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石油行业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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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线应在岩心上方用色笔标划,并注明半米、整米记号和累计长度。
同时,在该筒岩心的底端注明单筒岩心长度。
3.1.1.4涂漆编号
在岩心方向线同侧按地层自浅而深依次涂白漆并编号(阿拉伯数字)。
涂漆编号的一般密度为:
碎屑岩、砂岩200mm一个,泥岩400mm一个,含油气岩心加密编号;
碳酸盐岩和火成岩及其他岩类400mm一个,含油气岩心加密编号。
每筒岩心的首尾和大于50mm的自然断块必须涂漆编号。
编号和岩心长度用黑色绘图墨汁以仿宋字书写。
岩心编号的漆块为40mm×
25mm,半米、整米和单筒岩心长度记号为直径10mm的实心圆点。
岩心编号的格式和内容见图1,其中“该筒取心井段”只在首、尾漆块上填写。
图1
3.1.1.5劈心
编号后,应立即将含油、含气、储集层、特殊岩性的岩心劈开,进行观察、描述、荧光检查和取样。
a.岩心应对半劈开,使方向线和岩心编号保存在同半的正中央,尽可能不破坏完整的层理构造;
b.观察描述后必须按原顺序对好。
若编号和长度记号破损,必须重新补划。
3.1.2岩心描述
在自然光下以岩心的新鲜面由浅至深描述。
3.1.3岩心取样
3.1.3.1岩心取样,应填写送样清单,其格式和内容如附录A(补充件)所示。
3.1.3.2取样位置应设取样标签,内容包括取样井段、长度、岩性、油气显示产状和取样时间、取样单位与取样人姓名。
标签放在取样处后,随岩心另一半装入岩心盒。
3.1.3.3外单位进行岩心现场取样,应在主管部门办理取样手续。
3.1.3.4岩心样品应在劈开的岩心无方向线的一半选取。
3.1.3.5若地质实验必须选取整段岩心柱时,取样后用填写取样井段、岩性、油气显示产状和取样时间、取样单位、取样人姓名的木牌填补空位。
3.1.4岩心保管
3.1.4.1岩心装盒
a.岩心描述后,以由浅至深、自左而右的顺序装盒。
岩心方向线应位于上方,并将半米、整米记号用白漆标注在岩心盒内壁对应位置上。
岩心盒外侧注明:
井号、盒号、编号。
岩心盒内侧和外侧标注方法见图2;
图2
b.岩心盒材料为聚氯乙烯,标签袋为透明塑料薄膜,其规格如图3所示。
图3
3.1.4.2填补空位
若某筒次岩心收获率为零时,则应用填写取心次数、井段、进尺、岩心收获率为零的木牌装入岩心盒的对应位置。
3.1.4.3岩心盒内各筒底应垂直放置挡板,挡板写清本筒取心数据。
挡板的填写内容见表1。
表1
×
井第×
次取心
取心层位:
取心井段:
~m
取心进尺:
m
岩心长:
m
岩心收获率:
%
整理人:
3.1.4.4填写岩心盒标签
岩心盒右侧设有标签袋,应将填好的岩心盒标签插入标签袋内。
岩心盒标签的格式和内容如表2所示,其中岩心编号应填该盒岩心的第一个编号和最后一个编号。
表2
井号
盒号
岩心编号
~
取心井段
~m
3.1.4.5岩心盒摆放
已装岩心的岩心盒,严禁露天存放、水泡、倒乱和丢失。
3.1.5岩心描述复查
全套测井后,及时对照测井曲线复查岩心剖面图。
对岩电不吻合的,要对照岩心修改岩心描述。
岩心描述复查无误后,应填写岩心入库验收单,与岩心一并送交岩心库。
岩心入库验收单的格式和内容如附录B(补充件)所示。
3.1.6岩心拉运
送交岩心库的岩心应由录井队地质人员负责押运。
拉运时,岩心用蓬布盖好,严禁倒乱、损坏和丢失。
岩心拉运应逐步采用集装箱。
3.2井壁取心的岩心现场管理
3.2.1枪身出井后,依次对号取出岩心,并在井壁取心设计表上做出标志。
3.2.2岩心有效长度不得小于5mm,否则必须重取。
3.2.3岩心出筒后,立即清除泥饼,进行荧光检查和岩性及油气显示观察、描述。
3.2.4岩心经荧光检查、观察与描述后,及时装入井壁取心瓶内。
瓶外和瓶盖应贴标签。
瓶外和瓶盖标签的规格和标注内容分别见图4(a)、(b)。
图4
3.2.5井壁取心瓶的材料聚氯乙烯,其瓶体为透明薄塑料,瓶盖为不透明硬塑料。
井壁取心瓶的规格见图5。
图5
3.2.6取出的有效岩心,应以井为单元,自深而浅连续编号,并填写井壁取记录,一式四份。
井壁取心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如附录C(补充件)所示。
3.2.7在完井方法与试油(气)层位讨论后,需保存的岩心连同井壁取心记录一并装入井壁取心盒
内,送交岩心库保存。
井壁取心盒外应标明井号、井壁取心颗数等。
4岩屑的现场管理
4.1岩屑整理
4.1.1岩屑捞取
4.1.1.1岩屑的质量
a.参数井(区域探井),捞取两套岩屑,每份两包,其中一包供现场描述和取样用,另一包入库保存,每包岩屑质量不得少于500g;
b.预探井、评价井,捞取一套岩屑,每包岩屑质量不得少于500g。
4.1.1.2捞取的岩屑,应立即用清水洗净,填写岩屑标签。
岩屑标签的规格和标注内容见图6。
图6
4.1.2荧光检查
清洗后的岩屑,应立即进行荧光检查和油气显示观察,并填写荧光检查记录。
4.1.3岩屑的干燥
岩屑在荧光检查与油气显示观察后,可进行干燥处理。
干燥方法可采用自然晾晒或控温烘干。
4.1.4岩屑装袋
岩屑经干燥处理后,连同岩屑标签一并装入规格为200mm×
150mm的岩屑袋内,其中含油气岩屑应装入同样尺寸的铝箔纸岩屑袋内。
岩屑袋应标注井号、井深、编号、取样日期、取样人。
4.1.5岩屑描述
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岩屑描述。
4.1.6岩屑装盒
将装袋的岩屑按自浅而深、自左而右的顺序放入岩屑盒(可用岩心盒代)内,并在岩屑盒正面标注井号、盒号、井段和袋数。
岩屑盒标注格式和内容见图7。
图7
4.2岩屑取样与填装实物剖面
4.2.1岩屑取样
根据地质设计要求的数量挑选岩屑样品。
4.2.2岩屑实物剖面
4.2.2.1参数井(区域探井)必须挑选、填装全井岩性实物剖面。
4.2.2.2预探井、评价井只挑选、填装储集层、含油(气)及特殊岩性实物剖面。
4.3岩屑剖面复查
测井后,要对照测井曲线复查岩屑录井草图,并对照测井曲线进行岩屑归位。
对岩电不吻合井段要对照岩屑修改岩屑描述。
4.4岩屑的送交
4.4.1岩屑由录井队地质人员负责押运送库,拉运时必须用蓬布盖好,拉运过程中严禁倒乱、损坏和丢失。
4.4.2参数井(区域探井)的岩屑与实物剖面一并完整地送交岩屑库(或岩心库)保存。
4.4.3预探井的岩屑要送样保存。
4.4.4送交岩屑库(或岩心库)的岩屑,必须填写岩屑入库验收单,其格式和内容如附录D(补充件)所示。
5岩心(岩屑)库管理
岩心、岩屑须在专用库房内保管。
岩心(岩屑)库应具备通风、防潮、防漏、防尘、采光等设
施,达到岩心与岩屑长期保存的条件,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等安全防范措施。
5.1岩心与岩屑入库验收
岩心(岩屑)库管理人员应对录井队送交的岩心与岩屑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1.1岩心入库验收
5.5.1.1逐盒核对岩心盒的井号、编号和盒数。
5.1.1.2核对取心次数,检查挡板数、位置及填写内容。
5.1.1.3逐次、逐块检查岩心编号,核对岩心盒标签内容。
5.1.1.4检查岩心半米、整米和单筒岩心长度标记及岩心盒内侧相应长度标志。
5.1.1.5验收合格后,在岩心入库验收单上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
5.1.1.6通知有关科研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岩心观察与描述,并补做必要的取样工作和确定分析化验项目。
5.1.2岩屑入库验收
5.1.2.1核对岩屑入库验收单的井号、岩屑盒数与包数。
5.1.2.2全面核对岩屑入库验收单及实物数据。
5.1.2.3验收合格后,在岩屑入库验收单上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
5.1.2.4通过有关科研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观察与描述,并完成取样与确定分析项目工作。
5.2岩心与岩屑入库准备
5.2.1岩心入库准备
5.2.1.1按取心次数分次填写取心数据入各次取心的装盒号。
5.2.1.2按盆地、区带、油田和矿排出摆放架位。
5.2.1.3填写计算机软盘编码。
5.2.1.4资料录制:
a.根据需要,对部分或全部岩心进行自然伽玛连续测量;
b.按设计规定的井段进行磁化率系统点测;
c.一般应对全井岩心进行录像;
d.对油、气储集层段和可能储集层段进行荧光照相及对应的彩色照相;
e.对具有特殊地质现象的层段进行彩色照相。
5.2.2岩屑入库准备
5.2.2.1填写岩屑录井数据及各井段岩屑的装盒段。
5.2.2.2按盆地、二级构造带排出摆放架位。
5.2.2.3填写计算机软盘编码。
5.3岩心与岩屑入库
5.3.1按排出的架位上架。
5.3.2分井建立试验室的分析项目档案。
5.4岩心与岩屑后续应用的管理
5.4.1用户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到岩心(岩屑)库办理申请手续,申请应写明所看岩心、岩屑的井号、层位、取心次数(或井段)及看样时间。
若需取样,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5.4.2看岩心(岩屑)前后,双方当面进行交接。
5.4.3岩心取样要求,同3.1.3条。
5.5岩心与岩屑的保管期限和销毁的审批手续
5.5.1岩心与岩屑的保管期限
各地区可根据勘探和开发程序自行确定各类井岩心与岩屑的保管期限。
5.5.2岩心与岩屑销毁的审批手续
5.5.2.1岩心与岩屑销毁,实行研究院、局主管部门和局总地质师三级审批制度。
5.5.2.2由研究院提出岩心(或岩屑)销毁申请,其内容包括:
拟销毁岩心(或岩屑)的井号、井别、构造位置、层位、井段、岩心长(或岩屑包数)、已保管时间、销毁的条件及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等。
5.5.2.3局主管部门对岩心(或岩屑)销毁申请组织论审,报局总地质师批准后,即可销毁。
5.5.2.4经批准的岩心(或岩屑)销毁申请,须存入有关档案馆。
附录A
岩心送样清单的格式和内容
(补充件)
构造井岩心送样清单
岩样
编号
取心
筒次
层
位
m
岩性
样品顶距该筒岩心顶位置
cm
校正深度
样品长度
分析化验项目
备注
附录B
岩心入库验收单的格式和内容
岩心入库验收单
井别
录井队队号
地质技术负责人
取心情况
项目
取心次数
取心进尺
实取岩心长m
岩心收获率
%
岩心盒数
现场取样块数
试取
正式取心
合计
验收时间
年月日
现
场
保
管
情
况
岩心库验收意见
参加验收人员
签名
录井队
岩心库
附录C
井壁取心记录的格式和内容
井壁取心记录
序
号
层
位
井深
岩性描述
荧光检查
备
注
干照颜色
溶液荧光颜色
系列对比级别
附录D
岩屑入库验收单的格式和内容
岩屑入库验收单
井号
井别
完钻井深
录井密度
包
应录包数
实录包数
实交包数
岩屑盒数
验收时间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录井队
岩心库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石油地质勘探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大庆石油管理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富、周志祥、武炎、高凤阁、李胜贵。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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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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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 能源部 石油 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