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填造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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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3
3
吹泥砂区面积
54.51
4
吹砂区面积
20.34
5
吹填砂区面积
11.94
6
填土区面积
20.04
7
围堰面积
5.26
8
真空预压处理场地总面积
万m2
47.44
9
堆载预压处理场地总面积
7.06
10
振冲法处理场地总面积
32.30
11
围堰总长度
万m
0.92
12
施工便道总长度
0.30
13
塑料排水板总长度
415.00
3、疏浚取料区工程地质:
取泥砂区内岩土层自上而下依次分别为淤泥、粗砂、粉质粘土和中砂1~4土层。
其中中粗砂和粗砂层粒砂具有排污小和流失率低的双重优点,为首选填料。
根据海洋局要求,取料深度不得超过黄海高程-4.27米,故中粗砂和粗砂供应量受限,该材料应优先作为结构用砂和砂垫层使用,吹填主要材料为淤泥和泥混砂。
二、编制依据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
2、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交通部发布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
6、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已批准的施工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8、交通部、建设部、水利部、厦门市等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1、《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2、《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
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4、《港口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5、《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
6、《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7、《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8、《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9、《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96);
10、《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JTS206-1-2009);
11、《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239-2005);
12、《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
13、《公路铁道部《动力触探技术规定》(TBJ18-87);
1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5、《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TJ/T256—96);
16、《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T257-96)
17、《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局部修订
20、《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GB/T17689-2008);
21、《土工合成材料》(GB/T17630~17642-2008);
22、《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
23、《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99);
2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25、《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6、《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231-96);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8、《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0月1日是实施;
29、现行的其他国标、行业标准、以及厦门地方法规。
三、质量监理的程序和方法
1、质量控制的程序
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分析,确定重要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控制关键点和具体要求,并据此制定各个环节以及整个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图3-1为工程施工各个时期质量控制的一般程序图。
图3-1施工监理全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图
分项工程质量的好坏是质量控制的关键,所以应该特别重视分项工程质量的监控。
图3-2是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控的程序图。
图3-2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图
不同意修改后重报
同意
不合格请退另进
合格
整改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监控的基础,只有合格的材料设备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图3-3是主要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程序图。
图3-3主要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程序图
否合格
不合格
签发B1表
在整个质量控制过程中,强调施工单位必须自检合格才能申请监理验收,自检不合格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先自检合格后再验收。
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加强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有力措施,应选择对控制质量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重点质量因素的环节来设置。
其设置原则为:
(1)、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等到有严重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
(2)、对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工作有严重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
(3)、质量不稳定增长、出现不合格品多的工序;
(4)、质量通病项目;
(5)、涉及贵重紧缺物资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
2、质量控制的方法
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监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加强巡视、认真旁站和直接量测检查及平行检验等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的主要工序及关键部位(检测)实行全过程跟班旁站,对一般工序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对影响工程质量要素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工程材料及半成品和设备、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进行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验收)。
(一)、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方法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
3)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4)工程有特殊要求时,所采用的质量指标及验收标准;
5)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
1)施工单位的资质在招标阶段建设单位已进行审查,开工时应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到位情况,并要求项目领导班子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到位。
2)审查分包商资质,符合要求予以批准并报建设单位同意。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审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鉴定书,运用时严格把关。
4)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性能。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检验方法,确保工程施工有可靠的质保体系及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6)审批施工单位的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顺利、连续地进行施工,符合要求才下达开工令,把好开工关。
7)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及安全施工措施。
9)复核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督促施工单位按市政工程要求上报工程项目划分,监理进行审核并报建设单位。
(二)、工程质量事中控制的方法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主要通过旁站观察、现场监督检查、测量、试验等控制手段,对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严格控制。
1、工序交接检查
认真做好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
检验合格签署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检,自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检验合格签认后方可隐蔽;
对不合格者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经监理复查合格并签认后才准予进行隐蔽。
本工程在隐蔽前重点检查回填的土料和碾压密实度是否符合要求,方法是检查和审查检测报告。
3、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施工单位整改完成监理认可后才下达复工令以予延长工。
4、进行日常检查(巡视、旁站),及时审查施工单位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审核施工单位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的监理检查认可后签署验收记录。
5、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6、审核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7、作好质量控制的经济手段
监理应以工程图纸、合同和法规为依据,以经济为纽带,充分利用计量支付手段,对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
8、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的具体方法有:
(1)目视检查:
以直接观察到的现象来判断工程质量状况,如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工人的操作是否正确、密封墙泥浆浓度(混凝土的坍落度是否稳定)否符合要求、材料的成色是否正常;
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2)测量和试验:
对一般工序项目指标主要进行审核与抽查,对关键工序项目指标则应进行测量和试验,为工程质量检验提供数据。
9、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将在施工过程中旁站、巡视检查。
若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将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反馈后须经监理工程师复查。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商进场作业;
6)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7)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必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才有效。
(三)、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方法
1、根据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
还需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给出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2、组织单位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的数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4、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5、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
6、编写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3、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测量质量控制措施
(1)应以科学、严谨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严从细做好原位测试及施工期观测的各项工作,正确地监控、检验和指导工程施工。
(2)把好仪器、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关,使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性能良好,测试准确,资料可靠。
(3)所有观测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预先进行校正率定,禁用不合格的仪器。
(4)认真做好观测、记录、整理计算和绘制图表等工作,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对复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5)加强仪器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一旦发现仪器、设备受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严格按仪器说明书及中国标准SD128-86中所规定的条款进行操作、计算和制图,并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7)挑选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负责仪器的安装、测试及资料的整理工作,以确保整个测量满足有关技术要求。
(二)、场平工程回填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回填素土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土质须采用不含其它杂质的砂类土、碎石土和粘质土等,填方要求不同的填料应分开回填,不得混杂乱填。
回填素土最大粒径不超15cm,用目测检查,加强现场材料质量把关。
(2)应及时进行回填土壤的含水量检查,保证填土含水量在控制的范围内。
其最佳含水量为12—18%,施工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之差控制在-4%至2%之内。
要求土工试验做含水率检测。
监理工程师对土料进场进行严格检查。
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回填土)在工程上使用。
检查如不合格坚决要求退场。
(三)、场平工程回填土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
(1)回填素土土方应分层压实,由中央逐渐向四周填筑压实,每层松铺厚度30—50cm控制。
现场用钢尺测量。
(2)回填范围为地块内的道路路基范围边界线为道路红线往外2米。
路基范围内压实度按如下标准:
设计标高顶面向下1.5m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0%,1.5以下不小于87%。
除道路路基外,地块土层碾压后压实度都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压实度不得低于87%。
(3)回填土碾压均匀一致,对有些边、角、坡地带大型压路机不能碾压,应采用电动打夯机夯实。
现场督促检查。
每道工序、每一个检验批工程(每回填一层土)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必须进行“三检”,即班组负责人或兼职质检员进行初检,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进行复检,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终检。
在“三检”基础上报监理复核。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的检验频率进行密实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上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签认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场平工程回填土验收质量控制措施
(1)土方验收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执行。
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每层的压实度测验,并经业主、监理、设计及质量监督部门等单位验收。
(2)本工程压实度设计检验频率:
设计标高顶面向下的40cm范围内检验频率为每每千平方米检验4处压实度,40cm以下的各层填土检验频率为每千平方米检验2处压实度。
检验方法可用环刀法、灌砂法或核子密度湿度仪检测。
场地验收标高以20ⅹ20米方格网4点标高为准。
(3)要求场地工程土方施工承包商必须具备土的标准试验和压实检测的工地实验室、设备及专职试验检测人员,如没有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
监理对土方的检测进行全过程旁站。
(4)、上述措施可以满足场地内道路及市政管线基础沉降变形的使用要求,但不能直接作为建筑物基础。
(5)场地压实平整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方格网进行测量,其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将测量资料和竣工图纸报监理复测验收。
(五)、竣工验收检验
1、工程验收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2、工程验收要求
1、处理深度范围内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以检验场地加载预压后,地基的平均固结度和沉降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每个断面试验数量3点。
3、竣工验收检验标准
1、吹泥砂地块经地基处理后,表层6m范围内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spk≥60Kpa;
2、填砂、吹填砂和填土的地块,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spk≥100Kpa;
3、吹泥砂、吹填砂、填砂、填土地块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15年残余沉降量<30cm,1年残余沉降量<10cm;
4、吹泥地块,地基加固后固结度≥85%,且工后沉降满足设计要求为卸载标准;
5、填砂地块,地基处理后砂的相对密度≥0.7;
6、填土地块,压实度控制标准(重型击实标准):
压实度≥87%;
7、场地交工标高(场平前):
按《造地区块分布图》所确定的标高;
8、场地平整度:
±
10cm。
(六)、安全施工措施
1、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完善办公场所等工作,制定一整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妥善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工作面,加强劳动安全生产保护,根据工种的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用帽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强带安全帽。
2、加强工地用电管理,线路架设要规范,电工要持证上岗。
不用时关闭电源,并将箱门锁好。
3、施工机具汽车和压路机等,应保持良好状态。
行驶规范有序,防止碰撞,确保行车和装卸安全。
4、汽车运输应防止掉土,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保持村庄边道路畅通和整洁。
5、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文明进行施工,监理部将及时下发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使工程顺利施工,确保按时、安全和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第二章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四、测量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一)、测量监理工作总流程图
监理程序施工测量程序
(二)、测量控制程序
1.移交测量控制点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将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数量不宜少于三个)成果及时移交给承包商,并组织现场交桩工作。
并督促承包商接受控制点后,必须对测量控制点进行保护,以防破坏。
2.审查GPS接收机、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和测深仪等测量仪器设备的检验证书以及鉴定的仪器精度指标。
①审查测量仪器设备检验证书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必须送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②所有测量仪器的鉴定精度须满足工程施工的精度要求。
③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测量仪器,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擅自将仪器带出施工现场或随意更换测量仪器。
3.测量基点、基线(GPS基准站、加密控制网)布设质量控制
⑴监理程序
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行的先决条件
监理工作程序
填报技术核定报审表附基点、基线布设方案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1、测量控制点已移交。
2、测量仪器设备鉴定证书通过监理审查。
审查批准布设方案,批复施工放线技术核定表
根据布设方案,实施基点、基线外业测量,基点埋设
通知监理工程师,外业测量时监理在场
旁站基点、基线测量,检查测量点标记埋设是否稳固、结实,选点测量复核
内业计算、整理资料,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附测量成果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外业测量资料经自检、监理检查无误
复核内业计算资料,在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上签署批复意见
设置GPS基准站,落实电源、电瓶等事宜,填报验单向监理工程师申报验收。
GPS基准站坐标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
旁站GPS基准站设置,检查基准点坐标输入是否正确,检查电源、电瓶的落实情况,批准基站验收
对基点进行检查,定期校核,变化较大时报监理工程师修正坐标
基线点通过验收
检查督促基点测量校核,有变化量的进行测量复查,批准坐标修正
⑵监理要点
①审查基点、基线布设方案是否满足施工精度要求,点位分布是否合理;
②如果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距离施工现场较远,无法直接布设基点、基线,必须进行加密控制测量。
③基点应设在通视良好、不致发生沉降位移的平整地段上。
④设置GPS基准站时,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基点。
通过已知控制点的北京54坐标或地方坐标以及WGS-84坐标,确定基准站的三个转换参数,转换参数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输入GPS接收机,承包商不得随意更改。
⑤施工基线测设精度应符合(JTJ203—200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规定。
⑥为防止因沉降位移原因使基点发生较大变化,基点通过验收后,应间隔三个月时间进行复测校核,如有较大变化,应及时对基点坐标进行修正。
校核修正的工作程序同基点验收程序。
(三)、水尺设立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行的先决条件
编制水尺设立方案,并附技术核定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业主提供的水准点经复核无误
审查设立方案是否符合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检查测量路线是否可行,批复放点测量方案
组织水准测量
旁站水准测量,检查水准点标记埋设是否稳固、结实,选点测量复核
在不受干扰、容易到达处设立水尺,校核水尺零点。
在水尺附近设立永久水准点。
水尺通过监理检查验收
旁站水尺设立,检查水尺是否稳固、垂直,复核水尺零点是否正确
内业计算、整理资料,提交水准测量成果报告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复核内业计算资料,批复放线报验单
对水尺进行维护、清洁,定期进行校核
设置的水尺通过验收
检查督促水尺校核情况,必要时进行测量复查
2、监理要点
(1)审查水准测量方案是否满足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
(2)在水尺附近应同时设立永久水准点,定期对水尺进行校核;
(3)水尺应选用结实、耐用的材料制作,刻度宜用成品刻度铁板,用铁钉固定在水尺表面;
(4)水尺设置通过验收后,应注意维护,并进行清洁,保证读数清晰。
水尺零点要每月一次进行校核,有变化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水尺进行修正,工作程序同水尺验收程序。
(四)、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
行的先决条件
编制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方案附技术核定报审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开工令
审查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方案,检查测量船的性能、吃水情况,批复技术核定报审表
组织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测深仪读数校对,风浪较大时应停止测量
通知监理工程师,外业测量时监理在场(测量船、水位站各一人)
旁站水深及原地面测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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