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大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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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认定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国土资规〔2018〕1号文件要求在原县域范围内补划。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严格落实“保护优先、布局优化、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工作原则,坚持“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工作要求,坚持“制定方案、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审核、复核质检”的工作程序。
补划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相应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生态建设和灾毁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批准程序和补划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编制任务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针对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和布局,在论证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不可避让性、合法合规性、数量合理性的基础上,分析项目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质量,拟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质量,及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编制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保护优先原则:
建设项目布局应在实地踏勘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实事求是原则:
严格按照优化后的项目用地功能区布局,编制占用补划方案,严禁“搭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量质并重原则:
坚持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严格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补划要求,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地类必须是坡度小于25度的现状耕地,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不得低于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平均质量等别。
动态更新原则: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台账,及时更新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四)工作组织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
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按项目编制。
(五)论证审核要求
论证审核重点为: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
一是依据实地踏勘和项目设计比选方案,判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二是根据项目不同选址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的情况,通过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程度、项目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因素,认定占用的合理性。
三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分析补划后能否完成相关县级行政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论证方案的可行性。
四是补划地块的位置、数量、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六)工作流程
1.收集资料。
收集重大项目建设依据(包括行业规划、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批文等),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
2.踏勘论证。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项目选址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踏勘申请后,应先期开展现场踏勘和初步论证,提出占用补划初步方案,报州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州级国土资源部门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组织实地踏勘。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实地踏勘原则上与项目用地预审现场踏勘合并进行。
3.优化布局。
用地单位根据实地踏勘论证意见,优化项目用地布局,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4.编制方案。
根据实地踏勘论证意见及优化后的用地布局,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
5.征求意见。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对占用补划方案进行集体会商。
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论证审核。
6.州(市)初步论证审核。
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县级上报的占用补划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通过初审的占用补划方案,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审核。
7.省级论证审核。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州(市)上报的占用补划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出具论证审核意见。
8.使用。
通过省级论证审核的占用补划方案,应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的必备要件,待项目用地手续经有权机关批准后,作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年度变更调查的依据。
9.更新成果。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及时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护标志、台账、数据库等,并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三、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及补划要求
(一)项目范围
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按照中央4号文件要求按质按量进行补划,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国务院批准确定。
截至2018年5月15日,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省级政府审批(核准)的国家公路网规划确定的国家高速公路、省级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地方铁路;
深度贫困县及乌蒙山片区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项目,确实难以避让的情况下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补划要求
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在本县域范围内补划。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原则上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补划数量、质量与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当。
1.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占用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在城镇周边范围内补划,经实地踏勘论证确实难以在城镇周边补划的,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要求进行补划,应优先将坝区优质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2.坝区永久基本农田
占用坝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必须确保本州(市)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不低于省下达的保护指标。
3.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占用补划后县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任务,涉及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地类要求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当是现状耕地,以下类型不得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1)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纳入国家批准新一轮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
(2)易受自然灾害损毁、受污染的耕地,不稳定耕地;
(3)已经办理用地预审、征地用地审批手续,但实际未使用的耕地;
(4)违法查处后不能复垦的耕地;
(5)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耕地;
(6)地类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
5.
已有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耕地原则上不得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需将已有探矿权勘察区块范围内的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征求探矿权人意见,并签订同意书。
6.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小于400
平方米的,按400
平方米上图。
四、成果要求
占用补划方案成果包括文本(含附表)、图件、电子数据、附件等。
(一)文本
方案文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
对方案编制的背景、原则、依据、数据来源等进行说明。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对项目涉及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保护情况(含划定、已占用及补划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到乡镇一级),包括城镇周边及坝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说明面积、地类构成、坡度、利用等级等)。
3.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依据、建设地点及建设投资规模等),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详细分析项目用地规模,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及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4.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法合规性。
对比项目不同选址选线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结合实地踏勘意见,充分论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5.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根据项目不同选址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情况,通过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项目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因素,论证占用的合理性。
6.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分析。
分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周边、坝区永久基本农田需单独说明)的位置、面积、坡度、地类和质量等情况。
7.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可行性。
说明当地达到数量、质量补划要求的耕地资源情况,分析是否能够确保完成相关县级行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8.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质量情况,相应补划同等面积、地类、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补划后县域内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9.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影响分析。
分析补划前、后全域、城镇周边、坝区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地类、坡度、质量变化情况,以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县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影响。
10.附表。
包括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前后对比表(见附件1)。
各表格中面积均采用图斑地类面积(面积计算与二调图斑地类面积计算方法保持一致),以公顷为计量单位,保留4位小数。
(二)附图
图件主要包括XX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及XX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分布示意图(包含城镇周边范围线),其他图件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增加。
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分布示意图及补划分布示意图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制作,比例尺原则上为1:
1万,视项目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永久基本农田、水域全色填充,其他为素色,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永久基本农田表达方式为:
填充颜色RGB(250,255,50)、无边框。
城镇周边范围线表达方式为:
RGB(230,0,16),连续实线,线宽1-1.5mm。
坝区界线表达方式为:
RGB(0,0,255),连续实线、线宽1.5-2mm,坝子名称标注在坝区界线内侧。
项目边界按功能分区表达并标注项目名称和各功能分区名称,表达方式为:
RGB(255,0,255),连续实线、线宽1-1.5mm。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RGB(0,255,255)
0.5mm。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RGB(255,0,255)
(三)电子数据内容和格式
电子数据包括:
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附件、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坐标文档等。
(1)矢量数据:
项目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范围、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范围(见附件2),数据为MDB格式(坐标系统、投影方式、数据库容差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一致)。
(2)栅格数据:
×
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
县(市、区))及×
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分布示意图(×
县(市、区))。
(3)文档数据:
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
(4)附件:
项目建设依据(行业规划批准文件、立项批准文件等),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的请示,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初步审核意见和请示,省级踏勘论证意见,占用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实地照片。
(5)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坐标格式为TXT文本(1980西安直角坐标)。
五、其他要求
(一)方案名称为“×
县(市、区))”。
(二)方案按封面、内封、目录、正文、附表、实地照片、附件顺序编排。
封面(标明建设依据)及内封落款为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年月;
文本应双面打印。
(三)图件名称为“×
县(市、区))”及“×
县(市、区))”,加盖涉及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章。
(四)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提交省级论证审核资料清单:
1.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
2.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及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分布示意图(包含城镇周边范围线);
3.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请示,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请示;
4.电子数据光盘。
包括:
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表格数据、附件、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坐标文档等。
附件1
表1
xx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
填报单位:
面积单位:
公顷(0.0000)
占用图斑
所在县(市、区)
标识码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平均质量等别
共计
城市周边
城市周边以外区域
小计
耕地面积
其他
质量等别
水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县域
……
合计
注:
1.4=5+10;
5=6+8;
6≥7
2.栏3“标识码”为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图层属性结构字段数值,不另行编号。
3.“质量等别”为最新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中的国家土地利用等,等别在1-15等之间,非耕地的不填写质量等别;
质量等别为加权平均数,保留一位小数。
4.“其他”为继续保留的原有基本农田的可调整地类,确定为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其他农用地等。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日
表2
xx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
补划图斑
所在县(市、区)名称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县域小计
……….
1.4=5+9;
6≥7;
2."
标识码"
为最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地类图斑层中属性结构字段数值,不另行编号。
表3
XX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前后对比表
单位:
公顷
行政区名称
上级下达指标
补划前永久基本农田
补划后永久基本农田
变化量(补划后-补划前)
补划后面积-上级下达指标
城镇周边
坝区
全
域
附件2
项目范围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
XMFW)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小数位数
值域
约束条件
备注
XZQMC
Char
100
非空
M
填至县级
项目名称
XMMC
功能分区
GNFQ
用地规模
YDGM
Float
>
BZ
O
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
YJJBNTZYFW)
BSM
Int
>0
要素代码
YSDM
基本农田图斑编号
JBNTTBBH
19
图斑编号
TBBH
划出图斑编号
HCTBBH
20
表注1
地类编码
DLBM
地类名称
DLMC
60
权属性质
QSXZ
权属单位代码
QSDWDM
权属单位名称
QSDWMC
座落单位代码
ZLDWDM
座落单位名称
ZLDWMC
耕地类型
GDLX
C
基本农田类型
JBNTLX
质量等级代码
ZLDJDM
16
坡度级别
PDJB
17
扣除类型
KCLX
18
扣除地类编码
KCDLBM
扣除地类系数
TKXS
线状地物面积
XZDWMJ
≥0
m2
21
零星地物面积
LXDWMJ
22
扣除地类面积
TKMJ
23
基本农田图斑面积
TBMJ
24
基本农田面积
JBNTMJ
≥0,
25
地类备注
DLBZ
注1:
划出的图斑编号为“行政区代码(12位)+6位顺序码+2位字母码(HC)”组成
注2:
其他属性的填写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范围属性结构描述表
YJJBNTBHFW)
划入图斑编号
HRTBBH
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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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 重大项目 永久 基本农田 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