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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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围绕学校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旅游餐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
其中,对于学校要重点排查其内部食堂(或用餐配送单位)、超市、食品店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者;
对于旅游景点和购物商圈要排查内部及周边的餐饮单位和网红食品店,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进货查验、温度控制、交叉污染、餐具和工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专间管理、环境卫生和过期变质食品销毁等方面的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辅助食品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信息追溯、保质期限、专柜销售、临保食品管理和过期食品销毁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隐患排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SOP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企业负责人应知晓并签字。
2.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方面,重点围绕自制药酒,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疫苗、血液制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避孕套、隐形眼镜,化妆品非法添加等流通、使用环节安全隐患,全覆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主要围绕洁净环境控制、物料平衡、重要工艺变更情况开展检查;
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主要围绕产品进、销、存环节记录是否真实可追溯,对温度有特殊要求产品的贮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药械化产品等情况开展检查;
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还应关注药品和医疗器械不—4—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
隐患排查按照《徐汇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检查表》(附件3)的内容开展,检查结果企业负责人应知晓并签字。
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重点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档问题电梯和锅炉安装、改造环节;
认真分析暑期、汛期和旅游旺季“三期叠加”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影响,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
要将本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正在进行的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执法行动、石油化工行业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有机结合,对进口博览会核心单位和重点单位的自查情况要逐一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保障性检验和应急演练,全面排查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本次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要突出重点,对上半年已经检查过的企业,无问题的不再列入排查重点;
存在问题的,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上半年还未覆盖的重点企业,应100%进行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此次区局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是总局在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的情况下作出的重要部署。
各所队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要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和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等年度重点工作,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确保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和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分类处置发现存在食物中毒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药械化或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现场处置,从严从重处理;
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存在安全隐患但规模较大,或现场处置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做好工作预案,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
对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分析评估,超前防范,严防重大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6—各所队要利用“进商圈、进社区”等方式和机会,对社会大众开展保健食品功效作用、自制药酒危害性和风险性的宣传,通过宣讲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负面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保健食品、保健酒的功效作用,购买具有生产许可资质企业加工的正规药酒和保健食品,避免区域内发生恶性事件;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通过设点咨询、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传播特种设备安全理念,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四)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报送信息区局对各所队开展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跟踪复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督促各所队落实整改,并予以通报。
各所队应于6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徐汇区食品、药械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告》(附件4)报送至食品科公务邮箱,将《徐汇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至特种科公务邮箱,在排查整治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翟恒曜(食品)64415400;
王芳(药化)64415409;
晏焕新(医械)64415413;
魏宁(特种)64395263。
附件1.徐汇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表2.徐汇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自查表3.徐汇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表4.徐汇区食品、药械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告5.徐汇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8—附件1徐汇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电话许可证号食品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自查时间年月日时分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是否符合不适用1.许可管理1.1按照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加工供应食品。
★1.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量化等级公示牌悬挂或摆放醒目处。
1.3核定的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布局流程和使用功能等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2.人员管理2.1按规定配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按规定取得考核合格证。
2.2建有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档案,未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上岗。
★2.3加工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3.场所环境3.1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保持清洁,排水通畅。
3.2消除了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4.设施设备4.1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和使用。
4.2定期清洗、校验、及时清理清洗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和使用。
★4.3用于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具设备使用前消毒。
抽检合格。
★5.采购与储存5.1按规定索取、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和进货票据。
★5.2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和查验记录,记录保存不少于二年。
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统。
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是否符合不适用5.3不采购经营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食品和原料抽检合格★5.4保持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清洁;
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于适宜的温度环境内;
定期检查、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5贮存散装食品的位置或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及联系方式等。
6.加工制作6.1粗加工水池有标识,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分类清洗。
6.2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6.3需要熟制加工食品烧熟煮透;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冷却后及时冷藏。
储存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7.餐具安全7.1餐饮具按要求清洗、消毒和保洁。
对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查验其企业经营资质和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8.食品添加剂8.1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备案公示要求。
★9.专间操作卫生9.1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净水设施等正常运转。
专间温度控制在25℃以下。
★9.2专人加工制作,非专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专间内未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杂物等。
10.食品留样10.1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留样设备正常运转。
11.其他11.1根据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并能正常运转★11.2根据要求安装厨房视频监控系统,并能正常运转★注
11、带★项目为关键项目;
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自查单位(盖章)—10—年月日附件2徐汇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自查表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许可证/备案凭证编号法定代表人检查日期检查地址企业涉及领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涉及环节□生产□流通□使用排查重点药品企业自查情况有无涉及重点品种无□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其他)有无自制药酒行为无□有□()有无从非法渠道购进无□有□()有无违规生产无□有□()有无违规经营无□有□()有无违规使用无□有□()医疗器械有无涉及重点品种无□有(□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避孕套□隐形眼镜□其他)有无从非法渠道购进无□有□()有无违规生产无□有□()有无违规经营无□有□()有无违规使用无□有□()化妆品有无存在非法添加无□有□()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无□有□()有无违规经营无□有□()有无违规使用无□有□()不良反应/事件有无药械化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无□有□风险隐患自查情况整改措施自查人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3徐汇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检查表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许可证/备案凭证编号法定代表人检查日期检查地址企业涉及领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涉及环节□生产□流通□使用排查重点药品现场排查情况有无涉及重点品种无□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其他)有无自制药酒行为无□有□()有无从非法渠道购进无□有□()有无违规生产无□有□()有无违规经营无□有□()有无违规使用无□有□()医疗器械有无涉及重点品种无□有(□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避孕套□隐形眼镜□其他)有无从非法渠道购进无□有□()有无违规生产无□有□()有无违规经营无□有□()有无违规使用无□有□()化妆品有无存在非法添加无□有□()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无□有□()有无违规经营无□有□()有无违规使用无□有□()不良反应/事件有无药械化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无□有□风险隐患排查情况—12—被检查人意见被检查人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检查员签名年月日附件4徐汇区食品、药械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2018年6月×
日至6月×
日,×
×
(所队单位名称)认真部署并做好为期2周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目前,本辖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
家,食品流通企业×
家,食品餐饮企业×
家,学校幼儿园食堂×
家,药品生产企业×
家,药品流通企业×
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家,化妆品生产企业×
家,化妆品流通企业×
家。
二、排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本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排查×
家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
家,医疗机构×
发现安全隐患X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
三、整改措施上述隐患,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
家,发出监督意见书×
家,立案查处×
起;
对药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责令整改×
对医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责令整改×
起。
—14—附件5徐汇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1)(2018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名称(盖章)出动检查人员(人次)发现安全隐患数量安全隐患整改数量安全隐患整改率(%)安全监察指令书(份)立案数量(件)封停设备数量(台)合计人员方面设备方面其它方面注1.安全隐患分类中的“人员方面”是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等,“设备方面”是指未使用登记、超期未检、检验问题未整改等。
2.数据统计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28日。
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15—徐汇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2)(重点场所现场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名称(盖章)重点场所数量合计(家/个)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注数据统计时间自2018年6月12日至6月28日。
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16—(此页无正文)抄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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