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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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一、概述
⒈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普通乘客电梯(含住宅电梯、客货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
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在下面相应条款的前面或者是在表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均用“△”标出。
这些条款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起全部强制执行,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对选择部分执行的,曳引条件、绳槽比压和悬挂绳的安全系数三项必须同时执行同一版标准要求。
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⒈概述
a.试验申请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
b.电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c.电梯样梯的安装地址;
d.电梯类别、型号、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乘客人数,试验样梯的行程、服务层站数;
e.轿厢及对重(或平衡重)质量;
f.电梯的拖动调速方式、控制方式和控制装置类型。
⒉井道、机房布置图
内容应包括:
进入机房、滑轮间(如果有的话)及底坑的通道,机房、滑轮间的位置和主要尺寸,驱动主机、控制柜、导向轮和限速器的安装布置图和维修空间尺寸示意图,检修门、检修活板门和井道安全门的布置和尺寸,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井道顶层和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井道下方存在的任何可进入空间的布置图。
⒊机房、井道的其它要求
内容应包括:
机房、井道和底坑的专用要求,同一井道内相邻电梯间的防护措施,部分封闭的井道说明,机房的温控要求,机房、井道的通风要求,机房、井道的照明要求和示意图。
⒋机房、井道结构的受力要求
内容应包括:
机房地板受力要求,底坑地面受力要求,使用膨胀螺栓时对井道壁的要求。
⒌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保护
内容包括:
轿厢与对重(含相关零部件)之间的水平运动间隙,井道内其它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固定结构之间的运动间隙,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的要求和简图。
⒍驱动主机的型式和参数
内容包括:
驱动主机的型号、制造商名称,驱动电机的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和频率、额定转速,减速箱的类型和减速比,曳引轮的节径、绳槽数量、形状和尺寸,卷筒的节径、绳槽型式与尺寸,绳头在卷筒上的固定方式简图及说明,曳引机的选型计算(功率、输出扭矩、速度和主轴负荷)和使用说明。
⒎悬挂、补偿装置的技术参数和计算
内容包括:
钢丝绳的型号、直径、根数、破断载荷及反应性能指标的试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链条的型号规格、节距和破断载荷,悬挂比和绕绳方式示意图,悬挂系统端接方式、张力平衡和异常伸长检查的安装或设计图,悬挂绳或链安全系数计算,补偿绳或链的型号、规格和数量,补偿绳张紧装置安装图。
⒏轿厢和门系统的说明资料
内容包括:
轿厢内部净尺寸、轿厢面积计算,轿厢地坎和轿门至井道内表面的距离,轿厢上、下部位通风孔面积计算,玻璃门和轿壁的安装固定方式、玻璃轿壁上扶手固定方式的图示说明,轿厢安全门和安全窗的说明和简图,轿顶护栏的说明和简图,轿门上、下护板的安装和尺寸图。
⒐门系统的说明资料
内容包括:
轿门型式和开门净尺寸,层门型式、开门方式和净尺寸,轿门与关闭后的层门间的水平距离,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开锁区域的尺寸说明图示,垂直滑动门悬挂件的安全系数、悬挂绳轮直径与绳径比值的计算,门板悬挂装置和导向装置简图。
⒑电气资料和说明
内容包括:
从供电电源开关以后的所有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包括井道照明和插座),应急电源供电的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电气符号说明(元器件代号表),主机供电回路、制动器回路和安全回路所用接触器、继电接触器、继电器的型式证明文件,安全触点的额定绝缘电压和外壳防护等级等的证明文件,随行电缆结构型式的证明文件。
针对后面表中第7部分电气故障防护的说明。
⒒超速及其它保护装置的说明资料
内容包括:
限速器绳或安全绳型号(直径、结构),破断载荷,安全系数计算,限速器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安全钳的型式和安全钳动作所需提拉力的范围,安全钳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缓冲器的型式、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类型、使用说明和选型计算;
层门门锁装置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关门保护的型式及说明。
⒓导轨的说明资料
内容包括:
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状态(冷拔、机加工),导轨润滑的要求,导轨强度和变形计算。
⒔曳引条件计算
内容包括:
曳引条件和绳槽比压的计算,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计算,平衡系数的计算。
⒕对后面表中第20部分要求的机械防护的说明或设计文件。
⒖特别说明资料
内容包括:
对轿厢面积超标(见后面表中第39.4条)的电梯,有关的设计计算和说明资料;
观光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汽车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
⒗部件型式试验证明
内容包括: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曳引机、控制柜、导轨、绳头组合、玻璃门或轿壁以及耐火层门等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
△电梯电气安装和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宜符合EN12015和EN12016要求的试验证明文件。
⒘安装使用资料
内容包括:
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或安装自检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⒙含有下表第59.2~59.4、59.7~59.11条要求的电梯整机运行性能指标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
⒚型式试验申请方自行完成的,试验样梯30000次可靠性运行的记录和总结。
⒛特殊环境使用要求的说明资料及申请方认为其它需说明或提供的资料。
21.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程的规定,如果申请的型式试验样梯要覆盖几种规格的产品,则上述20条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也应能覆盖对应规格的产品(样梯参数除外)。
22.型式试验机构要求的其它补充资料。
三、试验样品
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完整电梯,该电梯已通过试验申请方的自检。
四、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主
开
关
1.1
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
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
b)轿顶电源插座;
c)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d)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根据设计文件和实物,判断主开关的容量和类别是否适当。
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及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
1.2
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
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主开关的操作机构。
如果机房为几台电梯所共用,各台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易于识别。
如果机房有多个入口,或同一台电梯有多个机房,而每一机房又有各自的一个或多个入口,则可以使用一个断路器式接触器,其断开应由电气安全装置控制,该装置接入断路器式接触器线圈供电回路。
断路器式接触器断开后,除借助上述安全装置外,断路器式接触器不应被重新闭合或不应有被重新闭合的可能。
断路器式接触器应与一手动分断开关连用。
现场目测,审查电路图。
检查主电源开关的型式、标识、安装位置;人为动作该电气安全装置,观察断路器式接触器的动作情况。
1.3△
主开关在断开位置时应能用挂锁或其它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
现场目测,检查设计文件。
1.4
对于一组电梯,当一台电梯的主开关断开后,如果其部分运行回路仍然带电,这些带电回路应能在机房中被分别断开,必要时可切断组内全部电梯的电源。
检查实物及电路图。
1.5
任何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都应连接在动力电路主开关的前面。
审查电气原理图及实物。
2照明与插座电源
2.1
轿厢、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照明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开,可通过另外的电路或通过与主开关供电侧相连,而获得照明电源。
检查方法同1.1条。
2.2
轿顶、机房、滑轮间及底坑应设置插座,插座所需的电源应取自上一条所述及的电路。
这些插座是:
a)2P+PE型250V,直接供电,或
b)根据GB14821.1的规定以安全电压供电。
审查图纸,现场目测,检查方法同1.1条。
2.3
应有一个控制电梯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如果机房中有几台电梯驱动主机,则每台电梯轿厢均须有一个开关。
该开关应设置在相应的主开关近旁。
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验。
2.4
应有一个控制机房、井道、底坑电路电源的开关,此开关应设置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
2.5
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处,应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来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在滑轮间内靠近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来控制滑轮间的照明电源。
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
照明与插座电源
2.6△
井道照明开关(或等效装置)应在机房和底坑分别装设,以便这两个地方均能控制井道照明。
底坑内的井道灯开关,在开门去底坑时应易于接近。
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验。
2.7
由上述2.3、2.4、2.5和2.6条规定的开关所控制的电路均应具有各自的短路保护。
3
断错相保护及停止装置
3.1
电梯应设置断相和错相保护装置,使电源供电出现断相或错相时,应自动保护使电梯不能启动。
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不要求错相保护。
断开总电源,将电源输入线分别断去一相或交换相序后,接通电源,分别用正常或检修速度操纵,观察其运行情况。
3.2
电梯应设置停止装置,用于停止电梯并使电梯包括动力驱动的门保持在非服务的状态。
停止装置设置在:
a)底坑,且该装置应在打开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
b)滑轮间内部,靠近入口处;
c)轿顶,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距入口不大于1m,该装置可以是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的停止装置;
d)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e)对接操作的轿厢内。
此停止装置应设置在距对接操作入口处不大于1m的位置,并应能清楚地辨别。
检查实物,审查电气原理图和布置尺寸图。
如有必要,有关位置尺寸用尺测量。
3.3
除有对接操作功能的外,轿厢内不应设置乘客可接触到的外露的停止装置。
3.4
停止装置应由电气安全装置组成,它应为双稳态的,误动作不能使电梯恢复运行。
目测检查,手动试验实物。
4
停止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停止状态
4.1
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
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
对照现场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在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状态下,现场分别模拟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故障,观察电梯正常停车后的再启动情况。
分析、检查监控装置的有效性。
对4.3条所述的情况还需检查防止发电机中产生剩磁电压的措施。
4.2
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应符合GB7588第12.7.3条的要求。
4.3
采用直流发电机——电动机组驱动的电梯,其停止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停止状态的部分应符合GB7588第12.7.3条的要求。
4.4△
上述4.3条和4.2条所述的监控装置不必是安全电路。
但只有满足后面第7.1条要求以获得与用两个独立的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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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 驱动 电梯 型式 试验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