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166 新安全带标准宣贯讲义1006汇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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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3安装了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
的M1和N1类车辆。
4装有安全带提醒装置的M1类车辆。
2本标准与ECER16主要差异
1适用范围修改为M、N类车辆
2增加了卷收力台架试验方法(本版的5.6.4.3
3删除了ECER16中关于认证程序及认证标志的
内容
4删除了ECER16中的第15条“过渡规定”
5儿童约束系统方面的定义,直接采用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中的相关内容。
3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
由于聚酰胺6具有吸水变形的特性,所以所有机械部件不应使用具有聚酰胺6这种特性的材料,这种材料操作时很可能有不利影响。
u这里的机械部件是指卷收器内的运动部件。
如
锁舌上的覆盖层、导向件上的覆盖层、卷收器
上的导向口等零件可以使用。
推荐:
采用申报资料审查和后续工厂检查的方式。
4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
4.3带扣
带扣的术语修改
u将封闭环式带扣按钮更改为封闭式带扣,将非封闭环式带扣按钮更改为非封闭式带扣
带扣开启面积
明确带扣开启面积测量方法。
(标准4.2.2.2
u标准要求带扣开启力的测量方向是投影到垂直于按钮
最初运动方向
带扣按钮表面颜色
增加了设置红色警示灯的内容。
u如果乘员扣上安全带后警示灯熄灭,当乘员坐上座
椅时,允许在带扣的任何部位设置红色警示灯。
带扣耐久试验
带扣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经受5000次开闭循环;
带扣开启力不大于60N;
全背带式安全带的带扣试验方法。
(标准
4.2.2.4
u全背带式安全带带扣可以在不是全部锁舌插入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4.4紧急锁止式卷收器
对于4型卷收器:
当车辆减速度达到0.45g(g=9.81m/s2时,卷收器必须锁止;
对于4N型卷收器:
当车辆减速度达到
0.85g时,卷收器必须锁止;
在织带拉出方向上测量织带的加速度值小于
0.8g,卷收器不得锁止;
加速度值小于
1.0g时,卷收器不得锁止;
当敏感装置在其制造厂规定的安装位置向任意方向倾斜12°
或以下时,卷收器不得锁止;
当敏感装置在其制造厂规定的安装位置向任意方向上倾斜大于27°
时,卷收器必须锁止;
当敏感装置在其制造厂规定的安装位置向任意方向上倾斜大于
40°
时,卷收器必须锁止。
卷收器依靠外部信号或动力源控制要求u当卷收器依靠外部信号或动力源控制时,其结构应使信号或动力源失效或中断时,卷收器可自动锁止。
果只有一个敏感性依靠外部信号或动力源控制,且信
号或动力源的失效有声光信号通知驾驶员时,这种复
合敏感式卷收器不需要满足此要求。
v比如依靠ECU发出的电气信号使卷收器发生锁止,还有利用外部的动力源(比如说蓄电池等的电源使卷
收器发生锁止。
当在拉出方向测量的织带加速度不小于2.0g时,卷收器必须锁止;
提到的锁止试验,在卷收器锁止之前所产生的织带拉出量,不应超过50mm。
对于不得
锁止试验,织带拉出50mm长度过程中,不
得锁止;
耐久性试验后没有带感测试要求
“4.2.5.3.2”。
(标准4.2.5.3.5.
如果卷收器是腰带的一部分,在假人和卷收器之间自由长度上测量时,织带的卷收力不
应小于7N;
如果卷收器是肩带的一部分时,进行类似测量时,织带的卷收力应不小于1N且不大于7
N;
装有减力装置时除外。
这种情况下,只有
当减力装置处于运行模式时,卷收力可减小
至0.5N;
卷收力
•卷收力限值变化(标准4.2.5.3.4
u减力装置处于运行模式时,卷收力下限值由1N减小至0.5N。
•装有减力装置的卷收器卷收力应在减力装置起作用和不起作用的状态下测量(标准4.2.5.3.4•带有手动或自动防止织带全部卷回的装置应在未起作用时测量卷收力(标准4.2.5.3.4
如果卷收器总成带有减力装置,上面所述的试验应在减力装置起作用和不起作用的状态下进行(标准4.2.5.3.5
减力装置作动20000次不作动20000次耐腐蚀试验耐粉尘试验作动2500次不作动2500次。
增加耐久性试验后新要求。
(标准4.2.5.4
u耐久试验后,卷收器应可以消除人体躯干和安全带之间的松弛;
当带扣脱钩释放锁舌时,卷收器必须能单独收回所有织带。
4.7动态试验
预紧装置在动态试验中都要起作用。
(标准4.4.1.2
u带有预紧装置的安全带,标准4.4.1.3b中规定的最小位移量可减少一半。
进行动态试验时预紧装置应起作用。
装有减力装置的卷收器减力装置应在运行模式下进行动态试验(标准4.4.1.2
动态试验后:
影响乘员约束的安全带总成或约
束系统的部件不得断裂,并且带扣或锁止系统
或位移系统均不得释放或解锁;
对于腰带,假人骨盆位置前移量应在80
mm~200mm之间,对于其他型式安全带,
骨盆位置前移量应在80mm~200mm之间,胸部位置前移量应在100mm~300mm之
间;
增加全背带型安全带位移量测量范围(标准
4.4.1.3b
u全背带型安全带标准4.4.1.3b规定的最小位移量可以减少一半。
当上固定点安装在座椅上的减免要求。
(标准4.4.1.5
u对于约束系统,当上固定点安装在座椅上时,根据GB14167的4.5.4条的减免规定,位移量可以大于4.4.1.3b中规定的值。
v这是针对安装在M
3及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
2
类车辆上的安
全带制定的。
动态试验方法细节(标准5.6.4.4
u在进行5.7描述的动态试验前,应将穿着棉质衬衫的假人的坐姿向前倾斜,直到从卷收器中拉出350mm织带,然后放回初始位置。
试验视同评定方法(标准5.7.1
u当已经进行了一种车型的动态试验,其他车型的每一个固定点与已试安全带相对应的固定点距离少于50mm时,不需要重复试验。
制造厂也可以选择确定假定的固定点,以覆盖最大数目的真实固定点。
全背带式安全带动态试验规定
(标准引文5.7.2f
u全背带式安全带的动态试验应在无胯带(总成的情况下进行。
安装在前排外侧且前方配有气囊的座位的安全带动态试验规定(标准4.4.1.3c
u安全带安装在前排外侧乘坐位置并且在前面有安全气囊保护时,如果胸部参考点在通过上面4.4.1.3b规定位移值的时刻的速度不超过24km/h,胸部参考点的位移值可超过这个规定的值。
可以选用加速滑车装置进行动态试验。
动态位移测量要求(标准附件D图D.6
uP点位移的测量不包括绕臀部轴和垂直轴的旋转部分
约束系统动态试验要求(标准附件D图D.6
u如果通过计算或进一步的试验表明:
假人的头部或躯干与车辆前面坚硬部位不发生任何接触,则胸部参考点的移动量允许超过4.4.1.3b的规定;
动态试验中如胸部与转向机构总成接触,转向机构总成符合GB11557-2011要求,且胸部与转向装置的撞击速度不大于24km/h时,则胸部参考点的移动量允许超过4.4.1.3b的规定,进行本项评价时,座椅应位于5.7.2d规定的位置。
v对GB14166-2003内容有误,进行了修正。
4.9增加在车辆上安装的要求
标准“6在车辆上安装的要求”
标准“6.1安全带和约束系统装备”
标准“6.2一般要求”
标准“6.3对集成到安全带或约束系统的刚性部件的特殊要求”
标准“6.4安全带提醒装置的要求”
4.10增加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
附录B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
B.1儿童约束系统的适应性
B.2利用车辆安全带设备固定的通用型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规定
B.3利用ISOFIX位置安装通用类和半通用类的前向和后向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规定
4.11增加各类车辆安全带与卷收器的最低要求
标准附录N安全带与卷收器的最低要求
4.12增加安全带提醒装置的术语,要求和试验方
法
标准附录O安全带提醒装置试验
4.13增加10岁假人的安装
附录BB.510岁假人的安装
4.14增加了附录Q—机动车乘坐位置H点和实际靠背
角的确定程序,采用ISO6549-1999所述H点装置。
1安全带和约束系统装备(标准6.1附录N
车辆类型
前向乘坐位置
后向乘坐位置外侧乘坐位置中间乘坐位置
前排非前排前排非前排
M
1
Ar4mAr4mAr4mAr4mB、Br3、Br4m
M2≤3.5tAr4m、Ar4NmAr4m、Ar4NmAr4m、Ar4NmAr4m、Ar4Nm
Br3、Br4m、
Br4Nm
>
3.5t
3Br3、Br4m、Br4Nm或
Ar4m、Ar4Nmc
Br3、Br4m、Br4Nm或
Br3、Br4m、Br4Nm
或Ar4m、Ar4Nmc
允许使用腰带的条件见
6.1.7
允许使用腰带的条件
见6.1.7
允许使用腰带的条
件见6.1.7
N1Ar4m、Ar4Nm
Ar4m、Ar4Nm、Br4m、
Br4Nma
B、Br3、Br4m、Br4Nm
或A、Ar4m、Ar4Nmb
B、Br3、Br4m、
如果座椅在通道内侧,
见6.1.2
如果风窗玻璃在基准区
以外,允许使用腰带的
条件见6.1.6
N2N3
Ar4m、Ar4Nmb
如果风窗玻璃在基准区以
外,对于驾驶员座椅允许
使用腰带的条件见6.1.6
A:
三点式安全带(腰带和肩带B:
两点式安全带(腰带r:
卷收器m:
复合敏感紧急锁止式卷收器(参见本标准3.14.3和
3.1
4.53:
自动锁止式卷收器4:
紧急锁止卷收器N:
较高响应阈值
a.参考本标准6.1.2。
b.参考本标准6.1.6。
c.参考本标准6.1.7。
1安全带和约束系统装备(标准6.1
对标准6.1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三、新增重点内容介绍
v标准GB7258-2012的实施,扩大了汽车安全带的安装范围。
具体见
GB7258-2012第12.1条款,要求乘用车的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
v新安全带标准的出台,汽车安全带的安装范围和安装类型显著变化,如下所述。
1除了折叠座椅(按GB14167-2012中的定义和只在车辆静止时使用的座椅,M和N类车辆(GB/T15089-2001定义的Ⅰ级、Ⅱ级和A级的M2和M3类车辆除外应当装备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安全带或约束系统。
2不能使用无锁式卷收器(3.13.1和手调式卷收器(3.13.2(见标准6.1.2。
3M1车辆的后排中间座椅要配置带卷收器的三点式安全带(见标准附录N。
4M2≤3.5t车辆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见标准附录N
5M2>
3.5t和M3车辆使用两点式或三点式安全带,具体类型选择参照标准6.1.7选择(见标准附录N。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车型的某些座椅可以使用两点式安全带,但该类型车辆又不允许使用简易两点式安全带,而是Br3或Br4m类型的安全带,具体来说使用的两点式安全带要带卷收器。
结合GB7258-2012该类车辆前排外侧不能使用两点式安全带,即B型不能使用。
6所有N类车辆所有座椅均应配置汽车安全带(见标准附录N,N类车辆除前排外侧座椅,其它座椅上可以安装简易式汽车安全带。
结合GB7258-2012,N类车辆前排外侧不能使用两点式安全带,即B型不能使用。
7所有车的后向座椅上要配置汽车安全带(见标准附录N。
2、装有安全气囊的乘坐位置应配备警告标示。
(标准6.1对标准6.1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需要给每个安装安全气囊的乘员乘坐位置配备警告标识,以
防止在此乘坐位置使用后向儿童约束系统。
警告标识是包括解释性文字的象形图,
应当持久地固定在明显的位置上,让
安装后向儿童约束系统人员容易发现。
永久性提示应当任何时候均可见,关
门时除外。
如装备有自动识别是否存在向后儿童约束系统的装置,并确保
在装上这样的儿童
约束系统后安全气囊不再展开,可不执行
此要求。
警告标识象形图
3在车辆上安装的一般要求(标准6.2
1安全带、约束系统和附录B表B.3中的ISOFIX儿童约束
系统按照GB14167的规定应能够固定在固定装置上,并能够满足设计和尺寸特性,固定点的数量及强度要求。
2安装制造商推荐的附录B中表B.2和表B.3中的安全带、
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确保发生事故时它们能够正常工作,减少对乘员身体的伤害。
3腰带张紧力
当带扣锁舌插入带扣时,检测机构应验证安全带可能的松弛不会影响对制造厂推荐的儿童约束系统进行正确安装,并且对于三点式安全带,当放置好下列假人或装置时,对安全带的肩带从外部施加拉力可对安全带的腰带产生至少
50N的张紧力。
有两种情况:
aP10岁假人(本标准附录B中B.5进行调整
b安装通用儿童约束系统的座椅(本标准附录B图B.1所确
定的装置
4刚性部件的特殊要求(标准6.3
类车辆均需预备ISOFIX
根据GB14167的相关规定,所有M
位置。
第一个ISOFIX位置应能至少安装附录B.3定义的三个前向装置中的一个;
第二个ISOFIX位置应能至少安装附录
B.3定义的三个后向装置中的一个。
对于第二个ISOFIX位置,如果因为设计因素车辆第二排座椅不能安装后向装置,则在
车辆的任何位置允许安装六个装置中的一个。
5安全带提醒装置(标准6.4
类车辆驾驶员位置应配置一个满足标准要求的安全带提醒1
装置。
第一级提醒信号一般是视觉提醒信号,作为一种选择,可增加听觉提醒。
第二级提醒信号包括视觉提醒信号和听觉提醒信号。
v安全带提醒装置属于整车项目。
v安全带提醒装置从本意上讲二级比一级信号
该更加强烈些,建议两者应有区别。
6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
统的安装要求(附录B
1儿童约束系统的适应性(附录B.1
a车辆制造厂应在车辆用户手册中说明每个乘客座椅位置对
乘载12岁以下儿童(身高1.5m以下以及安装儿童约束系统的适应性。
u信息的表格格式见本附录B.4。
b通用类儿童约束系统和通用类ISOFIX儿童约束系统是指根据GB27887-2011,认证的通用类儿童约束系统。
由汽车制造厂说明:
u安装应满足本附录B.2和B.3的规定。
u同时使用的位置,应在本附录表B.3中予以描述。
2利用车辆安全带固定的通用型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规定(附录B.2
试验可以在车辆或车辆的具有代表性的部件上进行。
6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
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附录B
两种固定方式
使用安全带缠绕固定模块,
然后锁止带扣。
使用安全带的腰带缠绕固定模块的下部
通用型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
u固定模块的基座应与座垫表面的前部和后部都接触。
如果由于安全带进入槽的原因而不能达到所要求的接触,则可以将该槽覆盖使其与试验固定模块的底面平齐。
u安全带的腰带应在腰带路线的末端与固定模块两侧均接触。
u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正常使用的位置重新调节座椅、座椅靠背和安全带固定点至一设计替代位置,然后重复上述安装程序并且再验证是否符合要求。
此替代位置应作为一个信息在表B.2中给出。
u通用型儿童约束系统固定
模块
三、新增重点内容
介绍
6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附录Bv检查车辆上安全带的长度是否足够。
v不使用儿童约束装置的座椅,可以不进
行测定
。
6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附录B2利用ISOFIX位置安装通用类和半通用类的前向和后向
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规定(附录B.3
对于车辆上每个ISOFIX位置,都应检查其是否能够容纳相对应的儿童约束固定模块(CRF
8种尺寸等级的CRF
B-ISO/F2A-ISO/F3:
全高度的前向初学走路儿童用CRS;
B-ISO/F2:
降低高度的前向初学走路儿童用CRS;
B1-ISO/F2X:
C-ISO/R3:
全尺寸的后向初学走路儿童用CRS;
D-ISO/R2:
缩小尺寸的后向初学走路儿童用CRS;
E-ISO/R1:
后向婴儿用CRS;
F-ISO/L1:
左侧向CRS(便携床;
G-ISO/L2:
右侧向CRS(便携床。
6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附录B
2利用ISOFIX位置安装通用类和半通用类的前向和后向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规定(附录B.3
装置结构的质量应在5kg至15kg之间
6机动车前向座椅成人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及
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要求(附录B
2利用ISOFIX位置安装通用类和半通用类的前向和后向ISOFIX儿童约束系统的安装规定(附录B.2
表B.1质量组与ISOFIX尺寸类别、CRF对应
表
四、安全带新老标准差异比较
项目GB14166-2003
GB14166-2013
名称《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
统》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
系统和ISOFIX儿童约束系统》
时•发布•发布时间:
2013年5月7日
间
时间:
2003年5月23日•2003年11月1日实施
•新定型车型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生产车型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范围
•
规定了汽车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适用于安装在M和N类汽车上,且由前向成年乘员作为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前向或后向座椅上安装了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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