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0574118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4.29KB
六种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六种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六种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矿井发生重大水患后,应该委派一名现场总指挥(如需要,也可以委派副手),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退却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
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
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8、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受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9、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10、遇险人员应该选者就近路线进行撤离:
二采区作业人员二采辅助行人巷(二采胶带巷或二采回风或
二采轨道巷)主斜井(副立井)地面
三采区作业人员三采轨道巷(三采胶带巷或三采回风巷)郭家山风井地面
11、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应急控制中心。
12、控制中心指定专人核对并区分到达安全区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外人员的名单。
13、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对雨季洪水可能进入井下的各种通道以及已破坏的防隔水煤柱等必须彻底治理。
3、每年年初应当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防治水制度,掘进巷道每隔60—80米用高分辨电法仪探测一次,对已形成的回采工作面用坑透仪进行探测,并对有探测的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
5、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后进行;
如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6、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7、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8、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9、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
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当井下巷道穿过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探水前进。
11、当回采工作面内有导水的断层、裂隙或陷落柱时,应当按照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也可以采用注浆方法封堵导水通道。
12、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经一般不得大于75mm。
13、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放水钻孔呈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
14、探放老空积水的最小超前钻距不得小于30米,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米。
15、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
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全面分析水害隐患,需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要及时报送矿井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4、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每月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会商,会商结果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做到齐全、规范。
5、对确实有水害险情的工作面要及时下发停掘、停采通知单。
6、要有水害临时预报,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变化随时提出。
7、各种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图表相符,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调度、生产、安监等单位。
8、水害隐患级别确定遵照矿内规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级。
9、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10、C级隐患由地测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11、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
1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有掘必探”管理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并于掘进、开拓巷道进行“有掘必探”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柳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工作,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矿开拓、掘进工作面“有掘必探”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长:
张启禄张培清
副组长:
高利平赵俊锁乔玉星
成员:
卢波姜保权赵明亮勾金文吴晨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地测科
成员由各业务管理科室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我矿目前情况,开拓、掘进巷道的“有掘必探”仅能靠钻探实行,效率较低,所以在2010年,我矿将按照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的要求,引进物探技术,努力实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勘探方法。
二、管理职责
1、地测科职责
(1)地测科根据双柳矿的采掘计划及时编制开拓、掘进巷道“有掘必探”的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在开拓、掘进巷道开口的前三天把措施下发给相关单位。
(2)负责对井下各开拓、掘进队组执行“有掘必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办法:
地面查阅台帐和井下实地检查;
井下实地检查按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按检查方式分为跟踪掘进头钻孔深度和盯面跟钻检查。
(3)根据开拓、掘进巷道区域地质及水文地质变化情况及时修改设计,及时下发到相关单位。
(4)根据我矿目前情况,开拓、掘进巷道的“有掘必探”仅能靠钻探实行,效率较低,所以在2010年,我矿将按照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的要求,引进物探技术,努力实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勘探方法,物探仪器在我矿投入使用后,根据编制的设计及时组织开拓、掘进巷道的超前探测工作,并及时将物探预测内容通知生产各相关科室,同时根据物探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钻探验证。
(5)根据开拓、掘进巷道超前探测工作的分析结果及时提出水情水害通知单及构造(陷落柱)等的预测预报,确保生产的安全、顺利。
(6)积极探索在“有掘必探”方面的新方法、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的设备、仪器,努力实现地质探查中多、快、好、省的原则。
(7)每月25日前及时准确汇总“有掘必探”的执行情况,并以报表形式报送相关管理科室及矿领导,以便考核,考核时要公平、公正,维护考核的严肃性。
2、相关业务管理科室职责
(1)安监处、调度室对井下开拓、掘进巷道的“有掘必探”进行日常性管理监督,做到不探查,不生产。
(2)生产技术科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把开拓、掘进巷道的“有掘必探”纳入掘进规程中,并在工作面开口前十天通知地测科,以便及时编制探查设计。
(3)通风区与地测科相互配合,负责开拓、掘进巷道瓦斯超前抽放(探查)钻孔的设计与施工。
3、施工队组职责
(1)各开、掘队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责,进一步增强职工意识,严格把关,根据地测科制定的开拓、掘进巷道“有掘必探”措施及通风区制定的瓦斯超前探测措施严格执行,在执行中必须保证钻孔的数目、方位角、超前距、帮距等有关参数符合措施中的要求。
(2)积极配合设计、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既定的“有掘必探”措施执行工作面的超前探查任务。
(3)委派专人全面负责对钻孔的施工,并做好钻探记录,每班钻探负责人填制“有掘必探”台帐,并进行妥善保存,保证台帐整洁无破损现象。
(4)在井下钻探过程中如遇到煤(岩)变化及水情异常,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及地测科进行汇报。
(5)建立设计、施工单位联系,施工单位必须每天下午调度平衡会以前向地测科报送钻探记录报表,以便及时通报生产各相关科室,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并做出设计更改。
三、考核办法
双柳煤矿开拓、掘进工作面“有掘必探”的管理及考核办法作为专项考核项目进行月度考核,每月下旬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考核,进行奖罚。
1、罚则
(1)未及时编制设计及安全措施,每次处罚单位负责人300元。
(2)没有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有掘必探”设计每次处罚单位负责人200元。
(3)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对“有掘必探”监督不力,造成影响生产事故的每次处罚单位负责人200—2000元。
(4)未经总工程师同意对不执行“有掘必探”的队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
(5)没有钻探记录台帐的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记录不完整处罚单位负责人200元。
(6)不及时填写钻探记录台帐,每次处罚相关负责人50元,不及时报送钻探报表的,每次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
(7)对钻探情况隐瞒不报,错报、漏报,视情节严重处罚相关责任人100—500元,对弄虚作假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
(8)开拓、掘进过程中达不到探查措施要求的,一经发现,处罚队长、书记各500元。
(9)对业务管理部门检查不配合或横加阻挠者,视情节严重处罚相关责任人200—500元,队长、书记各500元。
2、奖励
(1)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把好技术关,并且监督到位,使我矿开拓、掘进巷道的超前探测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奖励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
(2)对能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有掘必探”的规定,认真做好开拓、掘进巷道超前探测工作,没有发生超前探测事故的队组,奖励相关责任人500元。
(3)在“有掘必探”中作出创造性、创新性工作,提高了“有掘必探”效率的,奖励个人1000—5000元。
(4)对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特别是杜绝了灾害性事故发生的个人奖励1000—5000元。
本管理及考核办法自2010.01.03之日起执行。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双柳煤矿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防治水项目进行决策。
2、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防治水的技术措施组织会审。
3、调度室负责各项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4、安监处对防治水的工程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5、技术科负责对防治水措施的各种技术要求有把关的责任。
5、机电科和供应科负责对防治水工程所需的各种设备和物资进行采购。
6、各采、掘、开队组的主要负责人对防治水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人。
7、地测部门负责每月对井下进行水患排查以及水害分析预报工作,并对存在的水患有提出治理措施的责任。
8、地测部门负责对井田周边小煤窑进行调查和监督。
9、地测部门负责井田内的水文地质调查、定期进行收集水文气象资料、地表水变化规律,综合分析研究矿区充水因素并预计矿井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涌水量,负责绘制编录有关图纸及资料,提出防治水建议。
10、地测部门担负全矿入井人员的防治水培训工作,以确保所有人员明确我矿的带压开采情况及发生突水前的各种征兆以及如何避灾。
11、地测部门负责对井下所有工作面的“有掘必探”措施的制定,并对施工队组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
12、地测部门负责对井下的原始水文资料进行收集,根据收集的资料编制各种矿井防治水图件及各种生产用图,对图纸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13、地测部门负责调查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设计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14、地测部门负责协助调度室进行“雨季三防”的排查。
15、地测部门负责对井田内的地表裂缝进行调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