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火车站广场春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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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后期处置
七、应急措施
7.1报警
7.2通讯
7.3疏散
7.4救护
7.5警戒
7.6排险抢修
7.7后勤保障
7.8终止应急状态
7.9恢复与善后
八、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2制定与解释
8.3奖励与责任
8.4预案的生效
九、附件
9.1南昌市火车站广场春运(黄金周)管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名单
火车站广场春运(黄金周)管理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控制火车站广场潜在的突发紧急事件对广场管理造成的影响,面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控制和补救,避免事故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火车站广场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1以人为本,加强预防。
把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同时,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灾害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控制。
1.2.2快速反应,减少损失。
突发事件的“测、报、防、抗、救、援”等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第一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和研判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处置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造成火车站广场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火车站广场损害较小的措施,不得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需的限度。
同时,要加强对应急处置相应的人、财、物等资源的管理和合理使用。
1.2.3分级负责,协同应对。
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处置本管理区域突发事件的主体。
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的联动工作机制。
1.2.4群专结合,有效整合。
充分发挥专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援助、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充分依靠群众,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
1.2.5依法处置,权责明确。
加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制建设,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
1.3.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2结合火车站广场实际,制定本预案。
火车站广场是我市人流、物流聚散的重要窗口,也是社会治安、交通、市容卫生、公共安全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高危区域。
目前,已建成的火车站西广场由地面和地下两部分组成,共7万余平方米。
地面层主要有进站客流广场,售票、行包广场,南北公交中转站,车行、人行进出口,绿化广场及环广场路构成,占地面积4万余平方米;
地下层由旅客出站大厅,连续回廊下沉式庭院广场,南、北出租客区,社会停车区构成,占地面积为3万余平方米。
1.4.1通道设施分布
火车站广场上、下两层共有4个车行进出口,12个人行进出口,9部人行扶梯,2部垂直电梯构成进出通道。
车行进出口通道:
车道1号入口位于北侧停车区;
车道3号进口位于北侧停车区;
车道2、4号入口位于南侧停车区;
车道5号进口位于南侧停车区。
人行道进出口:
1号人行口通往二七北路(4部人行扶梯);
2号人行口通往地面行包广场;
3、4号人行口通往候车大厅广场(2部垂直电梯);
5、6号人行口通往进站广场(2部人行扶梯);
7、9号人行口通往二七南路公交站台;
8号人行口通往售票广场;
10、11号人行口通往站前路;
12号人行口通往洛阳路口。
1.4.2消防设施分布
火车站广场地下层在南区(以下简称A区)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电视监控中心,配有43套电视监控摄像,这些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测更换,并实行24小时值班。
区域内安装有10台消防水泵,700个消防自动感应器,2100个自动喷水头,97台消防广播,4台火警报警器,7台消防区域控制器,27台排风抽烟机以及应急照明系统,分布在地下南北区和出站大厅。
配备59个消防栓,120个4KG干粉灭火器,8个35KG干粉灭火器,8个防火卷帘控制箱,具体分布在:
A区(南区):
24个消防栓,44个干粉灭火器,3个防火卷帘控制箱;
出站大厅:
15个消防栓,30个干粉灭火器,1个防火卷帘控制箱;
B区(北区):
20个消防栓,40个干粉灭火器,4个防火卷帘控制箱。
1.4.3重要设施
地下层A区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电视监控中心,高、低压配电间,2台10KVA高、低压变压器,29台高低压配电柜;
区域内设有60台排污水泵,186台空调设备以及出站大厅钢架玻璃结构“世界球”等。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火车站广场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5.2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1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广场环境破坏、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6.2基本特征。
火车站广场是我市对外的重要窗口,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紧密相关,一种突发公共事件往往会次生、衍生出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呈现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
1.6.3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火车站广场可能面临着突发事件大致分以下几种:
(一)火灾、爆炸、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可能发生的事故;
(二)上、下水管破裂、停电、电气设备故障等可能发生的事故;
(三)建筑物坍塌,重点是玻璃体建筑物等可能发生的事;
(四)地震危害是灾难性的,但可能性很小;
(五)春运、黄金周大量人流滞留地下广场等可能发生的事故。
2.1.1火车站广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副组长:
局分管行政的副局长和分管市政设施、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
青山湖风景管理处处长
路灯管理处处长
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局办公室主任
局工程管理处处长
局市政设施处处长
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人一名
青山湖风景管理处负责人一名
路灯管理处负责人一名
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2.1.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和协调火车站广场较大事故应急工作,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划、计划和重大决策;
(二)及时了解掌握火车站广场较大事故突发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三)在火车站广场管理区域内有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四)根据需要调动局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五)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我局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市政府支援;
(六)负责火车站广场较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和善后工作;
(七)按照国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
(八)其他有关应急的重要事项。
2.2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局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局组织人事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全体科员、局机关相应处室和火车站广场管理处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火车站广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收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三)定期组织修订火车站广场管理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
(五)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六)指导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负责专家组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建立专家数据库和有效的工作机制。
2.3.1现场指挥部组成:
由局分管领导任现场指挥,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设在火车站广场地下消防控制中心。
2.3.2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一)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二)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三)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四)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与有关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六)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七)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局应急专家组组成由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牵头部门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
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提出咨询意见,并给予技术支持。
2.5应急救援组组成及职责
根据火车站广场的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
2.5.1通讯联络组:
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信息收集和反馈。
2.5.2排险抢修组:
成员由电气设备管理组及排水系统管理组组成;
负责处置控制火灾、爆炸、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公共安全事故现场;
水管破裂、停电、电气设备重大故障抢修;
建筑物坍塌现场、地下大量人员滞留现场等紧急情况处置。
配合有关专业应急部门进行排险抢修。
2.5.3疏散引导组:
成员由地下层当班保洁人员和停车场收费人员组成。
负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停车场车辆有序离场,正确引导人员、车辆安全快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2.5.4警戒保卫组:
当班保安员、协管员配合火车站派出所、南站派出所负责控制各进出口人员、车辆的通行,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2.5.5后勤保障组:
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的保障。
2.5.6医疗救护组:
成员由地面层当班保洁人员(保洁应急除外)组成。
负责现场救护,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将滞留在事故现场的伤员安全转移。
2.5.7机动组:
成员单位负责人。
成员由市政工程处、青山湖管理处、路灯管理处、市政排水处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受指挥部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2.5.8信息报道组:
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员由应急办公室、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等相关单位信息宣传人员参与。
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向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日常预测预警运行机制
3.1.1局组织建立火车站广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
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工作。
3.1.2火车站广场管理处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
接警处警中心设在广场地下消防监控中心。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迅速通过市公安局(设有110接警台)、公安消防指挥中心(设有119火警台)、公安交管指挥中心(设有122交通事故报警台)、急救中心(设有120急救台)等特服电话以及局相关部门公布的服务专线电话等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3.1.3事发地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如实向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3.2.1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制定的预案中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具体加以细化。
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4.1.1火车站广场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市应急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救援等方面的工作。
4.1.2火车站广场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
4.2.1基本原则
(1)迅速:
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
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
发生较大事故,要直报市应急委员会,并根据情况需要报省建设厅。
4.2.2报告程序
(1)火车站管理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较大事故。
(2)较大事故一经确认,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立即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
(3)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市人民政府、市应急委员会。
若系火灾、爆炸危险物品、建筑物坍塌、水管破裂、电气故障等引起的突发事件,应同时报消防、公安、自来水、供电等部门。
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性质;
(3)事故造成的危险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1分级响应
火车站广场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原则上可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不同类别由不同层面的组织机构负责处置。
通常情况下,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处置,或由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授权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应急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3.2响应程序
(1)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应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迅速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和处理,并立即指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赶赴现场。
(2)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部门以及事件发生地的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以及相关单位,接到指示后,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相关预案,组织、调度相关救援救护队伍,迅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或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3)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火车站广场现场指挥报告人员和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
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各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各负其责,按照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救援救护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同时将有关处置情况和事件发展态势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配资源,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若属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及时提出建议,报请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启动市应急相关部门。
(5)局应急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灭火、抢险、抢修等建议方案,讨论应急工作建议,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求援工作。
4.3.3在应急响应期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市应急委员会的要求,参加市政府有关活动,领导小组个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4.4.1局应急领导工作小组派出现场工作组,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选派专家对处理火车站广场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专报。
4.4.2局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通知局属相关单位,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收集证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新闻单位发布城市较大事故应急信息稿件的审查和新闻报道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局应急领导小组对城市较大事故应急指挥地点设在局组织人事处。
指挥地点应具有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的设施。
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局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预、决策提供依据;
(2)接受、传递局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市较大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逐步建立完善以局系统较大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局应急领导小组同市应急委员会、相关管理部门、应急专家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
应急响应期间,局应急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市应急委员会的批示和事故发行地的事故信息;
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制定紧急情况下局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应急委员会备案。
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
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参与局较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培训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培训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
主要内容是城市应急的基本要领与知识。
公众信息和交流工作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进行。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特殊情况下,报市应急委员会决定。
6.2.1局应急领导小组工作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6.2.2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1)火车站广场应急终止后的一个月内,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应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等。
(2)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火车站广场事故原因,从火车站广场的管理、运行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7.1.1发现和确认较大事故发生的任何人员应当立即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如火灾、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事件,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警。
报警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危险物名称和数量、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火灾、爆炸、危险品等)、危险程度及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当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应急救援队伍火速赶到事故现场。
7.1.2火车站广场由现场指挥决定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启动警报(连续、短促电铃警告);
同时用广播系统向火车站广场旅客报警(应用简洁、明确的公众语言,如:
“请注意,这是应急广播-----”);
广播内容的重点要不断重复,让旅客记住,了解每个细节及其确切意思。
7.2通讯
7.2.1通讯联络组要保证以下部门通讯畅通:
(1)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委员会之间。
(2)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之间。
(3)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
(4)应急指挥部和公安、消防、安监、技监、卫监、医疗救护和社会应急部门之间。
7.2.2通讯联络组要向应急指挥部随时报告以下信息。
(1)报警情况:
是否已向110、119、120报警;
是否已启动报警系统。
(2)事故情况:
是否已排除、已受控制,是否还在蔓延、是否会造成更大危害。
(3)救援情况:
应急小组是否已到位,有哪些应急人员工作受阻,原因是什么。
(4)疏散情况:
应当疏散火车站广场的所有旅客进行统计。
(5)救护情况:
受伤人数,伤员救治情况,正在搜救的情况。
(6)排险情况:
排险小组已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目前遇到的困难。
(7)外援情况:
公安、消防、安监、技监、卫监、医疗救护和社会应急部门到达事故现场情况。
(8)通讯联络组应当利用通讯广播系统协助各应急小组的工作。
7.2.3通讯器材
通讯器材应包括: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广播系统等互相补充使用。
7.3.1疏散设施
(1)安全出口:
4个车行进出口,12个人行进出口,
(2)通道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障碍。
(3)护栏牢固:
走道、扶梯的护栏必须安装牢固、高度符合要求。
(4)应急照明: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启动安装应急照明灯。
(5)疏散标志: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路径转角处墙面设置醒目的疏散标志。
7.3.2疏散管理
(1)疏散命令:
由应急现场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
紧急状态下,管理处负责人可在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发布疏散命令。
(2)疏散广播:
“请注意,这是应急广播,请你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
请关闭电源,沿疏散标志从安全出口撤离”
(3疏散路线:
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4)疏散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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