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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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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
民政部网站发布时间:
2016-07-12
2015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制,破解难题,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民政事业实现了新发展。
一、综合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4个(其中直辖市4个、省23个、自治区5个、特别行政区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334个(其中地级市291个、地区10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580个(其中市辖区921个、县级市361个、县1397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9789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20515个、乡10172个、苏木152个、民族乡990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7957个)。
2015年,共联合检查省界14条,完成了总长度约为14468公里的省界联检任务。
图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表1 乡镇、街道变化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176.5万个,比上年增长5.8%;职工总数1308.9万人,比上年增长4.6%(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20.6万人,比上年增长28.8%,其中社会工作师5.2万人,助理工作师15.4万人);固定资产总价9099.0亿元,比上年增长26.1%;社会服务事业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建设规模4087.3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39.9亿元;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4926.4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2.8%,其中中央财政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2270.3亿元,比上年增长8.4%,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为46.1%,下降了1.7个百分点。
图2 社会服务基本情况
表2 社会服务基本情况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2015年底,全国各类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3.1万个,其中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的机构1.8万个,比上年增长12.5%,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1.2万个。
床位393.2万张。
收留抚养231.6万人。
图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
表3 社会服务机构床位
注:
自2014年起,调整社会服务机构的统计口径为在工商、编办和民政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的社会服务单位,原统计口径中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社会服务单位,均已经调整到社会服务设施中。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
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6万个,比上年增长23.4%,其中:
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8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互助型养老设施6.2万个;各类养老床位672.7万张,比上年增长16.4%(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3张,比上年增长11.4%),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298.1万张。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
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42个,床位7.8万张。
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1个,床位数4.9万张,与上年持平,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0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1个,床位数3.0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4万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
全国共有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机构753个,床位10.0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5.6万人。
其中儿童福利机构478个,床位8.9万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75个,床位1.1万张,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4.7万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全国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439个,床位17.1万张。
其中各类救助管理机构1766个,床位10.3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70.5万人次,其中,在站救助318.7万人次,站外救助51.8万人次;安置农场15个;军供站320个。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龄服务。
截至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
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280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1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7.1万个,老年学校5.3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32.8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7.1万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2155.1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26.5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257.9万人。
图4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表4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孤儿50.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9.2万人,社会散居孤儿41.0万人。
2015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2.2万件,其中:
内地居民收养登记1.9万件,港澳台华侨收养179件,外国人收养登记2942件。
图5 家庭收养
表5 家庭收养
3.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机构。
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机构1.5万个,吸纳残疾职工42.9万人就业,固定资产1778.8亿元,实现利润81.4亿元。
图6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机构中的残疾职工
表6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机构中的残疾职工
4.社会救助。
城市低保。
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城市低保对象957.4万户、1701.1万人。
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719.3亿元。
2015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451.1元/人·月,比上年增长9.5%;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316.6元,比上年增长10.9%。
城市“三无”救济。
2015年救济城市“三无”人员6.8万人。
农村低保。
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846.2万户、4903.6万人。
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931.5亿元。
2015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3177.6元/人·年,比上年增长14.4%;全国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1766.5元,比上年增长13.8%。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截至2015年底,全国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516.7万人,比上年下降2.3%。
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1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6%。
其中:
集中供养162.3万人,年平均供养标准为6025.7元/人,比上年增长12.2%;分散供养354.4万人,年平均供养标准为4490.1元/人,比上年增长12.1%。
传统救济。
2015年传统救济63.8万人。
图7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情况
表7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情况
医疗救助。
2015年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634.7万人,支出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61.7亿元,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水平93.0元。
2015年直接医疗救助2889.1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307.9万人次,门诊救助1581.2万人次;支出资金236.8亿元,其中,住院救助208.7亿元,门诊救助28.0亿元。
2015年全年累计资助优抚对象436.5万人次,优抚医疗补助资金34.6亿元,人均补助水平793元。
临时救助。
2015年临时救助655.4万户次,其中,按属地分类救助本地户籍家庭633.5万户次,非本地户籍家庭21.9万户次。
5.防灾减灾。
2015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1.9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失踪967人,紧急转移安置644.4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1769.8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232.7千公顷;倒塌房屋24.8万间,损坏房屋250.5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704.1亿元。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启动20次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累计救助受灾群众6000余万人次,向受灾省份累计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4.72亿元,紧急调拨4.7万顶救灾帐篷、16.1万床棉被、11万件棉大衣、2.3万个睡袋、5万张折叠床等生活类中央救灾物资,高效有序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日喀则地区的尼泊尔强烈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台风“苏迪罗”和“彩虹”、南方暴雨洪涝风雹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
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390个。
图8 因灾死亡(含失踪)人口
表8 因灾死亡(含失踪)人口
6.慈善事业。
慈善捐赠。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0万个(其中:
慈善超市9654个)。
全年共接收社会捐赠款654.5亿元,其中:
民政部门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款44.2亿元,各类社会组织接收捐款610.3亿元。
全年各地民政部门接收捐赠衣被4537.0万件,捐赠物资价值折合人民币5.2亿元。
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4.3亿元,衣被172.5万件,捐赠物资折款6164.4万元。
全年有1838.4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全年有934.6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2700.7万小时的志愿服务。
图9 接收社会捐款和衣被
表9 接收社会捐款和衣被
福利彩票。
2015年中国福利彩票年销售2015.1亿元,比上年减少44.6亿元,比上年下降2.2%。
全年筹集福彩公益金563.8亿元,下降3.7%。
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288.9亿元,比上年增加57.6亿元,增长24.9%,其中用于抚恤6.9亿元,退役安置0.2亿元,社会福利182.1亿元,社会救助30.0亿元,自然灾害救助1.9亿元,其他43.6亿元。
图10 福利彩票
表10 福利彩票
7.优抚安置。
截至2015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897.0万人。
其中:
伤残人员73.7万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18.4万人,在乡复员军人79.2万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392.5万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77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64人,红军失散人员3708人;烈士遗属16.1万人,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10.4万人。
图11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表11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2015年新增341人享受烈士待遇。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注册登记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1464个,占地面积4441.7公顷,机构内烈士纪念设施3.5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2万处。
2015年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干部1.9万人。
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71个,年末职工0.4万人;军队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27个,年末职工0.1万人。
8.社区服务。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36.1万个,覆盖率52.9%,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863个,社区服务中心2.4万个,比上年增长4.3%,社区服务站12.8万个,比上年增长6.7%,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2.0万个,比上年增长12.1%。
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24.9万个。
社区志愿服务组织9.6万个。
图12 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
表12 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
三、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6.2万个,比上年增长9.2%;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34.8万人,比上年增长7.7%;全年累计收入2929.0亿元,支出2383.8亿元,形成固定资产2311.1亿元。
接收各类社会捐赠610.3亿元。
全年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2951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3起,行政处罚2928起。
全国共有社会团体32.9万个,比上年增长6.1%。
其中:
工商服务业类3.7万个,科技研究类1.7万个,教育类1,0万个,卫生类1.0万个,社会服务类4,8万个,文化类3,3万个,体育类2.3万个,生态环境类0.7万个,法律类0.3万个,宗教类0.5万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6.2万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2.1万个,其他5.3万个。
全年共查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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