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经营租赁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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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填写:
(一)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时
该一般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在该案例中该纳税人于7月取得租金为111万,因此第1列“销售额”111万元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本例中该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因此第3列“预征率”填写为3%。
4、该纳税人2016年8月应在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国家税务局预缴的税额为:
应预缴税额=111÷
(1+11%)×
3%=3万元。
第4列预缴税额为3万。
(二)申报期内申报表的填写
1、该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并且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2、该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如该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中“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第4行11%税率的的1、2列:
第1列销售额=111/(1+11%)=100,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111/(1+11%)*11%=11
附表一填写如下图所示:
3、因为此案例中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因此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买照明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
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栏“其中: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4、主表
将不含税租金填入主表第1行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相应的税额填入11行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进项税额填入12行进项税额,预缴税额3万元填入28行①分次预缴税额。
向东城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11÷
11%-1.7(购买照明灯的进项税额)-3(已在保定预缴税额)=6.3万元
主表如下图所示:
不动产经营租赁(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申报
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例1:
某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将其2016年2月5日取得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的写字楼对外出租,7月取得房租105万元。
购进消防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该案例中纳税人于2016年2月5日取得写字楼,适用于5%的征收率,且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该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与不动产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应该在成都进行预缴。
该纳税人2016年7月取得租金,应该于8月申报期内在成都市武侯区国家税务局预缴税款:
预缴税额=105÷
(1+5%)×
5%=5万元
向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105÷
5%-5万元(已在成都预缴税额)=0元
报表填写:
一般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在成都市武侯区进行预缴税款。
1.第1列“销售额”:
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在此案例中该纳税人于7月取得租金为105万,因此第1列“销售额”应为105万;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本例中该纳税人应按照5%的预征率,因此第3列“预征率”填写为5%。
4.第4列预缴税额=105÷
1、该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并且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2、如该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中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1、2列:
3、主表
将不含税租金填入主表第5行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相应的税额填入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预缴税额填入28行①分次预缴税额。
主表填写如下图所示:
例2:
某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将其2016年2月5日取得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写字楼对外出租,7月取得房租105万元。
购进消防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万元,税额为1.7万元。
我市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的,统一采取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在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的方法。
同时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该案例中纳税人于2016年2月5日取得写字楼,适用于5%的征收率且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该纳税人应向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申报时缴纳税款,应纳税额=105÷
5%=5万元。
(一)假设该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中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1、2列:
项目及栏次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其他发票
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1
2
3
4
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全部征税项目
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13%税率
11%税率
6%税率
5
其中:
即征即退项目
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6
——
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7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征收率
8
5%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9a
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9b
1000000
50000
4%征收率
10
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1
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12
预征率%
13a
13b
(二)主表
将不含税租金填入主表第5行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相应的税额填入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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