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预备立宪述评演讲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0540736
- 上传时间:2023-01-23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20.88KB
晚清预备立宪述评演讲Word下载.docx
《晚清预备立宪述评演讲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晚清预备立宪述评演讲Word下载.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为了减轻和消除人民反抗斗争的“心腹之害”和外国侵略的“肘腋之忧”,也为了适应阶级力量对比发生的明显变化,清政府逐渐意识到对上层建筑实施某些“变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901年,清政府终于宣布实行“新政”。
先是照搬大陆法系模式进行法律修订,若干年后又推出“预备立宪”。
试图通过法律的变革和“宪政”的允诺最终实现“皇位永固”。
事实证明,这些举措并没有挽救清王朝的没落与灭亡之路。
但是,清末修律客观上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制的基础,基本完成了从古代法制向近代法制的转变。
而对于晚清预备立宪活动,学术观点颇不一致,多数学者往往从保守性和欺骗性角度出发加以批评和否定,笔者认为,事实并非仅仅如此。
一、晚清预备立宪概述
晚清预备立宪实际上就是晚清政府政治上预备实行宪政的活动。
宪政指的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
它源于古希腊文的“民主”一词,意为“人民的权力”。
宪政最基本的要求是政府应受制于宪法以及公民权利的广泛保护。
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从国际环境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帝国主义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步伐。
但是,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粉碎了他们企图瓜分中国的迷梦,迫使他们转而采取“保全”、扶植清朝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从而维护其殖民利益的政策。
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要求清政府披上“民主宪政”的外衣。
就国内形势而言,十九世纪晚期,中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与不断高涨的民主思潮的矛盾,都已十分尖锐;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反清民主革命蓬勃发展,而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的君主立宪派也积极活动,企图通过立宪分得一点权力。
不愿接受任何变革的清朝统治集团,在义和团运动的沉重打击下和资产阶级革命的震撼下觉察到,如再不作任何“革新”的表示,必将“全局糜烂”,“溃决难收”,必须慎重选择“善后之策”,才能苟延残喘,保持危在旦夕的统治地位。
而所谓“善后之策”,就是“一曰用严峻之法,摧锄逆拭氛,二曰行公溥之政,潜消戾气”,即在加强镇压的同时,用“政治上导以希望”的策略,欺骗人民,瓦解革命,拉拢立宪派。
1906年,清政府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
一、设立咨议局和筹建资政院。
咨议局作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应兴应革事宜,讨论本省的预决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督抚的咨询等。
但是,它的权力受到本省督抚的严格限制,同时也是极少数有产阶级上层男子的代表活动场所,它并不具备资本主义制度下地方议会的性质。
资政院于1907年开始筹建,它的宗旨是“取决公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
它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议会,从它的人员组成、议事内容和程序看,它是完全受制于皇帝、毫无实际权力的一个御用机构。
二、制定颁布宪法大纲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清政府在宣布预备立宪之初就采取了无限拖延的策略,但慑于革命运动和为了拉拢立宪派,不得不于1908年宣布立宪以九年为期。
并同时公布了“宪法大纲”,作为今后的制宪刚领。
大纲的精义有三:
一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
二是君主独揽统治权;
三是臣民按照法律有应得的权利义务。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根本目的,它一方面激起了人民的激愤,同时也让立宪派大失所望。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的“宪法”。
没有实质意义,并成为清朝政府预备立宪最后走向跛产的记录。
二、晚清预备立宪评析
对于晚清预备立宪的保守性和欺骗性,频频见诸专著、教材和学术论文,这里不再赘述,笔者认为,这项政治活动除了具有它的保守和欺骗的一面外,还有非常重要的另一面,那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这场宪政改革涉及的内容极其庞杂,触动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在造成极大混乱的同时,直接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并为摧生新的政治制度作好了准备,在客观上开创了中国政治的近代化进程,也给国人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民主政治启蒙教育。
预备立宪的直接后果:
加速了清朝的灭亡,摧生了新的政治制度。
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覆灭。
1、督抚离心。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为首的汉族地方督抚迅速崛起。
他们手中握有地方的政权、军权、财权,几乎不受中央控制,清王朝从此呈现出强枝弱干的局面。
可以这样说,随着中央政府在一系列内外战争中威信及政治意志力不断衰弱,清王朝后半期的统治就严重依赖汉族督抚来支撑。
这种情况当然为中央政府所不容。
从1901年实行新政开始,清政府不断采取措施削弱地方督抚的军权和财权,而把它集中于满人之手。
1903年,设立练兵处,企图控制各省编练的新军。
实行宪政改革后,这种情况明显加剧了:
1906年设立陆军部,由它统率帝国的全部陆军,该部的尚书及两位侍郎都由满人担任,这样陆军就全部由满人统率;
设立度支部,控制地方的收支,宣布只有中央才拥有对外借款及铸造、发行货币权。
宪政改革越往前推进,汉族官僚手中的权力不断丧失,而中央政府集中的权力越来越大。
在1911年成立“责任内阁”的十三名成员中,满人八名,并且皇族就占了五名,汉人仅四名,载沣的两个兄弟分别掌握着陆军和海军。
这样,行政和军事大权就全部集中于皇室之手。
汉族官僚普遍感到被欺骗了,他们对满洲政府的不满就空前表现出来。
2、立宪派的背弃。
绅士是传统社会的精英。
一方面,他们有传统的科举功名,或曾经担任过政府官员,在地方社会有着显赫的地位,对民众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在晚清,绅士们维护清政府的统治,是清朝统治的基石。
另一方面,清政府也给予绅士种种特权,如减免税负,可以出入官厅、参与地方审判等。
因此,绅士和清政府可以说是一种互相支持、互相利用的关系。
一般来说,绅士是保守的,他们比较倾向维护传统的体制和意识形态,这与维护他们的地位和在地方的威望是一致的。
但在经过义和团和八国联军事件后,他们终于认识到闭关锁国那一套不行了,于是逐步放弃了过去保守的观念,致力于兴办新学、投资实业。
有些人成为实业家,有些人还出国留学、游历或进新学堂学习,因而在思想观念上逐渐发生了变化。
这表明,绅士阶层已经从一种传统社会精英向现代社会精英转变,正在成长为新绅士。
在清末新政之前,绅士们虽然在地方上有着巨大影响,但他们是分散的,各自为政的,预备立宪给他们登上全国舞台提供了机会。
朝廷设立咨议局、资政院以及推行地方自治,给他们提供了新的合法的活动场所,并使绅士阶层实现了全国性的集结,形成了当时政坛上举足轻重的力量-——立宪派。
他们以咨议局和资政院为阵地,对地方和中央的政务和舆论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立宪派形成后,怀着对国势日衰的深切关注,他们急切希望在中国能实行宪政,以抵制日益严重的革命,并在宪政中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同时,他们对满洲贵族垄断政权核心的状况越来越不满,在咨议局和资政院会议上他们同清政府不断发生激烈冲突。
为了速开国会,1910年他们掀起了中国历史上三次规模巨大的国会请愿运动。
当他们的要求被拒绝,当“皇族内阁”成立之时,他们感觉到清政府已经无药可救,许多人转向革命,成为清政府的对立面和掘墓人。
立宪派的离心倾向和最后对清政府的绝望带来了严重后果。
在武昌起义爆发的7个星期内,15个省以咨议局为中心纷纷宣布独立,立宪派抛弃清政府是个很大的因素。
清政府在实行“预备立宪”过程中,相应地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它缩小了皇帝与国会之间的权力比例,调整和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直接冲击了二千多年的专制政体,不自觉地向政治近代化建制迈进。
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先后成立。
咨议局是省立法机构的前身,由地方士绅选举产生,可以就本省的预决算、税收与公债、地方性法规、资政院成员的选举及其它改革事宜作出决议。
这种决议如督抚无异议时,应负责执行;
如督抚表示异议时,应重审;
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征求资政院的决定。
督抚有权召开、中止或解散咨议局的会议。
因此,咨议局还算不上是一个立法机关,只能算是绅士们的表达意见机构。
但是,“咨议局的出现完全可能约束各省督抚专断地使用他们的权力。
”[4]因为,绅士在地方上有重要的影响,他们是督抚在地方社会和经济的支柱,就是在以前,督抚们也不敢轻易得罪他们。
咨议局的成立,给督抚的压力无疑是增大了。
绅士们不断地利用咨议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反映民意,维护公众利益,日益影响着地方政局的发展。
同时,绅士们的实践,又不断地提高了自身的民主自治能力和参政水平,这为辛亥革命后立宪派迅速接管地方政权打下了基础。
为了适应立宪政体的需要,清政府对行政和司法机关进行一系列改革。
首先,精简了许多臃肿的国家机构。
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都被并入礼部,旧兵部、练兵处和太仆寺合并成陆军部,户部和财政处被改组成度支部,刑部被改组为法部。
为了明确责任,各部改原来的双头领导制为单一领导制。
在各部之外还单独成立了大理院、审计院和资政院。
大理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与之相适应的,在省的各级还设立了审判厅。
审计院则是负责审计各部帐目的部门。
而资政院是国会的前身,由它制订法律,为将来实行上下议院打基础。
这些措施,显然都有利于建立一个高效、清廉、责任明确的现代政府。
到1911年5月,旧内阁、军机处和政务处都被撤销,成立“责任内阁”。
内阁由一名总理大臣和两名协理大臣,以及民政部、度支部、学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和外务部各部大臣组成。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立宪制政府,尽管它因为五名皇族入阁而颇受非议,但它却是中国用责任内阁制取代君主专制,以和平方式改造专制政体的第一次大胆尝试,是一次全新的探索。
还有必要指出,这场宪政改革并未因为其失败而失去意义,因为革命不能代替宪政。
所谓宪政,亦即立宪政体,是指由社会多数人制定的或被多数人承认的宪法性法律,所确立的公共权力的组织、相互关系、职责权限、活动规则,以及旨在保护公民权利的政法体制。
[8]立宪政府的本质特征就在于使宪法和法律来限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所以中国要实行宪政,并不仅仅针对皇帝,即使打倒了皇帝,也还是要实行宪政。
宪政是对权力的限制。
无论掌权者是谁,以什么样的名义掌握权力,其手中的权力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而在革命没有推翻君主专制之前,改变君主专制而实行君主立宪的进步性更不容否定,人们没有理由放弃努力,坐待民主共和的到来。
预备立宪大大传播了宪政知识,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初步民主自治能力的知识分子,为我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参考文献:
[3]、[4]载泽:
《奏请宣布立宪密折》,见《辛亥革命》第四册;
[5]汪诒荪:
《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与农民关系问题》[J],第135页;
[6]、[7]费正清、刘广京:
《剑桥中国晚清史》[M]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75页,第683页,第460页;
[9]张学仁,陈宁生:
《二十世纪之中国宪政》[M],武汉大学出版社,第31页;
[10]耿云志:
《论清末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载《中国社会科学》[J]1980年第5期。
晚清预备立宪述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晚清 预备 立宪 述评 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