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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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9013
澄迈县老城镇那板村和玉旺村附近2公里有一龟河水库(30亩),有村干部在上游几十米处养猪(100多头),并将养殖排泄物排入该水库,严重影响水库水质,导致乌龟等生物死亡,村民接触该水体后皮肤溃烂。
水、大气
经核查,举报内容失实。
主要是该猪场距龟河水库(山塘)200米左右,周围500米内无居民住区(村庄)。
建有雨污分流、厌氧池、污水储存池等设施,采取“猪——厌氧池——污水储存池——果林(香蕉、槟榔、橡胶)”方式养殖。
现场核查没有发现该场养殖污水向龟河水库排放的排污沟或管道、暗沟,养殖污水经厌氧池、污水储存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香蕉、槟榔、橡胶种植。
投诉人反映的“养殖排泄物排入该水库,严重影响水库水质,导致乌龟等生物死亡,村民接触该水体后皮肤溃烂”不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养猪场存在着污水储存池未防渗、干清粪露天堆放、排污沟不及时清理等问题。
属实
对该信访件检查发现的问题已部分得到解决。
一是该场已对养猪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对排污沟进行清理;
二是该场已开工建设干清粪储存池,对污水储存池进行防渗改造。
3
D28051
儋州白马井镇钱地村委会约200米处有一水产品加工厂,加工(洗鱼)时,污水直排红树林,流入大海,且散发恶臭味、蚊虫滋生,严重破坏红树林生态环境。
儋州
一是该厂名称是儋州鑫海水产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没有环评手续。
二是该厂在2017年6月中旬已经停产,至今也没有再生产。
三是附近的红树林并没有被破坏。
该厂2017年6月中旬至今已经停产。
同时该厂负责人表示,等办好环评手续后再开工。
4
D28061
儋州市政府准备搬迁十八家木材厂到儋州木棠镇春坡村委会春坡村、张宅村,目前未通过环评就开始建设,砍伐村里300亩树木。
生态
木棠工业区306亩土地项目引进尚没有启动,不存在引进十八家木材厂的情况。
项目引进尚未开始,不存在需要环评报告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依法依规(林业采伐许可证编号0074890、0074891、0074892)砍伐的306亩树木为1992年木棠开发区已征用的国有储备土地,并不是春坡村土地。
不属实
木棠工业区向春坡村公布木材厂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文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得到了部分村民的理解。
5
D28087
群众对儋州市白马井镇恒大海花岛项目破坏海洋生态环境(X08028)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
举报人称至今无人调查,也未进行整改,还和之前一样在继续施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中国海监儋州大队、市农委、国土局、住建局、白马井和排浦政府再次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染物排入海,目前海域施工仅为取得合法手续的海花岛1号岛入岛桥梁和海花岛游艇码头两个项目。
对违规用海项目已立案,2015至2016年共投入146.02万元用于增殖放流,放流区域包含海花岛附近海域;
加强对海花岛督查力度;
业主已将违规项目拆除清理,生活垃圾也定期运走处理;
恒大公司已向市政府递交《儋州市恒大海花岛周边海域生态修复(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协议(报批稿)》,争取最大限度减少对海洋生态损害。
6
D28098
儋州王五镇和平路76号有一个迷信诈骗窝点,每天敲锣打鼓放鞭炮(时间不固定,有时候凌晨4点),且在旁边人行道上使用高音喇叭,噪声非常大,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噪声
2017年9月8日上午,王五镇政府干部李红成、吴程远、陈世育和王五居委会干部陈以华等人员对王五镇和平路76号居民点进行实地核查,并向周边群众进行走访了解该人是否存在从事迷信活动,据群众反馈该人时有从事占卜迷信活动,从事迷信时,产生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王五镇政府和王五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居民点户主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不能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也不能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该户主接受王五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当场承诺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件。
镇包点干部和居委会干部将继续监督跟踪,防止该现象反弹。
7
D29003
儋州新州镇宣办居委会赤坎地村内垃圾乱堆,村边公路旁有一垃圾堆放点,长5-6米,宽1米,散发臭味,相关部门半年清理一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大气、垃圾
宣泮村委会赤坎地村人口多、密集,群众卫生意识淡薄,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2017年9月9日上午,新州镇府组织镇环卫站工人、挖掘机、环卫车前往赤坎地村清理垃圾,9月10日下午,垃圾清理完毕,污染问题已得到改善。
8
D29004
儋州排浦镇文豪街排浦中学旁边有两辆水泥零售点的水泥车长期停放,离居民区仅20米左右,进行水泥装卸时产生很大灰尘,影响周边居民。
曾向居委会、镇政府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扬尘
核实排浦镇排浦中学旁边长期有2辆大货车售卖成品水泥,货车长约8米,宽约2米,每辆承载30吨重水泥,卸卖搬运时泥尘飞扬,影响周边居民。
对水泥销售商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将载水泥的货车驶离;
引导其在非居民区建立水泥储存周转点,将货车停放在不占用道路的地方;
建立镇街道巡查队伍,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行为反弹。
9
D28082
东方市八所镇剪半园村思源学校东侧500米处,违法搭建几千平米围栏养猪和养鸡(目前有几十头猪和上百只鸡),养殖排泄物到处乱排,脏乱差。
东方
大气、水
经核实:
1、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位于东方市八所镇剪半园村黎闷道坡,场主为罗卢康,其1998年向八所镇剪半园村承包黎闷道坡地46.95亩,四周均为果树林,距居民区500米左右,经市国土资源局核实,该地规划为城镇用地。
2、该养殖场现有在用猪舍2栋,每栋250平方米,现养有育肥猪共45头,其中大猪25头,仔猪20头。
现场核实未发现养殖场养鸡。
3、该养殖场建有1个20立方米的沉淀池,全部投入使用。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排泄物和废水排入沉淀池,然后全部用于种植莲雾,沉淀池满后会有少量的污水渗透而流入周边林地,养殖排泄物到处乱排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
1、该地为城镇用地,该养殖户养猪头数未达饲养规模,属于农户散养,由市农业执法局对该养殖户罗卢康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其配合整改,并承诺今后在该地块不再养殖畜禽。
2、目前养殖的25头大猪已陆续出售,罗卢康承诺9月22日前销售完毕,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跟踪监管。
2017年9月12日上午,市畜牧兽医局疾控中心已饲养仔猪进行检验检疫,全部合格。
2017年9月13上午,市畜牧兽医局对饲养的仔猪接种疫苗、打耳标后,已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购为扶贫物资并到我市天安乡长田村进行发放。
10
D28089
东方解放东路山海湾小区9号楼往海边方向3至4公里处有一养鸭场,养殖水塘占地100-200平方米,夏天时候有很浓的臭味飘向小区。
2016年居民入住后该问题一直存在。
大气
9月8日早上,由东方市畜牧兽医局安排两工作调查小组,对东方市解放东路山海湾小区往海边方向4公里范围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经实地排查,未发现信访件所描述的养殖户占地100-200平方米水塘做养鸭场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虽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但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地块的监管。
下一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规定,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不按通告规定圈养家禽家畜的问题进行巡查监管,依法依规给予查处。
11
D29018
东方八所镇政法路及解放路一带,居民闻到浓重的臭鸡蛋味。
2017年9月8日上午,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展开调查。
经核实,东方市八所镇十所村南侧面积大约1941亩西瓜地,西瓜种植户种植用的都是有机肥和鸡粪,需要将两种肥简单搅拌后施洒到地里,在搅拌过程会产生臭鸡蛋味及施肥过程中会产生臭鸡蛋味,随着东南风吹向市区,导致八所镇政法路及解放路一带居民闻到恶臭气味。
一、由市综合执法局和农业部门对种植户加强监管。
二、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现场督促种植户将有机肥和鸡粪施洒到地里。
12
D28045
海口秀英区美华路19号海盛花园旁的三福记美食园(大排档),私搭暗管将油烟排入下水道,油烟通过下水道进入海盛花园小区,导致小区里烟雾弥漫,中午11点至2点尤为严重。
海口
油烟
经核查,该店持有环保备案手续。
经营者为文泉,具有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群众反应的偷排油烟管已经于2017年4月接到12345热线投诉办件现场处理时拆除,并且已经封堵。
新建的油烟管道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因此不存在油烟排入下水道的问题。
1.现场要求经营者加强对油烟净化器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并做好店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经营者已按要求落实。
2.委托监测部门对该店经营过程中排放的油烟进行监测,若有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
经监测,油烟排放达标。
3.属地街道办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确保经营者守法经营。
4.2017年9月13日,对该店周边居民及小区进行回访。
经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到,该店油烟问题已得到解决。
13
D28090
1.海口秀英区长流镇海口火车站对面博养村居民区旁有一经营5-6年的消毒公司,污水直排厂区门口外面的农田灌溉水沟,散发臭味,污染附近100至200亩农田。
近半个月以来都在晚上十一点之后进行生产,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2.海口秀英区石山镇杨欢村紧挨居民区有个营业5至6年的消毒公司,污水先排入厂区外的沉淀池,再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水满后溢出,流入国家火山口自然保护区内。
水、大气、噪声
经核查,海口秀英鑫鸿达餐具消毒中心,场内建有隔油、沉淀、三级化粪池。
餐厨垃圾进入收集容器后,由环卫玉禾田公司处理,日产日清。
因该村未覆盖市政污水管网,该单位生产废水原先是经隔油、沉淀、三级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入村民生活污水沟(不属于农田灌溉水沟),该水沟为博养村村民生活排污沟,有硬化处理,不存在污染农田现象,现场异味不明显。
秀英区环保局已于2016年10月对该单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该项目的使用,目前该单位已封堵排污口整改完毕并已完善备案手续,委托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水进行外运(有污水外运台账记录及抽运照片为证)。
该单位生产时间为8:
00—11:
30,市民反映近半个月以来都在23:
00之后进行生产,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经走访周边居民表示夜间未进行作业,反映的夜间作业扰民现象不存在。
处理情况:
1.要求鑫鸿达餐具消毒公司正常作业时间为8:
30,夜间不生产。
2.要求海口秀英鑫鸿达餐具消毒公司和海口兴宝隆餐具消毒厂加强对污染防治措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启用污水不外排,做好污水外运相关的台帐记录。
秀英区西秀镇政府和秀英区石山镇政府已派员加强对两家单位的监管巡查,若有发现违规排放现象从严查处。
14
D28092
海口琼山区高登西路95号有一细雨音乐吧,晚上11点至凌晨1点营业,噪声扰民。
距离海南中学南门宿舍区仅40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经查:
海口琼山细雨饮吧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违反《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且没有环评备案。
1.海口琼山细雨饮吧违规情况属实,琼山区城管执法队员当场立案查处,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海口琼山细雨饮吧进行整改:
(1)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2)应采取密闭门窗等有效措施,控制音量。
(3)2017年9月8日前办理环评备案。
依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2.海口琼山细雨饮吧已办理环评登记备案。
3.海口琼山细雨饮吧已关闭高音广播喇叭及门窗营业。
区城管局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类似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
15
D28102
海口龙华区新民西路22、24、26号有一家斋菜煲夜宵店,经营时间为每日18点至第二天早5点,最多容纳约100桌客人,露天营业时噪音扰民。
附近居民希望商家采取隔音措施降低对居民影响。
此件与举报件X17027部分内容重复。
经现场核实:
1.露天经营部分无任何隔音措施。
2.露天经营部分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1.室内安装玻璃门进行隔音,已于2017年9月5日完成安装。
2.店家书面承诺露天经营部分营业时间不超过23:
00,23:
00之后只能室内经营并关上靠近新民西路一侧大门,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由中山城管、人和坊社区跟踪落实)
3.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市民文明用餐,不要大声喧哗。
(由人和坊社区跟踪落实)
4.于2017年9月12日张贴公示,向市民公开整改进度。
5.中山城管中队、人和坊社区安排人员制定巡查值班表,做好巡查记录。
16
D28104
海口秀英区东山镇高山村有一家东山爆竹厂(占地约几十亩),经常燃放烟花爆竹,烟雾扩散,还有纸筒掉入村民家中;
工厂污水直排,有臭味,且经常有大型挂车运输货物,噪音扰民。
大气、水、噪声
1.现场未发现近期燃放烟花爆竹迹象,企业周边2公里范围内无群众居住情况。
最近燃放烟花爆竹是在2017年7月18日的全市烟花爆竹订货会,傍晚19:
00左右燃放,均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燃放,平时过年过节才燃放,一般3至5个。
2.企业经营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现有员工共22名,厂内常驻员工为8名,企业建有化粪池,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澄迈鸿运清洁防水有限公司抽走处理,现场核查未发现该企业生活污水乱排情况,信访件反映的工厂污水直排不属实。
3.该企业运货车辆共7辆,为六轮专业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规格均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安全和运输规定要求,非信访件反映的大型挂车;
因企业周边2公里范围内无群众居住,不存在该企业运输噪声扰民的情况。
1.责令该企业建立及完善污水处理台账。
2.属地镇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避免产生扰民的情况。
17
D29001
海口秀英区长流镇长康路(从南海大道入口进入直走400米)路边有一砂场中转站,2017年7月开始营业,每晚10点到凌晨4点有大车进行装卸,作业时噪音很大,每辆车作业10-15分钟左右,两辆车间隔时间大概有一个半小时左右。
质疑该砂场中转站建设的合法性。
曾向12345投诉未解决。
1.12345曾于2017年9月6日接到投诉,9月8日9:
00,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卢业民大队长联合长流镇政府、区住建局、长流镇环保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到该投诉点进行现场核查。
2.经查,该砂场中转站没有相关用地手续,有1条生产线、2间活动板房。
该沙场中转站对外来砂进行筛选后运走。
生产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3.存在以下问题:
(1)该砂场中转站22:
00点至4:
00超时作业产生噪音污染。
(2)用地手续不合法。
1.已于2017年9月7日对该砂场中转站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砂场中转站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行为,拒不停止的,视为加重处罚的依据;
同时下达了《协助调查通知书》,通知该砂场中转站负责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接受调查。
2.安排城管队员进行巡查,确保砂场中转站不生产,督促砂场中转站将砂子2017年9月13日前清理完毕。
18
D29005
群众对海口市秀英区港澳开发区有几十个工厂污染(D01029)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
目前裕泰饲料厂白天停产,但晚上偷排,有时候还会闻到臭气。
经核实,海南裕泰饲料厂目前生产时间为8:
00—17:
30,17:
30—次日8:
00是停产时段。
晚上并没有发现有加工生产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工人在厂,只有保安在值班守岗,全厂机械处于关闭状态,夜间并未生产。
未发现港澳开发区内企业存在偷排污染行为。
经检测部门多次对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及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加强环境监管,环保部门已将裕泰饲料厂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列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
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
加大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同时安排人员24小时对该厂进行巡控。
2.约谈企业负责人,强调企业环保责任,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使其自觉守法,自觉肩负其企业环保责任。
企业自觉限制生产时间,晚上不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关仓库大门,避免饲料味飘散。
3.积极协助企业加快搬迁工作,促进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尽快搬迁。
并加强日常监控巡查,做好舆情和投诉处理工作。
19
群众对海口市秀英区西海岸假日海滩不明排污口污水直排入大海(D08051)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
截止目前西海岸假日海滩排污口还有污水排向大海。
1.2017年9月7日23:
15分,长流镇相关人员对西海岸假日海滩周边排水口进行排查。
假日海滩附近三个排水口水体正常,均未发现有排放污水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其他不明排水口。
2.2017年9月8日8:
30分,秀英区副区长陈安妮联合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长流镇对西海岸假日海滩周边排水口进行更大范围的排查。
联合工作小组对周边7个排水口进行了详细核查,其中4个排水口无水流动,3个排水口有水流动但水体正常、无明显异味,未发现有污水向大海排放。
3.另外,联合工作小组也对西海岸假日海滩旅游景点和周边的福山咖啡这两个项目也进行了调查,经调查:
(1)假日海滩旅游景点平时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有员工生活污水和游客洗浴废水,该景点建有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排往市政污水管网,并未排入大海。
西海岸假日海滩浴场是城市海岸带浴场,假日海滩旁边是繁忙的港口和市区,因此水质程度有些波动是客观存在的。
根据《2016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假日海滩浴场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
(2)福山咖啡运营过程主要产生生活污水、餐厨废水,该单位建有雨污分流系统,并建设有三级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污水排往市政污水管网。
该单位项目也已于2010年取得环保验收批复(海环审字〔2010〕844号)。
经调查,也未发现该单位向大海排放污水。
1.加强巡查和监管,加强对海岸线巡查和不定时排查周边企业排污情况,一旦发现有违法向大海排污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2.定期对西海岸周边排水口的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向公众公示监测结果。
20
D29019
海口秀英区东山镇高田村旁有一海口合盛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仓库,晚上有时放烟花,噪声扰民。
1.该仓库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省安监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项目在2016年12月22日在省生态环保厅申报备案,备案号:
琼环评备〔2016〕35号。
2.现场未发现近期燃放烟花爆竹迹象,公司周边2公里范围内无群众居住情况。
00左右燃放,均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燃放,平时过年过节才燃放,一般3至5个。
属地镇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避免产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21
D29022
群众对之前反映的海口龙华区龙桥镇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项目环境污染问题(D17059)在信息公开媒介上公开的举报内容有异议及补充,实际情况是:
1.只是部分环评项目通过审批,10个高尔夫球场是未通过环评审批的,且未批先建,违反环保法;
2.实际建设内容未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环评措施进行建设;
3.在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地方政府均未按环保法对其进行查处或要求整改停工;
4.该项目未通过规划环评,就先通过项目环评,程序不合法;
5.要求地方政府对10个高尔夫球场的环评审批过程及内容予以公开。
经现场核实:
1.10个高尔夫球场是未通过环评审批问题属实。
2.实际建设内容未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环评措施进行建设,问题部分属实。
3.在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地方政府均未按环保法对其进行查处或要求整改停工,问题不属实。
1.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内共建设8个标准杆球场和2个短杆洞练习场,2009年接受国土资源部工作组现场督察后,2014年全国高尔夫整改通过;
在2016年高尔夫整改回头看检查之后,于2017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联合公布了全国高尔夫清理整治结果,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8+2”个球场属于整改合格类球场。
2.海口市环保局已对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内的高尔夫球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罚款6万元。
22
D28064
1.乐东尖峰镇风田村风田桥下游有4个偷采河砂点,偷采河段长几百米;
2.乐东万钟公司(地名)下高速500米右手边有一保安亭进去3公里处,有2个偷采河砂点;
3.万钟公司进去800米左手边往老邢田方向有一在建的桥,再往右手边走500-600米,有3个偷采河沙点及1个筛沙点。
乐东
县水务局牵头联合各协助单位成立调查组,于2017年9月8日上午9时至10时,对尖峰镇凤田村凤田桥下游段进行实地核实,没有发现作业人员及运砂、挖机等作业设备,也没有发现砂堆和作业遗留的痕迹,举报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调查组于2017年9月8日下午14时至15时,对万钟公司瘦园溪段进行实地核实,发现有违法采砂点2个,但现场并未发现砂堆、作业人员和作业设备,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调查组于2017年9月8日下午15至17时,对万钟公司老邢田方向白沙河段进行实地核实,发现有4个违法采砂点,其中3个非法采砂点无作业人员、采砂设备和采砂痕迹,另外1个采砂点发现抽砂浮台1个,抽砂船只1艘,现场没有发现砂堆及作业人员,群众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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