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度全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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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各单位应认真进行核实后,在11月10日前,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地址:
行政四号楼1301办公室,电话:
85520162
四、报送材料条件
(一)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
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
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表格样式可从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表格下载”中的“人才开发科”栏目下载)
五、申报纪律
(一)凡在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
2.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经济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二)年度与任期考核。
近三年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的人员,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结果需要在单位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
从2017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按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
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学时要求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执行。
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求提供担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
各单位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三)学历认证要求。
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提供市社保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从业年限要求。
参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若无工作单位,从业年限证明材料由义乌市工艺美术协会提供。
(六)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将对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评审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评审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附件1:
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材料要求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0月25日印发
申报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照《义乌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执行,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照《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担任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一)
担任工艺美术员职务应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年或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指导下工作满1年;
2、专业作品参加市级以上展览1次以上,或者在相应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1篇以上,或者参评前一年内销售产值2万元以上(创汇2000美元以上);
3、参评当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职务应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年或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指导下工作满2年;
2、专业作品参加市级以上展览2次以上;
3、专业作品在市级以上正式的展览评比、专业竞赛中(含文化节)获得过铜奖(三等奖)以上;
或者作品产业化成果明显,参评前一年内销售产值5万元以上(创汇5000美元以上);
5、参评当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工艺美术师
1.资历要求: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
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2年以上;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4年以上;
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属传统工艺美术和服装服饰设计等专业的,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6年以上;
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4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艺美术工作6年以上,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艺美术工作8年以上。
2.专业理论水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3)对工艺美术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有基本的理解与把握,能对民族、民间的工艺美术和现代设计艺术进行有效的研究和探讨;
(4)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创作设计或科学研究,并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5)在技术管理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或有关工艺美术的条例、法规。
3.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有一定的创作设计、制作、技术管理的经验,独立完成过较重点的工艺美术和商业美术等作品设计制作,或中型工艺美术工程设计;
(2)有一定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
(3)在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设计推陈出新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4)参加过工艺美术科研项目的工作,是承担该项目的技术骨干;
(5)能采纳、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作设计新品种、新款式、新花色;
或产品年创汇在3万美元以上,或内销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
(6)能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在技术培训中是主要授课者,在传艺带徒方面有一定贡献。
4.业绩与成果要求,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
(1)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以上;
(2)获省(部)级创作、设计、制作奖,或市(厅)级一等奖,或市(厅)级二、三等奖2项,(3)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的1项)获国家专利,(4)在工艺美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贡献较大,主持或参加的工艺美术工程获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项目奖;
(5)技术成果被市(厅)主管部门确认,得到推广应用,决策采纳且效益明显,或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并被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确认;
(6)能够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不少于1篇;
(7)专业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不少于2次,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幅。
四、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不到规定年限,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但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且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具体条件如下:
1.市(厅)级二等以上本行业获奖作品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2.获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或属市(厅)级拔尖人才。
3.独创或作为主要助手参加设计制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正式的展览评比、专业竞赛中获得大奖(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
4.独创或主持设计制作的作品在市级及以上重要场馆陈设,或被市以上博物馆(珍宝馆、美术馆)收藏,或在市(厅)级以上重要项目、重大活动中设计中标。
5.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1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者;
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具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6.在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成绩较大,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其产品在近两年内平均年创汇6万美元以上或销售收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
7.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⒈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⒊《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5份,用A4纸打印。
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5.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放入一信封内)。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7.申报材料告诉确认表1份。
8.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9.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10.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11.传艺带徒、经济效益指标、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收藏、设计中标等相关证明;
12.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1至3篇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杂志、标准或著作等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原件一套。
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
13.养老保险证明一份
14.《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
(二)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分别用A4纸规格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
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
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
装订时用A4纸规格。
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
(一)、第二册
(二)等。
材料均装入档案袋(盒)内。
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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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开展 全市 工艺美术 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