终身学习。
2创新继续教育课程建设体系
对教学计划进行模块化设置,创新课程建设体系。
加强对社会需求的分析,实行开放式课程教学。
重视课程的相对独立性,对各类继续教育的课程进行模块化分类设置,以模块之间的衔接和转换辅以学分的累计来保证“立交桥”的通畅。
比如,在学历教育课程体系里设置一些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所需要的课程,倡导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育制度。
探索设置
公共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课”的课程体系,注重对学习者技能培训,加强对学习者实践能力、操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的培养,使之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更加符合岗位的要求。
3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促进各种教育形式
相互沟通
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各种教育形式可以在网上自主学习、网上辅导答疑、网络课程资源等方面实现资源和学习活动的互通共享。
同时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将各种教育形式的管理过程进行整合,为各种教育形式相互沟通搭建平台。
比如,对自学考试教育加强网上教学、导学和辅导环节,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和效率。
许多网络教育试点高校已经在试行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教学方式上的并轨,学生入口不同,毕业证书不同,但均采用网络教育的方式进行教学,学生最大限度地共享了资源。
湖北省正在试点的网络自考的模式,即采用网络教学的方式,让自考生上网学习,这种教学方式的改革也是对构建终生教育“立交桥”的积极探索。
总之,现阶段可实行“一桥多孔”
(多种途径的学习模式相互沟通)、“三统归一”(培养方案、
培养标准、课程体系的统一)的方式,通过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实现人口大国办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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