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计划检修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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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计划检修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辅助车间的设备计划检修管理。
2、职责
2.1、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计划检修的组织、安排与协调工作。
2.2、机修车间、设备所在单位等负责设备检修的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检修种类及内容
3.1.1检修种类:
设备检修按检修内容及其工作量的大小分系统(装置)检修和单位设备的大、中、小修,具体要求如下:
a、系统(装置)检修是修理那些必须停车才能进行的项目(机动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公用工程、供电系统等),同时也进行设备改造和节能、挖潜、改善环境保护的最好时机。
系统(装置)检修时根据计划安排,由全厂各单位共同承担;
b、设备大修是恢复和提高性能、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的必要措施;
c、设备中修是对设备的某些主要部件进行检修,并保持两次大修间隔期间内应有的能力。
d设备小修是对易损件或设备的一般缺陷进行维护性的检查和修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e、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的检修应选择有资格的单位进行。
3.1.2检修内容
3.1.2.1设备小修的主要内容
a、检查紧固零件;
b、检查调整零件;
c、检查润滑及冷却系统;
d、检查启动的传统装置;
e、研磨或更换阀门;
f处理检查出来的缺陷,排除故障,更换填料或垫片等;
3.1.2.2设备中修的主要内容
a、小修的全部内容;
b、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等;
c、更换设备垫圈、密封填料盒和链接零件;
d、修理设备的衬里和防护层;
e、校正或更换磨损部件、管件和阀门;
f、按规定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的检验、设备间隙的调整和电气设备绝缘的中修预试。
3.1.2.3设备大修的主要内容
a、中修的全部内容
b、更换全部摩损的零件部件;
c、检查和调整设备的中心线、对设备的薄弱部件进行补强,更换部分或全部保温材料;
d、按规定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气设施等进行全面检验;
e、提高设备性能,完善设备技术状况,进行设备改造。
3.2编制检修计划
3.2.1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设备检修间隔期、设备技术档案材料、设备运转的实际情况和状态检测、试验、监定结果等编制检修计划,经总经理审批。
3.3检修准备工作
3.3.1检修前必须落实准备工作项目。
a、组织工作落实;
b、施工项目落实;
c、技术措施落实;
d、设备、零部件落实;
e、各项材料落实;
f、劳动力落实;
g、施工图纸落实;
h、工机具落实;
i、施工方案落实;
j、思想政治工作落实;
3.3.2检修前必须向车间、班组、个人做好各项交底工作:
a、项目任务交底;
b、施工图纸交底;
c、质量标准交底;
d、设备、零部件交底;
e、材料交底;
f、锅炉、压力管道的修理方案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
3.3.3施工前必须把设备、备件、材料、工机具运到现场,并
按定置图放好。
3.4检修现场管理
3.4.1检修工作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把检修质量关。
3.4.1.1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备件、紧固件、各种阀门、材料等,未经变更审批手续不得使用。
3.4.1.2检修完的设备、管道都要达到完好标准,做到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不漏物料。
3.4.1.3在施工中,对质量要实行“三级检查”,即:
检修人员自检,班组长(或工段长、主任)检查,专业人员检查。
3.4.3要实行科学文明检修。
3.4.3.1废机油采用漏斗和油桶接受,浸在油中的设备吊出油箱后应放在接收槽内。
机油不得滴漏在设备和地面上。
3.4.3.2废油脂用塑料袋接收,放到回收槽内,油脂不能落到设备和地面上。
3.4.3.3拆卸的零件,按拆卸的顺序摆放,用塑料布垫好,拆开的设备和清洗后的零部件,用塑料布盖好,以防杂质、灰尘污染。
3.4.3.4对于化工设备(塔、槽、罐等),拆开的设备和清洗后的零部件,做好标记,按规格大小或分量轻重,摆放在垫有方木的指定位置上,严禁沾土。
3.4.3.5拆卸的螺栓、螺帽、销钉、垫圈等小零件,用零件盒盛装,严禁乱放,乱扔。
3.4.3.6添加的润滑油,必须经过“三级过滤”,提油桶要求有过滤网和防尘盖,如果设备上没有注油器,采用装有滤网的注油漏斗。
3.4.3.7干油桶要有防尘盖,向设备添加润滑油脂,采用刮油刀,禁止用手抹。
3.4.3.8检修用工具、量具、要整齐的摆放在塑料布上,各种精密量具用完后随时装入量具盒内。
3.4.3.9施工材料、设备、备件等按规格、类别整齐的摆放在指定位置下,严防沾土。
3.4.4正确使用检修工具和专用工具,严禁不合理的撬、打、铲、咬。
3.4.4.1实用工具一定要符合标准,严禁乱用。
如螺帽的拆卸,使用合乎的规定的扳手,不得用管钳咬、扁铲剔和气焊割。
测量技术数据,按规定要求,使用合格的量具。
3.4.4.2设备找正时,要合理的使用测量仪器,严禁只凭手摸、用眼睛看。
3.4.5在检修中必须保护好防腐层、保温层、门窗玻璃、地坪、马路、树木和建筑物等,严禁乱打、乱压、乱开孔或增加负荷。
3.4.6检修现场要做到当班施工、当班清理,交工验收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4.7检修前必须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电气检修作业票》、《动火证》、《进罐证》、等,要求手续齐全、准确,否则检修人员可拒绝检修。
3.5.2检修前安全措施必须落实,检修中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对于高、难、险的检修项目一定按所制订的安全检修方案进行。
3.6交工验收
3.6.1在“三级检查”的基础上,系统检修由公司组织验收。
厂控单位设备大修和部分中修由机修组织验收。
一般设备大中修和小修由各车间组织验收。
并做到六不验收:
a、检查项目和内容未完不验收;
b、检修质量达不到标准不验收;
c、交工资料不全、不整洁、没有完备的签章手续不验收;
d、检修后现场卫生不符合要求不验收;
e、安全、环保设施不符合标准不验收;
f、堵漏不符合要求不验收。
3.6.2检修后的设备24小时内由检修方监督运行,出现检修质量问题,责任由检修单位承担。
洛阳龙泽焦化有限公司
2013年月日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润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办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各车间的设备润滑管理。
2、职责
2.1机修部门负责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配备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组织编制设备润滑消耗定额和润滑管理的实施细则。
2.2供应部
2.2.1根据润滑消耗定额,审查车间申报的用油(脂)计划,并负责润滑油(脂)计划,并负责润滑油(脂)的采购供应工作。
以新购进的润滑油(脂)的产品合格证或入库抽查化验单为依据,进行验收入库,并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2.2.2负责润滑器具的采购工作。
2.2.3负责对不合格油(脂)的处理工作。
2.3使用单位
2.3.1负责制定本单位润滑油(脂)的消耗定额。
2.3.2负责提出本单位年、季、月润滑油(脂)计划,并按规定时间报供应处。
2.3.3认真贯彻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和润滑管理实施细则,做好润滑器具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管理工作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4.负责提出润滑方面的改进措施并起草方案,经机修审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3.5负责定期组织操作工人学习润滑管理知识,提高润滑技能,并检查操作工人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好的要提出表扬和奖励,对差的要提出批评或追究责任。
2.3.6负责制定本单位废油回收措施,并认真搞好费油的回收工作。
2.4操作人员
2.4.1认真贯彻执行“五定”、“三级过滤”规定,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4.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定期清洗,并列为交接班内容进行交班。
2.4.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机修
3.1.1贯彻润滑的“五定”(定人、定时、定量、定质、定点)和润滑油“三级过滤”(油桶、油壶、加油点),并定期检查。
3.1.2监督全公司润滑油(脂)的选购、保管、发放、使用、质量检验、鉴定和器具的管理工作。
3.1.3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润滑知识,组织交流、推广先进润滑技术和润滑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3.1.4协助质检中心做好润滑油(脂)的质量检验和鉴定工作,对不合格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3.2润滑油(脂)储存、保管和发放
3.2.1润滑油库储存1—12月的用油量,库房要设置在粉尘少的地方,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3.2.2库房内要设有消防装置和器材及警示标牌。
3.2.3各种储油要保持清洁、零部件完整,对容器内的油(脂)要注明:
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做到分类、分组保管。
3.2.4库内要采取通风、保温措施,严禁动火或用火加热油罐。
3.2.5润滑油必须分析化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要妥善保管以防变质,严禁露天堆放或到处存放。
3.2.6润滑油“三级过滤”的滤网,要符合下列规定;
a、透平机油、冷冻机油、压缩机油、机械油车用油所过滤网;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过滤网为80目,三级过滤网为100目,其中冷冻机油需铜过滤网;
b、气缸油、齿轮油所用过滤网:
一级过滤网为40目,二级过滤网为60目,三级过滤网为80目;
c、汽轮油或其它粘度相近油所用过滤网:
一级过滤网为150目,二级过滤网为200目,三级过滤网为400目
d、特殊用油的过滤,有机修同使用单位研确定,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3润滑油的使用
3.3.1设备所使用润滑油的牌号、数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加油周期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3.2发现漏油、跑油时要及时检查原因,立即消除。
3.3.3除加油、换油、清洗油箱外油箱要处于封闭状态,防止灰尘落入。
3.3.4主要设备换油时,应在设备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填入设备档案。
3.4润滑油位标准
3.4.1循环润滑油箱油位,应保持在三分之二为宜。
3.4.2油环润滑的油位,应根据油环内径(D)确定。
a、D为25—40毫米油位高度为D/4
b、D为45—60毫米油位高度为D/5
c、D为70—130毫米油位高度为D/6
3.4.3浸油润滑的油位(转动油位)按下列规定:
a、转数大于3000转/分,油位应在轴承最下部漆珠中心以下,但不低于漆珠下缘;
b、转数为1500—3000转/分,油位应在轴承最下部漆珠中心以上,但不高于漆珠下缘;
c、转数小于1500转/分,油位应在轴承最下部漆珠上缘或漫没漆珠。
3.4.4减速机的润滑油油位按下列规定:
a、正齿轮减速机,油面应浸没大齿轮高2-3倍;
b、蜗轮减速机、蜗杆在下方的,油面应浸没蜗杆。
螺纹高度,蜗杆在上方或侧方的油面应浸没蜗轮齿高2-3倍;
c、伞齿轮减速机,油面浸没其中一个齿轮的齿面宽。
3.4.5润滑脂的加脂量要根据转数大小确定:
a、转数大于3000转/分,加脂量为轴承箱的1/3;
b、转数为1500-3000转/分,加脂量为轴承箱的1/2;
c、强制润滑,应按出厂说明书要求或实际情况确定。
3.5记录
各单位的设备加(换)有做好详细记录,填入设备档案的润滑台账。
洛阳龙泽焦化有限公司
2013年月日
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事故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使用于全公司各部门设备事故的管理。
2、职责
2.1机修车间、安全技术部经常督促检查设备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对车间工人进行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工作。
2.2、车间要经常检查分析研究本单位设备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设备运转,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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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 计划 检修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