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监理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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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建设单位:
*******
项管单位:
**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地勘单位:
****勘察测绘研究院
施工单位:
二、防止扬尘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6
4、《****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府令第86号
5、《****创建“绿色环保工地”工作标准》成建委发[2002]280号
6、《****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8]281号
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
10、《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997】360号
11、《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强化监管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120号
12、****建设工程总平面施工阶段扬尘治理考核表。
三、防止扬尘监理制度:
1、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三方组成的施工扬尘整治领导小组;
2、由总监、专监负责审核防尘专项施工方案;
3、对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队伍要进行资质审核;
4、审查扬尘整治领导小组机构,扬尘专项负责人及保洁员到位情况;
5、每月检查防尘设施配置情况及完好程度,并形成记录;
6、指定监理员对土方挖运、楼层清渣进行旁站、巡检,并形成记录;
7、负责安全的监理人员,每日对场地清扫、材料堆放、裸土覆盖、渣土处理等现场扬尘情况进行巡检,并记入当日监理日记;
8、每周与施工方共检现场存在的扬尘问题,召开专项会议解决;
9、发现扬尘情况,及时下达监理通知,限期整改;
10、如施工方不按通知要求整改,应发出暂停施工令,并书面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四、防止扬尘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建行建设部《JGJ59-99》文件精神,按照****市级文明标化工地的标准要求对现文明施工进行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2、要求总包单位设置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管理技术人员和相关各专业班组长组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3、要求总包单位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劳务队伍签定文明施工协议,明确目标与责任,使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切实作到安全文明施工。
4、施工现场的各项临建设施严格按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布置,在现场出入口设门卫。
施工工地的大门、围墙、办公场所以及各种标识等均按《****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设置。
5、施工现场设五牌一图: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施工总平面图。
6、现场的生产、办公污水应进行有组织排放,经过沉淀过滤处理后通过临时暗沟或临时排水管道将污水排至城市排不系统。
7、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线路统一按临时用水、电专项方案敷设,不得乱拉电线和随意接水管。
8、施工材料进现场后,应及时堆放至指定的场地上,并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五、防止扬尘施工措施:
1、施工现场内的地面全部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包括施工道路),并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进行洒水,防止灰尘飞扬,保护周边空气清洁,并随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路面,防止浮土产生。
2、施工大门处设车辆冲洗槽和泥沙沉淀池,并且设置水池和高压泵,洗车产生的污水须经沉淀处理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3、现场安排专职的安全文明施工人员,随时清扫现场内的地面垃圾,晴天常洒水。
4、现场应建立车辆进出场登记制度,对进、出现场的车辆何进驶入、运送何种材料、车辆牌号、何时驶出、是否冲洗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
5、所有驶出现场的各类车辆,都必须在车辆现场出口处冲洗干净,并登记后方可驶入城市道路。
6、水泥进场严禁用自卸车倾倒,应用人工卸车堆码。
7、页岩砖进场一般都是自卸车,倾倒时会产生扬尘,应先用水管冲湿润后边冲水边倒。
8、回填土方倾倒时也应用水管边冲边倒。
(如果土方是湿润的则不用水冲)
9、土方运输及出渣车辆均要加盖,防止扬尘和掉渣。
10、建筑、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即日运走;
各楼层的垃圾应收集在一处,用水充分湿润后从专业通道运至地面,或者用塔吊吊至地面;
然后用车辆运走。
禁止从高空向下抛洒建筑垃圾。
办公室保持整洁,垃圾集中堆放并定期清理。
11、完工打扫楼层时应先洒水后,再打扫,以免在打扫过中形成扬尘。
12、施工前提前做好材料运输计划,合理确定材料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及时间。
13、清运垃圾的车辆,用苫布对所载的垃圾进行覆盖,避免途中遗撒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
14、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砂、石、渣土、土方等散料时,使用封闭式车辆。
门口处设置洗车池,车辆在出现场以前,槽帮和车轮清理干净,防止带泥上路和遗撒现象发生,保证车辆清洁后方可放行。
门口设置草帘被,以防车轮夹带泥水驶出。
15、组织办理好市容、环卫、渣土消纳、交通各部门的有效证件、手续,保证车辆机械的正常运行,派专人对工地附近的运土道路进行清扫,清除遗撒,以保证路面整洁。
16、禁烧沥青、油毡、油漆等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
17、存土超一个月,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
短时存放专人定时洒水。
停工三个月,裸露泥土临时绿化。
18、4级以上风,停止土方施工;
19、有害废弃物严禁回填。
20、6m以上建筑施工产生的建渣,集装密闭方式吊运
21、施工现场清扫保洁,湿法作业。
22、道路、草坪、护栏、公示牌等定时冲洗。
23、施工作业不扬尘,施工现场出入车辆轮胎不带泥,运输垃圾车辆未密封不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不搅拌砼,施工现场无裸土,施工现场污水不处理不排放,夜间施工不扰民。
附1:
****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强化监管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市建委始终把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放在改善人居环境、树立良好城市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从2002年至今,通过历年来坚持狠抓建设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增添治理措施、制定标准图集、坚持媒体曝光、引导群众举报,严管重点点位、严查重要时段,我市建设工地基本达到了管理标准化、作业流程化、外部景观化。
但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按照“全域成都”的要求,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扬尘监管标准上存在差距,中心城区标准高于周边区(市)县。
二是施工单位扬尘整治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建设、监理单位的施工扬尘整治监督责任存在缺位。
三是监管区域存在空白,各区(市)县工业园、开发区的施工扬尘污染情况仍然存在。
四是对未报建的土方开挖工地和项目总平面施工阶段监管措施不够。
为了落实我市创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目标,今年我市建设系统要继续贯彻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标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整治力度、抓好措施落实,通过增加对施工现场的检查频率,加大对违规制尘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整治的监管,确保今年扬尘整治工作目标的完成。
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监管措施,加强部门协调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的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设备,加强对本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检查;
一线监督员要实行一岗双责,扬尘治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
要完善扬尘整治相关制度,辖区内工程报建开工之前,要检查建设单位施工扬尘整治机构成立落实情况,要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扬尘整治培训,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将施工扬尘整治设施纳入开工条件审查,不合格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发放制式的施工扬尘检查表格和记录本,要求施工单位留下日常整治施工扬尘的工作记录;
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专门的章节描述施工扬尘整治措施,在施工技术资料中增设施工扬尘整治资料盒,收录机构设置、人员责任制及日常检查记录。
要严格要求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主动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加强与国土、房管、工业园开发区管委会等行业主管部门横向联系,抓好其所辖下属单位建设的拆迁房、安居工程及工业园开发区内项目的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形成对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整治扬尘
建设单位做为建设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起牵头作用,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开工建设前必须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的施工扬尘整治机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在工程的招标中,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纳入竞价范畴,并要对工程发包的各类施工队伍提标准、讲要求,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签订进合同;
要保证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足额按时拨付;
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检查,特别做好土石方工程和施工总平面阶段重点部位、片区开发和公共通道重点区域、春冬两季重点时段的施工扬尘整治的监管;
必须选用经相关管理部门核发资质和证照的土方施工单位、运渣车辆进行土石方开挖和渣土运输。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整治纳入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施工扬尘整治内容写入监理大纲、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参与施工扬尘整治和督查工作,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要加强在施工中各项措施费的落实,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
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三、细化现场标准,开展社会监督
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
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
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四、定期开展督查,考核指导工作
我委制定了《****建设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附表一),将每月组织人员对各区(市)县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或暗访,对现场情形摄像留存,定期系统的通报给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帮助各区(市)县分析情况,查找问题。
在实际考核中,检查组将对得分70分以下的不合格工地予以批评曝光;
对得分90分以上的优秀工地予以表彰通报。
并按照各区(市)县工地考核情况次序排名,并将结果抄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五、加大处罚力度,遏制扬尘产生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施工扬尘整治的培训学习、约谈告诫等制度,并增加巡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制尘工地要勒令其停工整改;
对责任单位和个人,除顶格经济处罚外,还应严格执行《****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7]360号),将不良行为计入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信用体系,扣减信用分并对外公示,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理:
(一)同一工地1年内两次因施工扬尘整治被行政处罚的项目,工地停工3天;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施工扬尘整治专项培训,企业法人到建设行政部门接受诫勉谈话。
(二)同一工地1年内三次因施工扬尘整治被行政处罚的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1年内施工扬尘整治不良行为扣分记录累计分别达到30分的,工地停工整改5天;
停止责任施工单位1至6个月的工程投标资格;
立刻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报有关部门备案;
对建设、监理单位勒令提交资质证书,对其开发管理、旁站监理能力进行核查,达不到相应资质管理能力的,予以资质降级处理;
非开发商的建设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良行为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三)工程建设执业人员因施工扬尘整治不良行为扣分记录累计达10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停止其在本市3个月至1年内从事建筑行业执业活动。
(四)对施工扬尘污染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建设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勒令其停工整改,立刻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对责任施工单位停止1至6个月的工程投标资格,对建设、监理单位勒令提交资质证书,对其开发管理、旁站监理能力进行核查,达不到相应资质管理能力的,予以资质降级处理。
****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2:
****建设工程总平面施工阶段扬尘治理考核表
工程名称:
抽查日期:
年月日
标准要求
抽查内容
评分说明
标准分
得分
行为管理
(30分)
建设单位总平面施工阶段扬尘治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扬尘治理检查机构活动开展情况
未成立扬尘治理检查机构的扣10分;
10
未制定严格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扣10分;
从土方开挖到总平施工全过程未实施定期检查的扣10分,实施了检查但存在较大问题的扣5-10分;
未对片区工程进行综合协调管理的扣10分,对片区工程的协调管理较差扣5-10分;
未指定专人负责扬尘治理管理的扣10分;
被媒体曝光的和受到相关单位或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0分;
监理单位在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总平面施工阶段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严格组织实施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未明确扬尘整治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的扣5分,未严格执行的扣1-5分;
未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的扣1-5分;
对施工单位造成的扬尘污染未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的扣5分,对拒不整改情况未履行报告职责的扣5分(查相关资料);
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扬尘治理机构活动开展情况
未制定扬尘治理工作目标扣5-10分,未建立扬尘整治工作机构扣10分,未落实责任人扣10分;
未编制土石方作业及总平面施工阶段扬尘整治专项方案扣5-10分;
扬尘治理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扣5分/人;
未配备保洁人员的10分;
保洁人员未佩戴标识的扣5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日常检查记录不齐全的扣2分/天;
项目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教育的扣10分;
教育记录不齐全扣1-5分;
被媒体曝光的和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0分。
外部环境(40分)
总平面施工必须打围作业,若因施工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围墙,必须采用符合要求材质的围挡临时打围。
未打围扣15分,打围不完整、不规范扣3-10分,随意开设出入口扣15分
15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设备等防尘降尘设施,防止泥土和污水带入城市道路。
出入口未采取铺设麻袋等防尘降尘措施扣15分;
无冲洗设备或冲洗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扣15分;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手续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渣土车辆;
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
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质的车辆必须封闭。
车辆封闭不严密扣10分,车辆证照及手续不齐全扣5分,车辆出入冲洗不干净扣10分,车辆冒载、撒漏扣10分,污染现场周边道路扣10分;
内部环境
现场堆放的泥土、建渣等易飞扬的物质必须全面覆盖,并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土石方工程未湿法作业扣5-15分,清扫施工作业场地未湿法作业扣5-15分,高空抛洒扣15分,造成扬尘污染扣15分;
施工现场沙、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
沙、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或未采取覆盖措施每处扣5分;
合计
监理单位:
****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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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尘 监理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