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规章制度守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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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否则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一次并按缺席处罚。
第一顺序人一个月不得缺席两次。
2、劳务公司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劳务公司再次进行正式的委任。
3、项目部第一召集人为项目经理,第二召集人为项目工长。
4、参加会议的各方代表必须按时到达,如有紧急情况必须提前请假并要得到准许,否则迟到一次罚款伍拾元并要当时缴纳,不能当天缴纳从工程款中两倍扣除。
5、缺席一次罚款壹佰圆并当时缴纳,否则从工程款中两倍扣除。
6、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依次发言,提出的问题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再议,不得吵闹喧哗,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伍拾至贰佰元的处罚。
7、会议中手机要置于无声状态,否则一次处罚五十元,当场兑现。
8、项目部要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并要有固定的表格,会后与会人员(负责人)确认内容无误签字,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手文字资料。
9、会议纪要由项目部整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手资料存档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1.劳务方要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项目工长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劳务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劳务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2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劳务公司进场施工前必须经项目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否则不允许进场。
2.劳务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
次经济处罚2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和未经项目部、监理验收通过而进行施工的,给予经济处罚500~1000元/次。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5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木工工长应服从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管,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或清退出场。
所有方木、模板、钢管、扣件等进场后按项目部的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卸车。
否则罚款500元/次。
1.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重新搭设,并处以每次每处500元处罚;
若在砼浇筑时发生落顶罚款1000元/次,并通报。
2.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3.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形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4.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特别是后浇带部位模板不按规定拆除的,每处处罚2000元。
5.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0元/处。
6.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劳务方应重新返工,除包料外另罚款500元/处。
7.验收模板时木工工长和小组组长必须配合(至少三人),否则每缺一人罚款100元,不报验或未按时间报验罚款100元/次。
8.模板清理应干净,2㎜以上的缝隙应粘贴海绵胶带,否则罚款50元/处。
9.轴线位移、每层垂直度大于6㎜,每层标高误差大于10㎜时,罚款100元/处;
总高度误差大于30㎜时,罚款500元。
10.顶棚平整度2M范围内大于6㎜时,罚款100元/处。
11.内外门窗洞口尺寸误差大于8㎜时,罚款100元/洞口。
12.外墙、阳台、门窗、空调板等室外构件首层至顶层上下错位大于20㎜时,罚款100元/构件。
13.全高垂直度误差大于30㎜时,罚款500元/处。
14.每四层拆模后项目部组织劳务方参与以班组为单位进行验收。
15.若发现未经允许乱截钢管、方木、模板,造成大材小用、优材劣用的,罚款200元/次。
16.拆模时,若发现故意损坏方木、模板,山形卡、对拉螺栓、扣件不及时清理造成掩盖或丢失,除按物价两倍赔偿外,另罚款500元/次。
17.每层梁板模板支设完毕后,必须把外墙控制线弹到模板上,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帮扎钢筋,未按要求验收合格擅自帮扎钢筋的必须立即停止帮扎,并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五、钢筋工程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钢筋工工长应服从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管,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或清退出场。
所有钢筋、钢板等进场后按项目部的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卸车。
1.钢筋配料时要吃透图纸、熟悉规范、规程、标准,每个尺寸都要反复推敲,严禁料单上出现差错。
料单一式三份,正式加工前两天报项目部一份,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加工。
未经审批擅自加工而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另罚款500元/次。
钢筋进料计划要提前10天上报项目部。
2.项目工长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3.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项目工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劳务公司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500元。
4.劳务公司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项目工长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劳务公司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1000元,直至整改合格。
5.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安装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劳务公司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至指定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除包料外每次罚款500元。
劳务公司应加强对已经绑扎的钢筋进行成品保护,特别是在砼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成品钢筋受到破坏并不能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砼浇筑后墙、柱钢筋偏移,劳务公司未经项目部同意而私自处理的,每次处罚500元。
7.砼浇筑后墙、柱钢筋严重偏移的,项目部请设计单位作出处理方案,所需费用由劳务公司负责并每次罚款2000元。
8.现场存在的问题劳务公司的施工工长未能及时发现或在项目工长提出后仍无理狡辩的,每次罚款200元。
9.项目部一次提供良好状态的钢筋加工设备,使用过程中由劳务公司负责维护、保养。
若发生更换配件其费用超过200元的由项目部和劳务公司各承担一半;
200元以下的由劳务公司全部承担。
钢筋切断机每切250T二、三级钢由项目部提供一个刀片;
每切500T一级钢由项目部提供一个刀片,其它非正常损坏的均由劳务公司承担。
10.钢筋损耗规定1.5%(按实用数量),节约下来的按节余量的50%作为奖励,超耗的按超用量的价值从劳务费用进行扣除,作为补偿。
11.钢筋的搭接和锚固长度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同时允许加长1~5㎝。
超出此范围的罚款200元/处。
12.机械连接套筒的损耗率为零,超用部分按原价赔偿。
13.钢筋帮扎完毕,经过自检合格,报项目部验收,待监理及建设单位全部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部安排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若验收未合格擅自浇注的每次罚款5000元。
六、混凝土工程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砼工工长应服从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管,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或清退出场。
1.因劳务公司组织不力或由劳务公司原因造成的不能连续浇筑,商品砼在现场停留时间过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浇注的必须清退出场,损失由劳务公司负责。
2.现场浇注的商品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振捣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砼施工时劳务公司没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管理或管理力度不强的,每次罚款200元。
4.砼施工时由于主观因素导致砼不能在规定的地方留设施工缝的,每次罚款500元。
5.砼严重漏浆的要及时处理,且每处罚款200元。
6.砼施工时对私自在泵机内加水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在泵机内取砼试块一组,到达养护龄期后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检测,所需的检测费用全部由劳务公司负责。
7.砼施工后由劳务公司养护不及时或养护措施不合理或野蛮施工导致砼表面产生开裂,开裂面积在1平方米的以上的,每平方米罚款200元。
8.砼未终凝就开始上人的,罚款50元/脚印;
吊装材料的每次罚款500元。
9.砼拆模后砼表面的蜂窝、麻面或空洞现象不允许私自处理,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处理的,视现场实际情况的轻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由砼胀模引起的砼几何尺寸过大或剔除胀模后露出结构钢筋的,处罚200元/处。
11.砼浇筑过程中若发现砼工有故意破坏其它工种成品或半成品的(如:
安装工程的预埋管等),造成返工的除包赔人工费、材料费外另加罚款200元/次。
九、脚手架工程:
1.劳务公司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水平杆及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每处罚款200元。
2.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和顶撑的,罚款200元/处。
3.脚手架搭设一定高度时未能及时卸荷的,罚款500元/天。
4.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楼层施工面1.2米而进行主体工程施工的,罚款1000元/次·
天。
5.以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的,劳务公司应及时整改并罚款200元/次·
6.外墙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未能及时悬挂或悬挂不严密的,劳务公司应及时悬挂并罚款200元/天。
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一、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劳务公司应按照要求,以合同总工期和合同节点工期为依据编制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
1.总施工进度计划:
劳务公司进场后,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总工期和项目部的施工总计划,制定出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7日内上报项目部。
2.节点进度计划:
该计划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在上一节点完成前一周内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批后遵照计划执行,如节点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3.月施工进度计划:
当月计划应于上月24日前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月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4.周施工进度计划:
劳务公司应在项目周例会召开前,把下周的周进度计划上报给项目部,对于无本周计划的处以200元罚款。
5.进度计划的内容:
5.1.计划的目标;
5.2.合理的工序安排;
5.3.劳动力组织情况;
5.4.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6.总进度计划、节点进度计划以及月进度计划需经项目部生产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
二、计划落实制度
1.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力,劳务公司应提前调配、合理组织,机械、材料应提前7天计划,项目部统一及时安排。
2.对于劳动力达不到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的,处以50元/人?
天罚款。
3.公司作业班组施工进度缓慢,与所报进度计划偏差过大,情节严重者,项目部将责令劳务公司10日内撤换该作业班组,否则罚款200元/天·
班组。
4.召开项目周例会,劳务公司要如实汇报上周施工进度情况,如有偏差,提前总结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编制赶工措施并制定下周进度计划
4.1赶工措施明确的内容:
1)要确定赶工责任人;
2)明确人工组织措施;
3)合理调整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
4)追回延误的时间。
4.2进度滞后赶工措施不力、到时间节点未追回延误工期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4.工程进度定期检查制度。
每周一上午10:
00进行现场检查,每月25日检查工程月实际进度,对各区段施工进度检查对比,进行总评,经项目工长检查对比月进度计划,每逾期一天予以500元罚款,(如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要求,以总罚款的20%作为奖励)。
5.工程滞后10天以上的,劳务公司必须出具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并劳务公司负责人进驻现场督促落实。
三、进度计划的控制原则
1.施工进度控制应满足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抢工程进度时,不得有损工程质量。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服从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施工资料和内勤管理制度
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部和劳务方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信息和要求。
对于劳务公司拒绝接收项目部文件行为,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2.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签字程序执行,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正确部位加盖公章。
二、施工现场出入证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管理,服从项目部的统一调度。
2.进场施工人员在三天内办理出入证(劳务公司提供施工人员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对逾期不办理者有权拒绝其进出入施工现场。
并按20元/人罚款处理。
3.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必须接受核查,并主动亮明身份,接受检查。
对拒绝接受检查的按50元/人罚款处理,对带出工程材料、机具的必须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4.对劳务公司施工人员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与门卫发生争执的发现一起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劳务公司在工程开工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其中要明确:
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2劳务公司的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
1.3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1.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惩办法;
1.6各单项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1.7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8各重点工序的安全预控办法和事故多发施工节点的安全预控措施;
以上内容必须编制,违反不准进场或处以5万元罚款。
2.项目部要同劳务方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责任状见附表)。
3.按项目部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挂牌制度,即在基坑临边围护的显着位置、每层的显着位置、大型机械上、责任区道路上悬挂明示牌,上面标明数量、责任人、围护检查时间等要素。
不按要求执行的,一次罚款200元。
4.劳务方进场前必须将所有的施工现场人员登记造册、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以备项目部随时检查。
5.劳务方在开工前要明确施工设备、设施、机械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进行不定期检查。
6.劳务方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担负起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职责,要求必须参加项目部的例会,将项目的安全管理动态及时传达给项目部。
7.劳务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应的管理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有防署、防寒、防雨的措施。
8.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牌禁止随意拆除或移动,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9.其它单项处罚标准:
9.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一人次罚款20元。
9.2.临边围护不全或未挂安全网的,每一米罚款200元。
9.3.电梯口未围护的,一处罚款500元。
9.4.阳台、落地窗、预留洞口未防护的,一处罚款200元。
9.5.安全网未按要求张挂或破损的,每10㎡罚款100元。
9.6外架必须经过验收,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时间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9.7.安全用电违规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8.酒后作业的,一次罚款50元。
9.9.对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
9.10.对于野蛮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劳务方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2.劳务方的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等不得妨碍消防通道,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3.电、气焊作业严格按规范持证操作,并要携带灭火器材,发现一次不携带,罚款200元。
4.禁止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驱逐出场。
5.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点火,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在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易燃、易爆)内严禁吸烟,发现罚款100元/人·
次。
三、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食堂配备必要的冷藏和排风设施。
2.炊事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防止食物中毒常识。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储存、使用的管理。
5.食堂、餐厅的装修及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郑州市有关规定。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劳务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的要求组织施工,达到“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管理。
2.项目部对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3.遇有下雪天气,在雪未停的情况下将责任区道路一天至少清扫两次。
未按要求清扫的,每半天罚款200元。
4.在雪停止后,立即组织人员将道路及人员、车辆可能行走的地方清扫干净并将积雪运到指定位置,要求在三个小时内完成。
如未能按要求清扫或清扫达不到要求,每推迟一小时罚款200元。
5.道路、施工现场、厕所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要做到无杂物、无粉尘、不泥泞、显露道路本色,适当洒水,每日在早7:
30和下午2:
00以前各清扫一次;
此项工作项目部每天都要检查,不达标的每半天罚款100元。
6.项目部在料场、施工作业区配备足够的照明,劳务公司要有专人维护。
7.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施工材料、周转材料的堆放,块料要成堆成方码放整齐、散料要设置围栏,料场要挂牌管理,标明名称、规格、数量,料场距建筑物和相互之间的距离要符合防火要求,且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此工作项目部每天都要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的罚款200元。
8.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通过垃圾通道运到垃圾场,严禁抛撒,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9.施工和生活垃圾要分开堆放。
10.施工中有污染城市道路,污染后要及时清理,否则情节严重的,一次罚款500元。
11.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大、小便,发现楼层有大便的,每处罚款200元,对于举报他人者经落实后每次奖励100元。
12.严禁从楼上投掷物品,倾倒垃圾,防止高空材料坠落,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3.项目部布置的“七牌两图”施工图牌要有专人维护,发现劳务人员故意污染、破坏的,罚款200元/次。
1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要实行胸卡管理制度,门卫严格检查。
15.安全网要经常有人维护,发现有破损的一处罚款50元。
16.劳务方要约束施工人员的言行举止,在施工现场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嬉笑打闹、酒后上班,发现上述不文明现象,每一次罚款20元。
17.办公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规章制度上墙。
18.职工宿舍,有热水供应设施(劳务公司自备),有消防设施。
19.职工宿舍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用电规范,无积水、垃圾。
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0.劳务方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文明教育,严禁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偷盗等非法活动,发生一起,按照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特别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限额领料及耗料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合理需求,遏制大材小用,优材劣用,节约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完善项目劳务科学管理,根据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物资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部和劳务公司库管人员进行制度培训,做到爱岗敬业、积极向上。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生产计划,项目部经营预算部门结合项目部主管工长(劳务公司相关人员也可参与)算出此工程需用的建筑材料(包括:
钢筋、砼)和周转材料(包括:
方木、模板、安全网、工字钢、钢丝绳、卡扣、扣件、钢管、防护竹笆等)的清单,满足生产需求,并注明损耗率;
其中若钢管和扣件为租赁时,劳务方应有专人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共同去租赁站进退,负责见证数量,处理废钢筋时劳务方也应派人见证,否则视为已确认。
三、材料进场时项目部库管人员严格按采购单对项目部物资人员所购物品进行品质的检验,规格、数量的核对,归类码放整齐。
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物资部门给予退场,需要时主管工长应随时给予配合,并认真做好入库记录。
四、劳务公司必须指派有其负责人书面授权的专人领料,授权书交由项目部库管保存;
中途更换时必须经库管人员的批准并有其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在项目部库管处备案。
五、出库时,劳务公司必须出具经审批的限额领料单,按其列出的材料数量、规格发放,并做好签认记录。
六、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完工时,劳务公司结算前必须到库管处核对建筑材料及耗材的使用情况,项目部库管人员应签注意见,详细标明是超用或节余。
七、项目部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限额领料制度,超用建筑材料或耗材,劳务公司按原价赔偿;
节余部分建筑材料或耗材,项目部对劳务公司按节余部分价值的20%给予奖励。
八、在劳务合同中明确注明低值易耗品和小型设备或难以计算的耗材(包括:
扎丝、铁丝、铁钉、切割机、切割片、焊机、焊条、焊把、焊把线、水准仪、50M钢卷尺、对讲机、斗车、铁铣、电工工具和耗料、照明灯具、除主管外的临时施工水管、二级配电箱以下的所有电缆和电箱、振动棒、振动器、木搓子、刮杠、海绵胶带、砼养护塑料薄膜、防雨薄膜、密目钢丝网、所有劳保及防护用品等),对劳务公司实行包干制,综合考虑到劳务总价中。
九、项目部库管人员结合经营和物资部门每月25日公布当月建筑材料或耗材的发放状况,经项目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门。
十、项目部与劳务公司结算或支付进度款时,结算申请单上必须附上项目部库管人员统计且经项目经理签字的当月建筑材料或耗材的发放状况一览表。
其它
一、对于非项目部原因造成的建设、监理或其它主管部门对于本工程项目的罚款均由劳务公司承担。
东岸尚景A—12#楼项目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
为保证项目东岸尚景A—12#楼工程的安全施工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以及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明确劳务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应负的安全施工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与劳务公司签订安全施工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安全施工目标与责任
1.劳务公司对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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