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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到质变——十年真题和精选长难句解析24
历年真题巡礼24
——出自有道钟平
《英文观止》
本书介绍
本书用于建立英语到汉语的最简化转化方案,创造以不变应万变的翻译模式,完美化解长难句障碍。
对于长难句的阅读和翻译,大多数老师和辅导书籍都是从语法的角度对长句进行分析,但我一直认为语法是靠不住的。
首先,语法几乎不是正常的语句,想真正理解领悟,是一段痛苦的过程;
其次,语法是掌握语言以后对语言结构的反思,而不能直接用于翻译。
比如说,你不能说因为某个语法点,所以决定某个句子如何翻译。
就像我们会说流利的中文,却不一定会分析中文句子成分一样,语法不是开启长难句的钥匙!
本书采用“机械化翻译公式”的方法突破长难句难题。
哪怕你完全不懂语法,没关系,你这辈子都再也很难遇到不认识的英文句子了(当然,单词还是要认识的)。
机械化翻译公式的理论可能性
我们使用的语言存在着固定的逻辑,因此这个逻辑就有可能被形式化地表现出来。
逻辑推理过程如下:
1、根据基本的数学知识,我们可以把两种语言看做是两个集合。
或者说,实际上每一种语言都可以看做是一个独立的数学集合,它们之间没有交集(外来词的内化是要变成本语的,比如汉语中引用英语的“沙发”)。
这些语言集合的构成元素就是单词。
2、撇开两种语言的单词在发音和拼写上的差异,我们完全可以把两种语言想象成单词是相对称的。
比如,汉语有“书”,英语就有“book”,这个世界不存在不可译的词。
即:
不同语言是由相对称的词构成的集合。
3、既然词对称,那么不同语言的差异在哪里?
绝对不是读音,汉语有各类口音,比如粤语发音,但是不能构成两种语言;
也不是写法,简体字和繁体字也不是两种语言。
中文和英文差异的本质——句子单词排序不同
不同语言的本质差异是句子构成不一样,更直白地说,是相同的词在不同语言的句子中排列顺序不一样。
汉语:
这是一本书。
英语:
Thisisabook.
这是一本我喜欢的书。
thisisabookwhichIlike.
稍微想想,平时影响你英文表达的核心障碍,不就是词序吗?
口语不好,不是发音不好,发音只要不太奇怪就不影响交流。
口语不好的本质就是不能快速组织语言,不就是排序么?
快速翻译模式的本质——两种语言词序的固定转换
单词在同一种语言中的排序是有规则的(个人理解:
此处的“单词”主要是指单词的作用,如是主语、谓语、宾语)。
日语的很多字都来源于汉字,但是在构成句子的时候,它们采取了不同的排序方式,比如中文的“我是一个学生”,在日语中的排序就应该是“我一个学生是”。
日语的典型特征就是谓语后置。
于是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导:
不同逻辑算法之间,是能够建立数学关系式互相转换的。
我们可以得出,假如设英文为x,设中文为y,那么是否可以把这两种语言的翻译过程表达为那个简练而深刻的:
f(x)=y呢?
答案是可以的。
这就是机械化翻译公式的思想来源。
本书后面的全部内容,就是努力展现这个f的推导过程,以及用大量的例子验证和操作这个富有逻辑性的方法。
【本章总结】英语和汉语单词是对称的,只是在句子中排序顺序不同,而这种排列顺序是有规律的,根据这一点,就能建立转换两种排列规律的桥梁。
比较中英文逻辑的不同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英语和汉语之间词语排序逻辑的转换关系式,那自然要从比较这两种语言的逻辑异同开始!
中英文的逻辑根本相异之处——主次逻辑
例3:
我昨晚一个人在桥上遇见了一位穿红色衣服的老奶奶。
如果把这个句子翻译成英语,在我们的思维过程中,按照标准语序,我们脑海中首先形成的单词是I,然后是Met,然后是Anoldlady,这个思维完成以后才会去思考余下的细节问题。
即使在复杂的句子转型过程中,我们实际上也在遵循这个思维的过程。
例4:
一个刚刚参加完宴会的小伙子昨晚一个人在桥上遇见了一位穿红色衣服的老奶奶。
也就是说,从思维过程本身来看,英文思维的形成,是以主体内容,即主干,作为句子形成思维的开端。
英文思维的形成,首先解决的是类似“谁做什么事情”这样的核心问题。
即英文的基本逻辑可以表达为:
主干先行,修饰后置。
而我们的汉语呢?
关于书面汉语的基本逻辑,你只要认真看一遍《新闻联播》或者《人民日报》的内容就知道了,正好是和英文相反的!
修饰先行,主干后置。
比如,我们常常听讲电视说:
在某某的指导下,在某某的关心下,在某某的努力下,我们……
为什么如此?
我认为这和我们的历史有关。
从某种角度而言,我们的历史打上了深深的“农耕文明”的印记。
农业社会,经验靠长辈传递,不需要太多社会性协作,所以农民说话自然是闲聊为主。
而西方社会有强烈的商业文明的影子,“航海时代”的商业文明,以效率为优先。
我出生入死跑很远来和你做生意,见你必然直入主题。
一切社会现象必有深刻经济结构根源。
商业文明的效率优先和农耕文明的过程优先。
这实际上也是著名哲学家培根说的东西方思维方法的差异:
归纳和演绎。
例5:
我喜欢爱思考的人。
Ilikemanwholikethinking.(自译)
Ilikepeoplewhoenjoythinking.
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在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跟着你。
Inspectwehavemetdifficulty,Ihavefollowedyouintheroad.(自译)
Iwillfollowyoualongtheway,whateverdifficultieswemayconfront.
(状语从句若提前则是有意强调,非正常语序了)
小结:
英文和中文在思维逻辑上的根本差异在于——英文先形成主干,再形成形容主干的细节修饰;
而中文是通过先提出修饰的部分,渲染环境之后,再进入主干内容的。
中英文的逻辑永恒相同之处——主干一致
英汉逻辑排序永恒相同之处在于:
英语和汉语在表达主干的词语排序上是一致的,即主谓宾排序一致。
试看刚才那个例子:
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在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跟着你。
细细品味你读过的英文,我们发现,主—谓—宾的顺序一致,正好是这两种语言在逻辑排序上的一致之处!
关于这一点,曾经有同学提出了两个比较有深度的问题,在此有必要探讨:
第一个问题,有同学说,主谓宾顺序一致,这个不一定的啊!
英文还有一般疑问句、特殊疑问句、强调句、感叹句等涉及谓语位置变化的情况啊!
这个问题其实不存在,因为首先这些特殊句式,大多都是以将助动词而不是谓语本身变化位置形成的。
例6:
MayIcomein?
Nevershouldweforgivehim!
在这些句子中都看不到主干位置的变化。
其次,即使在某些特殊疑问句中确实存在作为宾语的疑问词和谓语提前,比如:
例7;
Whatisyourname?
但是我们只要明白,汉语是不存在所谓一般疑问句、特殊疑问句等概念的。
汉语不是靠结构变化来表达特别情感的,靠的是大量的语气词、虚词(啊、哦、咦、嗯、噢)
比如【例6】的:
我们不会原谅他啊!
第二个问题,有同学问到,主谓宾的排序难道不是所有语言共有的规则吗?
有什么值得拿出来讨论呢?
此言差矣!
主谓宾的排序种类很多的。
日本人向来学英语难度大,不是因为日本人没有语言天赋,而是因为受到蒙日语系的特点影响,他们的基本主干顺序和汉语、英语不一样,如:
你是做什么的?
日语:
你的什么的干活?
英语和汉语在主干排序上的一致性,是多么重要的巧合啊!
它告诉我们:
中国人学英语,是有相当好的先天优势的!
任何一句英文及它的中文翻译句子,它们主谓宾的顺序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修饰”部分的位置不一样。
中英文逻辑异同比较的价值——先定主干,再变定状
这个由比较得出的重大结论,价值深远!
它为我们下一步逻辑的展开,指明了方向,即由
“任何一句英文,和它的中文翻译句子,它们主谓宾的顺序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修饰’的位置不一样”得出:
从英语向中文的翻译过程,总体逻辑分两步。
第一步:
确定该英语句子的主谓宾。
(只用定位,不用排序,因为是一样的。
)
第二步:
将该句子的“修饰”部分调整为汉语顺序即可。
“修饰”即对主干的修饰和补充说明,在常规语法体系中修辞很多,比如定语、状语、补语、表语等,在本书创立的机械化翻译公式体系中,“修饰”只有两种:
定语和状语。
其他的都会融入下面会讲到的公式运行规则中。
英文主干的定位
本章的目的并不是从语法角度探讨什么是主谓宾以及各自的性质,而是从排序识别的角度探讨如何能够迅速定位主干,即快速而准确地确定主谓宾的位置,尽量避免例外。
通过统计研究英文句子主干的排序方式可以得出如下一个规则:
主语通常为句首第一个独立名词结构。
上述定义涉及两个概念:
首先,主语是在开头的;
其次,何为独立名词结构呢?
一、先看哪些不是独立名词结构:
1.介词短语中的名词,比如inthemorning,该短语中的名词morning明显是不能够作为任何句子的主语的。
2.分词结构中的名词,比如lookingatthepicture,该短语中的名词picture明显也是不能够作为主语的。
3.从句中的名词,比如thegirlwhoisholdingatoyisNancy.该句中的toy明显不能作为独立主语。
二、除了上述的非独立名词以外,在句首出现的第一个独立名词一般就是该句的主语。
那么,主语有哪些类型的名词结构呢?
1.名词本身,比如bird,fish,bread等
2.代词,代指名词,比如she,it等
3.分词结构本身。
比如以上例子中的lookingatthepicture,尽管picture不能做主语,但是该分词短语本身是可以做主语的。
4.从句。
从句当然可以做主语,比如,
例8:
Thatamancanneverbetoooldtolearniscertainlyright.
一个人什么时候学习都不晚。
这句话的主语就是斜体部分的那个小句子。
5.形式主语it。
在英文中,尽管有主语从句,但是我们实际上很少看到主语从句。
为什么呢?
因为它违背了英文的韵律之美。
我们前面说,英文的基本运行规范是主干先行,“废话”后置。
而主语从句给人的感觉是头大身体小,不符合英文的韵律,那怎么办?
英文发明了中文没有的概念,就是形式主语“it”,什么是形式主语,说白了在头的上面加了一个假脑袋。
比如,【例8】在更多情况下被写道:
【例9】Itiscertainlyrightthatapeoplecanneverbetoooldtolearn.
有同学问过为什么不翻译这个“it”,道理很简单,中文里没有这样的词呀!
中文还是比较喜欢头大身体小的模式的!
英文谓语的固定位置——排除法
在面对一个比较难的英文句子的时候,如何快速定位谓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么,谓语在哪里?
谓语是动词,但一句话中的动词不一定都是谓语。
如何区分?
我们采取排除的方式。
排除以下几种肯定不是谓语的动词:
1.从句中的动词。
由于没有谓语从句,从句中的动词都不是谓语。
IknowamanwhospeaksFrench.
2.主语前的动词不是谓语。
在陈述模式下,根据主干排序的原则,主语一定是在谓语的前面。
Hearingthenews,Idecidedtotakealook.
3.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前无助动词(have或be)的也不是谓语。
Iamtalkingloudly.
4.不定式todo模式,只有在和谓语构成动作过程的词组的时候才是谓语。
(同样道理适用于动词原型形式)
Shedecidedtoleavehome.
Iamabouttotellhim.
ThemanyouwanttoseeisTom.
其中前两句的不定式都是谓语的动作过程的词组,都是谓语的一部分(这样解释就极大简化了语法的复杂分析)。
第三句就不是了,是从句中的了。
谓语是is。
以上4种是最常见的排除方式,排除后剩下的动词就是谓语了。
当然,一个句子可以有好几个谓语。
英文宾语的固定位置——谓语后的独立名词结构
在任何语言中,宾语和主语属性相同,都是名词性结构,宾语唯一和主语的区别就是位置。
但是,宾语有特殊性,因为存在没有宾语的句子。
【例14】Hehasleft.
【例15】Sheissmart.
在这个句子中,smart是一个形容词,显然不符合宾语应该是名词属性的定义,所以smart不是宾语。
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很重要的结论,这个结论也是后面整个公式运行的基础。
完整的句子构成要素:
句子=主语(n)+谓语(v)
下面对主干的定位做一个练习:
【例16】Althoughnotsoworld-widelyaccepted,peoplewhoareemotionallyweakindailybusinessareoftenloserswhoarenotabletofulfillanyfruitfulachievementsintheirlifetimethattheyendure.
主干定位:
(下句斜体部分)
Althoughnotsoworld-widelyaccepted,people(people是主语,名首的独立名词性结构)whoare(这个are在从句中,不是谓语)emotionallyweakindailybusinessareoftenlosers(losers在谓语后的独立名词结构,是宾语)whoare(这个are在从句中,不是谓语)notabletofulfillanyfruitfulachievementsintheirlifetimethattheyendure.(endure在从句中,不是谓语)
所以,这句话的主干提炼出来就是:
peoplearelosers,人是失败者。
它的顺序和中文一致。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明白了英文的特有特征。
主干的特征是很明显的,对主干的精确定位,一方面明白了一个句子的基本含义,另一方面也为下一步思路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更多的例子请参看本书第十章,以便熟能生巧。
定状定位——英文逻辑排序的统一公式
英文逻辑排序统一公式的推导
根据本书第四章对英文主干的探讨,我们已经能够定位一个句子的主干。
下面我们假设一个句子的主干如下,并且在主谓宾的前后各自留出一个空,填入定语和状语,即本书第三章末尾我们所探讨的结论——英语是由主干(主谓宾)和“废话”(定语和状语)构成的。
我们的要求是,每个空只能填写一种,而且要具有普遍性,即满足普遍的句子规则;
(1)主
(2)(3)谓(4)(5)宾(6)
先探讨
(1),在主语前面的是定语还是状语呢?
别忘了我们是要推导出一个适用性相当广泛的公式!
你可以会脱口而出“定语”。
确实主语前是定语,这是很多人根深蒂固的常识。
比如说:
Aprettygirliscoming.
这个句子中主语是girl,前面就是定语apretty,它对主语起到限定范围的作用。
但是我要告诉你这不对,主语前面不是定语。
我们公式的运行从来不把主语前面的形容词结构看做定语。
那该怎样理解“pretty”呢?
捷径英语的创新就在这里了!
这里我们要引入一个语文的概念,它将顺利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偏正短语”。
“偏正短语”的本质就是一个名词性的词组。
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把“漂亮的”看做一个独立的定语,而是把“一个漂亮的女孩”看做一个整体的名词词组。
它是一个大的名词词组。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因为在英文中,放到主语前面的“定语”只能是形容词的形式,而稍微复杂一点的定语结构都是放到主语后面的。
既然如此,我们完全可以借用“整体性主语”的概念忽略掉放在主语前面的定语。
【例17】Agirlwholookspretty.
“一个看起来挺漂亮的女孩子”,这里的”wholookspretty”就不能放到主语”girl”的前面了。
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主语前面没有定语。
那么主语前能有什么呢?
简约情况下自然是可以什么也没有,毕竟英文的规则是主干先行,为了强调而放到主语前面的,当然是状语。
【例18】Inthemorning,Ialwaysdrinkmilk.
这句话的”inthemorning”就是在主语的前面的时间状语。
这样一来,我们就得出了
(1)是状语,
(2)是定语。
那么(3)呢?
放在谓语前面的是什么呢?
当然不是定语,因为定语和谓语无关。
也不是状语,除了单个的副词外,稍微复杂的形容谓语的状语都是放在谓语后面的,比如,
【例19】Istronglybelievedinyou.
Ifeltinmyhearthiskindnessthatwasshowninhisletter.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3)除了简单的副词之外(这一点可以忽略不计,类似前面提到的主语前的形容词定语),(3)这个位置什么也没有,因为要避免和
(2)发生混淆。
对谓语的复杂状语结构是放到(4)的位置,为了表示强调,我们有创意地把它称为“小状语”。
“小”不是指短小,而是说它一般只是形容状语的。
(3)既然没有,为什么要列出来呢?
这是为了特别强调英文和中文的区别。
有没有发现中文对状语的位置是放在谓语前?
为什么(3)没有呢?
语言排序的规则是为了减少歧义,在英文中如果把形容谓语的复杂状语放到谓语前面,就会和前面主语后的定语发生混淆。
为什么中文把小状语放到谓语前面呢?
因为中文的定语在主语前面,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这就是语言排序的潜规则。
现在能够体会到语言其实是文科也是理科了吧?
我们初学英语时常犯一个错误:
”Iverymuchlike.我很喜欢”,这就是中文排序造成的错误。
语言是一个进化的过程,语言进化的方向就是越来越减少歧义。
比如中文,文言文固然简约,但歧义很多,白话文不就好很多了吗?
减少歧义,从排序开始。
我们常说要说地道的英语,什么叫地道?
绝对不是发音,而是排序。
既然这是中英文的重要差别,所以学会了就能写出很地道的句子。
比如一句著名的诗句节选:
Iwillhewoutofthemountainofdespairastoneofhope.“我将在绝望之山挖出希望之石。
”这句话的亮点就是把”outofthemountainofdespair”放到谓语”hew”和宾语”stone”之间。
有的同学就现学现用,在考试中描述一幅图的时候写出了如下神奇的句子:
Ifoundfromthesimplepicturegivenaboveseriousinformationforustoday.
“我从上面给出的这幅简单图画中发现了今日对我们而言很重要的信息。
”
你能明白这句话的妙处吗?
继续探讨这个模型:
(1状)主(2定)(3无)谓(4小状)(5)宾(6)
同样的道理,既然(4)已经有了,为了避免和(4)混淆,从逻辑上可以推导(5)也是什么都没有,被忽略不计。
在现实中也是如此,对宾语的定语,除了形容词形式(看做偏正短语)以外,都是放到宾语的后面的。
比如:
【例20】Ilikethesmartboy.
【例21】Iliketheboywhoissmarterthanothers.(whoissmarterthanothers作为从句的定语,只能放到宾语后面。
于是我们也确定了(6)是定语。
如下公式的基础模型就建立起来了;
(状)主(定)谓(小状)宾(定语)
以上公式是最理想化的英文句子构成的模型,大多数句子都是以这个模型构成的,比如:
【例21】Inmyopinion,studentswhocanfocusinclasswillgetinexamsgoodscoresinreturntotheirhardwork.
不过,公式还没有定型,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个问题:
首先,根据本书第四章的探讨,我们知道,一句话是可以没有宾语的。
那么如果没有宾语,公式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没有宾语,则自然就没有定语。
公式显示出以下的特征:
(状)主(定)谓(小状)
【例23】sheisprettyinmyeyes.
在这个句子中,主谓是sheis,pretty是形容词,就是之前说的表语(忽略),既然不是名词结构,就不是宾语,所以后面的inmyeyes就是小状语了。
所以,表语结构的句子,也是被看做没有宾语的情况来处理的。
【例24】Ileftwithoutbye-bye.
第二个问题:
插入语。
在一句英文的任何位置,都有可能出现由“,”“——”或“;
”断开的插入语。
什么是插入语?
通俗理解,就是本来和这个句子没有关系,是硬塞进去的,但是依然不影响句子的结构,所以它放在哪里都行,插入语也是状语,我们把它称作“状2”,它单独来分析的,位置自由。
【例25】Themostbeautifulgardeninthetown,asshesays,isyours.
第三个问题:
宾语后面可以是状语,比如:
【例26】Iwilltakeitifyoulike.
这个句子的宾语“it”后面的“ifyoulike”就是条件状语。
再比如之前举的例子,句首状语inthemorning不也是可以放到最后的吗?
这其实是一个大问题。
我们在本章特别强调“公式”的概念,什么叫公式?
公式一定要简约和唯一,所以我们这么强调公式每一个位置的唯一性。
但是至此我们看出来,原来宾语的后面不是唯一的,既可以是定语也可以是状语。
这就是英文的不完美之处。
当然,如同看历史书的时候我们要时刻记住我们不是站在历史的终点,而是站在历史的进程中一样,语言的进化也远远没有结束。
那么,我们怎么解决这一问题?
解决方式:
目前为止一律先看做是定语,状语怎么处理,后面再说。
之所以如此,因为定语比例更大,更因为定语和状语其实差别很小。
综上所述,我们的英文运行逻辑基本公式就定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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